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二、依恶行起(分三科)辰一、举依处

或依恶行所起。若自所作身语恶行,他所讥毁;若他所作身语恶行,自行讥毁;若所爱有情所作身语恶行,互相讥毁。

现在的文说「因明」的事情。这一科里面一共是有七科,第一科是「论体性」,「论体性」里面分四科,第四科是解「释」。解释里面第一科是「别辨相」,辨这个体性的相貌,分六科,第一科是「言论」,第二科是「尚论」,这两种论都解释完了,现在是第三科是「诤论」。「诤论」里面分三科,第一科是「依诸欲起」,因为欲起了纠纷,才生起来诤论的,这一科也讲完了。现在是第二科「依恶行起」,「恶行」就是由恶的行为生起了诤论,是这样意思。这一科里分三科,第一科是「举依处」,也就是恶行是诤论的依止处。怎么叫做「恶行」呢?

「或依恶行所起」,前面是依欲生起诤论,现在第二科,或者有的时候,有的人因为恶行而引起诤论。怎么叫做「恶行」呢?「若自所作身语恶行」,若是我自已发动了身恶行和语恶行,做出来一些触恼人的事情,触恼人的语言,那么叫做不合乎道理的。「他所讥毁」,这样子另一方面就会指责我、讥毁我,那么这就有了诤论了。「若他所作身语恶行,自行讥毁」,我去讥毁别人的错误。「若所爱有情所作身语恶行」,若是我所亲爱的人,他有身恶行、语恶行,那么一有了这个问题的时候,那么就互相讥毁,也就有诤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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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寻记》五四三页:

若所爱有情所作身语恶行互相讥毁者:谓自所爱有情所作恶行,与余有情互相讥毁故。讥,谓现前位;毁,谓背面位。如前已说应知。

「若所爱有情所作身语恶行互相讥毁者:谓自所爱有情所作恶行,与余有情互相讥毁故」,「互相讥毁」,那我就帮助我所爱的人同人诤论,这是这样意思。「讥,谓现前位」,讥毁这个「讥」字,就是彼此面对面的时候,彼此现前的时候,有讥。「毁,谓背面位」,就是大家不见面,背后,这个时候有所毁谤。「如前已说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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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二、显因缘

于如是等行恶行中,愿作未作诸恶行者,未离欲界贪瞋痴者,重贪瞋痴所拘蔽者,因坚执故、因缚着故、因耽嗜故、因贪爱故,更相愤发,怀染污心,互相乖违。

这底下是第二科「显因缘」,前面是「依处」,这底下「显因缘」。

「于如是等」,就是对于前面说出来这几种「行恶行中」,做出来种种有罪过的事情里面。「愿作未作诸恶行者」,而在人来说,有三种不同:第一种是愿作,心里面也动起来,也是要做,但事实上是没有做,这个心是想要做,这是一种人,愿作恶行而没有作恶行的,这是一种人。第二种人,「未离欲界贪瞋痴者」,这个人有一点修行,但是这个程度,还是没有远离欲界的贪瞋痴,他还是有,还是有这种烦恼的。「重贪瞋痴所拘蔽者」,这是第三种人,这种人他的贪瞋痴的烦恼是特别的重,力量很大,他的那一念明了的心,被贪瞋痴拘住了,被贪瞋痴蒙蔽了,是不得自在,「拘」是不得自在,蒙蔽了就是没有智慧了。这个为什么会这样子呢?

是「因坚执故」,这是我们前面有讲过,他不能够修学戒定慧,没有弃舍这个烦恼,所以就有这个问题。「因缚着故」,他不能够出离,因为没有出离心,所以继续地为烦恼所系缚。「因耽嗜故」,「耽嗜」就是更严重了,没有厌足的,就是这个烦恼太厉害太重了。「因贪爱故」,就是要受用,受用这些欲的境界,烦恼也是更大了。「更相愤发」,「愤」就是恨,愤者恨也,这个恨从心里面发作出来;「更相愤发」,就是我恨你,你也恨我,你恨我,我也恨你,互相为增上缘,就是展转的厉害了。「怀染污心,互相乖违」,这个心里面有意的,不是无意的,有贪心、有瞋心,有各式各样的知见,都是染污心,有意的「互相乖违」,我就是偏和你,找你的烦恼,来触恼你,那么这就是这样子。这个作恶行,有了恶行以后,然后就是挑毛病,互相触恼,这就是个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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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三、释诤论

