巳二、有情安住辨

复爱为先,由食住者,依止为建立。四食为和合故,受生有情安住充办。

这是「界建立」的第八科「因缘果建立」。「因缘果建立」里边一共有四科。第一「由相」,第二「由依处」,第三「由差别」,第四「由建立」。现在是「由相」。「由相」中有两科。第一科「总标相」,第二科「问答辨」。这「问答辨」里边是分成五科。现在是第四科「彼法办」。本来「彼法生、彼法得、彼法成、彼法办、彼法用」,这个「生、得、成、办、用」,都是约「果」说的,都是约结果说的。但是「果」与「果」还是有差别,所以前面也说过了。现在是第四科「彼法办」。

「彼法办」里边,第一个是「问:以谁为先?谁为建立?谁和合故?何法办耶」?底下是回「答」,回「答」里边分两科。第一科,是「工巧业处办」。「工巧智为先,随彼勤劬为建立,工巧业处,众具为和合故,工巧业处办」这一科完了。底下是第二科「有情安住办」。前面这个「工巧业处」,是有情所办的事情,当然这里边,按前后文的意思看,应该是发菩提心的菩萨,他在社会上做种种的事业来饶益有情的。现是第二段「有情安住办」,「有情」怎么样才能「安住」呢?也是要有「因缘果」的。

「复爱为先」,这有情能得安住,当然先要有一个生命体,有他的身体,这个五蕴身。五蕴身的成就一开始先是要有「爱」,有「爱」才可以,就是这个识,色、受、想、行、识的识,这个识为「爱」所润,为「爱」的滋润,像这个谷的种子,为水所润,这样子力量这个就强大了。所以这个业种子,以前造了业,或者是善业、或者是恶业、或者是连不动业也是在内,它要发生作用,得果的时候,先要有「爱」来滋润它。造某一种业的开始,也都是要有「爱」,它要有一个希图,那个希图就是「爱」,去发动这个业。也就是与思心所相应的「爱」,所以「爱」是在「先」,然后才能得到这个生命体的。

「由食住者,依止为建立」:这个「由食住为建立」、「由依止为建立」应该是这样意思。这个「爱为先」得到这个果报,他要有「食」,这个果报才能够住持下来,才能得建立起来,没有「食」这个身体还是不行的。

「依止为建立」,这「依止」是什么呢?这个「依止」,譬如说是眼识,以眼根为「依止」,耳识以耳根为「依止」,那么这个识都要有一个「依止」,就是增上缘。增上缘为他的「依止」,而这个识才能建立,识才能建立。识能建立,也就是这个生命体得建立了,因为这个生命体是以识为主的。这样说「由食住依止为建立」,「由依止为建立」;或者这两个意思合在一起,「由食住,依止得建立」,这样子这个「依止」,就是生命体,这个身体以识得住,以识为「依止」才能够成就;不然的话,这个身体是不能成立的。这是「以爱为先」,是「因」;「食住依止」,为「缘」。

「四食为和合故」:这个「四食」就是前面说过的段食、悦意触食、意思识、识食。这个生命体从母体分离了以后,逐渐的这个「四食」才具足。最初开始的时候,还不具足「四食」,若是以人的胎生来说,那时候开始有段食、有识食,但是意思食、悦意触食还不具足,所以这个「四食为和合」,和前面的「爱为先,食住依止为建立」,还是不一样的。

「四食为和合故,受生有情安住充办」,那么得到生命体的这个有情,他才能「安住」,他才能够「充办」。这个《披寻记》上分两个意思解释:就是「识执持名色,名名为安住」,就是已生的有情「识执持名色」,就是阿赖耶识执持这个生命体,那个生命体得安住。若是将生的有情,就是「爱为先」,「四食为和合」那么就得「充办」,就成功。这个「办」,是成办,就是成功了,圆满了。这个「充」者,「足」也,就是圆满了,成办了。「充足」,就是圆满了,因缘和合,就是充足,成功了,那么叫做「充办」。

这样说这个生命体,总而言之,还就是这样意思,「爱为先」、「食住依止为建立」、「四食和合」,然后这个生命体才圆满的成就,继续的生存的,这样意思。

卯五、彼法用(分二科)∵∵辰一、问

问:以谁为先?谁为建立?谁和合故?何法用耶?

