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喂虎”见佛家究竟

早前曾跟一位学佛的朋友谈及佛家“以身喂虎”的故事,我当时很是困惑不解:

以身喂虎,意味着牺牲自身来成全老虎,也就是牺牲某一生命来成全另一生命。显然,这里用所谓的慈悲心来阐释就很难说得通。毕竟,佛徒舍我救虎,对虎(别人)何极慈?但对自己又是何极忍?

朋友用什么小乘、大乘佛法说明一通,我本来就不懂佛法,反而越听越糊涂,也就干脆中断对话,不妨留住困惑,让它自己盘旋落地。

果然,解铃还须系铃人,自己生出的问题还是由自己来化解。

现在看来,当初的困惑之由在于我是用了儒家理念来参悟佛家境界,难免陷入钱钟书所讥讽“用斤两来度量花艳”的笑话。

进取是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其价值体现可以公式化为“某人为了某目的而通过某手段来达成”。这里隐含着一个深层次的区分问题,亦即在儒家看来,“人(你、我、他)”“物”“事”是彼此独立的,同时又是相互关联或利用的。

用公式套上故事,则是“佛徒为了(或是因为)慈悲(目的)而通过割自己的肉(手段)来喂活饿虎”。喂虎是慈悲之心,割肉却是残忍的(不管这肉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用残忍来体现慈悲,其结果就难免有“以恶养善”之嫌,也就难以达到真正的慈悲。这也是儒家常有的困局。

幸好,这故事是属于佛家的。佛家讲无我。既是无我,则也无他。也即是无我、无你、无他、无它之分别心。顺此,则我既是虎,虎也既是我,我和虎本来无分别。佛本无心,割肉喂虎,不过是一件“因缘际会”的因然而然,并非是有心而为,所以也就不是为了显示什么“慈悲”。之所以会有慈悲之说,那是为了帮助我们这些凡胎提供一个通往了悟之境的阶梯。这好比,用手指月,手类慈悲,月才是究竟。因此,对于已然悟道的佛徒来说,以身喂虎,其实跟我们日常的吃喝拉撒并无二致,他不过是因然而然,不来不去、不悲不喜、不生不死,圆融自洽、了无挂碍,究竟涅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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