喜斗诤者,兴种种论,兴怨害论,故名诤论。

这底下第三科「释诤论」。

「喜斗诤者,兴种种论」,也有的人,虽然有烦恼,但是还没到这个程度;有的人是到这个程度了,就是欢喜斗,同人斗,斗一斗,就是「兴种种论」,就发出来种种的言论,就是来讥毁对方的种种错误。「兴怨害论」,这个怨害论,那就是要伤害对方,这样子。「故名」叫做「诤论」,这样解释。看《披寻记》的文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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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寻记》五四三页:

于如是等行恶行中等者:此说兴诤论者三种补特伽罗相:谓有一类未受净戒乃至未能远离恶行以来,常得说名愿作未作诸恶行者,此即第一补特伽罗。复有一类虽受净戒不作恶行,而于定地未得作意,未能制伏欲界烦恼,是名未离欲界贪瞋痴者,此即第二补特伽罗。复有一类贪瞋痴相极为增上,拘碍于心,令不自在,覆蔽其心,令不愿了,是名重贪瞋痴所拘蔽者,此即第三补特伽罗。

「于如是等行恶行中等者:此说兴诤论者」,有三种人,「三种补特伽罗」的「相」貌。「谓有一类未受净戒乃至未能远离恶行以来」,这有一类的,就是不是佛教徒,他没有秉受佛法中的戒,清净戒体,他没有受戒。「乃至未能远离恶行以来」,那没有受净戒,当然就是不想要改善自己,日常生活心里面,愿意怎么思想,愿意说什么话,愿意做什么事情,都是自由的,一点不拘束自己,所以「乃至未能远离恶行以来」。「常得说名愿作未作诸恶行者」,就是你没有做,也可以说你还是愿作诸恶行者,何况你发出来这种行为,所以一切时都可以名之为「愿作未作诸恶行者」。这个人常不能够约束自己,不能够克制自己的烦恼,放纵自己的烦恼的人,随时都是愿作恶行的,愿作恶行,有的时候,但是没有作恶行,这样说。「此即第一补特伽罗」,这种人。

「复有一类虽受净戒不作恶行」,这是第二种,他是佛教徒,他学习了多少佛法,相信了善恶果报,所以他肯受戒,肯受戒就是有改善自己的意思,所以他是不作恶行的,不作恶行,这位是进了一步。「而于定地未得作意」,但是他对于佛法中说这个定地,「未得作意」,就是没得未到地定,未到地定还没得。「作意」在这里的意思,常用功静坐的人,常常警觉自己,作意这个「作」字,当作警觉讲,常常提醒自己心不要妄动,这叫做「作意」。这个现成的文句上,说是「引心取境,名为作意」,引导这个心情到那个所缘境去,这就是修行人常观察自己的心,我应该有这样的心情去活动,不应该有这样的心情活动,所以就要调整,自己心情的活动要加以调整,叫做「作意」。现在「未得作意」,他虽然受了戒,发了好心,不作恶事,但是这个人不静坐,他不愿意静坐,或者静坐,没到这个程度,「未得作意」,没得成就未到地定。若成就未到地定了,那叫做「得作意」。「未能制伏欲界烦恼」,他的欲界烦恼,他还不能制伏,虽然受了戒是受戒,烦恼来了还是要动,还是要做恶事的,还不能制伏。「是名未离欲界贪瞋痴者」,这是第二种人,「此即第二补特伽罗」。