这是第五科,卯五、「彼法」的「用」,发出来的作用。这上面说「以谁为先?谁为建立?谁和合故?何法用耶」?这也是四个问题,这底下回「答」。

辰二、答(分二科)∵∵巳一、标

答:即自种子为先,如此生为建立。即此生缘为和合故,自业诸法作用可知。

这底下是「彼法用」。「彼法」,「彼」因缘和合所生「法」,所发出来的作用。先是「问」。底下回「答」,回「答」时,先「标」。

「即自种子为先」,「标」而「释」,「征、办」。「即自种子为先」,就是这一法它本身的种子是最重要的,这个「种子」是名言「种子」。「为先」,当然是名言「种子为先」,而后才有业种子,「为先」,这就是「因」。

「如此生为建立」,若说名言种子为先,这底下「如此生为建立」:这个「此」,就指名言种子说。若是这样说应该包括这个「业种子」,「有支种子」也应该包括在内。那么有支种子、业种子,增上这个名言种子,然后才能够生起的。「如此」,就「此」种子,这个「此」,就指那个「种子」说,此种子生出来果报,就只此而已,这就是「建立」。不是离开了种子,另外有一个什么力量能建立,这话就有这个意味,「如此生为建立」。

「即此生缘为和合故」,就是前面那个「生」,就是业种子帮助名言种子,造成了果报的时候,这个果报出现的时候,就是「即此生」。当时还有种种的因缘,还要种种的因缘;若由胎生说,还要父母的因缘,那么还要其他种种的因缘,「和合」,这就叫做「和合」。

「自业诸法作用可知」,这样子「种子先」、「生为建立」、「生缘和合」,这些这三样具足了。这个「自业」,他本身发出来的「作用」的「诸法」就可以知道了,那么这就是「果」,就发出来作用了。这看底下它举个例子。

这底下是解「释」分二。第一个,是「征」。第二个,是「辨」。这个「辨」里边是分两科,「内分自业差别」。前面都是「标」,这个「征」以下才是解「释」。

巳二、释(分二科)∵∵午一、征

何等名为自业作用?

午二、辨(分二科)∵未一、内分自业差别

谓眼以见为业?如是余根各自业用应知。

「何等名为自业作用?谓眼以见为业」,这底下举个例子。譬如说我们的眼睛,它是「见」,就是它的「业」用,就是它的作用。

「如是余根各自业用应知」,像眼根是这样子,那么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各自业用」也就可以知道了,那么这就是它的「果」。这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也就是人的生命体了,这生命体就是这样子出现。那么这个生命体的出现,有多少种的解释,前面说「爱为先」,其实也是生命体;这里面说「自种子」,也还是这个生命体。但里面用的词句是不一样了,「如是余根各自业用应知」。

未二、外分自业差别

又地能持、水能烂、火能烧、风能燥,如是等类;当知外分自业差别。

「又地能持」,这是第二段「外分自业差别」。「外分」,就是生命体为内,生命体以外的器世间,为「外」。外面指什么说呢?就是「地、水、火、风」。「地」,是「能持」的,它能够摄持。譬如说大地里有万物在上面生长,那么就是「地」它能摄持这么多的事情。「水」的它的业用,就是「能烂」。「火」呢?是「能烧」。「风」,能够干「燥」。「如是等类;当知外分自业差别」,这是它的不同。

这个前面说是「爱为先」、「食住、依止建立」、「四食为和合」,这样的话说得非常明显。底下这里边说是,「谁为先?谁为建立?谁和合?何法用?即自种子为先,如此生为建立,即此生缘为和合故,自业诸法作用」,这就是通于一切的。说「爱」当然也是种子,但是这个地方「如此生为建立」,似乎不像前面说「四食」,这话范围就缩小了。可是底下接着「生缘和合故」又广了,这里面还要众多的因缘。这是「问、答、辨」这一共五科,说完了。也就是「由相」这一科,说完了。

丑二、由依处(分二科)∵∵寅一、标

因等依处者:谓十五种。

寅二、列

一、语。二、领受。三、习气。四、有润种子。五、无间灭。六、境界。七、根。八、作用。九、士用。十、真实见。十一、随顺。十二、差别功能。十三、和合。十四、障碍。十五、无障碍。

这是「因等依处」,也就是第二科「由依处」。这一大科的总的名字叫做「因缘果报建立」,「因」的建立、「缘」的建立、「果」的建立,这一大段文的要义,就是这三件事。一个「因」、一个「缘」、一个「果」,它们是怎么「建立」的,说这件事。前面说这个「相」,实在来说,还是总说的。那「彼法生」、「彼法得」、「彼法成」、「彼法办」、「彼法用」,是总说。「由依处」,就是别说了,就说出来很多事情。那么「因等依处者」,这句话怎么讲呢?就是「因、缘、果」,只标出「因」;「缘」和「果」没有提,就用这个「等」字代替了。这个「因」的「建立」、「缘」的「建立」、「果」的「建立」,要有一个依止处,要有一个凭借,它才能建立的。那么这个它是它的「依」止「处」是谁呢?「谓十五种」,「谓有十五种」依止处,「十五种」。这「依」止「处」:第一个,是「标」。这底下「标」,然后就是「列」。「谓」有「十五种」,这是「标」,底下就「列」出来。一、「语」。二、「领受」。三、是「习气」。四、「有润种子」,乃至到第十五是「无障碍」,这是「列」出来。「列」出来,这底下没解释,不要解释,下面就会有解释了。这是这个「由依处」,这是第二科。

