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大乘百法明门论研究(四十八)∵∵∵∵∵∵∵∵∵∵∵∵∵∵∵∵∵∵∵∵∵∵∵∵∵∵∵∵∵∵∵∵∵∵∵∵作者:智果

本文:

∵∵∵∵第五、无为法者,略有六种:一虚空无为,二择灭无为,三非择灭无为,四不动灭无为

,五想受灭无为,六真如无为。

∵∵∵∵本论将世出世间一切法,浓缩为五位百法,前四位即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及心不相应

行法,共九十四种,属於世间之有为法,前面皆已研究过。今续说明第五位的无为法,属於

出世间法,略有六种。(此「略」言.自有二释。一者广略之略,二者要略之略,二说皆通

。)

∵∵∵∵何谓「无为」?「为」是造作之义,前九十四种有为法,皆依因缘造作而生灭无常,所

谓「因缘和合则生,因缘分散则灭」。至於,今将研究之「无为法」,则是离开因缘造作,

不生不灭,湛然常住之法。

∵∵∵∵然此无为法与有为法,非一非异:

∵∵∵∵非一──即有为法是指生灭变化之事相譬如波浪。而无为法是指不生不灭之真理譬如海

水。若无为与有为定一,则无为无差别,有为亦应无别。或有为有差别,无为亦应有别,而

实不然,故非一。∵

∵∵∵∵非异──即并非另外有一个无为法存在於有为法之外,与有为法相对待!亦即不可将无

为法与有为法打成二截!若打成二截,则无为应非有为诸法之实性矣!譬如海水虽由风动而

变为波浪,然而全水即波,全波即水。

∵∵∵∵总之,「非一」是约用而言,有为无为不一,如波浪与海水,一动一静。「非异」是约

体而言,有为无为不异,如海水即是波浪之本体。

∵∵∵∵前文说,无为法是「四所显示」,意即:无为法要借心、心所、色及不相应行四有为法

来显示,由此亦可见有为无为,不一不异,譬如山河草木(喻无为法),四处皆雪(喻有为

法),太阳既出(喻般若智慧),四处雪溶无有,即能显雪後之无为法也。

∵∵∵∵据此,吾人可得二点启示:

∵∵?无为法须从有为法做出,即以无为法为目的,借有为法作路径。若只认无为,鄙弃有为

,是自绝也。若着於有为,不知无为,是又自画也。前者,所谓执性废修,後者,所谓着事

昧理。

∵∵?修有为法而不着,便是无为。除此,别无所谓无为法也。如金刚经云,实无众生得灭度

,当自度尽众生出。於法不住,当自行於布施出。夫「度众生」、「行布施」,有为法也。

「无灭度」、「不住法」,无为法也。

∵∵∵∵然则无为法,如如不动,非因缘所生,本不可说,尚不可名为一,云何说有六种?唯正

由「四所显示」,故今不妨随着能显之有为,略说所显之无为法有六种差别。

∵∵∵∵一、虚空无为──百法直解云:「非色非心,离诸障碍,无可造作,故名无为。」谓无

为法,如虚空然,何以故?

∵∵∵∵?非色:不是有质碍之色法。

∵∵∵∵?非心:亦非能缘虑之心法。

∵∵∵∵?离障:既不会障碍一切物,亦不会被一切物所障碍。

∵∵∵∵?无可造作:无形无相,既不可造作令生,亦不可造作令灭!

∵∵∵∵又宗镜录卷六举虚空十义,以比喻真如之理:

∵∵∵∵?无障碍──悉能容受一切诸法故。

∵∵∵∵?周遍──遍一切处故。

∵∵∵∵?平等──无亲疏、远近、爱憎之差别故。

∵∵∵∵?广大──无边际故。

∵∵∵∵?无相──无形无相。

∵∵∵∵?清净──不染污故。

∵∵∵∵?不动──不可迁故。

∵∵∵∵?有空──体非有故。

∵∵∵∵?空空──空亦空故。

∵∵∵∵?无得──俱叵得故,

∵∵∵∵「虚空」如此十义,故用以比喻无为法。

∵∵∵∵问:世人皆见虚空,云何说为不可见乎?