「复有一类贪瞋痴相极为增上」,这个贪瞋痴的力量很大,这样。「拘碍于心,令不自在」,贪瞋痴的烦恼是心所,是染污心所,也有清净的善心所,善心所是一部份,染污心所是另一部分。那么心本身也不是善,也不是恶了,这个不善不恶无记性的心,被这个增上的贪瞋痴控制住了,这就是「拘碍」,你想要做善事都不可以,他能障碍你,「拘碍于心」;「令不自在」,使令这个心,不能够自在的安住不动,不能自在的去做善法,就听这个烦恼的活动,受这个烦恼的威胁,「令不自在」。「覆蔽其心」,就是障碍住这个心,使令这个心,「令不显了」,使令这个心的,那个不善不恶的心,都不明了,看不出来这个人有好心肠。「是名重贪瞋痴所拘蔽者,此即第三补特伽罗。」

所以人与人之间,若是有了问题的时候,这心静下来去观察的时候,会观察到这件事。这个人的内心都是清净的,因为心是不善不恶,就可以名为清净,是为染污心所的拘蔽,才有错误。那么这样你若去观察,就会对这个人多少的有点同情的意思,同情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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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三、依诸见起(分三科)辰一、举依处

或依诸见所起,谓萨迦耶见、断见、无因见、不平等因见、常见、雨众见等种种邪见,及余无量诸恶见类。于如是诸见中,或自所摄,他所遮断;或他所摄,自行遮断;或所爱有情所摄,他正遮断;或已遮断;或欲摄受所未摄受。

前边是依恶行生起诤论,引起了诤论,这件事实在也是常见的事情。这个别人有问题,有错误的时候,我就有所讥毁,讥毁的时候,也不感觉什么。若自己有错误,别人讥毁的时候,心就愤怒,心就不能忍受,这也是很常见的事情。可是人彼此间的问题,就是从这里边引起来,这是诤论的生起,这是一类。现在这底下第三种「依诸见起」,这是分三科,第一科「举依处」,就是诤论的生起的地方。

「或依诸见所起」,或者是依据各式各样的不同的思想,而生起的诤论。前边这个欲,「依诸欲起」,这是一般世间上的人,世间上一般的人,都在欲里面生活,在欲上有冲突,引起诤论。这个恶行引起诤论,那当然还是有欲的人,有见的人也有可能引起。这底下第三种,这个见和欲不同了,就是他有特别的思想,特别的一种理想,但是彼此不同,也有诤论。所以是因「见」而有诤论,因「欲」而有诤论,因「恶行」而有诤论。

「或依诸见所起」,这个诸见这个见是什么见?「谓萨迦耶见、断见、无因见」,就是这么多的见。这个「萨迦耶见」,我们前面讲过,就是我、我所见,在这色受想行识里边,有个常恒住、不变异的我,在这个无常败坏的色受想行识里边,有一个不败坏的、常住不变的我。这个常住不变的我,是因执着而有,并不是真有这么一个我,所以这是一个见,这是一种思想。当然这个见是经过了观察思惟,而后引起这样见,倒不是说,我听你说这么回事,然后我又忘了,忘了以后又想起来,这不算是见。这个见就是很坚定的主张,这才称之为见的。这是萨迦耶见。

这个「断见」,断见不是常住的,不是永久存在的,人死掉了的时候,就灭了,就中断了,以后就再也没有了,那么就叫做断见。「无因见」,无因见就是世间上的事情,不是有因缘,有什么原因现起的,没有原因,没有原因就下雨了,没有原因就有五谷了,就有房子,就有个房子出来,叫做无因见。

「不平等因见」,这个不平等因见怎么讲?不平等对平等说的。什么叫做「平等」?就是世间上一切事物,都是有原因而有的,我也是这样子,你也是这样子,他也是这样子,没有差别,都是有原因而有的,那么叫做「平等」。就是从其中有一个,他不是,他是无因而有的,其他都是有因的,就是上帝创造万物,万物都是有原因而有的,什么原因?上帝!上帝是万物之始。那么万物都有因,那么上帝从那有的?上帝是没有原因的,他就是不平等,他和万物比较,他就不一样了,那叫做不平等。那么这叫做「不平等因见」,他有这种看法,那么这也是一种看法。

「常见」,这个常见,前面说断见,这底下说常见。譬如说执着我是常,常住的;或者是人死掉以后,永久是做人,这皇帝死了以后,第二生还做皇帝,那么是常,就是永久的,那么这就是常见。