丑三、由差别(分二科)∵∵寅一、标

因等差别者:谓十因、四缘、五果。

第三科「由差别」。是「因等差别者」,就是「因、缘、果」,都是有「差别」的。「因」有差别、「缘」也有差别、「果」也有差别,现在先说这个「因」。这是先「标」而「列」,「列」出来就是这三个。先说这个「十因」。第二科,说「四缘」。第三科,说「五果」,这三种各有差别,先说「十因」的差别。「十因」差别是什么呢?「谓十因」,「因」有十种差别;「缘」,有四种差别;「果」,有五种差别,这是「标」。底下「列」出来。「十因」是什么呢?

寅二、列(分三科)∵∵卯一、十因

十因者:一、随说因。二、观待因。三、牵引因。四、生起因。五、摄受因。六、引发因。七、定异因。八、同事因。九、相违因。十、不相违因。

这是「十」个「因」的差别的名字,「列」出来。底下「四缘」有什么差别呢?

卯二、四缘

四缘者: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上缘。

这是「四缘」的差别。「果」有几种差别呢?有五种。

卯三、五果

五果者:一、异熟果。二、等流果。三、离系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

这是「由差别」,都「列」出来,下边才解「释」。就是「由建立」,这「建立因等」的「建立」的差别。「十」种「因」的建立、「四」种「缘」的建立、「五果」的建立。下面就解释这三种建立。

丑四、由建立(分二科)∵∵寅一、明所依(分三科)∵∵卯一、十因(分十科)

辰一、随说因(分四科)∵∵∵巳一、标

因等建立者:谓依语因依处,施设随说因。

丑四、「由建立」。∵寅一、「明所依」:「明所依」,就是以前面的「十五种」为所依,而建立「因、缘、果」是这样意思。这个「明所依」中分三段。第一段,就是说「十因」。「十因」,是「能依止」的;「十五种」,是「所依止」的。那么这个「十因」分十科。第一科,是「随说因」。这个「随说因」怎么样建立的呢?底下分四科。第一科,是「标」。

「因等建立者」,先说这个「随说因」。「随说因」:「谓依语因依处,施设随说因」,这是「标」。这个「随说因」,它要依止前面说的那个「语因」。「语因依处」:「语因」做「随说因」的依处,就是依止「语因」施设「随说因」的,「安立」。「施设」者,安立也。安立这个「随说因」,这是「标」。下面解「释」,第二科。

巳二、征

所以者何?

是问。底下就是解「释」,等于是回答。

巳三、释

由于欲界系法、色无色界系法、及不系法,施设名为先故想转;想为先故语转;由语故,随见、闻、觉、知,起诸言说。

这底下解「释」。「由于」,就是因为。因为这个「欲界系法」,就是属于「欲界」的一切法,属于「欲界」的,系属于「欲界」的一切法,也就是色、受、想、行、识,「欲界」的。

「色界无色界系」的「法」,及「不系法」:不属于三界,得大解脱的圣人的法,叫「不系法」。这样说「欲界、色无色界」,这三界是有漏法;「不系法」,就是无漏法。那么有漏法、无漏法,加起来通通都是有为法。那么也包括无为法在内。

「施设名为先故想转」:「施设名为先」,这些有为法、无为法,有漏法、无漏法,法本身是没有名字的,但是佛陀的慈悲,为了觉悟我们颠倒的众生,就要安立名字,「施设名为先」。就是先安立「欲界系法」这都是名字,「欲界」这么多一切法,都有名字,一样每一法都安立一个名字。那么这个「色界」的、「无色界」的,乃至「不系法」,这一切法,每一法每一法都要安立名字,就是先「施设名为先」,就是先为它安立名字。然后呢?「故想转」。我们这个「想」,这个内心的思想分别,才能活动。「转」者,「活动」也。这个「名为先」这句话,每一法安立个名字,就是用名有能诠的作用。名字,每一个名字,有能诠显、所诠显的义的作用。每一法本身,它是有义的,用名字来诠显这个义,就是有能诠显的名、也就有所诠显的义。有了名,有了义的时候呢?就「想转」。我们内心的分别思惟,就可以活动了,就是这样。『非离彼能诠,智于所诠转』,还是这样意思。有了能诠、所诠,我们的分别,才能起作用,是这么句话。「名为先故想转」,这个意思若没有能诠、所诠的时候,我们内心的「想」,是不能活动的。有了能诠、所诠,我们心才能活动,才能去思惟。

