《唯识三十颂》安慧释(下)

已说善十一,其后应说诸烦恼,故说颂曰:

烦恼谓贪、嗔、痴、慢、疑、恶见。

所说的贪,与嗔、痴,就是颂文的“贪嗔痴”。此中之贪,是对存在和受用的贪着和希求,它又以合生诸苦为业。此中之苦,就是各种取蕴,是从欲、色和无色的受力而生起。从此说明贪与苦相合所生的业。

嗔,即损恼众生。于众生的不平心性,为此所魅者,思维有情有杀缚等不利之事,它又以不安稳住恶行所依为业,安稳即适悦,与此共住,即安稳性。不安稳,即非安稳,其意为依苦而住。有嗔心,必有忧现行,其心热恼。因身随心,身亦热恼。而于一切威仪路,具苦及嗔而不安稳住。具嗔心者,离任何恶行都不远了。所以说,嗔以不安稳住和恶行所依为业。

痴,于恶趣、善趣、涅盘,及其能立因,与非颠倒因果相应,对所有的这一切,皆无知。它以给杂染生起所依为业。此中杂染共有三种,即烦恼、业和生。所谓生,即以前前杂染为因,而得后后杂染自体,给生起所依为业。因为愚痴者有邪智、疑、贪等烦恼,招生后起业,使杂染生起,非愚痴者并非如此。

慢,因为一切皆依萨迦耶见而转,所以称为慢。它又以心的高举为相。因为有我,必有我所。于诸蕴增,说:“这是我,这是我所”。由于种种差别,令自高举,认为高于他人。它又以给不敬和生苦为业。不敬,即对师长和有德之人皆不行礼,身语皆不恭顺。生苦,这里是指后有的生起。复次,心高举,其自相并无差别,但由于心高举的原因有,而区分为七种,如慢、过慢等,与其族姓、知识、财产劣者相比,认为自己的族姓、知识、财产优胜,令心高举。或与族姓相等者相比,而认为自己与其相等,这就是慢。

过慢,与族姓、知识、财产等同者相比,认为自己在布施、持戒、勇敢等方面优胜,或与族姓、学识等方面优胜者相比,而认为我在学识、财富等方面,与之相等,这就是过慢。与族姓、知识、财富等方面优胜者相同,认为自己更优胜,令心高举,这就是慢过慢。于离我、我所的五取蕴中妄执为我、我所,由此令心高举,这就是我慢。增上慢,于未得增上殊胜证悟的情况下,自以为已得,令心高举,这就是增上慢。卑慢,与族姓、知识等多分优胜者相比,认为其族姓、知识等少分不及,令心高举,这就是卑慢。邪慢,无德之人,自以为“我有德”,令心高举,这就是邪慢。因为无德就是毁戒等,当有此行为时,这就是无德。所以,自以为“我有德”,虽无布施、持戒等,自以为有德性,因为没有这样的事实,所以称为邪慢。

恶见,虽已总说,因为属于烦恼,有五种烦恼体性,被系缚于身见等见,并非世间正见和无漏见,这些见的染污推度行相无别,由于所缘行相有别,所以彼此有别。此中的萨迦耶见,即于五取蕴观见我及我所。边执见,因于五取蕴中执为我和我所,所以有断见和常见。邪见,由此邪见损减因或果,破除能见或实有之事。因为于一切见中是罪过性,所以称为邪见。见取见,视五取蕴为最上,殊胜,至上,最胜之见。戒禁取见,于五取蕴中视为清净、解脱、出离之见。

疑,于业果、诸谛、诸宝犹豫。种种思虑,即为犹豫。如是呢,还是非呢?或说这是远离般若,别为一类。

这就讲完了六烦恼,然后讲随烦恼。故说颂曰:

