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二、修慧俱法(分三科)巳一、征

何等名为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所治七法?

现在的文是广说光明想所对治的过失,先说「思慧俱法」的光明所对治的过失一共有四种,说完了。现在是「修慧俱法」,分三科,第一科是「征」。

「何等名为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所治七法?」这个句子很长,什么是「修所成慧俱光明想」?这个修所成慧,用这个智慧作种种的观想;种种的观想和修所成慧在一起,叫作「修所成慧俱光明想」;这样的「光明想」所对治的七种过失。这个「对治」就是消除的意思。

这是「征」,下边第二科就是「列」,列出来这七种法,七种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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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二、列

一、依举相修、极勇精进所对治法。

这个「依」就是所依靠的。这个所依靠的是什么呢?也就是所用的。「举相修」,这个修止观的时候,有止、有举、有舍,有这三个相貌,现在这里说「举相」,就是把自己的精神提起来不要太沉下,叫作「举」。譬如说心里面有一点昏沉了那叫做「下」。那么「下」这个时候不对的,是一种过失,就应该发动起来。把这棈神发动起来叫它明了,叫作「举相」。用这样的相貌来「修」,来调伏这个心,或者修毗钵舍那、或者是怎么修、或者观察,思惟光明,或者是怎么样修。

「极勇精进所对治法」,这个时候这个「举相」也应该适可而止才是合适的,现在「极勇精进」就是用的力量太过头了,用了太过头这个时候就变成掉举了,那就变成了「所对治法」,就是所应该消除的过失,就变成过失了。所以调心的时候,修止观的时候,有时候太过也不可以,太不及也是不可以。现在这里是说太过就是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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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寻记》七二七页:

依举相修极勇精进所对治法者:谓唯一向修习举相极作功用,是名极勇精进,由是令心掉举成所对治故。

「依举相修极勇精进所对治法者:谓唯一向修习举相极作功用」,就是这个时候这个用功的人,他这个内心的修止观的境界太沉下了,所以需要调。「一向」就是完全,完全是修习举相。「极作功用」,就是用极大的力量来发动你的心使令它明了,不要昏沉,这个时候就叫「是名极勇精进」。「由是令心掉举」,因此使令你的心就变成太过头了,就是掉动,就是不那么合适了,所以就成为所对治的过失了,所以这是第一个、第一种过失,所应该对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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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止相修,极劣精进所对治法。

用力太猛心散乱了,那就应该反过来修止、修奢摩他,把这个掉动的境界把它寂静下来。而这时候修止修得也过头了呢,就是「极劣精进」,这个「劣」是没有力量,修止的时候心是沉静下来不去作种种分别,那么这样的境界逐渐逐渐地沉下来,就是没有力量了,所以叫「极劣精进」,这样子就有过失,就变成昏沉了,这个明了性失掉了,所以叫作「极劣精进所对治法」,就变成昏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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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寻记》七二七页:

依止相修极劣精进所对治法者:谓唯一向修习止相不作功用,是名极劣精进,由是令心惛沉成所对治故。

「依止相修极劣精进所对治法者:谓唯一向修习止相不作功用」,你一点儿也不警觉自己,「是名」叫做「极劣精进」,「由是令心惛沉成所对治故」。这个心没有得到禅定的时候就是不容易调,过了它又是散乱,不然就是不及就是昏沉,就是这两个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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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舍相修、贪着定味与爱俱行所有喜悦。

这是舍,止、举、舍。「依舍相修」,你用舍的相貌来调心。这个「舍」,我们也是讲过了。「舍」是什么呢?就是你用举、用止来调心调的合适了。调得合适了、而这时候这个心也不昏沉、也不掉举明静而住,这个时候是平等。不昏沉、不掉举,这个时候是个明而静、静而明的境界,而且是相续不断地这样子明静而住,也不需要特别地加上力量,也不需要用止的力量也不需要用举,它自任运地相续下去明静而住,这就叫做「舍」。就是这个时候你若加强止也是不对要加强举也是不对,所以不要特别地去增加什么,任运地明静而住这叫做「舍」,这叫做「依舍相修」。

