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教理

第四节教理

教理大纲佛灭后,佛陀成道以来四十五年所说的教说被搜集起来,称为「第一结集」(savgiti),此时汇集「法」(Dhamma)和「律」(Vinaya)。当时虽然已经有文字,但还是以背诵来传承圣教。「达磨」(教理)在传承中逐渐整理成经典,汇集而成「经藏」(Sutta-pitaka);「毗奈耶」(戒律)也经整理汇集而成「律藏」(Vinaya-pitaka)。经藏特别称为「阿含经」(Agama∵传来),意为传承而来的古教。由于这些是靠记诵传持,因此古来的教法免不了会因传承者的理解与阐释而附加、增广,遭受改变。故阿含经并没有完整地保持佛陀教法的原貌,但是在诸多佛典中,它含藏佛陀教法的成份最高,所以若要探求佛陀的思想,必须先从此入手。阿含内部的成立也有新旧部分,留待后文叙述。其中也包含了弟子的解释,决定将阿含经所包含的基本教理视为「原始佛教教理」来处理;自现存的阿含经中,只萃取出佛陀的思想,在学术上是不可能做到的∵。

原始佛教的特征,一言以蔽之,就是极具理性。例如《法句经》说:「世间诸怨事,不能以怨止;唯舍怨、止怨,乃万古常法。」(Dhammapada∵5),除了道德规范外,还包含着切断现实迷惑的理性洞察。此外如「失眠者夜长,疲倦者路长,愚迷正法者,生死流转长。」(Dhammapada∵60)亦然。佛陀了知有规范的行为使人幸福、使生活丰富,所以对人宣说道德规范。如教人不杀而相亲相爱,不盗而乐善好施,不妄语而喜爱说真实语。然而原始佛教的教理并不止于规范而已,而是要显出一条道路,来超脱这个包含矛盾的现实,到达合理的目的地。

佛教具有提高社会规范的特性,并具有将合理性导入日常生活中,合理化改革生活的特质。自原始佛教时代起,僧院便有着清洁、充实的性质,在简朴中过着丰富的生活,从中发展出僧院及佛塔建筑和绘画等技术和艺术。阿含经中也有关于农耕技术、商人资产运用等教示,律藏也载有药物和医疗技术。不过,佛教修行的重点,并不只是在于生活的合理化而已,而是要洞察这充满矛盾的现实,探求脱苦之道。

四谛说以生、老、病、死四苦显示人生的苦,再加上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执着五蕴等四苦,而成为人生八苦。人生也有乐,但是夺走乐的病或死,便因此而成为苦,于是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等也随之生起。这些苦的根本,是在于对生存的执着,称为五取蕴苦(五阴盛苦)。生老病死是自然的现象,本身并不苦,但对自我而言,生老病死便成为苦。而且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过程,是自我存在的根源;这就是「苦谛」(苦的真理)。而人生是苦这件事,唯有圣者(ariya)才从真理的层面来了解,所以称「苦圣谛」(Dukkha-ariyasacca)。

显示苦的原因的,即是「苦集圣谛」(Dukkhasamudaya-ariyasacca∵原因的真理)。对自我而言,生之所以苦,是源于内心深处的渴爱(tanha),这是造就一切欲望的根本,是形成无法满足的欲望、人类不满的来源。因为就像极渴的人求水时的那种切望,所以叫做「渴爱」。因为有渴爱,便有生苦的绵延,所以说渴爱是「再生之因」,「带着喜和贪不停地追求满足」。渴爱又分欲爱(kama-tanha)、有爱(bhava-tanha)、无有爱(vibhava-tanha)三种。欲爱是感觉上的欲望,或叫情欲。有爱是冀求永恒生存的欲望。有一种欲望是追求幸福的欲望,渴爱与这种欲望不同,它是欲望根源的「不满足性」,这是陷人类于不幸中的原因。渴爱也叫做「无明」(avidya)。以此渴爱、无明为基础,从中生起种种烦恼,污染心地;所以集谛所谈到的苦因,就是以渴爱为本的种种烦恼。

