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二、辨胜劣(分三科)∵∵巳一、标

复次,由十五种相,圣非圣财所生乐差别。

巳二、征

何等十五?

巳三、辨(分十一科)∵∵午一、起行差别

谓非圣财所生乐,能起恶行。圣财所生乐,能起妙行。

午二、喜乐相应差别

又非圣财所生乐,有罪喜乐相应。圣财所生乐,无罪喜乐相应。

这是第二科「辨胜劣」。从「总料简」这一大科里边分下来的,这个「总料简」就是前边有情受用建立这一大科,说到受用苦乐的事情;受用苦、受用乐这二大科说完了,就是「总料简」。

「总料简」里边分三科。第一科「苦乐殊胜差别」;第二科「受用苦乐差别」。现在这个「辨胜劣」就从这里来的,从这「受用苦乐差别」里边来。这一科先说「辨生缘」,辨别受用乐受差别,受用乐受这个科里面,辨别乐受生起的因缘。怎么会有乐受、有苦受,那么又分两科。第一科,是「出种类」,「非圣财所生乐,圣财所生乐」说出这么两类。说完了以后,现在第二科,就辨别这两种受的「胜劣」这样意思。

「辨胜劣」这一科分三科。第一科,是「标」。第二科,是「征」。第三科,是「辨」。

「何等十五」,这就是「征」。「谓非圣财所生乐,能起恶行」,这以下是第三科就是「辨」,就是解释它的「胜劣」的情况。这一科分十一科。第一科,是「起行差别」,「非圣财所生乐,能起恶行。圣财所生乐,能起妙行」这是上一次讲到这里。现在讲第二科就是「喜乐相应差别」,说这一科。

「又非圣财所生乐,有罪喜乐相应」:「非圣财所生乐」,就是不是佛法的,世间上的这种财。世间的财富,所引起的安乐,所引起的乐受是「有罪喜乐相应」,就是有烦恼「相应」,烦恼「相应」生出来的罪过,就是做种种恶事,那将来要受恶报,是这样意思。这个「有罪喜乐相应」这件事,因为世间的财富,你去追求的时候有可能会不全是合法的,就是有非法的事情;因为你一追求别人也追求,彼此间会有冲突就会做恶事,做恶事就是「有罪喜乐相应」了,而受用的时候当然也是烦恼的境界。所以那个乐,他虽然是成功了,得到财富了,所以心里面感觉到喜乐;第六识是喜,前五识是乐,得到了这种财富感觉到喜乐,但是不清净,有罪过和他在一起。造了罪了,造了罪和他在一起,就不清净,将来有后患的,有这种事情。

「圣财所生乐,无罪喜乐相应」,若是修学佛法的信、戒、惭、愧、闻、舍、慧,学习这个四谛法门,修学戒、定、慧,修学止观的时侯所得乐,是没有罪的「喜乐」。这个「喜乐」之中,你所得到的「喜乐」之中,没有罪和他在一起活动,所以圣财是殊胜的,将来没有后患;所以这个是可以放心的去追求这个「圣财所生乐」,和世间的「非圣财」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是这个辨差别,「辨胜劣」这一科倒是很重要,「无罪喜乐相应」。

午三、适悦所依差别

又非圣财所生乐,微小不遍所依。圣财所生乐,广大遍满所依。

这是第三科「适悦所依差别」。「适悦」这「所依」,就是身体,在身体上感觉的「适悦」,这两种财对比起来是不一样的。又「非圣财所生」的喜乐很渺小,它不能普遍所依的身体,只是一部分,一部分感觉到乐。「圣财所生乐,广大遍满所依」那不同,能遍满你所依的身体,那么这是有不同。这个「圣财所生乐」,最明显的就是得到色界的禅定的时候,这个轻安乐是普遍全身的;若是得了圣道,得了圣道那更是不可思议了。

午四、时分差别

又非圣财所生乐,非一切时有,以依外缘故。圣财所生乐,一切时有,以依内缘故。

这是第四科「时分」的「差别」,成就了这样的乐,这个乐存在的时间还是不同的。这个「非圣财所生乐」,就是世间的五欲之乐,它不是一切时都有的,因为什么呢?「以依外缘故」,因为它要依靠外边的助缘,才能够成就。外边的助缘会有变化,这个乐就不是时时有了,所以不是时时有的。这个资具,依靠外缘的资具,来生起这个乐,生起喜乐,那当然是无常的,有的时候你靠不住。所以这个外缘,它就不是一切时有。

