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第廿九讲)

丙七解释外难不照他心智识不成失(续)…………他心智云何,知境不如实,

如知自心智,不知如佛境。

甲二结己所造,叹深推佛…………………………………我已随自能,略成唯识义,

此中一切种,难思佛所行。

(38A)上次讲了无漏他心智的三种说法。有几个问题先解答一下。

第一、无见相二分是遍计所执性,那么佛有见分……?见分,护法菩萨说的见分是依他起,说佛有见相二分的也是护法菩萨这一系,所以说是依他起,不是遍计执。见分是依他起,见分跟自证分不一样;一共四分:见分、相分、自证分、证自证分,这是以护法菩萨的体系来说的。我们学法,学一个体系就要依一个体系的说法,不要扯到另一边去,这个安慧的体系跟护法的体系就不要扯到一起。安慧说的见相是没有的,属于遍计执,而护法则说是有的,是依他起。既然说佛有见分的是护法菩萨的体系,那当然是依他起,这没有什么难解的。这个问题下文就有解说。

第二、有漏、无漏界限?有漏是烦恼随增,无漏烦恼不随增。有漏的法,要增长烦恼,不但生起,还要增长;而无漏法,烦恼不会增长,这个就是界限。初果二果当然是无漏了。凡是见道以上的,都是无漏。

第三、六根清净位、六根互用?这在天台宗有详说,我们的理解是,六根互用,耳根能作眼根用……等等。耳根作眼根用,那就是发的眼识了,眼识当然缘色境,这个还不能错的。根可以互用,但色跟见相分不能扯上,眼识的见分决定见色,耳识的见分决定是闻声;耳根可以作眼根用,眼根能作耳根用……,这个是六根互用,但是见相二分不能扯乱。(六根互用:(术语)断六根之垢惑而使之清净,则六根一一具他根之用也。涅盘经曰:「如来一根则能见色闻声嗅香别味知法,一根现尔,余根亦然。」是真六根互用也。法华经法师功德品说菩萨在六根清净之位,六根互用之德。法华论曰:「又六根清净者,于六根中悉能具足见色闻声辨香别味觉触知法等,诸根互用应知。」是相似之六根互用也。又楞严经四说声闻之六根互用。曰:「不由前尘所起知见,明不循根,寄根明发,由是六根互相为用。阿难汝岂不知?今此会中,阿那律陀无目而见;跋难陀龙无耳而听;殑河神女非鼻而闻香;骄梵钵提异舌知味;舜若多神无身觉触;摩诃迦叶,久灭意根,圆明了知,不因心念。」亦是相似之互用也。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第四、圣智皆能亲照他境……?除佛以外,其它的当然不如实,这个讲了很多。除佛的他心智是如实的以外,其它的都不如实,书上讲得很清楚了。

第五、安慧等师无见相二分,为何用所缘缘去量它?这个提问的话不清楚。安慧菩萨的体系,见相二分是没有的,怎么用所缘缘去量它?所缘缘不是一个能量的东西,不能量他的。这个话提得有点不大合适。因为所缘缘是一个境,它不能去量它;能量的是心法,不能是所缘缘。它不是心法。这个问题,问的意思在哪里?等一下再跟我说一下,这个表达方式(提问)不大对头。

好,我们还是接下去。昨天我们讲到无漏他心智,讲完了。讲到第二十九页后面第九行,“故佛之心,亦名唯识”,所以说佛的心也是唯识。先是讲有漏的,有两个说法。再是讲无漏的,有三个说法。第一师说,见相俱无,“离二取故,同有漏心初师所说”,见相二分都没有,这跟有漏一样,见相二分是遍计执,它既然是无漏的,没有遍计执,所以见相二分是没有的;第二师就采取一半,“见有相无”,无漏的他心智,有见分没有相分,见分是有的;第三师说,“二分俱有”,见相二分都有,都是依他起。这个里边,第三师的说法比较圆满一些。