可是这个「舍相」成就了的时候呢?「贪着定味」,就是爱着那个定的境界。这个「舍」实在就是定成就了;或者是欲界定成就,或者是未到地定成就,或者是初禅以上的成就,都有这个「舍」的境界,这个「舍」的境界是非常好的。那这样这个如意的境界出现了的时候呢,我们这爱着心就出来了,就是爱着这个定的滋味,所以「与爱俱行」。这个「舍」本来是很好的,但是你这爱着心一出来呢,这个舍就不清净了,与这个染污的爱在一起活动,「所有」的「喜悦」,你欢喜这个境界了。这也成了一种过失,这也是所对治的。看这个《披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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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寻记》七二七页:

依舍相修等者:谓唯一向修习舍相不求出离,于所得定爱味相应,或复于彼不知过患发喜悦意,由是成所对治法。

「依舍相修等者:谓唯一向修习舍相不求出离」,就是这个人他的功夫有一点成就、有一点相应了,他就是完全是修习舍相,用舍相来调心,这个时候。「不求出离」,他不求再进一步,不要从这里再前进;你从欲界定的等持进步到未到地定,未到地定再进步到初禅,这是要另外要加上方法的。他就是「不求出离」,就不从这个舍的境界向前进。「于所得定爱味相应」,你成就这个定就是欢喜这个定。「或复于彼不知过患」,你还不知道这个定本身不是圆满的定里边还有过患的,所以也不求出离。「发喜悦意」,认为这个最满意我欢喜,就是安住在这里,「由是成所对治法」。

这是这个依舍相修也有这个问题。这也是所对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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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于般涅盘心怀恐怖,与瞋恚俱其心怯弱,二所治法。

这是第四个修慧俱的光明想所对治的过失。「于般涅盘心怀恐怖」,我们不静坐的人对于这个「于般涅盘心怀恐怖」这句话不懂,只是在文字上就是这么说。但是你若常常静坐,由欲界定到未到地定的时候,就能忆想到这件事,其实也是没得涅盘。没得涅盘但是会想到这件事。所以「于般涅盘」,「般」者「入」也,入于涅盘那个毕竟空,无我、无我所,那个不生不灭的境界,「心怀恐怖」,心里面有一种心情,有恐怖心、害怕;害怕什么呢?害怕我没有了,就害怕这个心。

「与瞋恚俱」,这个害怕……,先有恐怖心,恐怖心生起了以后就有瞋恚心就不高兴了,「这个地方没有我不可以」,就不愿意到涅盘那里去了,「瞋恚俱」。「其心怯弱」,他的心就向后退、就害怕。这个「恐怖」和「瞋恚」其实在是一回事,因为恐怖所以瞋恚,都是一种怯弱的心情,就是向后退了。所以这个怯弱通于恐惧,也通于瞋恚。所以「二所治法」,就是这个恐怖心和瞋恚心这两个是所对治的过失,这当然就是和愚痴有关系。看这个《披寻记》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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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寻记》七二七页:

于般涅盘心怀恐怖等者:谓于涅盘不了知故,怖我断灭,是名心怀恐怖。及于涅盘心生厌背不爱乐故,不发精进,是名与瞋恚俱其心怯弱。

「于般涅盘心怀恐怖等者:谓于涅盘不了知故」,你不明白诸法的本来的真实相就是这样子,不明白。「不了知故,怖我断灭」,这个「我」字,我看了半天才看出来。「怖我断灭」,就害怕到涅盘的时候我没有了,就害怕这件事。「是名心怀恐怖」,这个心怀恐怖是这样意思,害怕我断灭了。

「及于涅盘心生厌背」,有恐怖之后呢,就不高兴这个涅盘了。「及于涅盘」心里面生出一种厌恶心,「心生厌背」。「不爱乐故」,不欢喜这个涅盘了。「不发精进」,这时候就不精进去修这个涅盘道,修这个道谛。「是名与瞋恚俱其心怯弱」,就是这样意思。这也是一种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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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即依如是方便作意,于法精勤论议抉择,于立破门多生言论,相续不舍。此于寂静正思惟时,能为障碍。

这底下这是第五种过失。「即依如是方便作意」,就是这位修行人,他就是「随顺」,这个「依」是随顺。随顺这样的善巧「方便」的「作意」,就是思惟观察。什么「方便作意」呢?就是「于法精勤论议抉择」,对于所修学的这个法门,这个世俗谛、或者是胜义谛、这个戒、定、慧这些「法」,「精勤」地,就是努力地去「论议抉择」,就是同人讨论,就是深入地观察这件事。

