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第十二讲)

己二∵次三颂破外救义∵分三

庚一∵初一颂破大众部犊子部计……&helli

如天上傍生,地狱中不尔,

所执傍生鬼,不受彼苦故。

庚二∵次一颂破有部计∵……&helli

若许由业力,有异大种生,

起如是转变,于识何不许。

庚三∵后一颂破经部计……&helli

业熏习余处,执余处有果,

所熏识有果,不许有何因。。

昨天我们讲到把四个外难都破掉了,先是分别地破,最后是用一个如地狱的喻把四个难一起破。我们先复习一下。

“复次颂曰:一切如地狱,同见狱卒等,能为逼害事,故四义皆成。”他解释说:“言一切者,标宗所明,总解四难,故言一切”,“一切”这个话,就把四个难一起破掉了;“故四义皆成”,这最后一句是总结的话;“余十三字,正答难也”,中间“如地狱,同见狱卒等,能为逼害事”十三个字是正面地回答四个问难。

“论云:应知此中一地狱喻,显处定等一切皆成。”以一个“如地狱”的比喻,就可以表现时定、处定、相续不定、作用这四个道理都能够成立。

“如地狱言,显在地狱受逼害苦诸有情类”,这个讲过了。“谓地狱中,虽无真实有情数摄狱卒等事,而彼有情同业异熟增上力故……,由此虽无离识实境,而处定等四义皆成”,这个都讲过了。

我们看第二卷,外难又问:“何缘不许狱卒等类是实有情?”大乘用如地狱的一个喻,把他们四个问难破掉了,地狱里的狱卒不是实在的有情,而时定、处定、相续不定、作用四义皆成,那么他们经部师就要救了,说,你们说地狱的狱卒是没有实在境的,那么你为什么不允许狱卒是真的有情呢?如果说狱卒是真有情的话,那你这个破也不成立。这个昨天也讲了。

“不应理故。且此不应那落迦摄,不受如彼所受苦故。互相逼害,应不可立彼那落迦、此狱卒等。形量力既等,应不极相怖。”也讲过了。

下边是破余趣。在地狱里边,狱卒决定不能是实在的有情;假使狱卒是地狱趣里实在的有情的话,就有很多毛病,不能成立。这些前面都说了。那么现在他又问说:“若是彼趣有如是失,是余趣者,竟何有过?”狱卒不是地狱趣的有情,是“余趣”的有情,是地狱里边其它的傍生、鬼趣,它们也在地狱里边掺杂着住,就像人间有畜生、也有鬼一样。鬼,一般看不到,有的人偶尔会碰上。这样的话,不是就可以解释这个问题了吗?狱卒是地狱趣摄不能成立,那么是余趣——傍生趣、鬼趣,也在地狱里边住,这个应当是可以成立了,那就是说它们还是实在的有情;你说的这个境不是实在的,那还是不成立,你还是破不了。

论:非那落迦,不应生彼。

述曰:自下第二,破是余趣。非那落迦造恶之者,不应生彼捺落迦中,非彼趣故,如人天等。

“非那落迦,不应生彼”,假使不是地狱趣摄,就不能生在地狱里边。把是余趣这个话也否定了。你说它们是地狱里边的畜生也好、鬼趣也好,那是不能成立的。你说这些狱卒等是那落迦摄,这个前面已经驳掉了,不能成立;你说它们不是那落迦的有情,那就不能生在地狱里边。这是什么原因?“非那落迦造恶之者,不应生彼捺落迦中”,生到那落迦去的,都是造了恶业去受苦的;假如不是造了恶业、不受地狱苦的有情,他不会生到那落迦去。为什么?“非彼趣故”,因为它们不是地狱趣,“如人天等”,犹如人、天等等,不会生到那落迦去;他不受地狱苦,他不会到地狱去。

