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慧远的因果报应理论

作者:罗颢

道安曾说:“使道流东国,其在远乎!”(《高僧传·慧远传》)慧远继承了他老师道安的衣钵,“以大法为已任”(同上),以一生的精力从事对佛教基本理论的传播,宏扬佛法。慧远为了引导人们超脱尘世,体认本体,达到佛教的最高境界,着重宣扬了他的神不灭思想和佛教因果报应理论。其中因果报应理论是慧远佛教思想中最有代表性和最有影响的部分。

一、慧远因果报应的理论基础

慧远因果报应的理论基础是神不灭论。他认为神是无生无灭的“精极而灵者”,这个神不能用具体的相状来描述它,“言夫不可言”,但它又是确实存在的。因为,“神也者,圆应无生,妙尽无名,感物而动,假数而行。”它既是绝对不变的(远公所着《法性论》中有“至极以不变为宗”一语。),又能感应万物,是轮回、报应以至成佛的主体承担者。

在慧远看来,人的一切缠累都“缘于有身”,凡夫以身形为桎梏,执着于物,执着于身,使神受到情识的污染而沉沦,生死轮回,流转不已。他说:“有情于化,感物而动,动必以情,故其生不绝。其生不绝,则其化弥广而形弥积,情弥滞而累弥深,其为患也,焉可胜言哉!”慧远把“情化”看作是人之生生不绝的原因,他根据佛教所说的“泥洹(涅盘之古译)不变,以化尽为宅;三界流动,以最苦为场。”以“情”为“神”的累赘,提出息缘尽化,“反本求宗”。所谓“反本求宗”,就是“不以生累其神”,“不以情累其生”,去情而存神。“不以情累其生,则生可灭;不以生累其神,则神可冥。冥神绝境,故谓之泥洹。”一旦泯灭情欲,破除迷执,神就得到清净解脱,达到无有生灭的涅盘境界。(以上均见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一文)

慧远的神不灭理论与我国传统的灵魂不死思想非常相似,其最大的不同点是慧远在他的神形关系说中注进了佛教的生死轮回、涅盘解脱的思想。慧远说:“化以情感,神以化传;情为化之母,神为情之根;情有会物之道,神有冥移之功。”(《沙门不敬王者论·形尽神不灭五》)慧远认为情欲是生命流转、生死轮回的原因,而神又是一切情欲活动的基础。一切生命的总根源都在于神,由“情化”而成的生命之形是有生死的,而神却是无生无灭,无穷无尽的。神形的关系犹如“火木之喻”,“火之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火之传异薪,犹神之传异形。”(同上)形尽而神不灭。神一旦冲破形的桎梏,争脱情欲的系缚,就得到超脱,达到涅盘境界。可见,慧远所谓的“神”与我国传统观念中的灵魂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其中有关轮回、涅盘的说法又完全是佛教所特有的。

这里有一个问题必须解释清楚,即印度佛教中有关报应的主体并非是慧远所说的那个“神”。前文说过,印度佛教因果报应的理论基础是业感缘起论。它认为众生都有一个分别、执着的心,此心也可称为“识”。识导致各种行为(业)的产生,由此业为因,众生承受着相应的果报:或趋善,或堕恶,生死轮回,无穷无尽。识是轮回报应的主体,它是有生灭的。与我国传统所谓的灵魂不一样,识不是一个不变的主体“我”,乃是由贪爱、妄习熏染聚合而成,所以是变化不已的。此识只存在于有轮回的世间范围,如果超脱轮回,此识就转为智,佛教中称此为“转识成智”。

慧远报应说的立脚点,虽然与一般佛教的因果报应理论有区别,但这并不是说慧远因果报应学说是没有任何理论根据的随意编造。吕激先生曾对慧远法师学说思想的来源进行过考证,得出慧远的报应理论是以印度佛教犊子系贤胄部的著作《三法度论》为基础的。(见吕征《中国佛学源流略讲·禅数学的重兴》,中华书局1979年版)慧远的神不灭理论与《三法度论》中“胜义我”的主张是相一致的。《三法度论》在我国早期佛教中影响较大,但慧远之选择“胜义我”的说法,却非慧远对其它部派的佛教理论不了解,而是因为它与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灵魂观念较为合拍,以此来理解因果报应理论是相当自然的,用它来解释、宣传因果报应思想也较容易为人们所理解,为时代所接受。

