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二、第二义(分三科)∵∵辰一、显色

又显色者:谓若色显了,眼识所行

现在的文是说眼识所缘虑的境界。这眼识所缘这个地方是「别辨相」,就是一条一条的,一样一样的说明它的相貌,这里分三科。第一科是「第一义」。第二科是「第二义」。现在这个第二义里面是说什么呢?就是说这个所缘的色法,得名的所以。昨天说过,在黑板上写过,得名的原因。为什么叫做「显」?为什么叫做「形」?为什么叫做「表」?「显、形、表」这三个名称的原因,安立这样名称的理由,这样意思。现在先说这个「显色」的理由。

这意思是说这色法显了,就是它很明显的,很显着的能令你明了,很显着的,不是很隐晦。这个他的颜色很明显的显现出来,使令你注目,能引起你的注意,这样多的颜色,很多,但是光明的颜色他很显着,那么在这一方面立名字为之「显」是这样意思。

「眼识所行」,它是眼识所活动的境界,别的不行,耳识、鼻识、舌识、身识都不行,都不能在这上面活动,只有眼识可以在这个色上活动,这就是「眼识所行」。这就是「显色」立名的一个所以,立名的原因。

辰二、形色

形色者:谓若色积集长短等分别相。

这以下解释「形色」立名的原因。「谓若色积集」,这意思是说若是这个「色」法的「积集」,就是组识成就了,它也是众缘所生,所以叫做「积集」。「长短等分别相」,这个色法因缘成就的时候,成就的是「长」的形相、成就的是「短」的形相,而这「长短」形相,长短方圆等形相。这些形相,当然形相本身并没有说话,说它:「我是长、我是短」没有说这话。是由人的分别,说这是长、这是短,这是不决定的。对短就说长,对长就说短;对这短就说它是长,对另外更长,就说它是短了。所以这是一个「分别相」。这是形相,这底下是说「表色」。

辰三、表色

表色者:谓即此积集色,生灭相续,由变异因,于先生处,不复重生。转于异处,或无间、或有间、或近、或远差别生。或即于此处异生,是名表色。

「表色」,由内心的活动表现在外边的相貌,叫做「表色」。「谓即此积集色」,也就是这因缘「积集」的「色」法。「生灭相续」,它是那刹那生灭而不中断的,是相续地生灭的。「由变异因,于先生处,不复重生」:这个「生灭相续」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如果不相续,就没有这件事了,就没有「由变异因,于先生处,不复重生,转于异处」这话,没这件事了,因为是刹那刹那相续的关系。「由变异因」,就这个色法的变化,有种种不同的变化的原因,原因主要的就是我们的心,我们的心是一切色法变化的原因。一切色法的变化,虽然也有其它的原因,但是主要是我们的心,主要是心,心在变化,这色就在变化。

这个心,譬如说我们这个手要动,手本身是不会动的,因为心有所求,去指挥这个手去动,所以手才会动。所以心动是变异的因,变异的一个原因。「于先生处,不复重生」,就是这个「表色」,说这个「表色」的相貌。原来这个心的意思是在这里,在这里这个手要这样动,或者头这样动,或者脚这样动;可是心又变了,心又改变主意了,又改变主意了,心一改变计画了,就原来的那个心所指挥的出来的那个形相就停下来了,「不复重生」,不继续重复的显现出来了。「转于异处」,就转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了。我现在在这里,心里面又有另一个想法,要到别的地方去了。所以外面的这个色法里面,也就随着心的变异就变异了。

「或无间、或有间」:「或无间」,就是没有间断,譬如说我做这件事,就相续的把它做完了。虽然表现于外的这个色有变化,忽然间手动、忽然间头动、忽然间脚动,忽然间这样、忽然间那样,但是没有间断的把这件事做完了,那么这就叫做「无间」。「或有间」呢?,就是中间停下来了,不做这件事了。但是这件事,还是由心的命令,过了一段时间才继续的把这件事做完,那么叫做「有间」。「或近、或远差别生」,这件事或者在距离近地方,或者远的地方,有种种不同的这个「表色」现出来。「或即于此处变异生」,前面说是「转于异处」,或者是没有转于异处,就在原来的地方有变化,「是名表色」,这叫做「表色」。

卯三、第三义(分三科)∵∵辰一、显色

又显色者:谓光明等差别。

这是「第三义」,「第三义」,显示色法的差别,每一个、每一种的、每一类的色法都是差别的。「又显色者:谓光明等差别」,有光影、明暗,各式各样的差别,这是「显色」的差别。

