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显有分无分之过失

不错,承认极徽有合不合,都有如上所说过失,但若承认极做有分无分,是不是亦有很大的过失?假定是有过失,其过失又怎样?颂曰:

极微有方分∵∵理不应成一∵∵无应影障无∵∵聚不异无二

上面曾经说过,不论极微有方分或无方分,在道理上是都不能成立的。以什么理由要作这样说?当知不论站在什么立场,都得承认极做是最小的单元。如果你说“极敞”是“有方分”的,一个极微有了六方分的差别,那就应该可再分析,如果真的可再分析,是就好像聚色一样,成了多分为体,不得成一极做,所以说“理不应成一”。

大多数的学者,都认极微是无方分的,所以现在再来对这加以破斥。颂文说的“无应影障无”,可以读为:无应影无,无应障无。

极微假定是没有方分的,那就不应有影子的出现。影是对光说的:凡为阳光所照到的地方就有光,而为阳光所照不到的地方就有影,这是世间明见的事实。能够阻碍光线而使影子出现的,定是实有的东西,而且是有方分的。极微如果没有方分,那就不应太阳照到东方,西方就有影子出现,或者不应太阳照到南方,北方就有影子出现。可是我们所看到的各种物质,都有它们的影子,证知它们是有方分的。因此,所谓极做无方分的这句话,绝对不能成立的。成唯识论曾经这样说过:假定极微是没有方分的,就应如诸心心所的非色法,那里还有什么和合?在这现实世间,我们所见到的,承光的一面与发影的一面,不是同在一个地方的,所以所执的极微,在道理上讲,应有其方分。

上来破其无影,现在再破无障。假定极徽是没有方分的,那由极微集合成的物质,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就不应有所障碍,而使我们顺利的通过。例如摆在我们面前的桌子,照理不会阻住我们的去路。然而事实不然!因为现见世间各式各样物质性的东西,都是展转互相障碍的,所以桌子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就不能顺利通过,后面有了一道墙壁,我们就没有办法出去。由此证明极微定有方分,假定没有方分,展转相障的现象就不应有。

执着实有极微的人说:当知现实世间见有影子及有障碍,是由有方分的聚色而来,与无方分的极微没有关系。唯识家同答他说:你的聚色是不是由极微聚合成的?如是极微聚合成的,你的聚色岂异极微而有?不异极微而有聚色,聚色和极征是一样的,如离开极微,就没有聚色,所以说“聚不异”。聚色与极微没有差别,极微没有“影”与“障”的二者,聚色理应如极微一样的,没有“影”与“障”的二者,所以颂说“无二”。

然诸世间现见所有聚色,不是无影无障的,极微与聚色既然没有差别,极微理应如聚色一样的,具有影障的二者。这样说来,可以证明影障决定属于极微。极微既然有影有障,无可否认是有方分的。如以论理的方法说:你们所执的极微,理应定有力分,为什么?因有影障的原故,如世间一般人所见到的色法。成唯识论对这亦有明确的说道:既是和合的东西,即此极微能够发出影子及发生障碍。由此亦即知道,极敝决定是有方分的,既有方分,极做当然亦即不成其为极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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