论:如何天上现有傍生?地狱亦然,有傍生鬼为狱卒等。

述曰:大众正量,既见破非捺落迦摄,更不能救;见破非余趣,第三救言:如上天处,处虽是胜,犹有恶趣傍生等生;其下地狱,虽恶者处,何妨得有傍生鬼生为狱卒等?其人处等,诸趣通生,理极成立,非上胜趣。且举天中。量云:其地狱中应有余趣生,许善恶趣随一摄故,如上天中有傍生等。鬼处有傍生,理无疑难,无不定失。彼师意说,狱卒是鬼,狗乌等是傍生,故论说言有傍生鬼为狱卒等。旧论无等字,乃云畜生饿鬼别类等生地狱中名为狱卒者,不然。

[名相注释]旧论无等字,乃云畜生饿鬼别类等生地狱中名为狱卒者,不然:狱卒是鬼,非畜生故,狗乌乃是傍生,故云“畜生饿鬼生地狱中名为狱卒”者,不然也。

“大众正量,既见破非那落迦摄,更不能救”,大众部、正量部认为狱卒等是地狱的有情,他们见到这个观点被驳斥掉了,这些狱卒等不是那落迦所摄,他们再也救不了;“见破非余趣,第三救言”,现在见到又要破不是余趣,这个他们还可以救,他们还有辩驳的余地。他们怎么说呢?他说:“如何天上现有傍生?地狱亦然,有傍生鬼为狱卒等。”天上现见有孔雀、麒麟、凤凰等等鸟兽,天上可以有傍生,为什么地狱里边就不能有傍生、鬼呢?地狱里的傍生、鬼就是那些狱卒等,它们不受地狱的苦,这个应当成立。

“如天上处,处虽是胜,犹有恶趣傍生等生”,天上的处所是殊胜的,可还是有恶道的傍生生到天上。

“其下地狱,虽恶者处,何妨得有傍生鬼生为狱卒等?”天上处所是殊胜的,尚且有恶道的傍生生到那里(人间当然有了,人间是人道,可是人道里边就有恶道的傍生跟人住在同一个地方);既然天上那么殊胜的地方还有傍生,那么地狱里边,虽说是那些造恶的人受苦的地方,但是何妨这个地狱里边也有傍生、鬼呢?它们不受恶果,它们可以作狱卒来逼害地狱有情。

“其人处等,诸趣通生,理极成立,非上胜趣”,人间,大家都知道的(极成就是双方都承认的),人间里边有好几个趣,一起都生在人间。这个畜生趣,大家都看到的了;还有,海里边有罗刹、鬼,等等,都有。人间里边是很多趣都生活在一起,这个大家都现见的。根据这个道理,地狱里边也可以有傍生、也可以有鬼,这两种(傍生、鬼)就是那些狱卒等。

“量云”,又来因明了,这是正量部、大众部立的量,“其地狱中应有余趣生”,地狱里边应当有其它趣的众生(鬼、畜生)生在里边。“许善恶趣随一摄故”,他这个“许”是自己许,因为他们自己允许在地狱里边可以有善道,也可以有恶道。善的,就是鬼,就是好一点,不受地狱的苦;恶的,就是那落迦受苦的众生了。“如天上有傍生等”,犹如天上这个善趣里有天道、也有恶趣的傍生。既然天上如此,地狱里边也可以这样子,好一点的就是鬼、傍生,差一点的就是最苦的那些地狱里受苦的有情了。应当也像天上那样,诸趣都能够生在一起。

“彼师意说,狱卒是鬼,狗乌等是傍生”,这个论师的意思是说,狱卒是鬼,狗、铁嘴乌等等这些是傍生。“故论说言‘有傍生鬼为狱卒等’”,所以《唯识二十论》的原文里说“有傍生鬼为狱卒等”这个话,傍生就是那些乌驳狗之类,鬼就是狱卒(等字就是等指那些乌驳狗、铁嘴鸟之类的傍生)。

“旧论无等字”,他又比较新旧两种译本。以前的翻译,这个等字没有翻出来,只翻了“狱卒”,不翻后面的“等”字。它怎么说呢?“乃云畜生饿鬼别类等,生地狱中,名为狱卒”,畜生、饿鬼、不是地狱之类的那些众生,它们生在地狱里边,就叫狱卒。他说这样的翻译,“不然”,翻得不对头。为什么不对头?饿鬼是狱卒,这些傍生(乌驳狗、铁嘴鸟等)不是狱卒,你这么翻译就把畜生跟饿鬼都叫作狱卒了。所以窥基大师认为以前的译本是混淆了,狱卒不是属于畜生类,狱卒是鬼类。这还是说过去的翻译不太明确。

