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大乘百法明门论研究(四十七)∵∵∵∵∵∵∵∵∵∵∵∵∵∵∵∵∵∵∵∵∵∵∵∵∵∵∵∵∵∵∵∵∵∵∵∵作者:智果

本文:

∵∵∵∵二十一、方──就是方位,即指色法存在於空间之方向与位置。方位有四方位(即东、

西、南、北)、八方位(即四方位加上东南、西南、西北、东北)、十六方位(即八方位之

中间,再加上东北东、北北东、东南东、南南东、西北西、北北西、西南西、南南西等八个

方位)等。

∵∵∵∵至於方位是如何建立的?

∵∵∵∵蕅祖百法直解云:「方者,依於形质前後左右假立。」意思是说,方位的建立,是要依

着某一形质作为参考点,於是乎才有前後左右、四方四维上下之差别。反之,若不假借形质

,则上下不分,东西莫辨,那有方位可言?兹举例言之:

∵∵∵∵(一)「左右」是依於形质假立的,以西方三圣像为例,若说观音菩萨在左或在右,都

是毫无意义的。因为若从阿弥陀佛的立场看,观音菩萨在左方;若从礼佛者的立场看,观音

菩萨在右方。很显然地,当我们谈到「左右」时,必须先考虑所谓的「左右」是相对於那一

个参考点而言,如此说出来的「左右」才有意义!

∵∵∵∵(二)「上下」也是依於形质假立的,何以故?当人类尚未发现地球是球形时,总以为

地面皆是平的,於是在地面上任何一点的垂直方向都是一致的,此时所谓的「上下」是绝对

的。可是当人类知道地球是球形之後,地面上的每一点的垂直方向就不一样了!譬如***的

上方,正是美国的下方!或说***的下方,正是美国的上方!很显然地,当我们谈到「上下

」时,必须先考虑所谓的「上下」是相对於那一个参考点而言,如此说出来的「上下」才有

意义!

∵∵∵∵三、数──说是数字,一种度量诸法大小多寡的名称。数字是如何建立的。蕅祖百法直

解云「数者,依於诸法多少相仍相待假立。」意即:数字的建立,是依着有为诸法彼此之间

的「相仍」与「相待」,於是才有一十百千乃至阿僧只等数字的差别生起。何谓「相仍」与

「相待」,今试言之:

∵∵∵(1)相仍──「仍」当「因循」或「沿袭」讲,即後一个数字是因循着前一个数字而

来,谓之「相仍」。我们从古埃及人计算物品从一至十的符号,即可看出「相仍」的情形,

即:∵∵∵∵∵∵又根据三藏法数载,数法有三等,即下等、中等及上等,由此三等数法,亦可看

出前後两个数字间「相仍」的情形,即:

∵∵∵∵1∵下等数法──十十变之,如三字经云:「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此

即说明:

