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第廿二讲)

(一)阶段考试答卷评析

考题:

(一)问答题

一、什么叫三性,怎么样子以三性来成立唯识?

二、本论宗旨如何?

三、正知唯识有什么利益?你学了唯识教有什么好处?

四、经部以何教为因证有识外实色?论主如何解释?以几义成唯识?

五、如何悟入数取趣无我及法无我?

(二)解释名相

一、三界唯识

二、有相唯识、无相唯识

三、正体智、如量智

四、五种性

五、三时教

六、转依

七、相应

八、似色等眼等(附:有色等处)

九、化生有情

十、和合、和集

(二)丙二释外人难现量证境有,返破忆持执∵之

丁一初一颂释现量证………………………现觉如梦等,已起现觉时,

见及境已无,宁许有现量。(续)

今天我们把这一次的考试给大家总结一下。先是五道问答题。

第一道题:什么叫三性,怎么样子以三性来成立唯识。

这个问题包涵得比较广,我们就把答案先说一下。

大家看第一卷第八页第七行:“总说诸法,略有三性。谓即遍计所执性,虚妄唯识;依他起性,非有似有,因缘所生,因缘唯识,即是识相;圆成实性,依他起上,遍计所执空无之理,真实唯识,即是识性。”这很简单地就把三性跟唯识配起来了。一切法有三个性,详细的在前面已经讲过。遍计所执性,即虚妄分别执着的那个东西,叫虚妄唯识,它所执着的是虚妄的。依他起性,它非有似有,因缘和合就现起一个假相,是因缘所生,叫因缘唯识;它不是虚妄的,是有的,但不是真有,而是假有,它是识的相。而识的性,就是圆成实性。在依他起上,把遍计所执空掉之后所现的道理,就是真实唯识,也就是识的性。

(28B)这是把三性跟唯识拉关系。这个题目范围比较广,但是也不要超出这个范围去讨论。

接下去他说:“诸异生等,迷圆成实,执依他等是一是异”,异生(即凡夫)对圆成实性,搞不清,迷惑、不知道,在依他起里边起执着,说它是一、是异,“谓离心外定实有法,是心所取;无明所蔽,正智不生”;“今为显彼所说离心遍计所执实法非有,虚妄识现”,离开心以外的遍计所执认为实在的那些法,是没有的,是虚妄所现,即虚妄唯识,虚妄的识执着而显现;“但有有为依他识相因缘唯识,及有无为圆成识性真实唯识”,而依他起的因缘唯识,识的那个相,那是有的,它不是虚妄执着而起,它是依种子起现行,依因缘条件而起;还有,这个无为的圆成实性是真实有的。“故今总说诸法唯识”,这是总的说,以三性来解释诸法唯识,最根本的说法就在这里。

尽管这道题,它的范围很广,可以有很多解释,但是要抓住重点,我们要依三性建立诸法唯识,重点是在这里,其它还有一些可以参考的,都是补充的东西。

就在第十页,无性菩萨的解释:“此‘唯识’言,成立唯有诸心心所,无有三界横计所缘。此言不遣真如所缘、依他所缘,谓道谛摄根本后得二种所缘,由彼不为爱所执故,非所治故,非迷乱故,非三界摄,亦不离识,故不待说。即由三界能缘之中有能遍计,所缘之中有所遍计,有漏聚中有横计故,为遮此执,但说唯心。”把遍计所执的能遍计跟所遍计以及它们的横计都去掉之后,留下的就是识。这是补充前面的。当然,能补充更好,重点还是在前面。

另外还有一个,在第十九页:“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显真如。识自相故,识相应故,二所变故,三分位故,四实性故。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唯’言但遮愚夫所执‘定离诸识实有色等’。&rdquo

这八个识是识的自相,本身就是识,六位心所是识的相应,也不离识;“二所变故”,这个“所变相见”,它的相分、相分(重点是相分,色法),是心王、心所所变现的;“三分位故”,以五位来说,“分位差别”是不相应行,心王、心所跟识的分位差别,就是这个不相应行;第四“实性故”,无为法的真如无为(及彼空理所显真如),就是识的实性。“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如是诸法,把宇宙一切法,不管有为还是无为,都包完了,都不离开识,所以叫三界唯识,成立“唯识”。“‘唯’言但遮愚夫所执‘定离诸识实有色等’”,愚夫所执的即是遍计所执,那要遮遣、除开。