∵∵

辰二、形色

形色者:谓长短等积集差别。

长、短、方、圆这也是有差别。

辰三、表色

表色者:谓业用为依,转动差别。

这个「表色」的差别指什么说的呢?就是「业用」,就是你内心是业,内心动了就是叫做「业」。「业」者,动也。就是心动了,心发生作用了。以此为依,以心动为依,你的身相有转动的差别;或者是行、住、坐、卧,各式各样的差别;或者是取、舍、屈、伸等等差别。

寅二、释异名

如是一切显、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识所行、眼识境界、眼识所缘;意识所行、意识境界、意识所缘,名之差别。

「如是一切显、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这底下是解释异名,解释它的不同名称,不同的名字。「如是」,像前面的这一大段文是说到「显色」,一切的「显色」、一切的「形色」、一切的「表色」,这么多的色法是「眼所行、眼境界」,这两句话指眼根说的。就是眼根能在这里旅行,在这里游历,这个眼根在这里游历;耳根不可以在这里游历,不可以。它是眼的境界,眼能够领取这个境界,它能,这是眼根说。

「眼识所行、眼识境界」,这是说这个识,依根了境。这个识,要依根为所依,以境为所缘。现在这么多的色法,「显色、形色、表色」,是「眼识所行」的「境界」,所旅行的境界,是眼所旅行的范围,是眼识所领取的境界。「眼识所缘」,是眼识在这里才能有缘虑的作用。「意识所行、意识境界、意识所缘,名之差别」,这以前面说「眼根」和「眼识」,这又提到这个「意识」。就是这个「显色、形色、表色」,不但是眼根、眼识,同时也是「意识」所行的地方,意识相应的境界。这个「所行」和「境界」,也有一点不同。这个「行」,不去分别谁行、谁不行,不去分别这件事,就是直接地就说这意识在这里活动,就这样。说到「境界」呢?就是不行,它在这个境界可以,在那个境界就不可以,就是有这个分别了。这在前面的眼根、眼识,很明显的有这件事,它在色上可以相应,但在声上就不可以。

现在这里说到「意识」,「意识」它的「所行」、它的「境界」,要比前五识宽,比前五识广。前五识各别、各别的境界;但是「意识」就是完全都可以,完全都是可以。「意识所行、意识境界」,当然这是指人的,按照人的境界来说。如果天上的人的境界,那人就不如他们了。色界天的人,我们人间的人更是不可以,那就更不同了。这们肉眼的境界,对天眼的境界,就不是肉眼的境界了,这就是种种的不同了。现在是约人的境界说,说「意识境界,意识所缘,名之差别」。所缘的有「显色」的名的差别,有「形色」的名,有「表色」的名的不同,是这样意思。

子二、好恶等三

又即此色,复有三种:谓若好显色、若恶显色、若俱异显色;似色显现。

前面是解释「形色、显色、表色」这三个、三类。现在说「好、恶等三类」。「又即此」显、形、表这种色法,「复有三种」不同。「谓若」要「好」的「显色、若恶」的「显色」,不好的,令人不高兴的,恶的显色,丑陋的显色。「若俱异显色」,也不同意好,也不是好、也不是恶。这一切的色法,「似色显现」。这些色法都是约第六意识来说的,分别它是好、不好,这第六意识才会分别,眼、眼识是不会分别这件事的,眼识不能这样分别,所以这是指第六识说的。

「似色显现」,这「似色显现」呢?这一切的色法都是阿赖耶识的变现。我们的眼识和意识去缘虑的这个色法,和阿赖耶识所显现的色法是相似的。相似而不说就是,只是相似而已。意思是说阿赖耶识所变现的一切法,都是如化如幻的,就是依他起,都是如幻如化不真实的。但是我们的意识要去缘虑,就变成遍计执了,都认为都是真实的了,这个真实是个错误,但是和阿赖耶识所变现的有点相似,那么「似色显现」这样的意思。这个也可以说,阿赖耶识所变的如幻如化的一切的色法是不真实的,也可以说是毕竟空的,因为这一切色法,一切色法本身是没有的。说我这现在我就看见这屋子里有一条龙在这里飞,这条龙是没有的,是我眼睛有问题。所以从这条龙的本身上看,是没有这件事情,是毕竟空的。但我们就看见有一条龙,就是像真是有一条龙似的,所以叫做「似色显现」这样解释,也可以这样解释,「似色显现」。

说这样解释,这就有唯识观的意味了,就是由凡夫的境界向圣人的境界去了,向圣人的境界去了,不同于凡夫了。凡夫就是这样,这是好的、这是美的、这是丑陋的,这也不美、也不丑陋,认为都是真实的。若是圣人呢?都是假的,都是空的,没有这回事情,所以是「似色显现」。

