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论语有为而言例作者:王礼卿教授

本文:

这两种解释,既然不能成立,那必有另外的道理在里边。我反覆的考求,知道它就是有

为而言例。因为在礼记檀弓上篇有一个很显明的例证,檀弓篇说:

有子向曾子问道:「你向夫子请问失掉官位应该如何吗?」曾子说:「听见夫子说过了

:失掉官位,最好是快贫穷;死了以後,屍体最好快朽烂。」有子说「这不是君子说的话啦

!」曾子说「我是从夫子那儿听来的呀!」有子又说「这不是君子的话啦!」曾子说「我和

子游一同听到的呀!」有子说「对!那麽是夫子有所为才说的了!」曾子就把这些话告诉给

子游,子游说「奇怪啊!有子的话很像夫子哩。过去,夫子住在宋国,看见桓司马为自己造

一个石头椁,许多工人用了三年工夫还没做成,夫子说:『像这麽样的靡废麽!人死了,还

不如赶快朽烂的好啦!』死了要快朽烂,是为桓司马来说的。南宫敬叔丧失官位没回来,每

次一定带着财宝朝见鲁君。夫子说『像这麽样的想用货贿复职麽!失位後,还不如赶快贫穷

的好啦!』失位要快贫穷,是为南宫敬叔来说的。曾子把子游的话告诉了有子,有子说「对

!我所以说:不是夫子的话啊!」曾子说「你怎麽知道的呢?」有子说「夫子作中都宰,替

人民订制度:可用四寸的棺,五寸的椁。因此知道不愿意死者速朽。过去,夫子失掉鲁司寇

的职位,将到楚国去应聘,先派子夏去联络,又派冉有再去,因此知道不愿丧位後速贫啦!

案檀弓上所记,和前面所说有为而言之例正合。丧欲速贫,死欲速朽,和常理反背,也

和孔子平时的言论行为相反,若不是子游亲身经历,亲眼看见,知为南宫敬叔宋桓司马而言

,虽以曾子的贤能,而又亲身受教圣门,还会误解为一般的义例,况且百世後讲经的人呢?

所以知道这个例是很难解释的。幸亏礼记确实记载此事,有显明的说出这个例,我们才知道

孔子言论中有此例存在。现在拿此例来考证论语这一章,那麽,「女子小人」辞虽泛说,其

义却为特指之人而发,和檀弓所记的例子正同,引礼记证论语,所以知道这也是有为而言例

。前面两解的疑点,可以冰释,不用迂曲的解说,就可以得到它的解义了。

可惜的是,此为何人何事而发,古书多已阙佚,得不到本证和旁证,想要确实考察其人

其事,这就难而又难了。姑且从论语所记,及史记孔子世家所述,试做推断,或者这是为南

子宋朝而说的吧!

本章在阳货篇,篇首记阳货要见孔子,讽刺孔子当快快做官,是当阳货囚季桓子,不久

又和桓子立了盟约而释放了他的时候,其事在定公五年。又记公山弗扰以费地反叛,招请孔

子而没有去,其事在定公九年。而本章在此篇後面,就较此二事为在後。隔了三年,孔子就

离去鲁国。而这一章和公山章相隔十九章之多,那不是在鲁国的话,可以推知。到了定公十

二年冬天,齐人送来女乐。十三年春天,孔子就去鲁往卫国。这年冬天,离去卫国,经过匡

地、蒲地,仍回卫国。就在这时见了南子。次年,卫灵公和夫人坐在一辆车上,太监雍渠坐

在车边,使孔子坐在第二辆车,招摇过市,孔子认为是可丑的事,就离去卫国,来到曹国。

这时距离公山弗扰的事不过五年,以本章所居的次序来推测,在鲁国说的就嫌它早了,在卫

国说的就适当其时,所以意料它是在卫时为南子宋朝而发。这是按照论语篇章次序,就它的

时间来推断的。

到哀公元年,孔子又回卫国。第二年卫灵公向孔子问战阵,礼貌渐衰,又往陈国。六年

秋天,又回卫国。次年,往陈国。十年,又从陈国回卫国。总计孔子到别的国家,每国只有

一二次,而到卫国有五次之多。所以论语记在卫国的事较为完备。而孔子对於卫之君臣人物

,评论的也较多。如论宁武子、祝鮀、宋朝、公子荆、仲叔圉、王孙贾、蘧伯玉,皆是。而

正名之论,史记谓为出公辄而发。「吾未见好德如好色」之论,史记谓为灵公南子而发。「

宋朝之美」之论,亦为宋朝南子而发。总计孔子品题人物,於别国时而有之,而於卫国较详

,以此推测,想来本章也是为南子宋朝而发啦。这是根据论语史记孔子论卫人较多,而於灵

公嬖爱南子,宋朝以美色取得亲幸,都表示出深深厌恶的话。是就这事实来推断的。

如果依照时间、事实的推断,还没有大的错误,那就可以就着南子宋朝来申释本章的意

义。想是孔子听到卫灵公嬖爱南子,致使南子有对灵公狐媚的迷惑,而宋朝有秽乱的恶行。

因为涉及宫廷的隐私,不愿显明的举出这两人,所以用女子小人的泛称。就灵公来说,妃子

和臣子,都是他所养活的人,所以叫做「养」。而他们不体念灵公宠爱的深恩,反而放纵淫

乱的坏行为,所以说是「难养」。「近」的意思就是亲昵,是说灵公的昵爱。「不逊」就是

不顺和悖逆,是说二人不能顺灵公之心,而作悖德的淫乱。昵爱他们固然这样的不逊啦!远

弃他们也必有怨恨的言语。其间或有一时失去了灵公的爱意,把他们推而远之,像陈皇后罢

退长门宫,而咒诅,小臣失宠而衔怨的事,现在无法确实考证了。这一章虽然是论南子宋朝

,可是以「养」来说,仍然意在灵公的过失,就是诗人作刺诗,推其根本之失於君上的义例

,此例都是有感而发,看檀弓所记两事可见,那麽,本章也是感触卫国纲纪不存,所以慨乎

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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