「圣财所生乐,一切时有」因为什么呢?「以依内缘故」,因为靠你内在的因缘,就是你自己本身,只要是心这个正念一生起来,这个乐就生起了。你时时的保持正念,就时时有这样的喜乐的,所以它是「一切时有」。

这个我以前也讲过,就是供千僧斋这件事,就是有人那么说供千僧斋的时候,只要你心诚恳就会有圣僧来应供,但谁是圣僧?不知道!所以就试验一下,想个辨法试验一下,就是用这个花,撒在这个座位上面,那么等到应供完了人都走了,就去看这花。如果是凡夫僧就把花坐扁了;若是圣人花没有变动,还是原来的那样子很精神、很正常的,这件事就是不可思议。圣人这个身体他有道法相应,他就是有若无的样子,所以他也是坐在那里,但是他并没有这个压力,所以那个花还是正常的。

所以这个「非圣财所生乐」,这件事真是不可思议,他那个身体和凡夫不一样,和凡夫是不一样的。和凡夫不一样这件事,这里边还是有分别,就是法性身,他把这个有漏的色、受、想、行、识灭了,得一个无漏的色、受、想、行、识法性身。这个法性身不可思议,不应该说是有漏的色、受、想、行、识这个不在内。因为我们看这个律上,你们谁看过这个律?这个迦留陀夷***到他施主家去,把一个小孩子压死了。一坐在那里,他一到他家去,他就坐在那个座位,他每一次他也就不分别,他是阿罗汉了,就坐在那个座位。可是这一次一坐,那家里的人说:不!不要坐!他已经坐下去了,就把那小孩子压死了,然后这个迦留陀夷***说:他有短寿的罪,所以他死了,还有这么一回事情。

这个「圣财所生乐,一切时有,以依内缘故」,现在如果单独指内心来说,成就圣道的人,一切时心情都是安乐自在的,所以「一切时有」这句话还是能成立的,这样子。

午五、界地差别

又非圣财所生乐,非一切地有;唯欲界故。圣财所生乐,一切地有;通三界系及不系故。

「又非圣财所生乐,非一切地有;唯欲界故」,这底下是第五科「界地」的「差别」。这个「非圣财所生乐」,这个五欲乐不是三界九地都有的,「唯欲界」才有这种欲乐,那么这就是狭小了。「圣财所生乐,一切地有」,三界九地都是有,「通」于「三界」之「系」,及出离三界的「不系」,就是纯无漏的圣人的世界,就是「不系」了。那么这个圣财乐,他的范围特别广大,所以也是殊胜的。

午六、引发差别

又非圣财所生乐,不能引发后世圣非圣财。圣财所生乐,能引发后世圣非圣财。

这是第六科「引发」的「差别」。这个世间上的五欲乐,你享受五欲,你只是享受完了就完了,它不能再引发出来后一世的「圣财」和「非圣财」,没有这种能力,没有这种功能,没有。「圣财所生乐,能引发后世圣非圣财」。你学习、修行圣道的时侯,你能够引发将来世,在这一生的以后,能引发后一生的圣财,也能引发出来后一生的非圣财,也能得到五欲乐的。所以这个圣财的功能非常大,和非圣财是不同的,非圣财所不能及。

这在《摄大乘论》上曾经提过,《摄大乘论》上说:这个业种子得了果报以后,这果报到此为止,它不能再去得果报;一定是由业力在得果报,而不能因果报再得果报,《摄大乘论》提到这件事。这里也有这件事,这五欲乐是你的果报,你这果报你享受、不享受,反正它结果了就到此为止;它不能够再发生作用,延续到后一世,它不能。但圣财不同,所以得了圣道,在佛法里面栽培善根以后,它能够引生到后一世后一世,展转增胜一直到成佛,所以这个力量是非常广大的。

我们这个世界上,恶势力是胜过道德的势力,我们这个世界上因为恶人多,所以恶的势力大,善人少,所以善的势力小。但是从佛法上佛菩萨的智慧观察下,善的力量是非常大的,强过恶的势力。恶的怎么样,恶势力不论怎么样大,终究有一天它失败了,而善的势力是胜利的,会最后得到胜利。所以若是得了圣道以后,就是不退转了。

