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因明研究《因明义理研究与争鸣——以三大逻辑的比较研究为视野》成果简介

燕山大学张忠义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因明义理研究与争鸣——以三大逻辑的比较研究为视野》(项目批准号为07FZX006),最终成果为专着《因明蠡测》。

因明自印度传入中国已有一千五百余年,然而因明的弘传却一直不太顺利,虽然有过两次高潮,但也都很短暂,沉寂的时间十分漫长。宋元以后,因明典籍逐渐亡逸,在汉地几成绝学。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把因明列为抢救学科。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将其列为“绝学”。

本成果的基本思路是以学术观点和学术方法创新推动因明的基础性研究。通过本项研究,有助于了解因明在世界逻辑领域的独特地位,使之不再停留在历史的故纸堆,也不仅仅局限于宗教哲学,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人类和社会的发展。该成果以因明、中国名辩、西方逻辑三大逻辑比较研究为视野,对因明理论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解析。其内容分为上编“因明理论争鸣与探索”,中编“因明与中西逻辑比较研究”和下编“因明应用研究”三部分。

附录是该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一大特色。附录1是作者发表的“因明述评等文章”;附录2为“因明论着索引”,按时间顺序排列,收录了我国从公元472年到2006年所出的因明着作和1902~2006年公开发表的因明论文,是目前最全面和最完善的汉传因明资料索引,便于查看因明发展脉络;附录3是“梵、藏、汉文因明着作表”。

以下是本成果的主要新观点。

(1)因明是研究因果联系的学问,这也是对因明这门学说的逻辑定性。“说因宗所随,宗无因不有”的宗因关系体现了因明的本质特征。因明在我国有广泛的应用和社会背景,同时也具有相对稳定性,因而没有必要改变其称谓。因明的性质不能单纯归结为演绎、归纳或类比,从总体上说,它是一种相关类型的逻辑,构成了一种建立在因果联系基础之上的正相关和逆相关关系相统一的论说形式和逻辑系统。从玄奘翻译《因明入正理论》内容的增删可以看出玄奘的演绎逻辑的倾向性,并提出应有“玄奘学派”,否则有些理论很难分清是谁的贡献。另外,本成果赞成七支论式不是论式,而是七种命题。

(2)从世界三大逻辑比较的视野看因明,便于互相参照取长补短。发现了三大逻辑在名称、起源、时间等方面的相同点,从名辩三物、因明三支、相信逻辑、合离、有之必然与分离规则等都可以发现三者有异曲同工之效。探求知识的三种方式即因明的“现比二量”、《墨经》中的“亲闻说三知”与笛卡儿的“双重途径”有许多相似点。三支论式、侔、三段论的相同点在于它们都是演绎推理、类逻辑,并且都重视格和式,据此说明三大逻辑是贯通的、具有全人类性。而它们的不同点则体现在以下九个方面:①顺序;②词项数目;③联结词;④段;⑤对单称命题的处理;⑥在处理主词不存在方面;⑦在使用变项方面;⑧具体关系;⑨推理类型。这些不同之处正是各个逻辑传统的特色所在。另外,三者在否定、推理发展过程方面也各有异同。在对因明中的“四句否定”、西方逻辑中的“德?摩根律”和中国名辩中的“否定问题”所进行的比较研究中,发现否定作为一个逻辑常项,实质上也是一种运算符号。从这一现代逻辑的否定观入手,重新审视了《墨经》中的“攸,不(两)可,两不可”,认为这里的“不”是运用两次外部否定,它对“两可”的否定和“两不可”的否定构成了两个永真式。可见,这是一个由否定矛盾式得出重言式的演绎推理。书中认为三大逻辑学说在探讨逻辑规律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方面也都比较相似,将因明的三支与相信逻辑联系起来,对当今世界认知转向有启发价值。