随烦,庙谓忿、恨、覆、恼、嫉、悭

诳、谄与害、娇,无惭及无愧,

掉举与昏沉,不信与懈怠。

放逸及失念,散乱、不正知。

不定谓悔、眠、寻、伺,二各二。

此中“忿”,因迂现前的妨害事,而使心嗔恚,因为“忿”以嗔恚为自相,所以与嗔无别。

因为它是在嗔位差别施设,所以是嗔的一部分。因迂现前的妨害事而使心嗔恚,以给有情

和非有情惩罚所依为业,所以施设为“忿”。

恨,怨的相续。忿怒之后,因我受此损害,以怨为其自体的随眠不舍。相续而转,这就是恨。它以给不宽忍所依为业。不宽忍,对妨害事不能忍受,总想报复。这种恨,像忿一样,是于嗔位的差别施设。应当知道,它是由此施设而有。

覆,罩覆自我的过错,希望利益他的教诲者,遣除欲、嗔、畏等后,及时对他说:“你这样做吗?”覆是痴的一部分,以隐覆为其行相,它给悔及不住于触所依为业。其法性即隐蔽自罪而生悔,生悔必与忧相应,所以不住于触。

恼,即恶语蚒螫。恶语,极其粗恶的语言。蚒螫,对要害处施以打击,习惯上是用牙咬,这种情况就是蚒螫。恼是以忿恨为先的心愤发性,属于嗔,实际上于此无别。以生恶语恶行为业,因为具此之人与苦共住。

嫉,对于别人的成就,心怀嫉妒,贪求利养恭敬。见到别人的利养、恭敬、戒行、学问等功德殊胜,嗔恚不忍,心怀嫉妒,这就是嫉。嫉妒者,自己的所依充满嗔。嫉与忧相应,以不安稳住为因,所以说以忧和不安稳住为业。

悭,与施相违,即心的恪惜。所执持的东西,法、饮食及幸福本身,为了供养和饶益,不管对方是否欲取,都要给予,这就是布施。有悭时必无施,所以说与施相违。因为贪着利养、恭敬,所以是贪的一部分,于生活资具心生倍惜,不想布施,这就是悭。它给不厌足所依为业。复次,不厌足,就是由于悭。应当知道,积蓄无用之财,也是由于悭。

诳,欺骗别人,显现不真实境义。贪着利养、恭敬的人们,想欺骗别人,把原住的持戒等义,开显为另外的意思。它与贪、痴相应合,开显不真实功德,于此二者相合假立。如忿等一样,只是假立,并非实有。给邪命所依为业。

谄,隐瞒自己过失方便所摄心的歪曲,方便隐瞒自己的过失,即迷惑他人。展转相依,造成混乱。或使人不能圆满理解。所以谄与覆有别。覆是周遍隐覆,不是用声音。以贪、痴为贪着财利、恭敬的方便,为了隐瞒自己的罪过而迷惑他人,所以谄与贪、痴二者俱存,它以障碍正教诲的利益所依为业,正教利益如理作意,就成为谄的障碍。

骄,对自己的盛事执着喜乐,其心傲逸。自己的盛事是指家族、健康、力壮、有力、美貌、财富、智慧、见识等优胜,喜乐是指特殊的欣喜,心不自主,都以己为依而得成功,所以说为心的傲逸。它给一切烦恼、随烦恼所依为业。

害,损恼有情。以种种杀、缚、打击、恐吓等手段,伤害众生,即为害。众生因此而损恼,由于杀、缚等而使苦、忧生起,这就是损恼一切众生,而且,害属于嗔的一部分,对众生不讲慈悲,其心粗暴,所以说“害”以损恼众生为业。

无惭,对自己的过失不感到羞耻。于其业,虽感不好,而不惭耻。以惭对治。

无愧,对于别人的责难不感到羞耻,虽知违逆世间圣典之事由我所做,但不为此恶行感到羞耻。无愧由愧对治,此二皆以助伴一切烦恼、随烦恼为业。于贪、嗔、痴中,于一切恶行源起因中,贪、嗔并非俱起,它们是随其所应而施设,而无自己的相续。

