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观看唯识

种子六义

以上已说明:从内至外,从外至内。现再解析从内至内:

在唯识学里谓种子,乃具六义:1.刹那灭;2.果俱有;3.恒随转;4.性决定;5.待众缘;6.引自果。

1.刹那灭:因诸行无常故,乃刹那、刹那都有生灭。

事实上,如只说刹那间都有生灭。则刹那后,还是原来的样子吗?若还是原来的样子,就有「自生自」的过失。

因此谓其刹那生灭,还不如说是「刹那间都有变化」。而变化后,即已非原来的样子矣!

但若变化量极微,也不妨续用原来的「称呼」。故曰「种子生种子」。

5.待众缘:其实,变化量的大小,从何确定呢?待和合的众缘而决定。

故若未碰到「对应的缘」,或「强而有力的缘」时,以变化量极微而仍名为「种子」。

3.恒随转:因此当和合的众缘起了变化,种子的相状必随之而转。恒随众缘而转。

2.果俱有:种子的相状既随缘而转,即是从因加缘,而成果矣!

4.性决定:所熏习的种子,皆记有原来的善性、恶性,或无记性。

6.引自果:每个种子,都引向自定的果报。

从中观的角度来看,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却非究竟义。

而是因,加上缘,才有果报。因此善因,加恶缘,未必是善报。反之恶因,加善缘,也未必是恶报。

因此谓「性决定」和「引自果」,便有「因中有果」和「定业不移」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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