渴爱灭除无余的状态为「苦灭圣谛」(Dukhanirodha-ariyasacca),意为「苦灭的真理」,称为「涅盘」(nibbana,∵nirvana)。因为内心脱离了渴爱的束缚,所以也称「解脱」(vimutti,∵vimokkha,∵moksa)。因为在心中,智能首先解脱,故称为「慧解脱」(pabba-vimutti),进而烦恼完全消灭后,心的全体解脱,称为「心解脱」(cetovimutti)。这是不为感情、欲望、努力等渴爱所染着的「心的自由状态」,因为是真正的乐(sukha),故一般说「寂灭为乐」。「涅盘」被译成「灭」,故有人理解为「虚无」;然灭是「渴爱灭」,并不是心灭。渴爱灭而正智显现,由于这个智能所了解的不动的真理,就是「涅盘」,因此,涅盘是逻辑式地存在。或有学者认为:实现涅盘的心寂静状态,便是「完全的和平」,这「和平」即是涅盘∵。

实现苦灭之道称为「苦灭道圣谛」(Dukhanirodhagamini-patipada-ariyasacca∵道的真理),以「八圣道」(ariyo∵atthavgiko∵maggo)表示;亦即实践正见、正思、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第一的正见是「正确的观点」,体会自我与世界如实的状态,也就是了解缘起的道理。基于正见生起正当的思惟,然后因此而有正当的言语(正语)、正当的行为(正业)、正当的生活方式(正命)、正当的努力(正精进)。这些是基于正见,使日常生活成为合乎道理的生活。由此确立第七的正念。正念是正当的注意力、正当的记忆,经常将心维持于正当状态的心力。最后的正定是依正见、正念而实现的「心统一」,即正当的禅定。以上谈到的八正道之中,以正见和正定最为重要,因为在正定中能引发正智。在这八圣道的实践中,实现了灭苦的状态,亦即解脱、涅盘。

以上苦、集、灭、道四谛称为四圣谛(cattari∵ariyasaccani)。「圣」(ariya,∵arya∵阿利安)含有「尊贵」的意思,意为「圣者」,但是这似乎与阿利安人有关。佛陀将自己代表性的教理冠上「阿利安」,也许是因为他自信自己所悟的真理,就是阿利安民族(在当时,阿利安民族就意味着全世界)的真理。

此四谛说据传是佛陀于鹿野苑对五比丘开示的最初教法。五比丘听后,得到「一切集法(samudaya-dhamma)即灭法(nirodha-dhamma)」的「法眼」,也被称为「见法、知法、入法」,表示法的世界就由此为他们而开了。

中道与无记八圣道称为「中道」(majjhima∵patipada)。贪着欲乐的生活是卑下的生活,纵情声色的生活使人堕落。反之,一味地使身体痛苦的苦行,只是令自己陷于痛苦之中,徒劳无益。佛陀舍弃这两种极端(二边),行中道而得悟。所谓中道,就是正见、正思……乃至正定。八圣道教说本身无法表现出正见等的「正」,能表现的,就是中道。人人都冀求快乐,但是完全放纵于快乐之中,就是堕落,无法提升精神层面。至于实践苦行就必须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努力,这份努力虽然珍贵,但只是令肉体受苦,是无法开悟的;因为单靠苦行无法磨练理性。看出这两端的中道智能,就是八正道的「正」。中道除了「苦乐中道」(VP.∵vol.∵I,∵p.∵10)外,还能够以「断常中道」(SN.∵vol.∵II,∵p38)、「有无中道」(SN.∵vol,∵II,∵p.∵17)等来说明。苦乐中道站在实践的立场,至于断常中道与有无中道是「观点」的问题。心中不存有揣测和成见,如实地看待事物,不陷入固定的看法,就是中道的立场。将现象视为常恒、断绝、有、无等,是固定化的观念,也是独断的;不站在这种固定化的立场,就是中道∵。