「于立破门多生言论」。因为你这个时候不是在闻慧的时候,在思慧、修慧的时候你本身有了见地,你把你自己的见地建立出来这叫做「立」。「破」呢?就是对方不同于你,与你的见地有违反的地方,你就是要破他。这两方面的事情「多生言论」,就会引起很多的言论。「相续不舍」,就是你这样说出来一段道理,对方也会发表一个言论,就是相续地这样子延续下去而不弃舍,不能停下来。

「此于寂静正思惟时,能为障碍」,这样的情形,「于立破门多生言论,相续不舍」的结果,对于修止观这件事有障碍。就是你若说话多了你会劳神,消耗你的体力,那静坐的时候就没有力量,修止修不来修观也修不来。所以「此于寂静」修止,「正思惟时」是通于止观,就是能作障碍,也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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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寻记》七二八页:

即依如是方便作意等者:〈三摩呬多地〉说:或多言论,或久寻思,令身疲劳,心不得定。如是多言,与定为难。(陵本十二卷十四页)此应准知。谓依论议抉择立破言论方便作意,相续不舍,能障寂静故。

「即依如是方便作意等者:〈三摩呬多地〉说:或多言论,或久寻思,令身疲劳」,你多言论多寻思,就是消耗你的体力消耗你的精神的,所以身体会疲劳。「心不得定」,这时候心也不能修止了,也不能入定。「如是多言,与定为难」,是定的一个障碍。「此应准知」,这里说的这个「于立破门多生言论,相续不舍,此于寂静正思惟时,能为障碍」应该准照那一段文就可以明白了。「谓依论议抉择立破言论方便作意,相续不舍,能障寂静故」,是这样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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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于色声香味触中,不如正理执取相好,不正寻思,令心散乱。

这是第六科,这个是比较浅显的。就是你不入定的时候,你前五根面对这个「色声香味触」的时候,你「不如正理」地「执取」它的「相好」。因为「正理」,你观察这都是无常、无我的,观察都是不净的,那么也就没有事了。你没能这样子正理的,「不如正理」的「执取相好」,用爱着心去执着这个相好,于是乎这个第六识就「不正寻思」,使「令」内「心」里面就「散乱」。这样子呢,就影响你入定的事情,影响你这个止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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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于不应思处,强摄其心,思择诸法。

这是第七种过失。于不应该思惟的地方,你偏要勉强自己去把心收回来,去思惟观察不应该思择的事情,这也是对于修止观有妨碍的。看这个《披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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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寻记》七二八页:

于不应思处强摄其心等者:《显扬论》说:有九种事不可思议:一、我,二、有情,三、世间,四、业报,五、静虑者境界,六、诸佛境界,七、十四不可记事,八、非正法,九、一切烦恼之所引摄。(《显扬论》十七卷七页)如是九事,应知名为不应思处。若强摄心方便思择,障入现观故。

「于不应思处强摄其心等者:《显扬论》」,《显扬圣教论》上说:「有九种事不可思议」,你不可以去思惟观察的。那九种事?第一个是「我」,第二个是「有情」,这两个其实都是「我」。这个「有情」这是玄奘法师的翻译,若是鸠摩罗什法师就是翻个「众生」。那么「我」是总说的,这个「有情」也是「我」,约另一个意义来说明这个「我」的相貌。就是他有眼、耳、鼻、舌、身、意,眼识、耳识、鼻识……的分别,这都是「我」的体性发出来的作用,也是「我」。这两法呢,你不应该思惟。

这个在《显扬圣教论》上说出个理由,为什么不应该思惟呢?因为「无自相故」。「我」和「有情」没有它自己的相貌,你思惟什么呢?无所思惟。你若执着有一个东西,有一个「我」、「有情」的体性,这是不符合法的,不符合三法印。那么应该观察是「无我」、「不可得」也就没有「我」的思惟了。

「三、世间」就是这个宇宙的情况。这个宇宙的情况,《显扬圣教论》上的解释的理由就是它是现成的,现成的事情你不需要思惟。其它的地方也有说是这个世界是不可思惟也不可思议,有这种说法。

「四、业报」,这个「业报」,我们造了业,由业会得果报这件事也不可思议。为什么不可思议?就是甚深故不可思议,其义甚深不可思议。这个业力,这个人造了这种业力会得到一个毒蛇的果报,这件事是不可思议。

「五、是静虑者境界」,就得到四禅八定的人,他的心里面的境界也是不可思议的,也是甚深不可思议。

「六、诸佛」的「境界」,也是不可思议。这在《阿含经》里面的确有这个说法,诸佛的境界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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