所以这上面说「圣财所生乐,能引发后世圣非圣财」,不但能引发「后世」的「圣财」,还能「引发非圣财」,也能得到五欲乐。所以我们若是修六波罗蜜加以回向的时候,我们回向得无上菩提,并不是贪着转轮圣王乐,但是也会得到转轮圣王乐,这就表示这个意思。

午七、尽无尽差别

又非圣财所生乐,若受用时,有尽有边。圣财所生乐,若受用时,转更充盛,增长广大。

「又非圣财所生乐,若受用时,有尽有边」,这是第七科「尽无尽差别」。「非圣财」所生的快乐,你若受用的时候,你享受它的时候,它就会穷尽了,就达到最后的边际了,就结束了。「圣财所生乐,若受用时,转更充盛」,展转的更强大起来,所以会「增长广大」,特别的殊胜,这个不一样,这个是不同的。

午八、夺无夺差别

又非圣财所生乐,为他劫夺;若王、若贼、怨、及水、火。圣财所生乐,无能侵夺。

这个第八科「夺不夺」的「差别」。这个世间上的五欲乐「为他劫夺」,为别的力量能够「劫夺」去,给你抢去了,你失掉了。「若王」,若是谁抢去,谁抢你的财富呢?或者是国「王」,或者是「贼」,土匪抢你,或者是「怨」家,和你有仇恨的人来破坏,或者是「水」,或者是「火」,也能够破坏;现在还有个地震,也可以破坏你的财富。平常一般有的时侯说还有个逆子,也能破坏财富的。

这个在晋朝的时候,晋朝那个石崇他有一个爱妾,美妾叫绿珠,绿珠大概是特别的美,所以***里面的高官,是谁?孙秀─赵王。他孙秀这种人,有这样的人公开的就向他要,要。他不给,不给,于是乎孙秀他当时是相或是什么,就把这个石崇逮捕了,逮捕了就杀死了,全家都杀死了,绿珠是跳楼死的。

所以世间上的财富,说是安乐的因缘,也同时也是苦恼的因缘,是「为他劫夺」。不过这个人,我看这种事情不但是古代有,现在也是有,也一样有。这「非圣财所生乐,为他劫夺;若王、若贼、怨、及水、火」。「圣财所生乐,无能侵夺」,谁也不能够抢过去。所以这又是一个特别不同的地方,所以应该学习圣财乐。

午九、转受余生差别

又非圣财所生乐,不可从今世持往后世。圣财所生乐,可从今世持往后世。

「又非圣财所生乐,不可从今世持往后世」:「非圣财所生乐」,不可以从现在世拿到,带到后世去。说是我看经论上说个故事,有个国王千方百计的去弄钱,后来他把他女儿放在一个地方,去弄老百姓的钱,一直的这样做。后来是发觉一件事,有一个人也去同他女儿亲近了,大概钱是不够,不够就把他逮捕了,逮捕了问说;为什么?他说我只有这么多钱,我没有那么多,怎么证明?他就说这个钱是他的什么人,是他的父亲、母亲的死了以后,放在嘴里面一个钱,我只是把这钱拿过来做这件事。去查一查,一到了那个坟墓,破开了以后一看,果然是有这痕迹,在他的父亲嘴里面是有一个钱。这个国王觉悟了,说是他的意思是把钱带走,结果没带走,还在嘴里头,从那以后再也不弄钱了,就把钱拿去救护帮助老百姓。

所以这是「非圣财所生乐」,「不可」以「从今世持往后世。圣财所生乐,可从今世持往后世」。这个是人造的业力,是从今世到后世,所谓带业。那么「圣财」,是属于业,它也同时是果,同时也是业,所以它能够带往后世。我们修学这个信、惭、愧,这是心里上的功德庄严;舍、慧,这也是一种心里上的功德庄严,所以它能带往后世。信、进、念、定、慧,七圣财所有这些功德,它能带往后世,原来原因是在这里。

午十、无喜足等差别

又非圣财所生乐,受用之时,不可充足。圣财所生乐,受用之时,究竟充满。

「又非圣财所生乐,受用之时,不可充足」,这个世间上的五欲受用的时候,是「不可」以「充足」的。这个《大般涅盘经》上说一个譬喻,这个享受世间上的欲乐像什么事情?像人渴了,喝盐水,盐放在水里面的话,喝这水愈喝愈渴,总是不足。所以享受世间的欲乐,没有知足的时候,总是感觉到不足,是这种境界,所以反倒是不舒服。「圣财所生乐,受用」的「时」候,「究竟充满」,能达到阿罗汉、辟支佛、乃至到佛的境界「究竟充满」,心情自在,不像世界上五欲乐,和那不同。