因为如实观察,便能够获致「无记」(avyakata)的立场。据载,佛陀对于这些「我与世间是常住?是无常?是有边?是无边?」等问题,总是沉默不答。此外,关于身体和灵魂是同?是别?如来死后是有?是无?也是一样不回答。对于这类不可能认识的、形而上的问题,佛陀知道知识的极限,所以自然就不作响应。

受他人挑战的争论,则很难保持沉默。当时的思想家主张,「唯有这才是真理,其它皆是虚妄」,排斥他人的说法,主张自己的说法,十分重视争论,也因此对自己产生了执着及慢心。纵使是真理,当站在争论的立场时,这个真理就会被执着所污染。佛陀远离执着,所以认为这种争论是无益的,不加入争论;由此可知,佛陀理性的自制力。对于当时的思想家虽然主张自己学说的绝对,但实际上却是相对的现象,佛陀以镜面王命盲人摸象的譬喻(Udana∵IV,∵4)来表示。

佛陀如实看待对象、超越成见及偏见这些地方,也显示在他提倡四姓平等上∵。佛说,「人并非生而为贱民,而是因行为而为贱民。不问生而为何,而问行为为何」(Suttanipata∵42,∵462),主张由行为决定人的价值。

五蕴无我「无我」(anattan,anatman)的意思是,固定的实体我并不存在,这是佛教的要义之一。不过无我说并不是否定常识上的自己(假我)以及主观认识、人格或理性等。如果如实地看待自己的话,就无法否定自己一直在成长、变化;但凡夫却看到静止的自己,假设有一个固定的自我,并执着于此。因为执着于自己,所以就产生了和自己相关的种种苦恼。若如实观察现实,就找不到固定的自我。原始佛教将身心分析为「五蕴」以解说无我;五蕴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蕴(khandha)是「聚集」之意。色(rupa)指有颜色、形状的事物,特指「肉体」。受(vedana)是感受,分为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想(sabba)是概念。行(sajkhara)是形成的力量,特指意志作用。识(vibbana)意为「了别」,是认识、判断的作用。

自己由五蕴所构成,整个不断地变化着,也就是无常(anicca)。但由于人执着于自己的身体,因此必然产生苦,所以说,无常即是苦。既然是苦,「我」便不存在。「我」理应有常住义,常住则有自由自在的性质,因此照理说,其中不存在有苦;因此由于有苦,可知自体中没有常一主宰的我。并进而教导说,「无我者,无我所(mama),因为没有我(aham),于是没有我的我,如此一来,便可以用正确的智能观察」∵。无我论是以流动的观点理解人格,并不是虚无论,因此执着无我也是错误,所以说「我(attan)无,非我(nirattan)亦无」(Suttanipata∵858,∵919)。

后世以「色」总括一切物质,而以五蕴指无常的一切,称之为「有为法」(sajkhatadhamma);相对地,把不变的存在、常住的存在,称为「无为法」(asajkhatadhamma),例如虚空和涅盘是无为法。有为法、无为法的观念,已见于阿含经中。后世把五蕴中无我称为「人无我」,法之中无我称为「法无我」,但阿含经中尚未出现这种区别。

法与缘起「见法」在释尊的体悟中,是一项重要的宗教体验。据载五比丘也是闻四谛而见法、悟法、开法眼。「法」(dhamma,∵dharma)的语义为「保持」(从字根dhr而来),自此衍生出「不变」的意思;自古印度人已用「法」来指维系人伦的纲常、古来的惯例、义务、社会秩序,以及善、德、真理等。在佛教,同样也使用这些意义,如「世间诸怨事,不能以怨止,唯舍怨止怨,乃万古常法(dhammo∵sanantano)」,偈中的「法」即是「真理」的意思。因此到了佛教,还是继承前代「法」的用法;但其实在佛教以前,「法」就意味着「善」及「真理」,而恶、不善法则称之为「非法」(adharma),不包含在法之中。只是佛教也把烦恼、恶称为「法」(烦恼法∵kilesa-dhamma,∵恶不善法∵papa-akusala-dhamma),扩大了法的解释范围。而且也产生了在「存在」(bhava)中见法的新解释∵。