「想为先故语转」,这内心里面你会思想,你的名言多,你的分别心就多;你的名言少,你的分别心就少。那么当然多少和智慧还有关系,有的人智慧不够,读了很多书,他还是不会想;有的人智慧很大,他读书不多,他就分别心很多,他会分别出来很多很多的事。当然这个人读书多更厉害,分别心是更多。不过一般性的说,读书人分别心多;我们读书少的人,分别心少。

所以「想为先故语转」,你内心里面会思想,然后才会说话;如果心里面不会思想,当然说话就受到限制,这三件事「名」、「想」、「语」。这个「想」以「名」为依处;「语」以「想」为依处,是名为「语依处」,就叫做「语依处」。或者前面说「谓依语因依处」,这个「依处」,这也是个「依处」。

「语依处」:「语」的「依处」,就是「名想」,当然执着也在内。「由语故,随见、闻、觉、知,起诸言说」,看这个文的样子,好像由于「语因故」,由于你会说话,由于你会说话故,两个原因的缘故。是「随见、闻、觉、知,起诸言说」,这里面有个意思,由于你会说话,所以我就会说话了,我听你说话,我也就会说话,就是辗转,也有这种意思;但是又不决定这样讲。「由」于这个「语」的缘「故」,「语」的缘故是怎么回事情呢?就是随你的「见」、随你的「闻」、随你的「觉、知」,你就会发起种种的语言,这是「语」的「因」;前边「名想」是「语」的「依处」。这是说「语」的「因」,你会说话的原因,当然是因为有「见、闻、觉、知」。由「见、闻、觉、知」得到了很多的资料,然后就会发出来种种的语言;因为「见、闻、觉、知」,你就得到了很多的名想。这个「想」,就是「名」,能诠;还有义,为所诠。还是要有你的「想」去取这个「名」,去取这个义,还有这件事。

去取这个「名」,去取这个义,因为「见、闻、觉、知」得到了很多的「名」、很多的义,然后你内心里面去取,然后才发出来种种的语言。发出来种种的语言,这个语言就是说话,这个说话,说什么呢?还是说那个「名」、说那个义,说那个能诠的「名」,说那个所诠的义,就是这么回事。那么这个我们的目的,是要明白那个义,是要明白这个诸法的义,明白那「欲界系法」的义、「色界无色界系法」的义、「不系法」的义,明白那个义呢?一定要有「名」,一定要「想」,所以我们明白那个义,是你的目的,是你希望成就的事情。但是这个希望要靠什么才能成就呢?要靠「语」。「语」是什么?就是「名」,就是那个「名」和义,加上「语」,要靠这个才能够表达出来,诠显出来。因此「是故依语依处,施设随说因」。

要依止那个「语依处」,就是「名想」,来「施设随说因」,安立这个「随见、闻、觉、知,起诸言说」,表达种种义,这叫做「随说因」。「随说」,即是「因」,名为「随说因」是这样意思。那么这件事,好像任何人都离不开这件事,任何人都不能离开的,你只要说话,你心里面就是要有一个目的,有目的一定要假藉「语、名、想」,才能够表达这件事,所以这个是「施设随说因」。

辰二、观待因(分四科)∵∵巳一、标

依领受因依处,施设观待因。

「依领受因依处,施设观待因」,这是第二个。前边是一、「语」。二、「领受」。现在说这个「领受」。「依领受因依处」:这「领受」,就是我们这个心,和一切法接触,这灵明的心,一接触一切法时就有感觉;或者感觉苦、或者感觉乐、或感觉不苦不乐,这就是「领受」。因为一「领受」就出问题了,问题就来了,我欢喜乐受,我不欢喜苦受。当然欢喜苦受的人,也是有,这就是一个智慧的问题。那么「依领受因为依处」,就「施设」这个「观待因」。这「观待因」,这个「十因」里面的第二因,叫做「观待因」。这「观待因」,是「依领受因」建立的,「依领受因,施设观待因」,为什么?

巳二、征

所以者何?

这是第二科是问。为什么「依领受因」来建立这个「观待因」呢?「所以者何」。这底下解「释」。解「释」,第一、「欲求乐者」,先说「欲系乐」。

巳三、释(分二科)∵∵午一、欲求乐者(分三科)∵未一、欲系乐

由诸有情,诸有欲求欲系乐者:彼观待此,于诸欲具、或为求得,或为积集、或为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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