「雨众见等」,这个雨众见是什么?就是这个数论,这个数论师有二十五谛,有二十五谛,他对宇宙万物有一个整套的理论,他是用有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共是二十五条,说明宇宙的事情。当然还是执着有个自性,执着有一个我,这个我就是常恒住的,有个我。这个我感觉到寂寞的时候,那么自性就为他创造万物,创造诸多的欲,这个我就来享受这个欲。后来我厌烦了,修学禅定离欲,那么这个自性,又把一切法又收回来,然后只有我是常住不变的,那么他有一套理论,那叫做「雨众」。就是这个外道的大老师是雨的时候,下雨的时候生的,所以叫做「雨」,他有很多徒众、信徒,所以叫做「雨众」,就是数论师。

印度他们的规定,一年分三季,有热季、雨季、寒季。这个热季是从正月十六到五月十五,四个月是一季,这个时候是热季;热季以后,五月十六到九月十五是雨季;九月十六到正月十五这是寒季,这个季节里面特别冷。那么这个人是雨季生的,所以称之为雨。「雨众见等」,就是数论外道既执着有二十五谛,种种邪见,他那个邪见有二十五种的不同。「及余无量诸恶见类」,还有很多很多不同的思想。

「于如是诸见中」,就是各式各样的邪知邪见里面,「或自所摄,他所遮断」,或者我自己去学习,我欢喜这个思想,我欢喜那个思想,你自己去吸取,也就是去学习;「他所遮断」,别人不同意就障碍你,你不可以学这个,「他所遮断」。那么这就是有诤论,这样子。

「或他所摄,自行遮断」,或者别的人,他去欢喜那一种思想去学习,我不高兴,我来障碍你,阻止你,你不要学这种理论,这种理论不对,就互相诤论。「或所爱有情所摄,他正遮断」,自己所亲爱的人,他也欢喜学那一种见,别的人去障碍他。「或已遮断;或欲摄受所未摄受」,这个「他正遮断」是现在,或「已遮断」就是过去。这个「遮断」的意思,就是大家有诤论了,这样子。「或欲摄受所未摄受」,那么这还是未来,我想去学习所未学习的东西,想要这样子,这是未来,这是在时间上说。这是「举依处」,诸见是诤论的依止处,这是「举依处」,底下「指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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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二、指因缘

由此因缘,未离欲者,如前广说。

这是指,就是前面那个未离欲的人,前面说这么多的人,那三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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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三、释诤论

乃至兴种种论,兴怨害论,是名诤论。

这是第三科「兴种种论」,「兴种种论」还是比较和平一点,「兴怨害论」,就是不平了,不和平了,「是名」叫做「诤论」。底下《披寻记》念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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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寻记》五四四页:

或自所摄他所遮断等者:语现行时,若被遮止,令不相续,是名遮断。应知略有四相差别,如文可知。初三种相,谓于现在位;后一种相,谓于过去位。或为成立自宗而有所说,令他摄受自所许义,名欲摄受所未摄受。

「或自所摄他所遮断等者:语现行时,若被遮止,令不相续」,这是说「语现行时」,你这个发言,我是主张怎么怎么地,这是「语现行时」。「若被遮止」,被别人障碍住了,「令不相续」,你不可以继续这么说,「是名」叫「遮断」。「应知略有四相差别」,这文上有四相的差别,一共有四种差别,这个是「于如是诸见中,或自所摄,他所遮断」,这是一种;「或他所摄,自行遮断」,这是一种;「或所爱有情所摄,他正遮断」一种;「或已遮断」,这是一种;「或欲摄受所未摄受」,这是一种。那么这加起来,就是四种,「如文可知」。

「初三种相,谓于现在位;后一种相,谓于过去位」,「或已遮断」就是过去;「他所遮断」以前,那就是现在。「或为成立自宗而有所说」,成立自己的宗旨,而有所言论。「令他摄受自所许义,名欲摄受所未摄受」,这个地方这么讲,「或欲摄受所未摄受」这么讲,是「令他摄受自所许义」,叫他人学习我所赞成的道理,叫做「欲摄受所未摄受」,这么讲,「欲摄受所未摄受」,这样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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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四、毁谤论(分三科)卯一、标

