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物质世界分类

∵∵现代科学认识物质世界,可谓是越分门类越多,越分科目越细,比如物理学又分为经典物理学、量子物理学、介观物理学;化学又分无机化学、无机化学;动物和植物领域又细分为门、纲、目、科、属、种……这代表着人类认识客观自然界和物质世界的成就。尽管就整体来说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知越来越细致,但就每个人来说,面对这样一座不断迅速扩充的科学大厦时,难免有望而生畏乃于难以趣入之感。在这种情况下,重温佛法对物质世界的分类,将会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启示。那么佛法中对物质世界如何进行分类呢?

∵《大乘五蕴论》中将色蕴——物质世界分了两类:一类是能造因,一类是所造果。能造因有四种:地界、水界、火界、风界,也就是说这个物质世界是由地、水、火、风这四种基本元素生成。其实从表面上来看,这样一种说法并不陌生。古代中国有阴阳五行说,认为世界是由阴阳和合而生成,或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元素所构成。古代希腊有泰勒斯所提倡的水本原说、阿那克西美尼所提倡的气本原说、赫拉克利特所提倡的火本原说,以及德谟克里特所提倡的原子本原说。而到了亚里士多德那里,更提出了世界是由土、水、气、火四种元素生成。可以说到了这里,已经与佛法的认知有了某些相似之处。需要说明的是,佛教所给出的生成物质世界的四种基本元素,并不是我们肉眼所看到的现实生活中的地、水、火、风,而只是四种基本性质,这些性质可以为人们的身体触觉所感受到,那就是坚强性、流湿性、温燥性、轻等动性。也就是说,物质世界里的任何物质均由此四种性质所生成。

∵认识了物质世界的四种本原,那么由此四种本原构成的大千世界如何来分类呢?佛法将之分为了十一类: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五境(色、声、香、味、所触一分)、无表色。这十一类又可以分为三科:有见有对(色)、无见有对(五根、除色外之四境)、无见无对(无表色)。所谓有见,就是人的肉眼能看得见。这里五根和声香味所触一分,都是人眼所看不到的。为什么五根人眼看不到呢?因为这里的五根所指的是清净色,也就是净色根又叫胜义根,而不是浮尘根。通常我们眼睛所能看到的眼珠,就属于浮尘根,净色根是细微的清净色,人单靠肉眼并不能看到,所以五根都属于无见的范畴。所谓有对,就是有质碍,这也是物质世界的根本特质,就包括了五根和五境,都是属于有对的范畴。除此之外,还有一类很特殊的,就是无表色。这里的无表色包括有表业所生色,及三摩地所生色等。有表业,就是身语所造诸业。身体在当下动作时,是有表色,但动作结束之后,会对有情生命自身带来一种潜在的影响。这种影响本身眼睛看不见,也不像一般的色法那样具有质碍,所以归入无见无对的无表色。无表色在《大乘广五蕴论》里又叫做业或种子。但是不是所有的业和种子都可以称为无表色,这个现在看起来也不一定。因为上面只列举了身语所表业所生色,以及三摩地所生色两种,对于意业过后所产生的潜在影响是否可以称为无表色,这里并没有涉及。

现在来看看如上对物质世界的分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启发。首先是五根五境的分法。从五根和五境的定义来看,五根是相对五境来安立,同样五境也是相对五根来安立。如:“云何眼根?谓色为境清净色。”“云何为色?谓眼境界,显色、形色及表色等。”这里讲到了“根”,根据《大乘广五蕴论》的介绍,“根”有三义:最胜自在义、主义、增上义,凸显了五根对五识生起的重要性。根据窥基大师对《大乘百法明门论》的注解可以知道,五根又具有五种功能,分别为能见、能闻、能嗅、能尝、能触。相对这五种功能,那么五境也就变成了所见(色)、所闻(声)、所嗅(香)、所尝(味)和所触(所触一分)。