二、慧远因果报应理论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慧远根据佛教所主张的人的行为、意识活动是报应的根源说,指出:“无明为惑网之渊,贪爱为众累之府。”(《明报应论》)无明是十二缘支中的第一支,意为愚痴无知。“无明掩其照,故情想凝滞于外物;贪爱流其性,故四大结而成形。”(同上)无明是众生造业受形的起点。慧远接着说:“形结则彼我有封,情滞则善恶有主。有封于彼我,则私其身而身不忘;有主于善恶,则恋其生而生不绝。”(同上)一切的烦恼、祸福都是由自己的愚昧、贪爱引起的,无明是神的累赘。众生的贪爱、执着心是善恶果报及生命轮回流转的根源。众生行善则受福报,为恶就要殃祸。但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一生为善,却终生受苦;有的人无恶不作,却享受着种种荣华富贵。如戴逵《释疑论》所提出的那些疑问,善恶报应的规律何在?为了解决这个现实中无法消除的矛盾,及其人们心理上的疑惑,慧远写了《三报论》,详细解答了这个问题。

慧远认为,“世典以一生为限,不明其外。其外未明,故寻理者自毕于视听之内”(《三报论》)。传统报应说之所以不能令人信服,是因为其围于视听、经验之内,以一生为限,而不能“览三报以观穷通之分”(同上)。而佛教的报应理论透彻于视听之外,正可补足传统的一世报应说的局限。“经说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日生报,三日后报。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三报论》)慧远认为,善恶报应乃“感事而应”,而事有强弱,所以“应有迟速”、“报有先后”(同上),报应的发生在时间上有先后迟速的不同。为善为恶,并非一定在现生受报,有的可能在下一世或下几世乃至千百世应验,这一切都因其业力的强弱,因缘是否成熟而定,但报应之理绝不昧爽。慧远在《明报应论》中说善恶报应是“必然之数,无所容疑。”业有大小,但“兆之虽微,势极则发。”最终都是要报应的。

慧远为了进一步说明善恶报应非以一生为限的道理,举了当时社会盛行的九品等级制作为分析的实例。他说:“夫善恶之兴,由其有渐,渐以之极,则有九品之论。凡在九品,非其现报之所摄。”(同上)现实社会中窃居高位,享受富贵之辈,并非都是由其自己的才德所致,有些有权有势者往往是欺压百姓,为非作歹,一生干尽坏事。但还是安然地继续享受着富贵,看不到他受任何的报应。这不是报应失灵,而是因为业有三报。九品之位是过去之业因所招,非现世报也。现世所造之种种业因,也有三种报应的可能。有人说慧远的这种解释是粉饰和掩盖门阀士族地主阶级的压迫,是为统治阶级辩护。持这种看法的人一方面因为他们对因果报应无切实的体验和根本的认识,以一种浅薄的“实证哲学”来评判真伪;另一方面对慧远之人格精神缺乏全面的了解。慧远对统治者并无特别之好感,尤其对那些无才无德之辈更是不屑,慧远曾称这些人为“尸禄之贤”(《沙门不敬王者论·出家二》)。所以慧远说“凡在九品,非其现报之所摄。”这在逻辑上就蕴含了统治者可能是作恶缺德之辈。慧远曾对东晋的实际最高统治者太尉桓玄说:“一世之荣,剧若电光,聚则致离,何足贪哉?浅见之徒,其惑哉!可谓下士闻大道而笑之,真可谓迷而不反也。”(《答桓南郡书》,《弘明集》卷十一)明确表示他对政治权势的蔑视。这里且不论慧远所凸现的精神人格之伟大,即以慧远这种对现实政治的态度言,他怎么会替统治者的压迫去辩解呢?三世报应是实在之理,岂可以个人之好恶而更张。慧远对九品等级制的分析解释,正可见出他的求实精神。

慧远指出,不要因为“报不旋踵而应”(《三报论》),而怀疑报应之理的存在。他说:“三业殊体,自同有定报,定则时来必受”(同上),只不过是报应的迟速、早晚罢了。慧远进一步分析那种“积善而殃集”、“凶邪而致庆”的现象,其原因无非是“现业未就,而前行始应。”(同上)过去播下的种子正在发芽、结果,今生的一切行为业因时机还未成熟,一下子不能看到它明显的作用,但终究还是要受到报应的。

