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二、业分别(分二科)卯一、征

业分别云何?∵

∵∵

卯二、释(分二科)辰一、略标列(分二科)巳一、由差别

谓由二种相应知,一、由补特伽罗相差别故,二、由法相差别故。

这「烦恼杂染」过去了,现在是「业杂染」。业杂染里面分九科,第一科是「业自性」,昨天也讲过了。现在是第二科「业分别」,就是业的差别。业有各式各样的业,是怎么样的情形呢?「谓由二种相应知」,这底下就是加以解释。分两科,第一科是「略标列」,把它的大概的差别标出来。这一科分两科,第一科是「由差别」。

「谓由二种相应知」,业的差别从两种差别相可以明了,那两种呢?「一、由补特伽罗相差别故」,就是由造业的人,来看业的差别。「补特伽罗」,翻个数取趣,就是造业的人。造业的人不同,造的业也就不同。但这一科先说造的人,造业人不同。

「二、由法相差别故」,第二个不同的地方呢?就从这业的法的相貌上有差别。

从这两方面,一个人,一个法,从这两方面来看业的差别,这是「由差别」。底下第二科「由性摄」。

∵∵

巳二、由性摄

此复二种,即善、不善十种业道,所谓杀生,离杀生;不与取,离不与取;欲邪行,离欲邪行;妄语,离妄语;离间语,离离间语;粗恶语,离粗恶语;绮语,离绮语;贪欲,离贪欲;瞋恚,离瞋恚;邪见,离邪见。

「此复二种,即善、不善十种业道」,这里面还是有两种不同。这个「此复二种」这句话,这个「此」可以包括前面人和法两种在内。不管是从人,从法上都有两种差别,是什么呢?「即善、不善十种业道」,就是一个善的十种业道,和不善的十种业道。人也是有善不善的不同,这个业法上也是有善不善的不同,所以是「此复二种,即善、不善十种业道」。这里就是大概分类,下面详细解释的。那么底下就把这善、不善的十种业道标出来。

「所谓杀生,离杀生」,杀生就是不善;离杀生就是善了。这「不与取,离不与取;欲邪行,离欲邪行;妄语,离妄语;离间语,离离间语;粗恶语,离粗恶语;绮语,离绮语;贪欲,离贪欲;瞋恚,离瞋恚;邪见,离邪见」。这是标出来十种善业、十种不善业,标出来。这前面合起来,就叫做「略标列」。

下面第二科就是「随别释」,把前面标出来的,这里面一样一样的加以解释。也是分两科,第一科是「补特伽罗相差别建立」,那么下面就是「法相差别」了。这一科分两科,第一科是「黑品」,就是不善业。分十科,第一科是「杀生」,属于杀生的,杀生这一科里面分四科,第一科是「总举经言」。

∵∵∵∵辰二、随别释(分二科)巳一、补特伽罗相差别建立(分二科)

∵∵∵午一、黑品(分十科)∵∵未一、杀生摄(分四科)申一、总举经言

补特伽罗相差别建立者,谓如经言:诸杀生者,乃至广说。

「补特伽罗相差别建立」,就是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相貌。在这上面先引经上说的话,「谓如经言」,就是佛说的话。「诸杀生者,乃至广说」,这一切的十不善业道,这是经上说的话。

这是先总举经上的法语,这以下就是「别释经句」,一句一句的解释,解释经里面的句子。先解释这个总句,「总句」是什么呢?

∵∵

申二、别释经句(分二科)酉一、总句

杀生者,此是总句。

「杀生者,此是总句」,这一句话是总说的。总里面有各别的意义的,那么再加以解释。

所以第二科就是「别句」,别句里面分三科,第一科「显示加行杀害」。「加行」就是有了行动,由内心的下了命令,由内心的命令,采取了行动,就叫做加行,就是在杀害这一方面的罪业有了行动了。先是「别释」,「别释」里面又分两科,第一科是「辨相」,辨杀害的相貌,分五科,第一科是「最极暴恶」这个相貌。

「杀生者,此是总句」,总句里面包括了好多的别句,那个别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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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二、别句(分三科)戌一、显示加行杀害(分二科)

亥一、别释(分二科)天一、辨相(分五科)地一、最极暴恶

最极暴恶者,谓杀害心正现前故。

「最极暴恶者」,这也是经上的话,这就是杀生的一个相貌,是「最极暴恶」,这个暴恶达到极点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谓杀害心正现前」,这就是说那个众生,那个补特伽罗他杀害众生的这个恶心,正在显现出来。那么这个杀害心就是最极暴恶,是这个意思。但是不止于此,还有第二句,这第一句是「最极暴恶」,第二句「血涂其手」。