论:此救非然。

述曰:此下第四论主复破。初总,次别。此总非也。

论:颂曰:如天上傍生,地狱中不尔,所执傍生鬼,不受彼苦故。

述曰:此下别非。初二句颂,显喻不成;下二句颂,显不成理,与外比量立宗中法差别相违。彼宗法言,有余趣生,名法自相,此上所有,受彼器果,不受器果等,是法差别。今但与彼宗差别为违。天中余趣,受彼器果,汝宗所执地狱中余趣,不受器果故。

“此下第四论主复破。初总,次别”,∵大众部、正量部他们的救说,地狱里边也可以有其它的傍生、鬼生,就像天上有傍生一样,论主就再反驳他们:“此救非然。”你这个救不对头!又总的否定了它:你这个救,救不成的。那么有什么理由呢?

“颂曰:如天上傍生,地狱中不尔,所执傍生鬼,不受彼苦故。”天上固然有傍生,但是跟地狱里边,却不是一样的。你说的那些傍生、鬼,并不受地狱的苦,而天上的傍生却享受天上的乐报。天上吃的饮食、他们的环境,生到天上的傍生也都能享受到;而地狱里的那些火、那些铁的地,狱卒乌驳狗等等却没有享受到那些苦。你这个比喻不对头,你这样子说,还是救不了。

“初二句颂,显喻不成”,前面两句颂(如天上傍生,地狱中不尔)是否定他们:你说就像天上有傍生,地狱中也可以有傍生、鬼,你这个比喻是不对的,不成立,“不尔”,不一样。为什么不成立呢?“下二句颂,显不成理”,下两句颂(所执傍生鬼,不受彼苦故)就把道理说出来,“与外比量立宗中法差别相违”,因明里边的有过失。这个我们就不说了。

“彼宗法言,有余趣生,名法自相,此上所有,受彼器累,不受彼器果等,是法差别。”这个主要说什么呢?你说在天上有傍生,地狱里边也有傍生、鬼,这个姑且允许你这么说,但是它们受不受各自器世界的果报,这就不一样了。天上的傍生受天上的乐报,而地狱里的狱卒鬼、乌驳狗等却不受地狱的苦报,这个跟天上的比喻合不上了。“今但与彼宗法差别为违”,它们的差别不同,彼此相违,什么相违?我们下边看下去就知道了。

“天中余趣,受彼器果,汝宗所执地狱中余趣,不受器果故”,天上的傍生,受天上器世界的乐的果报,而你说的那些在地狱里边的傍生、鬼却不受地狱的苦的果报,你这个话就有毛病。所以说你的这个救是徒然的,没有用。因为天上的傍生,它们享受天上的乐报,吃的用的,享受的都是天上的东西。就像洋人养狗那样,它吃的东西比我们人吃得还要好,吃罐头、牛奶;住的也好,干净得很,还有狗旅馆、狗医院,等等。你这个比喻却是不一样的了,天上的傍生住好的环境、享受天上乐的报,但是地狱里的鬼(狱卒)狗等等,它们在地狱里边,却不受地狱的苦报,这个就合不上了,跟你举的喻不一样的。

论曰:诸有傍生生天上者,必有能感彼器乐业,生彼定受器所生乐。

述曰:释初句颂。若龙麟等,生天上者,唯在欲界地居天中;其鹤凤等,亦通欲界空居天有。此等必有共业是善,能感彼天外器乐业;既有果生,故能受彼器所生乐。此显他宗同喻差别,下成彼宗法之差别。

“诸有傍生生天上者,必有能感彼器乐业,生彼定受器所生乐。”这就把理由仔细讲出来了。生到天上的傍生,必定有能够感到天上器世界受快乐的乐业,决定造了这个业,才能生到天上去;生到天上之后,决定就能享受到天上器世界所享受的快乐。而反过来,你们说的狱卒等就不是这样子。“释初句颂”,这是解释第一句颂(如天上傍生)。