∵∵∵∵∵∵∵∵「十」是重复十个一而成,所谓「一十为十」。

∵∵∵∵∵∵∵∵「百」是重复十个十而成,所谓「十十为百」。

∵∵∵∵∵∵∵∵「千」是重复十个百而成,所谓「十百为千」。

∵∵∵∵∵∵∵∵「万」是重复十个千而成,所谓「十千为万」。

∵∵∵∵∵∵∵∵∵……………………………………………………

∵∵∵∵2∵中等数法──百百变之,如一百洛叉(十万为洛叉)为一俱胝(千万为俱胝)等。

∵∵∵∵3∵上等数法──倍倍变之,如俱胝俱胝为一阿庾多等。又印度有十大数,皆属上等数

法,即阿僧只、无量、无边、无等、不可数、不可称、不可思、不可量、不可说、不可说不

可说。此十大数之间前後「相仍」的情形,恐繁不赘,欲知其详,请自参阅华严经阿僧只品

∵∵∵(2)相待──即互相对待。当知数字概念的形成,乃起源於「相待」。据说新几内亚

的原始民族,他们用左手的小指、无名指、中指、食指、拇指、左腕、左臂、左肩、左耳、

左眼、鼻子、嘴、右眼、右耳、右肩、右臂、右腕、右手的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

指等以作为和物品对应(相待)之部分。如邻居来借用物品时,其数量一一对应的结果是对

到鼻子,则他日邻居还物品时,其数量也要对应到鼻子,如此在「取」「与」之间,便可以

做到公平而合理。後来由於人类的心智渐渐成熟,感觉到这种对应的方式不太方便,所以才

逐渐改用符号来表示数字。

∵∵∵∵又如:张三比李四高一点;今天比昨天热;从台北到台中,比台北到新竹远;做一件中

山装要多少布,才不至於过多或过少……总之:在日常生活中,由於诸法的长短、大小、多

寡、高低等相对待的结果,遂假立出数字来。

∵∵∵∵二十三、和合──诸法很和谐地聚会融合为一叫「和合」,故百法直解云:「和合者,

依於诸法不相乖违假立。」俗谓「水乳交融」,即是「和合」之义。又如僧团即是一种「清

净和合」,何以故?理事二和故。理和者,同证灭理故;事和者,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

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故。再如「十二因缘」之流转即是「引生後有和合

」(未来世所受之果报,叫「後有」),何以故?以无明缘行,行缘识,乃至有缘生,生缘

老死,以上十二支互相随顺,如水之「流」动不息,如轮之旋「转」不停,遂令众生未来生

死无尽。故名「引生後有和合。」

∵∵∵∵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二云:「云何和合?谓能生彼彼诸法、诸因、诸缘,总略为一,说名

和合。」兹以「眼识九缘生」为例:九缘为何。1∵眼根2∵色境3∵作意4∵空5∵明6∵眼识

种子7∵分别依8∵染净依9∵根本依,以上九缘,互相邻助,俱时合力,不相乖达,眼识方

能生起,故眼识与根等九缘,称为「和合」。

∵∵∵∵二十四、不和合──即与「和合」相违,百法直解云:「不和合者,依於诸法互相乖违

假立。」意即诸法之间,彼此互相妨碍、对立,称为「不和合」,如水与火,冰与炭,正与

邪,霜雹与稻麦,皆是「不和合」之例。或「眼识九缘生」中,任缺一缘,则眼识之生缘「

不和合」;或「十二因缘」中,随缺一支,则有情生死之因缘「不和合」。

∵∵∵∵以上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种,兹略释已竟。今再总论之,即上述二十四种,皆依分位差

别而建立,因此当知皆是假有,杂集论卷二说明如下:

∵∵1∵依「善、不善」等增减分位差别,建立「得」一种。

∵∵2∵依「住」分位差别,建立「命根」一种。

∵∵3∵依「相似」分位差别,建立「众同分」一种。

∵∵4∵依「不得」分位差别,建立「异生性」一种。

∵∵5∵依「心、心所」法分位差别,建立「无想定、灭尽定、无想报」三种。

∵∵6∵依「言说」分位差别,建立「名身、句身、文身」三种。

∵∵7∵依「相」分位差别,建立「生、住、老、无常」四种。

∵∵8∵依「因果」分位差别,建立「流转、定异」乃至「和合、不和合」等十种。

∵∵或问:前谓此二十四法,於前三位差别所显,则那一法,相当於那一位所显?

∵∵答曰:1∵「命根」一法,唯依「心王」分位假立,何以故?以「命根」乃指「亲生第八

识之名言种子」。此第八识自种具有亲生第八识现行,并维系一期色身不烂不坏之功能,依

此功能假立「命根」一法。

∵∵∵∵2∵「异生性」一法,唯依「心所」分位假立,何以故?以「异生性」乃依烦恼,所知

二障种子上之一分功能,令六趣十二类差别不同,故云「异生性」。虽名烦恼、所知二障、

实即指染位二十六种染污心所,由未永断,异於圣人之众生故名「异生性」。

∵∵∵∵3∵「二无心定」及「无想报」三法,乃依「心王」「心所」上假立。

∵∵∵∵4∵∵其余十九种,皆通色、心王、心所三位之上,假立其名。

∵∵∵∵以上有为法九十四种研究已竟,下次再谈无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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