∵∵∵∵答:世人但见空中光明之色,想心於中,知无异物,作虚空解,便谓见空,而实不见。

若空可见,即是色法,色则无常,涅盘广破,明空叵见。(大乘义章卷二)

∵∵∵∵二、择灭无为──又作「数灭无为」。「数」指「慧数」(即慧心所),「灭」,乃寂

灭之略称,即涅盘之意。依於慧数断障而得寂灭,故云「数灭无为」(「无为即涅盘之异名

)。

∵∵∵∵何谓「择灭无为」?百法直解云:「正慧简择,永灭烦恼,所显真理,本不生灭,故名

无为。」即依正确简别决择之能力为因,而得永断烦恼系缚之果,此果乃由断烦恼所显,本

不生灭之涅盘真理,故名「无为」。

∵∵∵∵成唯识论第十卷举出二种择灭:

∵∵∵∵?灭缚得──谓断感生之烦恼(指烦恼障)而得者。

∵∵∵∵?灭障得──谓断余障(指所知障)而证得者

∵∵∵∵至於本宗所立之四种涅盘之中,唯第一种「本来自性清净涅盘」,非摄於「择灭无为」

,以其不由断障所显故。若其余三者,则皆总摄於「择灭无为」之中,何以故?

∵∵∵∵?有余依涅盘──乃三乘无学断烦恼障,证得生空,所显真如,即此真如,依义假名「

有余依涅乐」。(以其身智果缚尚在,未灭苦依,故名「有余依涅盘」)。

∵∵∵∵?无余依涅盘──乃身智都泯,永无三界苦因(烦恼障)苦果(一期五蕴果报身),所

显真如,即此真如,依义假名「无余依涅盘」。

∵∵∵∵?无住处涅盘──即前「本来自性清净涅盘」之真理,由出二障(烦恼障及所知障),

方能圆显。大悲、般若常所辅翼,以般若故,不住生死,以大悲故,不住涅盘;以般若即大

悲故,利乐有情,穷未来际;以大悲即般若故,用而常寂,故复依义假名「无住处涅盘」。

∵∵∵∵以上三种涅盘,皆是灭缚、灭障而得者,故为「择灭无为」所摄。

∵∵∵∵三、非择灭无为──又作「非数灭无为」,谓此种无为;不必依正慧简择,而後永断烦

恼方显,复有二种:

∵∵∵∵?理性自显──即真如本性,虽为客尘烦恼所覆,如净明珠,处於淤泥,其体本净,不

必经由无漏简择之力方显。故百法直解云:「不由择力,本性清净,故名无为。」

∵∵∵∵?缘阙所显──即色心诸法,由众缘所生,若遇缘阙不生时,则唯所依之清净理显,故

名无为。故百法直解云:「有为缘阙,暂尔不生,虽非永灭,缘阙所显,故名无为」。譬如

「眼识」与「意识」,专注一色境时,其余之声、香、味、触等境都灭,即虽有耳识却不闻

声,虽有鼻识却不嗅香,虽有舌识却不尝味,虽有身识却不觉触。何以故?以专注色故,其

余诸识缘阙不生故。不但当时不生,而且於未来世,毕竟不生。

∵∵∵∵或问:眼俱意识,专注色时,耳等识虽不生,然於後刹那,应可再生;云何於未来世毕

竟不生耶?

∵∵∵∵答曰:以後刹那再生之耳等识,已非前一刹那之耳等识矣!即被眼俱意识所障碍之耳等

识,於未来世更不复生矣!何以故?以前五识唯是现量,不缘过未故!是以五识有「非择灭

」,由因缘不具故。即依此有为缘阙不生所显真理,安立「非择灭无为」名。

∵∵∵∵(上述之义,摘自俱舍论卷一,原文如下:「永碍当生,得非择灭。谓能永碍未来法生

,得灭异前,名非择灭。得不因择,但由阙缘,如眼与意,专一色时,余色声香味触等谢,

缘彼境界五识身等,住未来世,毕竟不生,由彼不能缘过去境,缘不具故,得非择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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