∵∵

地二、血涂其手

血涂其手者,谓为成杀身相变故。

「血涂其手者」,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谓为成杀身相变故」,这是说就是那个补特伽罗,他的心里面是为了来成就这个杀害生命的这件事,当时他的相貌就转变成这样子。要「血涂其手」,用血涂手。当然是正在杀害的时候有血流在手上,这可能是这样子叫「血涂其手」,也可能有其他的意思,用血来涂手也可能。应该是包括种种的意思在内的,这是第二个相貌。

∵∵∵∵地三、害极害执

害极害执者,谓断彼命故,解支节故,计活命故。

这是第三句,「杀生者」是总句,这底下是「别句」。别句现在是第三句,第三句「害极害执者」这句话,这句话什么意思呢?「谓断彼命故」,这叫做「害」,把那个众生的命终断了,不相续去,不能够相续的活下去了,终断了,这叫做「害」。

「解支节故」,这就叫做「极害」,断了命还不算,还要一支一支的,一节一节的把它断开。把那个众生的…按一般情形,一共有六个部份,头是一部份,身是一部份,那么或者两手两足或者是四个足,那么就是六个部份。然后每一部份,再把它一节一节地断开,这就叫做「极害」。

「计活命故」,这个是「执」,执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他的心里面欢喜、愿意用这样的事业来活命,来活他的生命。以杀生为职业,来养他的生命的,那么这叫做「执」。这个「执」,就是他内心欢喜做这件事,别人不可以转变他的,他愿意做这种事业。

∵∵

地四、无有羞耻

无有羞耻者,谓自罪生故。

「无有羞耻者」,这是第四句,无有羞耻。没有羞耻是什么意思呢?「谓自罪生故」,就是他自己愿意造这种罪,这种罪已经造出来了。有了罪的时候是个丑陋的事情,但是他不以为耻,所以叫做没有羞耻。

∵∵∵∵地五、无有哀愍

无有哀愍者,谓引彼非爱故。

「无有哀愍者」这是第五句。没有哀愍什么意思呢?「谓引彼非爱故」,这个哀愍是对所伤害的众生说的。在他本人这一方面来说呢?是没有羞耻;若对所伤害的众生说,这个人没有哀愍心,没有慈悲心。这样的没有哀愍心的结果是什么呢?「谓引彼非爱故」,就是说从那个无哀愍心里面,引发出来一个怨家,创造出来一个不可爱的一种事情,就是造成一个怨家了。把那个众生或者是一个人,或者个什么动物杀害了,就是制造出一个不可爱的果报,将来就有问题了!

∵∵

天二、破执(分二科)∵∵地一、别辨(分二科)

玄一、一切有情所(分二科)黄一、叙外说

有出家外道,名曰无系,彼作是说:百逾缮那内所有众生,于彼律仪,若不律仪。

「有出家外道,名曰无系,彼作是说:百逾缮那内所有众生」,这是第二科「破执」,前一科是「辨相」,辨别这个杀害生命的相貌,有这五个相貌。

现在是第二科「破执」,破执着。分两科,第一科是「别辨」。「别辨」分两科,第一科是「一切有情所」。

这就说有出了家的一个外道,「名曰」叫做「无系」,就是尼犍子外道。「彼作是说」,这个外道他有这样的学说,这样的邪见。他说:「百逾缮那内所有众生,于彼律仪,若不律仪」,他这样说。在一百由旬内,这么广大的地区之内,所有的有情众生「于彼律仪」,你能对他守清净的律仪,不杀害。在一百由旬内的众生,你在居住的一百由旬内的众生,你能够受持清净的不杀生戒,你就是成就了律仪。若是你不这样做,你杀害这么大的范围内杀害了众生,就没有律仪了,若那样的话,你就没有这个律仪的功德了。那么这是尼犍子的出家外道有这样的说法。

∵∵

黄二、引经破

为治彼故,说如是言:一切有情所。

「为治彼故,说如是言」,这是第二科「引经破」,就是引佛说的话,来破尼犍子外道这个不合道理的说法,就破他说。「为治彼故,说如是言」,就是佛开导说,「一切有情所」,你是一百由旬内的众生你不要杀,这个话说的不圆满,应该说无限量的一切众生所,都不要杀,这样才圆满,不要说只是一百由旬内,就是佛的大悲心是广大的。这是破他。

∵∵

玄二、真实众生所(分二科)黄一、叙外说

即彼外道复作是说:树等外物亦有生命。

前面是第一科,第一科是「一切有情所」。现在第二科呢?叫做「真实众生所」,你看什么叫做真实众生所呢?看他底下讲,分两科,第一科是「叙外说」。

「即彼外道」,即彼尼犍子外道,他又有一个一种邪说,什么呢?「树等外物亦有生命」,说我们这个人会行住坐卧有种种活动的人之外,就是山河大地上面一切的草木,花草树木,这些外物,身外之物,「亦有生命」,它不但也有生命。动物有生命,它们也是有生命的,也要受持律仪,要这样子。这是尼犍子这么讲,这是他的邪说。这底下第二科是「引经破」。