这还是补充前面的,把它具体的内涵都写出来。

总的这道题,我们的要求就是这一些。我看考卷上面,起初很少有能够如我所要求的来回答,但是看到后来,也有不少。那么根据三性,或详或略、总算把这三个唯识(虚妄唯识、因缘唯识、真实唯识)提到的人有几个呢?吉祥师……,女众里边是澳大利亚的郑居士,还有法证师……这么几位,或详或略,都把这三个唯识提到了。再能够以五位法(心王、心所、色法、不相应行、无为法)来解释的,有吉祥师——吉祥师是全面的,他把前面的以三性成立唯识回答之后,又补充了五位法,所以吉祥师的卷子比较全面。前面还有几位,大部分写得还可以,但是有的只提三个名字,没有解释,这个也太略了一点。

第二道题:本论宗旨如何?就是“安立大乘三界唯识”。这个题,一般回答得都还可以,这个“三界唯识”都写了,但是真正符合要求的,还是不多。

“大乘”有很多意思,最广的是十二个意思,《辩中边论》里边讲得很多,“所缘有十二”等等,这太广了,没有人提到;《杂集论》里说了七个大,这有两个人提到,把大乘七义都讲了。

“三界”,一般都说欲界、色界、无色界,这样回答够不够?当然,也可以,也没说错,但是不够完整。“欲谓段食、睡淫所引贪。欲所属界,故名欲界;变碍示现,说名为色,色所属界,故名色界;于彼界中,色非有故,名为无色。”欲界,不晓得你们还记不记得,什么叫欲?“欲谓段食、睡淫所引贪”,段食睡淫所引起的贪,叫欲,有这样子的欲的地方就叫欲界;色界,变碍叫色,变碍示现的那个界叫色界;无色界,没有色法的界叫无色界。如果这样子答,是完整的。

我们学法相,法相名词一定要严格。如果我们说法相不严格的话,发挥一通,好象道理也讲了不少,但是会很混淆。如果我们没有前面的讲义(唯识学简介)讲一下,唯识学有大系统,唯识今学、唯识古学,那么你看唯识都是唯识,会把它见分相分、有相无相纠成一团,根本就分不清哪是有相唯识、哪是无相唯识,什么叫有相、什么叫无相。这个问题在考题上有,能答上的人固然有,答不上路、不上线的也不少,而且大部分答得不太如法。所以,法相界限不明的话,你要说明一个意思,永远是混淆、模棱两可。

我们汉地人学法,就有这个缺点。一个是没有因明,一个是法相不严格。玄奘法师从印度取经回来、翻译,创立唯识宗之后,到唐武宗灭法的时候,传了三代,以后汉地就几乎没有了,书都没有了,而日本留学僧却把书带回去,在日本还留传有。所以我们汉地,既是法相不明确,又是不讲因明,那么说话,混淆的话很多,模棱两可,不严格;碰到几个藏地来的人,跟他们一谈,就感到自己漏洞百出,在因明、法相师面前,就感到自己是很不够。所以说,我们学法相,法相的界限要严格。

再就是“唯识”,“唯,独但义;识,了别义,体即五法心心所等……”,什么叫唯识、怎么识外无境,等等,这个一般大家还会发挥,而前面那些,基本上都写得很少。我记得到的,大乘七义写出的,恐怕就是两位。欲界的段食淫所引贪叫欲,这个澳大利亚那位居士讲了,还有宗静,也讲了。所以说女众学法还是比较仔细一点的,而男众就大概看看、大概差不多就算数。

“差不多”是害人的。我们小孩子的时候,就听说一个寓言:差不多先生。这个人,什么都马马虎虎的。什么事情来了,他都说,哎,这个东西跟那个差不多,就算了吧。这样子,“差不多”。后来,他病了。他病之后,人家说找个医生看看。结果那个找医生的人也是他手下的人,也是马马虎虎,找个兽医来给他看。人家说兽医不能给人看病的,他却是很坦然,哎,兽医跟医生——给人看病的医生差不多,可以啊,叫他看好了。兽医看当然不行,治死了。到临终的时候,他说:活跟死也差不多。就死掉了。

这样子办事情是不行的,这样子讲法相更不行。在世间上这样办事情是不行的,比如一台机器,某个螺丝钉跟它上边的螺丝钉不是一个型号的,你说差不多,粘上去吧,结果这台机器,转动时间久了,松掉、爆炸。那就是差不多?那就差很远!所以,我们学法相,一定要避免差不多,一定要严格,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差一点点也不行。

第三道题:正知唯识有什么利益?你学了唯识教有什么好处?