第二师的说法,就与唯识的道理有点违背了。既然有见没有相,这个无漏的后得智不要相分就可以缘心外的法、亲取识外之法,那怎么能叫唯识?这有两个解释。第一个,所谓唯识,由有漏心而起的妄执境,不是实在有,这个妄执境是不能缘的,亦即是说,“唯识但遮所执外法识能亲取”,心外的那些不实在的法,自识不能亲缘,“非执外法,何妨亲取”,而心外的非执着、实在有的那些法,是可以亲取的。这样子的解释,很勉强,唯识道理还算讲得通。第二个,“或唯识言,据妄心说,无漏心等,即非唯识”,虚妄的心,就叫唯识,而无漏心,不叫唯识,他的依据是“经中但说三界唯心,不说无漏亦唯心故”,经里边有说三界唯心,而不说三界以外唯心。这样的说法,我们在前面讲三界唯心的时候已经驳斥掉了。无漏法,包括真如,都在唯识里头,那么这个说法就不对头。所以第二师的说法,对唯识的道理有点妨碍了。

第三师说有见相二分,那就是彻头彻尾的唯识,从凡夫到佛,都是在唯识里头,把唯识贯彻得最圆满。下边,看窥基大师的评论。

于此义中,略为褒贬。初说无漏心亦无相见亦有法执,此不须说,如成唯识破无二分,佛地论中广破相分亦有缘无之心,①非所缘缘故。然后二师,或说无漏亲取所缘②,或说佛心亦变影像。

校注:①「非所缘缘故」,大正藏(T43,∵p.∵1008,∵a29)作「非所缘缘故」(应)+非【甲】,江西校刊本(卷四.第三十页前面第二行)作「应非所缘缘故」。

②「亲取所缘」,此据江西校刊本(卷四.第三十页前面第三行),大正藏(T43,∵p.∵1008,∵a29-b1)∵作「亲所取缘」。

“于此义中,略为褒贬”,这是窥基大师的评论,在这几个说法里边,他要评论一下,哪个好,哪个不好。

先说第一个。“初说无漏心亦无相见亦有法执”,第一师说,无漏的心里边,没有见相二分,还有法执,“此不须说”,这个就不要说了,“如成唯识破无二分”,《成唯识论》里早就把它破掉了,《佛地经论》里也“广破相分亦有缘无之心,非所缘缘故”,也破了。就是说,没有相分的话,你缘无的心——假使缘龟毛兔角,龟毛兔角是没有的东西,你没有相分,你要缘它,那么就不能缘了,所缘缘就没有了。我们缘的是相分,虽然那个东西没有,但相分是有的,可以缘的,能够生起这个心来。作所缘缘的要求,一个是体要实在有,一个是心要带它的相起来。它不是实在的,就不能做所缘缘。那这个就不行。没有相分的话,有这个缺陷。

“然后二师”,而后二师,“或说无漏亲取所缘,或说佛心亦变影像”,这是第二师与第三师的不同:一个说,无漏的心,不要相分,就可以直接亲取识外的所缘境;一个说,不要说其它的声闻缘觉菩萨,哪怕是佛的心,亦变影像,也要变个相分。

若许亲取,云何应取无法?无法无体,非所缘缘;观所缘说,要具二支,是所缘义。此师意说,此心不具所缘缘,余具所缘心,必具二支故。若许无法得为缘者,破经部师量有不定,自许无法得成缘故;若破他为量,非述自宗,故无不定者,又唯识理,亦复相违:亲取心外法,何得名唯识?破他心等,取心外法,比量相违,及不定过。此师意说,如下当知。

“若许亲取”,假使说,不要相分,就可以直接取识外的这个境,“云何应取无法”,那么“无法”就不能取了;这个“无法”就是没有的法,比如说,遍计所执是没有的,龟毛兔角也是没有的,这些法我们就缘不到,为什么?“无法无体,非所缘缘”,这个没有的法,它没有体,不能作所缘缘。“观所缘说”,《观所缘缘论》里说(前面我们已经广讲了),“要具二支”,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体,一是心里有它的行相,“是所缘义”。这无法是没有体的,它只能做所缘,不能做缘。

“此师意说,此心不具所缘缘,余具所缘心,必具二支故”,这是说第二师,若允许亲取所缘的话,无法就不能取了,因为这个缘无的心,它没有(不具)所缘缘,“无”不是色法,不能生起心来;其它的具所缘的心(不是缘无的那些心),必定具有二支,既是所缘,又是缘。这就有个毛病,他评论就是说哪里有缺点。假使允许没有的法也可以作缘、也可以生起,那跟以前经部的说法一样;这经部是破过了的,前面大家可能还记得,经部里边可以缘无法,论主就破它了,那是不行的。