“若龙麟等,生天上者,唯在欲界地居天中”,天上的傍生有哪一些?龙、麒麟等等,这一类。麒麟,在我们人间是稀有的,但在天上是不稀奇的。龙、麒麟等等这些生到天上的动物,“唯在欲界地居天中”,欲界地居天就是帝释天、四天王天,它们还是依在地上住。空居天,在上面,夜摩天以上都是空居天,它不挨着地的。

“其鹤凤等,亦通欲界空居天有”,鹤、凤这一些也可以在空居天里边有,不一定挨着地居天。这些傍生,在地居天也好、空居天也好,“此等必有共业是善”,它们决定是造了一个共业,善的共业,“能感彼天外器乐业”,造的这个善业,能够感到天上器世界的安乐的环境。有这个共业,可以感到天上的好的器世界,也就能够享受到天上器世间的安乐了。

“既有果生,故能受彼器所生乐”,既然有这个业,能感生到天上受乐的果报,所以天上的那些傍生,它们能够享受到天上器世界的快乐。

“此显他宗同喻差别”,这就说明,跟你举的喻有差别,你说那些狱卒等生在地狱里却不受地狱的苦,那就不对了。天上的傍生固然是有,但是它也受天上乐报;你这个地狱的狱卒等(鬼、乌驳狗等傍生)生在地狱里边却不受地狱的苦报,这是跟你的喻不一样的,那你的说法也就不成立了。

论:非狱卒等受地狱中器所生苦。

述曰:其狱卒等,生地狱时,不受地狱器所生苦,云何与彼天傍生同?前他立因,既能成彼余趣生地狱,如是亦能成狱卒等受地狱中器所生苦。量云:其狱卒等应受所居外器生果,许善恶趣随一摄故,如上天中有傍生等。此中简略,应须审知。此释颂中下之三句。

“非狱卒等受地狱中器所生苦”,天上的傍生受天上的乐报,而你却说那些狱卒等不受地狱的苦果,那就不对头。“其狱卒等,生地狱时,不受地狱器所生苦”,这是他们说的,那些傍生(狱卒等)生到地狱去的时候,可以不受地狱趣的苦报,这个话就有毛病了。“云何与彼天傍生同?”你用天上傍生来作比喻,这怎么能相提并论?一个是受彼器世界的乐报,一个是不受彼器世界的苦果,那就不一样了,你这个比喻有毛病。

“前他立因,既能成彼余趣生地狱,如是亦能成狱卒等受地狱中器所生苦”,前面你说因为天上可以有傍生,也可以成立地狱里边有鬼(狱卒)、乌驳狗等(傍生),这样子的话,也应该成立地狱里的鬼、傍生决定要受地狱的苦报,就像天上的傍生决定受天上的乐报那样。所以你说狱卒等是鬼趣、傍生趣,而却可以不受地狱的苦,这是不成立的。

“量云:其狱卒等应受所居外器生果”,这个就是逼他了,你说(承许)地狱里边有鬼、傍生是狱卒等,那么这些狱卒等应该要受它们所居的地狱的器世界的果报,那就是也受地狱的苦了。“许善恶趣随一摄故”,这个也是跟前面他们的因一样,一个是善趣的,一个是恶趣的,那你不一样了。“如上天中有傍生等”,就像天上傍生一样。天上的傍生,它生到天上去,一定能受到天上的乐,那么鬼生、傍生生到地狱来作狱卒等,决定也要受地狱的苦。“此中简略,应须审知”,这个里边他立的量减了一点了,跟前面比一比就知道了。

总之,你说地狱里边有傍生、鬼,它们生在地狱里边却可以不受苦,这话不对头。你举的喻是如天上有傍生等,天上的那些傍生享受天上的乐报,那么你也应承认那些地狱里的傍生、鬼该受地狱的苦报才对。

论:故不应许傍生鬼趣生捺落迦。

述曰:此总结释第二句颂。捺落迦者,此云苦器,即地狱是;言地狱者,顺此方说。由此理故,不应许傍生及与鬼趣生地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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