昏沉,心无堪住性,即不调畅,不活发状态,就是不调畅,“不活发”就是蒙昧,不能了知所缘,给一切烦恼随烦恼助伴为业。因为是痴之一分施设,并非别有。

掉举,心不寂静,因为寂静而奢摩他,掉举与之相违,所以是不寂静。复次,它随顺贪,回忆过去的欢乐、玩味、嬉戏等,是心不寂静之因,障碍奢摩他为业。

不信,即对业果、诸谛、诸宝不信解,由信对治。因为信依次信解、喜欢、希求实性、德性和能性。不信与之相反。对实性、德性、能性不信解,不喜欢、不希求,它给懈怠所依为业。因为不信无加行欲,所以它给懈怠所依为业。

懈怠,其心与善不努力,由精进对治。享受睡眠、侧卧之乐,属于痴的一部分,心不努力,它以障碍善加行为业。

放逸。由于贪、嗔、痴、懈怠使心不能于贪、嗔、痴烦恼中得到防护,也不能修习善法,加以对治。于贪、嗔、痴、懈怠施设放逸,它给不善法增长、善法减损所依为业。

失念,即染污之念。染污与烦恼相应,它又给散乱所依为业。

散乱,属于贪嗔痴的一部分,心的流散。因为它使心发生种种散乱,所以称为散乱。因为贪、嗔、痴能使心远离三摩地所缘,于彼随其所应,假立散乱,以障远离贪为业。

不正知,与烦恼相应之慧。由于此慧与次第等中不知身、语、心的活动。因为不知应作与不应作;所以它给犯罪所依为业。

恶作。心的后悔,对所作恶事感到后悔,这种状况就是恶作。此中对作恶境心的懊悔,就是恶作,因为以心所为增上。它以妨害心的安住为业。

睡眠,心的暗昧,不自在转。转,即于所缘转。因其心不自在,所以称之为睡眠。身心不能执持。或者说转,是心的不自在性,所以是睡眠,暗昧,就是心不能通过眼等根门而转,这于痴中假说,属于痴,它给失去作为所依为业。

寻,即寻求之意言,即慧思差别。寻求,即决定“这是什么”。意言,即意之言,如言说。言说,即所说之义。慧思差别,于思中,是由于心的动转性。于慧中,是由于德和过失的分辨性,心由此力而转,有时候寻在心与思中,有时候在慧与思中,慧如次在非推度位,思如次在推度位。复次,只在思与慧假立为寻,因为心如是转动是由此增上力。寻就是心的粗性,粗性就是因为在粗事中的寻求行相,这种道理也应见于伺。

伺,也是以思、慧差别为其自性,即伺察之意言。因为是于原先已明了的事物,说明“这个就是这个”。所以说为心细,此二给以安住于触和不安住于触所依为业。“此二”,即安立行相有粗细之别。

“二各二、即二种当中各有两个二,此复恶作与睡眠,寻与伺,这四法各有染污和不染污。此中不作不善,而作善,对此心中懊悔,这是染污恶作。为不作善而悔,这是非染污恶作。睡眠也通染污心,与染污心相应,就是染污的。又通非染污心,与非染污心相应,就是非染污的。寻欲、恶意、杀害等,是染污的。寻出家等,是非染污的。伺伤害他人之方便,这是染污的。伺饶益他人之方便,这是非染污的。此中染污的悔、眠、寻、伺就是随烦恼而非其他。

此中如色、声等六种所得,随其生起,与所有的心所法相应,又与遍行、别境、善、烦恼、随烦恼相应。就这样与三受相应,即乐受、苦受和不苦不乐受。于喜、忧、舍处色等起,即善、不善和无记性,阿赖耶识只与五种遍行相应,非与其他。只与舍受相应,是无覆无记。染污意与五种遍行、四种烦恼、我痴等相应,此中唯舍受,是有覆无记性。现在应当思考:为什么眼等五识同时迂所缘缘,而从阿赖耶识只起一识,不是两种,或者多种?有人认为不是两种或多种,因为并非同时有等无间缘,只有一识生起。又不是一识能为很多识作等无间缘,或者是并非决定。假若迂到一缘,就只起一识。如是,若迂二缘或多缘,则起二识或多识。所以说:

依止根本识,五识随缘现。

或俱或不俱,如波涛依水。

“五识”眼等识随行五俱意识,因为眼等五识种子的所依性,由此而生。又因为于诸趣取生,所以称阿赖耶识为根本识。“随缘现”,若迂各种缘,与此相应的各种识必定生起,这就是得自体。“或俱或不俱”,即同时或次第。“如波涛依水”,比喻转识从阿赖耶识同时或不同时生。如经云:“广慧,大瀑水流现前,若有一浪生缘现前,就有一浪产生。若有二、三、多浪生缘现前,就有多浪产生。这个水流不断不尽。如是,广慧,依止如瀑流的阿赖耶识而立,若有一眼识生缘现前,就有眼识而转。若有二识、三识,乃至五识生缘现前,就有五识现前。”此中颂曰:

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

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

如此看来,不允许等无间缘如所缘缘那样,于各识分别决定。因为于一切识生时,要允许为一切识的等无间缘性。所以,由于一个等无间缘,使所缘缘现前,产生二个或多个识,并不矛盾。此中是何原因呢?因此,在没有等无间缘的情况下,汝说五识同时迂到所缘缘的时候,只有一个识生起,不会有五识生起。所以,应当承认,若有所缘缘,就有五识生起。现在要说明这个问题;为什么意与眼等识俱转?或不俱转?或不转?故说颂曰:

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

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

如是,“常”即一切时。其义为与眼等识俱或不俱,在此通说中,要除去例外。即除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此中“无想天”,即生于诸无想有情天中,这种有情的心法、心所法皆灭。“无想二定”,即无想定和灭尽定。此中“无想定”,已经远离第三静虑的贪,还没有远离更上静虑的贪。作意以出离想为先,意识及其与此相应的心所法皆灭,于此被称为无想定,由此而灭,所以称为“灭”。此又有相应意识现行皆灭。这就是依位差别。此又由于定心无间,与余心生起违逆,得到所依,所以称为定。灭尽定,远离无所有处贪着,由于预先止息想的作意,使染污意及其相应的心所法皆灭,此如无想定那样,于所依分位差别假立。“无心睡眠”,由很深的睡眠损治所依,此间意识不起,所以称为“无心睡眠”。“无想闷绝”,因为不调的风、火、痰袭来,或使依处不调,与意识生起相违逆,于此称为“无想闷绝”。除此五位以外,意识于一切位皆转。应当知道,于无想等位,当意识灭除的时候,离此又如何生起呢?他还没有死亡,所以再从阿赖耶识生起,因为阿赖耶识具有一切识的种子,于识变中,假说我、法,而且,这种能变识共有三种,评说为三类。现在承认这种假说我、法,就是识的变现。离开能变识以外,没有别的我和法。为成所许,故说颂曰:

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

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无间所说三种识变,都是分别。增益义相的三界心、心所法,被称为分别。故云:

虚妄分别,即三界心心所。

如是,器世间、我、蕴、界、处、色、声等事,都是不存在的。由此三种分别,以及阿赖耶识、染污意、转识自性,连同相应、所分别,它们都是识变现的,所以称为分别,因为所缘是没有的。又如何知道没有所缘呢?这是因为,由此之因,当其聚合并不相违的时候,才能生起,而非从余起。“识”,即幻化、乾踺婆城、眩翳等,虽无所缘,亦可生起。假若识因系缚所缘而生,于幻等无外境时则识不应生。所以,此识从前灭同一类识产生。虽无外境,仍可现起。外境虽然不异,解者却见违逆。一物有多个互相违逆的自体,这不合道理。所以,应当这样理解:因为以增益为性相,分别所缘是没有的。

以上已破增益边,欲破减损边,故云:

故一切唯识。

如是,“故”,即由此。转变白性差别,就是所分别,是不存在的,所以是唯识。“一切”,即三界和无为。“唯”言,是为了简别增上境,“羯”,是为了补足字数。

若一切唯识,就没有另外的作者或作。因其根本识无依,怎能有分别呢?故说颂曰:

由一切种识,如是如是变,

以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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