“若许无法得为缘者,破经部师量有不定”,假使允许无法可以作所缘的话,前面我们破经部的量有不定过,“自许无法得成缘故”,因为你自己也允许无法可以成缘的,你自己又破它,那就成“不定”了——你自己也有的嘛,怎么去破它呢?就破不成了。

“若破他为量,非述自宗,故无不定者,又唯识理,亦复相违:亲取心外法,何得名唯识?”假使你狡辩,说,虽然我自己也承认无法可以成缘,但是我这个不是说自己(非述自宗),是专门用来破他的,跟自己没有相关,所以没有不定过。意思是说,自己掺进去的,就有不定过,因为自己也有这个主张,那就不肯定了;若把自己(自宗)撇开、专门破它,那不定过就避免了。但是,这样的说法,唯识道理就讲不通(相违)了——亲取心外法,何得名唯识?唯识是无有少法能取少法,你现在这个识能取外边的法了,这跟经上的道理也违背,跟唯识道理也违背,不能叫唯识了。

“破他心等取心外法,比量相违,及不定过”,在破斥他心智能取心外法的里边,这在前面说过,假使他心能够取心外法的话,有个比量,就在第二十二页“若能知者,唯识应不成”下“复立量言:汝他心智,应非唯识,许此智缘心外境故,如我此智”,就是指这个量。在你破他心的这个量里边,他心能取心外法,“比量相违”,这个比量就不对、错掉了,“及不定过”,还有不定之过(这是因明里边的过失)。

“此师意说,如下当知”,这个师(第二师)的意思,下面还要讲。

这是评论前二师,下面说第三师。第三师是护法菩萨所说,那是不是就没有缺点了呢?他还是找得出缺点来。

其第三师,若佛之心亦变影像,不亲取者,应不知无,心内相分是有法故,又应不说遍计所执是凡夫境。由此故知,二说皆是,二说并非。此则双贬。

“其第三师,若佛之心亦变影像,不亲取者”,若按照第三师说的,佛的心也是变影像的(就是也有相分),不能亲取心外法的,那么,“应不知无,心内相分是有法故”,因为你缘的相分是有的(相分是依他起,是有的),真正的“无”,你应当不能亲自知道了。要变个相才知道,就不能知“无”了。“又不应说遍计所执是凡夫境”,遍计所执本来是凡夫所缘的,你现在也可以起个相、缘遍计所执,那么你说遍计所执是凡夫境,那也不行了,佛也能缘的嘛。意思是说这个话也有些毛病。

“由此故知,二说皆是,二说并非”,从这点看,第二、第三师的说法,从好的地方说都对,但是从他的缺点来说,都有过失。“此则双贬”,这是两边都贬,都说得不好。

若别褒者,护法等说,除无分别,必有影像,其理稍胜。所以者何?既说诸心,同镜照物,必有影生,理无乖返;若无影像,违亲所缘,如佛地论成唯识瑜伽论说,心心所法,从四缘生,说缘于无,无漏之心无此缘者,便违圣教,及违比量。

“若别褒者”,褒就是说他好,假使分别来说,哪一个好呢?“护法等说‘除无分别,必有影像’,其理稍胜”,护法菩萨的说法比较殊胜。要说过失,他们都有一些过失;若说哪个比较好呢?当然是护法菩萨的说法好。护法菩萨说,“除无分别,必有影像”,无分别智缘真如的时候,能缘所缘是合一的,没有相分见分,除此以外,其它的,都有影像、都有相分,这个道理比较殊胜、比较好。

