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四.一五五初种子依。有作是说:要种灭已,现果方生。

【疏翼】

第二广解中,第二别叙诸师于三依中各有异计。于中分三︰一、广种子依,二、广增上缘依,三、广等无间缘依。初中有二︰一、难陀、胜子等朋经部因果异时义,二、护法、德慧等义。

【述记‧卷二十五】

第二、广诤三依不同,即为三段。此[1]有二说,初说有二︰一、标宗,二、引证。今即初也。

因果异时,经部等义。

世亲菩萨为往昔时,东天竺有僧共数论师学徒论议。

彼[2]立二十五谛,说大地等常,今无念念生灭,广叙彼宗。

此僧难言︰今必有灭。以后劫坏等有灭故。准前有灭。

外道难言︰后必不灭。今无灭故。如今时山等。

彼僧于时,竟不能答。王见,信受僧佉外道,遂辱此僧,令乘驴等。然彼外道为王重已,造七十行颂论,王赐千金以显扬之。故今《金七十论》,即其由致也。

世亲乃造《第一义谛论》,亦名《胜义七十论》,以对彼论,而破外道言︰

彼非能破。宗因喻过,我僧并无故。

又汝所立,因有随一过。谁言今无灭故,后亦无灭?我僧但言︰大地等法,前必有转变灭,后有灭故,如灯焰等。汝不解量,乃非我僧。

其时国王,遂将世亲此论遍诸方域,宣令流布,无人当者。遂起昔时王及僧佉外道、证义者等骸骨,或缚草为人,拟彼时众,而加挞[3]之。此非世亲之师,世亲认取为师。

又为亲所教师──如意论师[4]有大名誉,聪明博学。每共王[5]等坐时,常举一足,恒下一足──下足意在敬王,举足意在蹴履小乘、外道论师顶上──时无人当者,王甚惮之。

后王因梦,令人占之,占者言︰王必获奇兽,后得伏藏。王遂游猎,逢白野猪,特异恒兽。王以为梦应,寻之失迹,遂问诸人︰有知迹者,赐金千斤。有一贫人遂视猪迹,因赐千金,遂命史官,书王宽惠。

如意论师乃竞此名,令人剔发,不欲令痛。婆罗门中,有净发种,遂为剃之,论师不觉入睡。睡觉,问彼人言︰发已净也?彼人答言︰我已净讫。论师以能净发,遂赐千金,亦命史官,书其宽惠。论师德望既高,赐奉弥厚,故多财物。

王复痼疾,方欲掠僧,乃问论师曰︰我不信佛,汝实无知!论师答言︰请世论师,共我论议!王命五天一百论师共论之,曰︰若彼皆负,我遂深信。

论师乃难杀九十九人,至第一百人,因言「集苦」,合言「苦集」,诸人共证,将为犯声。论师乃曰︰粗浅之间,声势似犯,据其细理,亦无失也,言因感果,可先言「集」[6]。王遂耻论师,命其史官,依此实事具委书之。

论师意愤,乃自责曰︰此舌何为牛群中语[7]?遂自啮舌落,因而致死。故《胜义七十》亦为救之,彼明因果前后相生,亦有将为经部之义。大乘虽复认之,时人谓未入大乘时作。故传世亲菩萨老年以来,则遣人讲,自听此论,身犹废忘。

【论文】

四‧一五六无种已生,《集论》说故。

【疏翼】

第一难陀胜子等朋经部因果异时义中,第二引证。于中又二︰一、引教,二、理证。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五】

今难陀、胜子等,朋彼《论》[8]势,遂复引证《对法》第三云[9]︰谓无学最后蕴,此时种入过去,过去是无,当果不生;现种已灭,唯有现行蕴在,名「无种已生」。

此中文略[10]。《集论》本但有「无种已生」之言,今释家[11]取以为证。《瑜伽》第五十六云:或有眼,非眼界[12]亦尔。

此则引教。

【论文】

四‧一五七种与芽等,不俱有故。

【疏翼】

第一难陀、胜子等朋经部因果异时义中,第二理证。

【述记‧卷二十五】

此为理证。

粗相因果,为此例故。言「果俱有」者[13],此前后俱也。「俱生俱灭」者,二法[14]俱有生有灭也,非谓因果同一时生、一时灭故。

《瑜伽》第五︰然法[15]与他性为因,亦与后自性为因,非即此念[16]。长读此文,两法并「非即此念」故。

【疏翼】

以上第一广诤种子依中,第一难陀、胜子等朋经部因果异时义讫。

【论文】

四‧一五八有义:彼说为证不成,彼依引生后种说故。

【疏翼】

第一广诤种子依中,第二护法德慧等义。

【述记‧卷二十五】

自下、第二。

此说有四︰一、破前[17],二、立理,三、会违,四、结正。此即初也。

护法等释彼《集论》中,据不能生后种说故。谓此时缘缺,现在种子不能更引生后念种,非谓此念现行无种,种在过去,名为「无种」[18]。《对法》无解,此略解教,《瑜伽》准知[19]。

