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四、不酬有恩∵(分二科)∵

宿一、有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先有恩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怀嫌恨心不欲现前如应酬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这是饶益有情戒的第四科,不酬有恩,在宗喀巴大师的菩萨戒的次第,这是第三心的菩萨的身份,就是已经受了三聚净戒了。「于先有恩诸有情所」这位菩萨对于十八条戒。分两科。第一科有违犯。「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仪」这是说这位发菩提以前有恩的诸有情的地方,就是他曾经接受过诸有情的恩。「不知恩惠,不了恩惠」,第一句话就是「先」就是过去的事情,不知恩惠就是现在了,他不知道这件事,这个意思就是不想要报恩。「不了恩惠」在他心里面也没有这件事,就是不忆念所要报答的恩这件事。

「怀嫌恨心」那么这里面看出来,就是彼此间有一点问题,就是这位菩萨和那位有恩的那个有情,彼此间有一点不愉快,也可能是比较严重的不愉快的事情,所以他心里面对那个有恩的人「恨」,怀恨不舍这个意思。「不欲现前如应酬报」就是不愿意现在能够如其所应酬谢他的恩,不想这样作。「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那这就是有罪,就是违越了菩萨戒,而这是属于染污的违犯。

我今天中午午饭后,说到菩萨戒的摄善法戒,那就是要修学止观的,就是你受了戒以后,要学习佛法,你要修学止观,修学止观你就能调伏烦恼,调伏烦恼呢就不会怀嫌恨心,就不会有这件事。有的大德对于戒特别的尊重,也是特别的学习,也去弘扬戒。但是从这个戒法上看,从这个戒定慧的次第上看呢,人为什么会犯戒?就是因为有烦恼。有烦恼他就犯戒,不然不会犯戒的。若是提倡持戒清净,那就是应该说是要提倡修止观。修止观就是调伏了烦恼就没有犯戒这件事,如果我们不提倡修止观,光是提倡持戒很困难,我认为是很困难的。我们读菩萨戒,常常有这句话:「怀恚恼心,还嫌恨心」,常常有这句话,那这就是因为瞋心而犯戒,也有的人因为贪心而犯戒,当然贪瞋痴的烦恼有轻有重,现在这里就是很明显的说出来,犯戒的因缘是因为烦恼,而自己不能调伏烦恼,所以就是犯戒了。这是很明显的一件事,当然我心里面感觉到不平,我们今天的汉文佛教就是这样子,不提倡修止观,不提倡这件事。那也就可以知道我们佛教徒能调伏烦恼吗?不调伏烦恼那戒能清净吗?这个问题其实是很明白的事情。

∵∵

看这个《披寻记》:1398

「于先有恩诸有情所等者:有恩有情,如前已解。」像前边那个文上已经讲过了,「如前已解」,前面说「于其恩惠,不如实知,是名不知。」「不知」就是恩惠的事情不真实知道,「不能明记,是名不了。」就是不能够明明白白的记住这件事,所以就叫做不了。「如前已说暂见申敬」前面的文曾经说了,这个报恩,怎么报恩呢?其中一个态度就是暂见就要表示恭敬,「乃至若等若增财利供养」或者是一样,你以前赠送给我多少,我现在一样的还报于你,「若增」或者是增加,我还报于你。「若增」财利的供养,「现前酬答」这个现前酬答的意思呢,不是由经过中间人,不经过中间人,就是和这有恩的人现前去酬答他。「非以下劣」酬答的时候不是用下劣的事情,下劣的财物,应该是更好的。「是名现前酬答」这都是前面的文解说的。「又如前说于彼事业应作助伴」你前面说报恩的时候,说那有恩的那个人他有事业,他有事业呢「应作助伴」,你报他的恩呢也就可以这样办法,帮助他的事业,那就算是报恩了。「乃至广说」前面的文说的很多,「是名如应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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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现酬报,非染违犯。