“所以者何”,为什么说护法菩萨的说法比较好呢?“既说诸心,同镜照物,必有影生”,不管是经还是论,都说心缘境的时候,跟镜子照东西一样,必有一个相生出来,“理无乖返”,这个话于道理上没有乖谬。那就是等于说相分,如镜子照那样,照出现一个相,不是亲自缘那个东西。“若无影像,违亲所缘”,假使没有影像(相分)的话,那么亲所缘缘就没有了,“如佛地论成唯识瑜伽论说,心心所法,从四缘生”,佛地经论、成唯识论等等经论里边都说,心王、心所要从四个缘生,因缘、所缘缘、等无间缘、增上缘,一共四个缘,《成唯识论》里有广讲。你这样说,亲的所缘缘就没有了,那就不对。“说缘于无,无漏之心无此缘者”,若说无漏心缘无的时候就没有所缘缘了,“便违圣教,及违比量”,那你就违背圣教,也违比量,因为一切心王、心所都要四个缘生的。所以,说有影像,是比较符合圣教的。

下边他再发挥一些唯识道理,这个道理懂了之后,就能够对“唯识”有进一层地深入了解。但是因为它比较深,又牵涉到一些更深的、难度高的问题,如果不懂,那么就头痛起来了,可是如果知道之后,却是对唯识道理,能更进一步地深入地理解。

遍计所执,说凡夫境。意说凡夫,若心起执,必变为依他内影像相分,此性离言,及离假智,识有执故,执此以为色声法等,不称所变离言影像,说能执心,名为遍计,遍计所取,名为所执。此是无法,不能与识作所缘缘,所变影像,体是有法,与能遍计作所缘缘,亦不违理。但是凡夫起能执心,当情显现,名凡夫境,非说为境故,即是所缘缘,但作所缘,不能作缘,当情现故,无体性故。

校注:「当情显现」,大正藏∵(T43,∵p.∵1008,∵b24)∵作「当体显现」,江西校刊本(卷四.第三十一页前面第四行)作「当情显现」。

他就是把三性来比较一下。这个里边,道理实在是很好。我们以前学《摄大乘论》,学这部《二十唯识论》,我们听的时候,他没有用《述记》来讲,是用他自己的讲义讲的,这一层深的道理没有包进去,所以后来学《摄大乘论》的时候,就感到这个能所二取,一会儿说遍计,一会儿又是依他,易混淆。在今天的问题里边,也有这个混淆,就是第一个见相二分、遍计执,怎么佛还有见分?这个就混淆了。这个是很微妙的,但是很要紧;没有悟到这个道理,好象是很混淆,但是你一旦悟到这个道理,会感到很微妙,它这里讲得很清楚。我们就感到,如果能够早一点把这个掌握住,那么以后学其它的唯识论,会占大便宜。就像我们在《唯识简介》里,把有相唯识的今学跟无相唯识的古学,先介绍一下,那对学这本书有帮助。但是也有人在学讲义(《唯识简介》)的时候,没有注意,或者不去关心,或者那个时候还不懂,因为才开始接触,所以碰到后头的问题来了,就感到惘然。总的来说,先提一下,有好处。这里他把遍计依他、见分相分,跟那个所执、能执,这个东西,两个不是一个,把它分别讲清楚,对我们学唯识,的确是有极大帮助。那么我们看下去,先说遍计所执性。

“遍计所执,说凡夫境”,遍计所执是没有的(体无),是凡夫境,只有凡夫能缘到。真正圣者的后得智,是不缘虚妄的遍计所执的,缘的是依他,依他就是因缘和合而生、似有非有;这个遍计所执境只有凡夫能缘,因为凡夫有执着,所以说他缘遍计所执境。

“意说凡夫,若心起执,必变为依他内影像相分”,凡夫心起执的时候,心里就有分别,从这个分别心本身来说,是客观的一个识,这个识变一个依他起的相分,依他起的“内影像”,识内的一个影子,就是相分。“此性离言”,这个相分是依他起的、是离言的,“亦离假智”,也是不带名言的,带名言的智、假的智是不能缘它的。那本身是对的,是有体的。“识有执故”,因为这个识,能缘的识有执着,“执此以为色声法等”,本来是离名言的,也是如幻的,却把它执着是有名言的,说这是色、这是声、这是香、这是法……,等等,“不称所变离言影像”,所执着的东西,跟它所变的相分不称,两个是不符合的,即原来的相分(离言的影像)跟那些所执着的色声香味触等法不相称,两个不相符合。“说能执心,名为遍计”,那么就把能够执着这个色声香味触等法的心,称为“遍计”,“遍计所取,名为所执”,而把这个遍计心所取的色声香味等等带名言的法,叫作“所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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