辛四、助伴∵(分三科)∵∵王一、出体

彼助伴者:谓彼俱有相应诸心所有法。谓作意、触、受、想、思,及余眼识俱有相应诸心所有法

这是第四科「助伴」。第一科是眼识的「自性」。第二科是眼识的「所依」:有「俱有依、等无间依、种子依」,眼识的自性,眼识的所依。第三科,是眼识的「所缘」。前面说的「显、形、表、好、恶、俱异」,这都是要「所缘」说的。我们的心,我们的识「所缘」的色法。现在第四段,说是眼识的「助伴」。「彼助伴者」,彼眼识的活动的时候,也不是孤独地活动的,还有帮助它活动的事情。「伴」,也就是它的伴侣,也就是帮助它活动的。谁是它的助伴呢?「谓彼俱有相应诸心所有法」,就是说彼眼识,与彼眼识同时地,同时存在的叫「俱有」。不是前后的、不是前后的,是同时地。和它「相应」,就是和它合作的,不是向它捣乱的,随顺它而同它合作,做随顺它,帮助它做事情,所以这叫做「相应」。

「诸心所有法」,这些助伴,它的名字叫做「心所」,说全了就是心所有法。这个心才有这种事情,这个色法没有这种事,色法是没有的,只有心才有这种事情,叫做「心所有法」。它是这种助伴的心所有法,恒依心起,与心相应,系属于心,所以叫「心所有法」。『恒依心起』,它一切时,一切处,这个心所有法,它一定依心而起,以心为依才能生起来,如果这个心,这个眼识如果是没有的话,它不能独自起来,它起不来的,要有眼识,然后眼识的心所有法才能生起的。第二个意思,『与心相应』,它生起来以后,它随顺眼识的活动,随顺它,与它是和合的,所以叫做「相应」。第三个意思,是『系属于心』的,归它统领的,它不是独自活动的,所以叫做「心所有法」。

「谓彼俱有相应诸心所有法」究竟指什么说的呢?「所谓作意」,这个「作意」的心所有法。这个「作意」,昨天我们讲过。这个「作意」,就是警觉的意思,它在那儿睡觉,现在有事情要做,去警觉它,你不要睡了,现在有事要做,叫它去做事情,那么警觉的意思。但是心很多很多的,很多很多的事情,现在警觉应起的心法。指现在有声音出现,那么警觉耳识;若有色法的出现,它就警觉眼识了,就各式各样的差别,所以警觉应起的心法,到境界那里去注意,这样的作用叫做「作意」。这样说这个「作意」是在眼识活动的前一刹那,它应该先是发生作用,这个是「作意」心所。

这个「触」,作意警觉它了,它不能继续睡觉了,它就起来了,去注意,就和那个境界接触了,那么叫做「触」。「受」,就是有感觉,有各式各样的感觉。「想」,就是去取得所缘境的相貌。这境界是怎么回事情,先查一查,先调查一下,不能够凭主观上的妄想,我认为你是这样子,不是的。要看一看,那境界是什么样子,这叫想认识,要认识外面的境界。「思」,就是有了动作了,认识了以后,本身有了行动,有意志的行动叫做「思」。

这个「作意、触、受、想、思」,这五叫做遍行心所。遍,就是普遍的,所有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乃至第八阿赖耶识都有这种心所法,心所有法,都有这个「作意、触、受、想、思」都是有的,所以叫做遍行。不局限于某一部分,是遍行的。

「及余眼识俱有相应诸心所有法」,这不止这五个,眼识还有其他的「俱有」,也是同时有,而是「相应」的「诸心所有法」,他也有贪、瞋、痴,这个眼识也有贪、瞋、痴,各式各样的事情也是很多的。这在《成唯识论》里面说的很详细的。那么这么多的心所有法,为眼识的助伴,在所缘境上活动,这是这个意思。

壬二、辨相

又彼诸法,同一所缘、非一行相,俱有相应,一一而转。

前面是说这个彼「助伴」,是说这个心所有法的体相,心所有法的体,就是「作意、触、受、想、思」等,说出来这个心所有法的名体。这底下「又彼诸法,同一所缘」,就说出来这么多的助伴心所有法,和眼识在一起活动的相貌,是这样意思。「又彼诸法,同一所缘」,彼助伴的这么多的心所有法,和这个眼识在一起「同一所缘」,他们所缘的境界是无差别的,大家都是缘虑阿赖耶识所变的显、形、表,都是缘这个为色法,「同一所缘」。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