(3)以现代逻辑的观点看因明。从不同方面论证了因明所隐含的现代逻辑雏形,对因明的成果及其缺陷作出科学的评价,与国际因明研究接轨。对同品异品“有”、“无”关系的四种组合进行考察。认为东方逻辑的命题逻辑真值表是由法称提出的,所不同的仅仅在于皮尔士用的是“真”、“假”,而法称用的是“有”、“无”。

创立了一种新的“四句否定”解释模型。认为“有非有”不是单纯的“有”和“非有”反对关系的合取,而是它们所分别否定部分的合取。

认为五支论式有正负类比,而且有的还具有演绎倾向性。新因明的三支论式是演绎逻辑,并从指号学、认知逻辑等角度加以证明。认为有一种因支是单称命题的三支论式实为四支论式,它省略了由全称推出单称的过程,也就是说,省略了与带有普遍性质的喻体具有相同结构的单称蕴涵式。指出因明不但重视能立,有类似于三段论的AAA式;还重视能破,即还有第二格的EAE式,但从严格准确的现代逻辑来看,应是罗素形式蕴涵的否定式。对于因明三支论式也发表了一些新的看法,对作者在1989年《哲学研究》发表的一个观点之外增加了其他三种全新观点。这四种观点分别为:形式蕴涵的肯定式、形式蕴涵的否定式、全称消去后的充分条件假言命题肯定前件式和全称消去后的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否定后件式。

谬误的比较研究。尝试利用二分法,从形式和非形式的角度将因明的过划分成了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前者包括:比量相违,无合,倒合,不离,倒离;后者包括:相关谬误,歧义谬误、虚假谬误,轻率概括,其他谬误。

(4)因明理论商榷与争鸣。“大英百科全书‘印度逻辑’词条献疑”中针对大英百科全书的观点,提出不同见解:印度逻辑有变项,“前陈”、“后陈”、“因”、“宗”、“同品”、“异品”等实际上都是变项;并且有逻辑原则被直接陈述出来,如“因三相”、“说因宗所随,宗无因不有”等。

与陈大齐先生就《因明大疏蠡测》的部分观点商榷,认为其“三支论式是三段论的AAA式”的观点混淆了单称命题和全称命题这两种不同层次的命题,同时还明确指出了喻依和喻体是不同层次的命题。

对第一相解释“因法普遍具有宗中之法的性质”提出质疑,认为第一相应为“宗中有法”普遍具有因法的性质。就第二相与日本着名学者末木刚博商榷,并提出第二相不应是“MAP”,而应该表述成(P∧—┐S)IM,即明确表示出同品除宗有法的要求。

(5)重视因明的应用研究,尤其从语用逻辑的视角看因明。因为因明源于论辩,同时又为论辩服务,其本身就含有浓厚的语用色彩。而因明在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应成论式、三支论式和确立的“共许极成”、“违他顺自”等规则,以及“自悟、悟他”的宗旨都要考虑到语言使用者及其所处的语境,这些都属于语用逻辑的范畴。此外将因明与法律推理和认证结合起来,挖掘其在法律逻辑中的应用价值。中国逻辑学会会长张家龙教授在《因明研究的新进展》一文中指出,“本成果(《因明蠡测》)研究了因明的应用……从语用逻辑的视角看因明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今天,我们要坚持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和谐的法制社会,就要讲道理,就要普遍提升全民族的思维能力和社会理性,这就需要因明、逻辑和名辩学更好地发挥作用。

因明既是一门史的学问,又是通过说理开悟他人、纠正认识谬误的工具。因明的基本理论和规则中有许多活的东西,至今仍是我们认识事物和推理论证的有效方法,如“因三相”、“说因宗所随,宗无因不有”等。

本成果以因明为基本理论框架,融会现代逻辑思想,从不同方面探索因明的内涵,究其源流,探其精义,全面、系统、深入地论述了因明的正名、因明与中西逻辑的比较以及因明研究中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其主要学术价值、作用在于:为因明正名,深化了因明的逻辑性质;对目前学术界某些有争议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用现代逻辑这把钥匙开启古代因明之锁,发现了因明成果所表露的当代成果的征兆。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选介汇编(第六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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