与传统的报应思想不同,慧远否认众生的寿天福祸有一个外来的主宰者,他说:“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来,岂有幽司。”(《明报应论》)传统的报应说也是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善恶的赏罚、报应的实现是由冥冥之中某一个主宰者来司判的。佛教不承认宇宙间有任何能操纵众生命运的力量存在,明确众生的生死轮回都是由自己的业力所感招,这是佛教因果报应理论与传统的报应思想一个最大的区别点。这一点慧远也是坚持的,他强调:“罪福之应,唯其所感,感之而然,故谓之自然。自然,即我之影响耳。”(同上)自业自报,从起因造业到结果受报,都是由自己负责。此犹如自然的法则,是必然不易的。

为了适合中国的传统文化,慧远把儒家的伦理道德思想包容在他的因果报应说中。他说:“因亲以教爱,使民知其有自然之恩;固严以教敬,使民知其有自然之重。”(《沙门不敬王者论》)慧远把儿孝父母,臣敬君王说成是“实由冥应”,一种因果自然之理。接着慧远又说:“以罪对为刑罚,使惧而后慎;以天堂为爵赏,使悦而后动。此皆其影响之报,而明于教,以因顺为通,而不革其自然也。”(同上)也就是说,因果报应的道理能使人们“明于教(礼教)”,有益于纯化社会风气,促进人们向善。同时,慧远还认为,佛教的善恶标准与儒家名教的内容基本是相合拍的。他明确规定在家信徒应有“奉上之礼,尊亲之敬,忠孝之义”(《答桓太尉书》,《弘明集》卷十二),处世行事一定要与社会的道德规范相一致。至于出家之沙门虽不与“世典同礼”,但他们悟缘起,明因果,“能拯溺俗于沈流,拔幽根于重劫,远通三乘之津,广开人天之路。”引导世人趋善离恶,乃至于超生脱死,走出轮回,这种道业德行,可谓是“泽流天下”,“大庇生民矣”(同上)。这样,慧远把佛教的因果报应理论与我国传统文化衔接上了,使佛教与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协调一致。

慧远结合传统思想来宣传因果报应的理论,目的是为了便于世人理解、接受因果报应的道理,从而引导人们信奉佛教,超脱轮回。慧远说:“夫事起必由于心,报应必由于事,是故自报以观事,而事可变;举事以责心,而心可反。”(《明报应论》)为善为恶,全是众生一意所系,受苦受乐,也都由自身的意念所招。如果明白了这一点,就能够去“私恋”,释“迷情”,“保生之累可绝”(同上),不受轮回之苦。但世人并不能自觉地认识到这个道理,“人之难悟,其日固久。”(同上)所以“圣人因其迷滞,以明报应之对”(同上)创立因果报应之说。慧远强调:“滞根不拔,则生理弥固;爱源不除,则保之益深。”(同上)众生若不去掉世俗的欲望,就不能摆脱轮回,“虽欲逃之,其可得乎?”(同上)生生死死必将受到各种的痛苦。慧远认为,因果轮回乃是“因情致报,乘感生应”(同上),没有任何外界的力量所可改变的,所以慧远说生死轮回“非祈祷之所移,智力之所免也。”(《三报论》)在整个生命流转的过程中,人应该争取主动,超脱轮回,为自己的生命负责。而“服膺沙门,洗心玄门”(同上),皈依佛法,就是“超登上位”(同上)的唯一途径。慧远之大力宣扬因果报应的理论,其旨就在为他的宗教哲学开路。

三、结论

慧远是我国第一个有系统地阐述因果报应理论的人。由于慧远援引了中国民间流传的灵魂不死和儒家伦理思想,将它们摄进了他的因果报应说中,把中印两地文化巧妙地融合起来,使佛教渗透到上层文化和俗文化中去,从而加速了佛教的传播,扩大了佛教的影响。

慧远的因果报应理论,通俗而全面,汉地人士之能明白因果之理,其功首推慧远。千百年来,不少人因惧服报应之不昧,戒恶从善,甚至进而崇信佛教,这些无不与慧远的报应理论对人们的影响有关。

道安谓“使道流东国,其在远乎!”真可谓知人之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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