午十一、有怖畏等差别(分二科)未一、举非圣财所生乐(分二科)

申一、标

又非圣财所生乐,有怖畏、有怨对、有灾横、有烧恼、不能断后世大苦。

那么这是第十一科。「无喜足等分别」这是第十科。现在是第十一科,十一科「有怖畏等」的不同。一共是十五项,这里面的第十一科这里面就包括五项,所以这一大科到此就圆满了。「又非圣财所生乐」,有恐怖、有畏惧的问题,还「有怨对、有灾横」的问题、「有烧恼」的问题、「不能断后世大苦」的问题,有这五种过失。那么这是先「标」出来,底下解「释」。解「释」分五科。第一科,是「有怖畏」,怎么叫做「有怖畏」呢?

申二、释(分五科)酉一、有怖畏

有怖畏者:谓惧当生苦,所依处故。

这世间上的安乐,世间上的五欲乐,你能得,你能追求五欲成功了,你一定结了很多的怨,一定是结了很多的怨的,得罪人;或者是犯了法;或者非法得到的乐。反正总而言之,有很多的问题,很多问题就这件事就是将来要受苦的。将来要受苦,就是依你这种五欲乐,就是「当生苦」的「所依处」,因此而有「当生苦」,有这个问题,你心里就不安,就是恐怖。

所以唐太宗最初他并不信佛,他不信佛,但是他也造庙,造了很多庙;说武则天她也是对佛教,的确她也是栽培了有善根,做了很多庙、供养了很多大德。为什么她会做这种事?她心不安啊!她心里不安啊!她造了很多罪,杀了很多人,将来是要有果报,我也做点功德吧。所以恶人也会做善,善人也可能还是要做恶的,这就是「有怖畏」。这探求它的原因在那里?就是贪。贪求安乐时候,不管别人死活,这个原因就在这里,所以造了罪。所以这种安乐,世间的五欲乐,是「当生苦」的「所依处」。所以说『知足者常乐』这句话有道理,你不知足,不知足就有问题。

这是世间上的五欲乐有恐怖心,这个恐怖不只是说是将来受恶报,他就现在这一生他心里也恐怖;穷人反倒没有那个恐怖,有财富的人有恐怖,就怕别人来抢他的财富,所以他还是老是有怖畏。

酉二、有怨对

有怨对者:谓斗讼、违诤所依处故。

这个「有怨对」:这「对」,者敌也,就是有怨恨有敌人,就是怨敌。为了这个安乐,他得罪过人他就怨恨。怨恨就有「斗讼」,大家就是诤讼、斗争,互相的对抗,我同你过不去,要找你的麻烦,就是这些事情,就是这个「所依处故」。

酉三、有灾横

有灾横者:谓老、病、死所依处故。

这有财富的人,请了很多法律顾问来保护自己,那还算不错,还要是讲道理的地方,法律顾问可能有效。这「有灾横者」怎么讲呢?「谓老、病、死所依处故」,说是我愿意追求世间的安乐,头发都白了,可能是追求到了,头发都白了,因此而有很多的病痛,最后是死亡了,「所依处故」。追求五欲乐令人「老、病、死」,你享受五欲乐,你也会「老、病、死」。总而言之,有这种「灾横」,有这种障碍,有这种灾难。

酉四、有烧恼

有烧恼者:谓由此乐,性不真实;如疥癞病,虚妄颠倒,所依处故。愁叹忧苦,种种热恼,所依处故。

这是第四科「有烧恼」。「有烧恼者」,世间上的五欲乐怎么会「有烧恼」呢?「谓由此乐,性不真实」,这个「乐」不是真实的乐,是虚妄的「不真实」,所以因此而「有烧恼」,底下解释。「如疥癞病,虚妄颠倒,所依处故」,像人得了这个疥病,皮肤病痒得很厉害,就是一定要用手去抓,一抓就感觉到乐,其实这个乐是真实的乐吗?这个乐实在是很可怜的乐。所以这是虚妄的乐,不真实;但是你有乐的感觉就是颠倒,是「颠倒,所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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