说是这位菩萨他是知恩了恩,也没有嫌恨心。没有嫌恨心是有报恩的意思,但是他现在懒惰懈怠,他的心是想要报恩的,但是为懒惰懈怠所障碍,「不现酬报」没有作这件事。「非染违犯」也是犯了这条戒,但是不是染违犯,就是轻微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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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二、无违犯

无违犯者:勤加功用无力无能不获酬报,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欲报恩而彼不受:皆无违犯。

前面说是有违犯,这下面说无违犯。「勤加功用无力无能不获酬报,」就是这位菩萨呢,他内心里面一直的想要想办法报他的恩德,但是没有能力去报恩,「不获酬报」。这个无力无能就是没有能力去报恩,那这也不算犯戒。「若欲方便调彼伏彼」或者这位菩萨,他有心报恩,也有能力报恩,但是发觉有问题,这个有恩的众生有问题,而这个菩萨愿意想要,用不报恩为方便来调伏这个有恩的众生,这就是那个菩萨的智慧的境界,用这个方法来调伏他,这个事情呢这就是智慧的事情。譬如说是人与人之间,或者他菩萨知道,这个菩萨有神通,他知道这个人是怎么情形?或者是菩萨没有神通不知道,但是想要知道,想要知道就是利用一个方便来考验你一下。譬如说是我赞叹你一句,看你怎么反应?也可能不讲道理,就忽然间触恼你一下,看你怎么反应?他由此他就知道你的程度了,但是这样说还比较简单,若是说你这个是很用功的人,但是你再加一把劲就得无生法忍了,那么这一点精进的力量,怎么样才能发起呢?菩萨也可能是假藉一个方便,假藉一个方便来触恼你,一触恼你的时候,你向道上会,你把这个止观正念现前,就把这一念的分别心消灭了,就得无生法忍了。若是我们的程度不够,我们不修止观,或修止观修的马马虎虎的,遇见因缘你不能够向道上会,你向烦恼去理会,这就不行了。不但不能消灭烦恼还增长烦恼了,这样人呢菩萨他不会去考验你的,不会的。所以现在这里是「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就是假藉这个不报恩,用这个方便来调伏你,那就是那个人有一点程度,那个人有点程度,因此而能够有进步。「广说如前」像前面文解释过。「若欲方便调彼伏彼」,那这样不报恩也不算犯戒。「若欲报恩而彼不受」那也不算犯戒,「皆无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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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五、不解愁忧∵(分二科)∵

宿一、有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堕在丧失财宝眷属禄位难处多生愁恼,怀嫌恨心不往开解,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开解,非染违犯。

这是第五科不解愁忧,分两科。第一科有违犯。「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的时候,「见诸有情」看见很多的众生「堕在丧失财宝眷属禄位难处」,原来他的生活情况很正常,心情很自在,但是忽然间失掉了,「堕」改变了,这心情改变了,「堕在丧失财宝」的苦恼的境界里面,「堕落到丧失眷属」可爱的眷属死掉了,心情苦恼。「丧失禄位」那么说是这个人在***作官的,国家有酬劳给他,他是一个有身份的人,不是一般的社会大众,现在呢丧失了禄位,被人家撤职了,「丧失禄位」所以心情很苦恼,所以叫「难处」。这里有几个「难」,一个财宝丧失、眷属丧失、禄位丧失,这三种苦恼,三样苦恼的事情。「多生愁恼」,是这个有情遇见了这样不如意的事情,昼夜六时心里面多数是忧愁苦恼,多数是这样境界。「怀嫌恨心不往开解,」这个受菩萨戒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这个人,看见众生有这样的苦恼,你应该去开解他,同他谈谈话,解除他的愁恼。但是这位菩萨「怀嫌恨心」,和他以前有个问题,就是心里还放不下,以前的放不下。不到那个地方去开解这个愁恼的众生。「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你看这个菩萨是这样的,饶益有情应该是这样作的。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开解,」这个菩萨和这个「丧失财宝眷属禄位」的有情没有嫌恨,没有这件事,但是他也没有去开解,为什么呢?「为懒惰懈怠」所障碍「不往开解」,「非染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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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二、无违犯