∵∵

黄二、引经破

为治彼故,说如是言:真实众生所。

这是本论主引佛说的话,也是解释佛说的话,来开导这个尼犍子外道说,「为对治彼故」,也就是开导他说,「说如是言:真实众生所」,这个守护律仪是在真实的有情的众生,你这样守护律仪。这草木这个众生,你对它去说是不杀害草木,这不是真实的众生。草木它没有知觉,它不是真实的众生。真实的众生是有情。对有情来说律仪、不律仪的,应该是这么说。在佛法上说呢?杀害有情的众生,就是性罪;你去破坏草木,这是遮罪,这不同性质,不同的。

∵∵

地二、总显

此即显示真实福德远离对治;及显示不实福德远离对治。

这是第二科,第二「总显」。前面是「别辨」,第一是「别辨」。这个「破执」里分两科,第一科是「别辨」,现在第二科是「总显」,总显前面这两科的大意,怎么说的呢?

「此即显示真实福德,远离对治」,前面这一切众生说,佛的大悲心说在一切众生所发慈悲心不要杀害,这就表示出来,你这样做的话,你会有真实的福德。你对一切有情众生发慈悲心,你就有了真实的福德了,你就远离了杀害众生的罪过,这就是「对治」,「远离」就是「对治」,就是用慈悲心,对治除去这个杀害的罪过,这是真实福德的成就,远离了杀生的过失,你有了这样对治的功德了。

「及显示不实福德,远离对治」,第二节「真实众生所」就是显示你对于草木、花草这些众生,你对它们,这不是真实的众生,你对它们爱护,虽然也是好,但是那不是真实福德的远离对治,那不是,那是不同的。因为它们没有心识,没有知觉,没有苦乐的这种事情。这是这样子显示前面这一段文的大意。

∵∵

亥二、结意

如是所说诸句,显示加行杀害。

第二科「结意」,亥二。前面亥一是「别释」,别释这加行杀害。第一科「别释」,现在第二科「结意」。

「如是所说诸句」,前面这一共是七句,第一段有五句,第二段有二句,「一切众生所」、「真实众生所」,是二句,加上前面这五句,就是七句。说「如是所说诸句,显示加行杀害」,这表示这个没有慈悲心的众生,他由他内心的恶心发动出来了这种杀害众生的行动,那是努力,很力励的去做种种杀害众生的事情,这是表示这件事。这是「结意」这一科完了。

∵∵

戌二、显示无择杀害

乃至极下捃多蚁等诸众生所者,此句显示无择杀害。

这是第二科「显示无择杀害」,第一科是「显示加行杀害」。现在这第二科是「显示无择杀害」,无择的杀害,「无择杀害」这里怎么说的呢?「乃至极下捃多蚁等」,这个动物,或者说人、天、鬼、神乃至或者一个大牛,或者一条蛇,乃至到捃多蚁等。这个「捃多蚁」,「捃多」是梵语,「蚁」是中国话。「捃多蚁」这个「捃多」是什么意思,有二个意思,一个是这个蚂蚁,这个蚂蚁脚坏了,折脚蚁。蚂蚁的脚坏了叫「捃多蚁」。一个是蚂蚁产的卵,蚁的卵,也叫「捃多蚁」。那么这是极微小的一个动物。「等」,或者乃至到其他的蚊虫,或者一些很小、蠕动的东西众生说,在这里。

这句话,在经上有这样的话,「极下」的,就是极微小的动物诸众生的地方。

「此句显示无择杀害」,这个暴恶的有情,那个杀心一点慈悲心没有,这个特别看见了蛇,看见了猛虎,看见了人都不当一回事,就杀掉他。「乃至极下捃多蚁等诸众生所者」也是,也是杀害。这表示那个众生「无择杀害」,没有简别的,他要杀…就是遇见他就杀,他都不择这个众生不要杀,他没有这种心情。这「无择杀害」,不简别,不加以简别。他不说这个众生好的不要杀;坏的杀掉。是这个众生有毒,于人有害杀了;于人无毒的不要杀,他没有这些分别。就是无所不杀,这叫「无择杀害」,这样意思。

∵∵

戌三、显示遇缘容可出离

于杀生事若未远离者,此显遇缘容可出离,谓乃至未远离来名杀生者。

「于杀生事若未远离者,此显遇缘容可出离」,这是第三科「显示遇缘容可出离」。「于杀生事」,是说这个众生他对于杀害众生生命的事情,「若未远离者」,他没有远离杀害众生的事。远离了的事情,什么叫做「远离」呢?就是不做这杀生的事。感觉杀害生命是一个罪过的事情,不愿意做罪过的事情。一切众生都愿意生存,自由的生存在这里,杀害他呢,是违背他的意愿。我「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勿施于一切动物,这样子,有这样子的慈悲心的话,那就是远离了杀生。说「若未远离」,这个意思佛在经上说「于杀生事若未远离者,此显遇缘容可出离」,这表示说那个人多少还有良心,他若遇见了三宝的因缘,遇见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讲解正法,佛说赞叹慈悲不要杀生,他就能领悟,他就不会杀生了。他能领解这个道理,他就能接受这个教训,他就可以不做这种事了。就是「遇缘容可出离」,有可能,有这种可能,有这么一个活动的空间,他可能从这杀生的罪业里面跳出来,能遇见因缘可以跳出来,这个人还是不错的!