这在书上有。当然这个话说起来是很多,但是总之不要离题太远,最好依了书上的原文、把意思抓住再发挥,因为窥基大师把要点都说完了。意思接近当然也还可以,但最精粹的、重点是这里,第十九页第四行:“若如是知唯识教意,便能无倒善备资粮,速入法空,证无上觉,救拔含识生死轮回。非全拨无恶取空者,违背教理能成是事。故定应信一切唯识。”总的是这个,能够照此回答的最好。

能够知道唯识教的人,“无倒”,知道了唯识,那就对世间的一切现象,能正确地认识、没有颠倒。“善备资粮”,福德资粮、智能资粮,能够善巧地具备;如果是颠倒的,你在备资粮,也在培福,但那不是善备资粮,那是不善巧地备资粮,不一定是成佛,也可以成人天福报、也可以入魔道,各式各样的不一样。这样不但能善备资粮,而且能“速入法空”,无倒地知道唯识道理之后,便能很快地证入法空。这一点,唯识也好,中观也好,是一样的。就是说,你把这个教理理解了,那么你以后入定证空的时候,你所证到的,就是你所知道的。所以说,开始的这个理解是非常重要的,理解错了,证到的也会错;理解是偏的,证到的也是偏的;理解是圆满的,证到的也是圆满的;你理解是无倒的,那么你证到的也是无倒的法空。这样无倒的法空证到之后,“证无上觉,救拔含识生死轮回”,∵证无上正等正觉、成佛,成佛之后,才能拔济含识出生死轮回。如果没有成佛,拔济含识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够;成佛之后,圆满地发挥一切功能,一切含识都能救。这个是正面说。

另外反面说:“非全拨无恶取空者,违背教理能成是事!”全拨无,就是恶取空。认为一切法都是没有的,这样子的人,违背教理,前面那些事情(无倒善备资粮,速入法空,证无上觉,救拔含识生死轮回)就做不到。“故定应信一切唯识”,所以一定要相信唯识。

这是我们的要求,以这里为重点。当然,你要发挥是可以的,但是不要离题太远,重点、扼要的还是在这个地方。同时也是检查我们看书究竟看懂没有,你看书的时候把这个重点看到没有。

第四道题:经部以何教为因证有识外实色?论主如何解释?以几义成唯识?

经部以阿含经(阿笈摩),十二处教,就是根本教里的内六处、外六处二教。内六处即眼耳鼻舌身意,外六处即色声香味触法,这是阿含经里经常提的。经部就依此来证明识外有实色。经部,怎么叫经部?就是以经为宗,一切都依经,主要根据阿含经。它说,经里边佛既然说有十二处,十二处中十个处就是色,这十个处当然是有的东西,识外有这十个处,这个色是有的。论主(世亲菩萨)也承认经上是这么讲的,但是他说,佛这么讲,是有密意的。

大家翻到第二卷第十一页后面:“经部等答:有教为因,证知识外有实色等。此总答也。旧论云:阿含是因。正云阿笈摩……”再下边就是:“此教非因,有别意故。”论主回答说,你们依阿笈摩的教说十个色处是识外实有,这个是不能作依据的;这个话是佛说,但是佛说这个法含有其它的意思。

有三个义。考题里问的是“论主如何解释,以几义(意)成唯识”,论主对他依经为证怎么解释?论主承认这个经是佛说,但是佛说的意思,不是说这十个处实在有,而是有密意。什么密意?

第一是别意,就是众生意乐意趣。“依彼所化生,世尊密意趣,说有色等处……。今约第四众生意乐趣,说有色等十处,故名为密意;非许实有,说色等处”,根据所化的众生,他该受什么教,就给他说什么法。他该受的是十二分教,他接受之后,可以对他有利益,那么对这一类众生,就给他说有色等十处。实际上另外有密意。有什么密意?就是成立唯识。表面上说的是十二处的教,实际上就是唯识。

第二是密意。大家翻到第十四页后面:“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你们认为这十个色法(十处)实在有,实际上佛说这内外处,他的密意就是建立唯识。“识从自种生”,眼耳鼻舌身五识,是从它们自己种子生的,这个种子就是根、就是内处;“似境相而转”,这个识生的时候,相分生起来,好象是外境,实际上是它的相分,就叫外处。对根机还没成熟、不能接受唯识教的那些众生,就给他先说这个教,实际上,佛的真正意思,这十个处,就是识生的:内处是种子,外处就是相分。“谓六内识从自种子生现行时,其现行识变似色等境相而转,非外实有色等十处。为破实我,成内外处,世尊说有色等十处,是此中意”,所以,佛说这十处,实际上真正的密意就是成立唯识。