无违犯者:应知如前,于他事业,不为助伴。

「无违犯者:应知如前,」如果没有犯这条戒呢,应该如前面,「于他事业,不为助伴」那条戒所说的,那就不算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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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六、不施资具∵(分二科)∵

宿一、有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饮食等资生众具,见有求者来正希求饮食等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给施;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能施与,非染违犯。

这是第六科不施资具,分两科。第一科有违犯。说「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饮食等资生众具」,这个菩萨有很多财富,就是有很多的饮食等,饮食、衣服、卧具,那就是有很多动产、不动产,有很多财富,都是资生的众具,生命的所需,这些众多的财富。「见有求者来正希求饮食等事,」这个时候菩萨看见,菩萨不是说没看见,菩萨看见了。有人来求他「正希求饮食等事」,合法的,这个「正」是合法的意思,希望菩萨给他饮食、衣服、卧具,各式各样的生活所需品,「等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给施;」这个菩萨不肯布施。「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能施与,」那也是违犯,但是不是染污。「非染违犯」这是有违犯,下面是无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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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二、无违犯

无违犯者:若现无有可施财物,若彼悕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

「无违犯者:若现无有可施财物,」菩萨这个时候,没有可布施的饮水、衣服、卧具等财物。「若彼悕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菩萨自己没有财物,那就不能布施,那也不算犯戒。「若彼希求不如法物」,说菩萨有很多财物,可是那个人向菩萨要求的是不如法的东西,那菩萨不给他也不算犯戒。他要求的「所不宜物」对他不合适,菩萨不布施也不算犯。「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菩萨有财物,他希求的也是如法物,也是合适的东西,但是菩萨另外别有用心,别有大智慧境界要调伏他,「若欲方便调伏」他,使令他从有罪过的地方解脱出来,到有功德的地方去,菩萨目的是这样而不布施他,来调伏他,那就不算犯戒,「广说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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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个《披寻记》1398:

「若彼希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者:若彼希求属他非同意物。」说是那个有情,希望菩萨给他「属他」不属于菩萨所有,是别人所有。那么菩萨于那个希求的物没有所有权,那菩萨不能同意这件事嘛,菩萨自己所有权的东西可以同意,我送给你。别人所有权的东西,菩萨不能同意嘛。这样子那是不可以了「是名不如法物」。「若有来求种种能引戏乐能引无义所施之物」,说若有一个补特伽罗来到这里,来到菩萨这里求种种,不是一样,很多样。这样的东西能引戏乐,能令人得到很多游戏的境界,心情快乐的那种事情。「能引无义」但是没有真实的功德,有罪过的,「所施之物,是名所不宜物。」

「由令憍逸行诸恶行堕恶趣故」,说这些「所不宜物」不如法物,所不宜物如果送给你的话,就会令你憍逸,令你放逸,「行诸恶行」作种种有罪过的事情。你现在作了有罪过的事情呢,将来就是「堕恶趣故」,你若是这样那菩萨就不布施你,也不算犯戒了。「若有来求罩罗罝弶为害众生及为习学」,若是这位众生来到菩萨这里,要求菩萨送给他这个「罩」,就是捕鱼的那种东西;「罗」是捕鸟的这种东西;这个「罝」呢,是抓兔子的这种东西;这个「弶」呢,就是捉一切鸟兽的那种机器。这个众生向菩萨要求,送给他这些东西。「为害众生」,他要求得到这样的东西的目的,是为了杀害众生,他的目的是这样子。「及为习学」,或者是他拿到这个器具以后,学习怎么样去捕捉这个鸟兽,这样习学,「是名不如法物」。

「若有病者来求非量非宜饮食」若有有病的人,来向菩萨请求送给他「非量」,这个数量不对,还是不是相应的饮食,这个饮食对他的病是有害处的。「及有性多馋嗜更复来求珍妙饮食」,前面这个有病的人,来求「非量非宜饮食」菩萨不给他也不算犯戒。「及有性多馋嗜」,就是有的人他的,…性者,心也。说他那个人的心就是欢喜吃东西,大概脾胃特别好,这个嗜欲特别强。「更复来求珍妙的饮食」这样「是名所不宜物。如是等类如施品中说(陵本三十九卷四页)」。