但是没有遇见因缘呢?那就不行。「谓乃至未远离」,很多的人都是不懂,他不知道杀生有罪,所以习惯了。我的朋友也是杀生,我的父亲、母亲也都是杀生,我感觉这个人很自然的,不知道杀生是罪过,所以他也是照办,那就「未远离来名杀生者」,他也照办,也就是遇见因缘他就杀。

这是「遇缘容可出离」这又是二句,加前面的七句,一共是九句。这是别句,总句就是杀生,这一个是总句。别句就是这么加上就是九句。

∵∵

申三、结明略义(分二科)酉一、第一略义

又此诸句略义者,谓为显示杀生相貌、杀生作用、杀生因缘、及与杀生事用差别。

这是第三科「结明略义」,这「杀生」这一科里面分四科,第一科是「总举经言」,第二科是「别释经句」,现在第三科「结明略义」,就把那个要义把它再重新说一遍,说出来。这分二科「第一略义」,第一段。

「谓为显示杀生相貌」,前面这一共是九句,里面究竟都说的是些什么话呢?就是说的显示众生杀害众生的相貌。杀害众生的相貌是什么呢?就是「最极暴恶血涂其手」这是杀生的相貌,这是前二句,也有说血涂其手是一个相貌。

杀生的作用,就是第三句,就是「害」,把那个众生命杀掉了,然后结解支节。这是这个相貌,那个作用是这样子。

「杀生因缘」,杀生因缘就是第四句和第五句。杀生因缘就是无有羞耻,无有哀愍心。或者把前面那个「最极暴恶」是杀生的因缘,就是由此而杀生,这是杀生的因缘。

「及与杀生事用差别」,那么这是后面的四句,就是「一切有情所」,「真实众生所」,「无择杀害」,「遇缘容可出离」,就是这四句。「及与杀生事用差别」。

「事差别」,「用差别」,「事差别」呢?就是前二句,「一切有情所」「真实众生所」,这是杀生的差别,还有这个不同。这个用呢?「无择杀害」,「遇缘容可出离」,「无择杀害」,这个杀害,这个人的恶心太重;「遇缘容可出离」,是轻微一点,这就是这样子配合。

∵∵

酉二、第二略义

又略义者,谓为显示杀生,如实杀生差别,杀所杀生、名杀生者。

「又略义者」,又有第二个定义的分别「谓为显示杀生如实,杀生差别,杀所杀生,名杀生者」,这是第二个略义。这上面是什么呢?第一「谓为显示杀生如实」,那么就是指最后这四句来说,单指后面的四句,为显示杀生的真实的情形,那么就是第一句「一切有情所」,一切有情都是所杀害的对象,都是有罪过的,那么这是「杀生如实」。

这个第二句是「杀生的差别」,就是「真实众生所」,草木是无情物,那是有差别不同的。「杀所杀生」,那么这指第三句「无择杀害」。「名杀生者」,就是第四句「遇缘容可出离」可以这样解释。

∵∵

申四、简非法相

又此诸句,显能杀生补特伽罗相,非显杀生法相。

这是第四科,这一共是有四科,「杀生」这一段里面一共有四科,现在是第四科「简非法相」。「又此诸句」,又前面一共是九句,这九句是显示能杀害众生生命的人的相貌,这人怎么杀生。「非显杀生法相」,不是说杀生那个相貌,那是另一段再讲,这里是讲杀生的人,能杀者的相貌,这个还是不一样的,是这样子「简非法相」。这一科,这「杀生」这一科讲完了。

∵∵

未二、不与取摄(分三科)申一、释经句(分二科)酉一、总句

复次不与取者,此是总句。

「复次不与取者」,这里是「不与取」。这「黑品」分四科,第一科「杀生」讲完了,现在说「不与取」这一科。不与而取,这里属于这一个范围内,分三科,第一科解「释经句」,分二科,第一科是「总句」。「复次不与取者」,偷盗,「不与而取」是偷盗。这里面也有总、别句的不同,说不与取这句话是总句,这一句是总句,就是所有的大意,都属于这一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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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二、别句(分十四科)戌一、于他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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