公元五世纪出现了有名的大注释家佛音(Buddhaghosa),几乎将阿含经注释完毕。他出身南印度,渡海入锡兰研究锡兰所传的佛教,着《清净道论》,并整理阿含经的注释。其注释中说,「法」有四种意义:属性(guna)、教法(dasana)、圣典(pariyatti)、物(nissatta)(Sumavgalavilasini∵I,∵p.∵99.译注一),或除去教法而加上因(hetu)(Atthasalini∵II,∵9译注二)。佛、法、僧三宝中的「法宝」意味着教法之法,同时也代表显示于教法中的真理|涅盘。其次,「九分教」的法(法藏)是圣典的意思,九分教是将整理于阿含经的教法,依内容分为九类,也是未形成经藏以前的教法分类方式。第三「因」,是能生善法、恶法等结果的法,如善法之中,就具有生善的力量;所以无记法、假法等便不是因。属性之法又译做「德」,如佛陀所具备的「十八不共佛法」,即是「德法」。第四「物」(nissatta,∵nijjiva)的法,是佛教独有的概念,这种理解是吠陀与古奥义书所没有的。佛所觉悟的法也包含在这一意义中。佛在开悟中就是悟到「涅盘」,这是真理,同时也是「实际存在」;按此意义,意思为物的法也包含涅盘在内。换言之,现象方面的存在,本身就包括了「永远的实际存在」、「真理的性质」;而发现了与永远的真实存在合而为一的现象的性质,即是「见法」。自己就是现象上的存在者,而发现了自己所具备的真理时,就能理解到「身为法的自己.成为法的自己」。这个意思的法,明显地显示在「诸法无我」、「缘起」与「缘已生法」这类用法中。

原始佛教所说的法,并不全然指「个体事物的存在」,而是指使现象成立的基本存在。如构成人的色、受、想、行、识等五蕴便是法,而色、行二法之中又可再细分。「色」指肉体和物质,肉体方面立有眼、耳、鼻、舌、身等五根的法。最后的身根是触觉方面的法,因为遍及所有肌肉,所以也可以指身体;然后基于身根,眼根(视觉)等感觉器官方面的法便存在。因为由这五根组成了心理、生理上的肉体,所以这些便被立为法。至于外界的物质则被分为色、声、香、味、触五境。眼根所见的色,是狭义的色,即「颜色和形状」;「颜色」方面区分为青、黄、赤、白等,这些都是个别存在的法,接下来细分为声、香、味。「触」指依触觉(身根)所认识的对象,又区分为许多种,地、水、火、风四元素等也包括在内。

接着在五蕴说中,包含在行蕴中的心理方面的法,有作意、慧、念等,因为信、精进等也可以用心理上的力量激发出来,所以也是存在的法。至于烦恼方面有贪、瞋、痴、慢、疑等法,渴爱、无明也属于法。如此一来,就立了几个心理方面的法。在阿含经较新成立的部分,这些法被分类为五蕴、十二处(处ayatana,领域之意)、十八界(界dhatu,要素之意)。

如上述,法之中包含有许多事物,但是原始佛教并没有将法的数目确定下来。而且仅是这些基本上的存在,也无法断言就可以立为法。只是如果试着列举原始佛教经典中被称为法的项目,大致上便是如上的解释。亦即,将自己的存在还原为这种生理上、心理上的诸法,期待在法观之中,理解自己存在的真实相。这样的法便是无我(诸法无我),依缘起法而成立(缘已生法∵paticcasamuppanna-dha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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