第三是胜利,“有胜利故”。“依此教能入,数取趣无我,所执法无我,复依余教入。”佛为什么要说这个法,有什么好处要这样子说?“依此所说十二处教,受化者能入数取趣无我”,因为跟这个教相应的众生,他接受这个教之后,就可以进入数取趣无我(就是补特伽罗无我);这样子,使他证到第一层的空性。“复依此余说唯识教,受化者能入所执法无我”,再上一层的空性,一切法无我,那就是将来根机成熟,能接受唯识教了,就可以真正地悟入。

这是说,佛说这个教,并不是如你们依文解义那样,真的有十处,而是有密意的。一个是众生意乐趣,是对一类根机的众生而说;一个是密意,佛说这话,里面含的意思,内处就是种子,外处就是相分,根本就是建立在唯识上的;再就是胜利,这样说有什么好处?先是使对这十二处教相应的人,可以证到补特伽罗无我,然后再引导进入法无我。所以总的来说,根据这三个意思,佛的意思还是成立唯识,不要依文解义,就执这十个处为实在有。

这道题,大家回答的还可以,都能够发挥一些,别意、密意……,都写了。有些人写三个,有别意、有密意、有胜利,就完了;有的写了两个;也有的只写密意一个,到底什么密意,也没有说。

第五道题:如何悟入数取趣无我及法无我?

这个问题,回答的很简单了:一切法,十二处,没有见者、没有听者、没有闻者……,没有什么什么,就是没有这个我。

总的来说,我们这次出的考题,也不是很难。不管你水平怎么样,都不会交白卷,都可以凭自己所知道的,听到一二点,抓了一两句,都可以写上去。但是真正要求严格的,那还得要多多看。所以我们说,学法相不是教条,就是要背的。藏地学五大部都是要背的,为什么?这个界限严格,你不背下来的话,你说的话是模棱两可的。

国际上订立条约的时候,一般都用法语制订。为什么?法语的语法最严格。这个字,它用在这个地方,它的语法上,它的格要变的,这个格一变之后,你要做第二个解释就不可以了。

我们汉字,大家查过字典都知道,一个字,它有好几个意思,最简单的就是这个标点,也有问题。我记得以前在小孩子的时候,一位语文老教师就讲过这个混淆的事情。“雨落天留客,天留人不留”,下雨了,天留客,但是,天留,人不留。这个是不留客。但是标点改一下:“雨落天,留客天。留人不?留!”这就变成留客了。这个是标点的问题,一点之后,意思就可以错掉。而那些单字,如果你把它意思反一反,意思还会反过来。

所以说,订条约一般用法语,它意思改不的;它每一个字,变化很多,到这个地方变化之后,第二个解释就不能成立。

法相也一样,六离合释,就是给你卡定,这个法相该是这么讲的,就只能这么讲。比如说“烦恼障”,“烦恼”本身是“障”,烦恼就是障;而“所知障”,所知的障,本来我们要“所知”(知道一切法),但是被“障”住了,我们不能知。这两个不能混淆。你说“所知障,学多了,知道太多,就是所知障”,那不要学了,你去做个笨蛋就是聪明得很、没有所知障了?你那是搞错了。所以说,对法相名词,一定要严格地把它搞清楚,不能混淆。像这些,我们就举个例。

我们看这道题:如何悟入数取趣无我及法无我?

先是如何悟入数取趣无我?第二卷第十七页后面:“依此所说十二处教,受化者能入数取趣无我。”这是总的,下边解释:“谓若了知从六二法有六识转,都无见者乃至知者,应受有情无我教者,便能悟入有情无我。”正规的,要这么回答。

二六法,就是十二处,内六处外六处。从根、境产生识,都没有见者乃至知者。“见者知者”就是指“我”,我能够见、我能够知、我能够闻、我能够觉等等;了知根境相合而有识生,能知的是“识”,不是“我”。这个有人也发挥得很好,好象是净道师。如果说是“我”的话,“我”是有自在的,“我要见就见!”但是你不行,你根境不和合的话,见也见不到。根有毛病就不能见,或者见的是错误的;境不现前也见不到。所以说你没有自在,没有自在就就没有“我”。再说,到底是哪个见?是眼识见;是哪个在听?是耳识在听,不是“我”。所以这样子,从这个地方,可以悟入补特伽罗无我(有情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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