∵∵

若来求者王所匪宜将护王意,若护僧制,而不惠施,皆无违犯。

「若来求者王所匪宜将护王意,」若是来向菩萨请求一种东西,是国王所不相宜的东西,「将护王意」这个菩萨爱护王的心情,使令他不要烦恼,那就这个东西不能送给他。或者他要造反,向菩萨要求一个核子弹,那就是国王是不高兴了,所以「将护王意」。「若护僧制,而不惠施,」若是这个时候,大众僧规定对这个众生,不能布施他,大众僧有这个规约,那么菩萨呢要护僧制,要爱护大众僧的规则,遵守大众僧的制约,而不惠施,「皆无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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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七、不正摄受∵(分二科)∵

宿一、有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摄受徒众,怀嫌恨心,而不随时无倒教授无倒教诫;知众匮乏,而不为彼从诸净信、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如法追求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资身什物,随时供给;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摄受徒众,怀嫌恨心,而不随时无倒教授无倒教诫,」这是第七科不正摄受,分两科。第一科是有违犯。「不正摄受」,这个「正」就是依法摄受,就是正摄受。依据,也就是遵循佛陀的教导,而去摄受徒众。不遵循佛的教导,是不正摄受。这个第一科是有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的时候,「摄受徒众」这个摄受徒众,这句话说个白话就是收徒弟,就是收徒弟的意思。或者是广义的说呢,菩萨发大悲心教化一切众生修学圣道,得三乘道果。菩萨发这个心,这一切众生都是菩萨弟子,这叫做「摄受徒众」。这摄受徒众的时候,你这个时候发无上菩提心,行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饶益一切众生的时候,你发了这个心,就是摄受徒众了,就是摄受徒众。

「怀嫌恨心」,但是菩萨呢他没得圣道,他的止观修的不太合适,没能调伏自己的烦恼。「而不随时无倒教授无倒教诫」,你若发心,菩萨发无上菩提心之后,愿意行六波罗蜜教导一切众生学习佛法,菩萨对于这一切众生就有这责任。有什么责任呢?就是随时要无倒教授无倒教诫的,就有这个责任。你有这个责任的时候,但是你不尽责任。「怀嫌恨心」,这就是有这个烦恼,那么也不高兴这个众生,不能够随时的无倒教授,不颠倒的教授,不颠倒的教诫。教授他修学善法,教诫他不可以作恶事,那都是要不颠倒。不颠倒这就是要学习佛法,才能够符合这个要求,如果你没有学习佛法,受了菩萨戒而不学习佛法,那怎么教授一切众生?怎么样教授、怎么样教诫,完全是不知道的。那这「无倒教授无倒教诫」都是办不到了。这位菩萨「怀嫌恨心,而不随时无倒教授无倒教诫」,那么这就是,你这摄受徒众的这个责任没有尽到。摄受徒众有两个责任:第一个责任,有法的教授教诫,这是第一个责任;第二个责任呢就是财,你要供给他财。「知众匮乏,」菩萨知道自己的徒弟徒众,生活困难,生活所需有所匮乏。「而不为彼从诸净信、长者、居士、婆罗门等,」知道他生活困难,那么菩萨就应该给他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他不,「而不为彼从诸净信」三宝的「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如法追求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资身什物,随时供给;」有病的关系,需要医、需要药,还有资生的什物,各式各样的东西,生活所需的东西。「随时供给」菩萨应该从净信长者、居士、婆罗门等那里去化缘,随时供给徒众的生活所需。不这么作,「是名有犯,」就是一个法摄受,一个财摄受,这两件事你都没能够尽责任,「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这可见前面我说的那个发了无上菩提心,行六波罗蜜广度众生,那就是摄受徒众了。但这是广义的说法,狭义的说呢,那就是有收徒弟的仪式,有一个程序拜他作师父了。那么他对你就有这两个责任,一个财、一个法,这两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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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个《披寻记》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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