毁谤论者:谓怀愤发者,以染污心振发威势,更相摈毁,所有言论。

这是说到「毁谤论」,前面是诤论,言论、尚论、诤论,现在第四科是「毁谤论」。分三科,第一科是「标」。

「毁谤论者:谓怀愤发者,以染污心振发威势,更相摈毁,所有言论。」这「毁谤论」是「谓怀愤发者」,他心里面的愤恨发出来了。发出来是什么样子?这「怀愤发者」是标,「以染污心振发威势,更相摈毁,所有言论」,这是解释这个「怀愤发」,就是他用这个染污心,应该多数是瞋心,或者是贪心,因贪心而有瞋心,或者是种种的染污心。「振发威势」,他这个心一动起来的时候,现出来一种害怕的样子,令人恐怖的样子,叫「振发威势」。这样子「更相摈毁」,你这样子,我也这样子,那么互相来摈毁。「摈」者弃也,总而言之,这就是呵斥了,来毁谤对方。这样子「所有言论」,发出言论,这叫做「毁谤论」。这是标出来毁谤的名称,这底下第二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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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二、释

谓粗恶所引,或不逊所引,或绮言所引;乃至恶说法律中,为诸有情宣说彼法,研究抉择,教授教诫。

「粗恶所引」,粗鄙恶劣的这种思想、这种语言,所引出来的毁谤论。「或不逊所引」,这个不调和,「逊」者顺也,不随顺所引,就是比那个「粗恶」又不同一点。「或绮言所引」,又是另一种态度,引出来这种毁谤论。「乃至恶说法律中」,就是各式各样的态度,发表出来各式各样的言论,但是主要是恶说,恶说法、恶说律。这个法和律,「法」是一种他所说的道理;这个「律」是达到真理的一个方法,是这样子。「乃至恶说法律中,为诸有情宣说彼法」,宣说他所主张的那个法、律,去「研究」、去「抉择」,然后「教授教诫」别人这样做,这是解释这个「毁谤论」。底下第三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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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三、结

如是等论,名毁谤论。

「如是等论」叫做「毁谤论」。底下《披寻记》有解释这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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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寻记》五四四页:

谓粗恶所引等者:若毒螫语,若粗犷语,名粗恶所引。若非可爱可乐可欣可意语,名不逊所引。邪举罪者,言不应时,若复不实,若引无义,若复粗犷,若挟瞋恚,是名绮言所引。又邪说法时,亦有五相,名为绮语。谓不思量语,不静语,杂乱语,非有教语,非有法语。由是此说,乃至恶说法律等言,义如(有寻有伺地)说。(陵本八卷十二页)

「谓粗恶所引等者:若毒螫语,若粗犷语」,「毒螫语」,这个「螫」就是虫子放出来毒来害人,那叫做「毒」;那么说这个人说出来这种语言,就像放出来毒气那样子,这表示这个意思,这就是很厉害。若粗犷的语言,「若粗犷语,名粗恶所引」,「粗犷语」就是说出来的话,非常的粗劣、暴恶,这样子。「若非可爱可乐可欣可意语」,说出来这种话,并不是可爱的语言,也不是令人欢喜的语言,不是令人爱乐、可欣,令人心里面满意的一种语言,叫「不逊所引」,这样的意思。这个「不逊」和那个「粗恶」语不同,不同一点。

「邪举罪者,言不应时,若复不实,若引无义,若复粗犷,若挟瞋恚,是名绮言所引」,解释这句话。「邪举罪者」,就是说你有不对的地方,他对着大众揭露出来,但是解释不合道理,所以叫做「邪举罪者」。「言不应时」,他说话不是时候,这个时候不应该说这个话,所以叫「言不应时」;「若复不实」若复说出来的话不真实。这个「言不应时」,还是有一点真实性,这个人是有错误,但是这个时候不应该讲,所以「言不应时」;「若复不实」,那就是这个人没有什么错误,但是就说他不对,那么就是你这个举罪者说的话,说得不真实了,「若复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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