此即第一为证不成难。

【论文】

四‧一五九种生芽等,非胜义故。

【疏翼】

第一破前师中,第二所许种芽非胜义难。

【述记‧卷二十五】

此下、比量,对前师说,义准应知[20]。

又出前师所有过失︰世俗因果,虽复似然,非胜义故,不可以胜义种现为例[21]。或彼非因缘,此是因缘,我不说彼,故非胜义。

【论文】

四‧一六○种灭芽生,非极成故。

【疏翼】

第一破前师中,第三所许种芽非极成难。

【述记‧卷二十五】

又汝所言种灭芽生[22],又种与芽初时俱有,后渐增长相生展转,可为异时。初生之时,同念转故。又如青莲,根生,芽必俱故,又如影生等。又汝所说种灭芽生,是因缘者,此非极成,我不许故[23]。

【论文】

四‧一六一焰炷同时,互为因故。

【疏翼】

第一破前师中,第四焰炷同时为不定难。

【述记‧卷二十五】

如灯炷、生焰,既许同时,为彼不定,其义可知。

【疏翼】

以上第二护法德慧等义中,第一破前讫。

【论文】

四‧一六二然种自类,因果不俱,种、现相生,决定俱有。

【疏翼】

第二护法德慧等义中,第二立理。

【述记‧卷二十五】

二、立理。有二,初、标宗,后、引证[24]。

实种自类相生,不俱;若生现行,决定俱有。

【论文】

四‧一六三故《瑜伽》说:无常法与他性为因,亦与后念自性为因,是因缘义。

【疏翼】

第二立理中第二引证。于中有二︰一、引《瑜伽》,二、引《摄论》。引《瑜伽》中又二︰一、引文,二、释文。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二十五】

二、引证也。

彼论卷五说种子七义[25]。现行望种,名不相似──或能不能缘、或碍不碍等──名为异类[26];种子自望,名为同类[27]。此大法师[28]以六、七望本识是异类故[29];同念生五根等,名同类故;异念生者,不然。

【论文】

四‧一六四「自性」言,显种子自类前为后因;「他性」言,显种与现行互为因义。

【疏翼】

第一引《瑜伽》中,第二释文。

【述记‧卷二十五】

释《瑜伽》文,义如上说。

【疏翼】

以上第二引证中,第一引《瑜伽》讫。

【论文】

四‧一六五《摄大乘论》亦作是说:藏识、染法互为因缘,犹如束芦,俱时而有。

【疏翼】

第二引证中,第二引《摄论》。于中有二︰一、如束芦喻,二、种现必俱。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五】

又《摄论》说,藏识、染法,互为因缘,非异时故。即第二卷[30]。

【论文】

四‧一六六又说:种子与果必俱故,种子依定非前后。

【疏翼】

第二引《摄论》中,第二种现必俱。

【述记‧卷二十五】

《摄论》第二,「六义」中[31]说,种子与果必俱时故[32],「定非前后」。应生分别,至下[33]断惑转依中叙。然异念生,如第二[34]卷破异时因果中说[35],同时,无妨。

【疏翼】

以上第二护法德慧等义中,第二立理讫。

【论文】

四‧一六七设有处说:种果前后,应知皆是随转理门。

【疏翼】

第二护法德慧等义中,第三会违。

【述记‧卷二十五】

问︰如《胜义七十论》异时因果,如何会释?

答︰非但彼处。

三、会诸文也,随经部师异时因果,非为正理。

【论文】

四‧一六八如是八识,及诸心所,定各别有种子所依。

【疏翼】

第二护法德慧等义中,第四结正。

【述记‧卷二十五】

四、结正。

此通有漏无漏皆有。

【疏翼】

以上第二广诤三依不同中,第一广诤种子依讫。

--------------------------------------------------------------------------------

[1]∵即第一段。

[2]∵「彼」,谓数论师。

[3]∵「挞」字,《义演》作「挞」,余作「揵」。

[4]∵「如意论师」,梵文为「manoratha」。

[5]∵《大唐西域记》卷二作「超日王」。

[6]∵《大唐西域记》卷二则云︰

论及火烟,王与外道咸喧言曰︰如意论师辞义有失,夫先烟而后及火,此事理之常也。如意虽欲释难,无听览者。

[7]∵「语」字,《续藏》注云:一作「误」。

[8]∵「彼论」,即《胜义七十论》。

[9]∵如《对法》卷三云:

无种已生者,谓最后蕴。

[10]∵即略去《杂集》释文「谓最后蕴」。

[11]∵即难陀等。

[12]∵《瑜伽》卷五十六原文:

或有眼、非眼界,谓阿罗汉最后眼。

[13]∵见前第二卷。

[14]∵谓能熏与所熏二法。

[15]∵《瑜伽》卷五原文无「法」字。

[16]∵「此念」,原作「刹那」。

[17]∵于中又四︰一、为证不成难,二、所许种芽非胜义难,三、所许种

芽非极成难,四、焰炷同时为不定难。此即初中初文。

[18]∵道邑《义蕴》云︰

谓无学末心,更不能生后念种子,名为「无种」。现在,名「已生」,非是现在种、现不俱时故。

[19]∵即《瑜伽》卷五文云:种生种非此刹那。

[20]∵道邑《义蕴》云︰

内种生现,应非胜义。许种与现不同时故。如麦与芽。此就他宗,故得为喻,若以因果异时为因,即种生种,为不定过。

[21]∵智周《演秘》云︰

前师量云︰种生于果,必定前后。以因果故。如麦种等。出彼过者,麦种等喻,能立不成,麦等而非胜义因果。设云「我许」,有他随一。据实,喻亦所立不成,由下论云「非极成故」,故不出也。

[22]∵此即指彼说「非极成故」。

[23]∵世亲回小向大后,已与早年造《胜义七十论》朋经部因果异时义,

大相径庭。如《缘起经论》解触三和义亦为因事与果事时云︰

若谓次第生起亦如因事与果事,于果法位,因已非有者,则如种子与芽。彼灭及生二者是同时故,如秤低昂。﹝见北京版藏文大藏经经解部,∵chi,∵37B.7﹞

又德慧《缘起经论》解世亲意云︰

言「由灭及生同时故」者,即种子灭无及芽生起二者同时之义,即唯种子灭无时即唯是芽生起时。若于果位因法非有者,则云何不成以无事为先行之果法?是故正应说言:非如以无因之无为先行法,若谓如何此果法非以无为先行耶?是故说言彼与果法为同时故,即与因法灭无为同时之义。﹝同上chi,∵195B.4﹞

由是可知德慧亦破前师。

[24]∵此即初文。

[25]∵《瑜伽》卷五论「建立因有七种相」中,第二相云︰

又虽无常法,与无常法因,然与他性为因,亦与后自性为因,非即此刹那。

[26]∵「异类」即解「他性」。

[27]∵「同类」即解「自性」。

[28]∵「大法师」,谓护法。

[29]∵道邑《义蕴》云︰

转识、根本异;计度、任运异;能熏、所熏异;染、不染异。

[30]∵谓即《摄论》卷一,及两《释》卷二,如云︰

复次,阿赖耶识与彼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云何可见?譬如明灯,焰炷生烧,同时更互;又如芦束,互相依持,同时不倒。应观此中更互为因,道理亦尔。如阿赖耶识为杂染诸法因,杂染诸法亦为阿赖耶识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

[31]∵谓胜义种子六义中之第二义。

[32]∵见《摄论》卷一,两《释》卷二。六义为:

刹那灭、俱有、恒随转应知、决定、待众缘、唯能引自果。

本论卷二六义同。

《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何者俱有?已灭生果不应理故,如死鸡鸣。是故应许种子与果俱时而住,以此与果不相违故,如莲华根。

[33]∵谓本论卷九,如云︰

十重障者︰一、异生性障:谓二障中分别起者,依彼种立异生性故。二乘见道现在前时,唯断一种,名得圣性;菩萨见道现在前时,具断二种,名得圣性。二、真见道现在前时,彼二障种必不成就,犹明与暗定不俱生,如秤两头低昂时等,诸相违法,理必应然。是故二性无俱成失。

[34]∵「二」字,应作「三」。

[35]∵本论卷三云:

前因灭位,后果即生,如秤两头,低昂时等。如是因果相续如流,何假去来方成非断?

﹝难︰﹞因现有位,后果未生,因是谁因?果现有时,前因已灭,果是谁果?既无因果,谁离断常?﹝答︰﹞若有因时,已有后果,果既本有,何待前因?因义既无,果义宁有?无因、无果,岂离断常?

﹝难︰﹞因果义成,依法作用。故所诘难,非预我宗。﹝答︰﹞体既本有,用亦应然,所待因缘亦本有故。由斯,汝义因果定无,应信大乘缘起正理,谓此正理深妙离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设,观现在法有引果用,假立当果对说现因;观现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对说现果;假,谓现识似彼相现。如是因果,理趣显然,远离二边,契会中道。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