佛法对物质世界的界定,本身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体系,并没有离开境的根存在,也没有离开根的境存在。这样一来,无形中就缩短了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之间的距离,乃至将两者在悄无声息中融为一炉。当我们研究物质世界时,不能忘记所摄取的一切信息,都是通过人类的五根而进行的。一般来说,离开人类的五根,人类将无法获取关于物质世界的信息。所以执着地认为存在离开人类主观世界的客观世界,并千方百计地寻求这样客观世界运作的规律,不过是人类一厢情愿的美好梦想而已。即使在这样梦想的当下,所谓的客观世界也早已印上了人类梦想的痕迹。

∵谈到这里,需要附加说明一点,上面说的地界、水界、火界、风界是生成物质世界的四种基本元素,也就是生成色蕴的四种基本元素,但尚不是生成宇宙万法的基本元素,对于后面的受蕴、想蕴、行蕴和识蕴,并非由四大种所生。事实上,不单非色四蕴不是四大种所造,反而四大种的产生与内在的四种妄想大种有着密切的关联,这一点正如《楞伽经·卷二》中所说:“彼四大种,云何生造色。谓浸润妄想大种,生内外水界。堪能妄想大种,生内外火界。飘动妄想大种,生内外风界。断截色妄想大种,生内外地界。”这里所指的“内外水界”、“内外火界”、“内外风界”、“内外地界”当是指内根身与外器世间所对应四界,这四界属于色蕴四界。根据《楞伽经》的介绍,色蕴相应四界当分别源自于想蕴相应四种妄想大种。

为什么分为五蕴

∵一切有为法,无论是色法还是心法,都有积聚的特性,并因积聚而成蕴。那么为什么色法和心法具有积聚的特性呢?既然有积聚的特性,又为什么会分解乃至散失呢?比如人的出生乃是五蕴和合的结果,而人去世则是五蕴分解的结果。但分解之后,并不会永远散开,还会积聚成新的五蕴,成就新的生命体。当以有情生命为核心来认识五蕴的分解与和合时,其背后的推动力便是业力。宿业成熟时,在宿业力的推动下,便有相应五蕴的和合;宿业感完时,此宿业力也就消失了,那么相应的五蕴便会分散开来。

如此一来,在业力的推动下,积聚的蕴有几类呢?《大乘五蕴论》开篇即说:“如婆伽梵略说五蕴:一者色蕴,二者受蕴,三者想蕴,四者行蕴,五者识蕴。”也就是说,蕴分了五类:色蕴为色法所摄,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为心法所摄。色蕴里面细分,又可分为因四色蕴(四大种)和果十一色蕴(五根、五境、无表色),这些均为色法所摄。那么心法呢?五蕴里面直接包括了四蕴均为心法所摄,即受蕴、想蕴、行蕴、识蕴,这也凸显了在五蕴里心法的重要性。

∵为什么佛要讲五蕴?为什么在五蕴里心法又占了这么重要的位置?在《大乘五蕴论》里有问:“以何义故宣说蕴等?”论中的回答是:“为欲对治三种我执。如其次第,三种我执者,谓:一性我执、受者我执、作者我执。”也就是说,佛讲五蕴的目的,就是对治人们根深蒂固的我执。可我执是一个总的行相,细化这一行相,又可以分为三种:一性我执、受者我执、作者我执。这里主要看“一性我执”。五蕴当为佛最开始所讲,后面的十二处、十八界实际上也是以五蕴为基础不断开演出来的。

世间人通常对色法很敏感,而且外在的物质世界也确实丰富多彩。窥基大师在《大乘百法明门论》的注解中,对五境又做了详尽的列举:色境二十五种;声境十二种;香境六种;味境十二种;所触境二十六种等等。对于外在丰富的物质世界对人的影响,老子也表示过很深的忧虑:“五色使人目盲,五味使人口爽,五音使人之耳聋。驰骋田猎使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使人之行妨。”在这些丰富的色法境界中,人往往很容易迷失自我。迷失自我的结果,就开始错误地执着于这个色蕴身体为我。比如,当我们想起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想起他的高矮胖瘦、音容笑貌,以及举手投足的情形,还容易想起他曾经对我们说过什么话,做过什么事。不知不觉这个人的形象,就会在我们脑海里变得根深蒂固起来。

其实上面谈到的这些还都只是色蕴,单有色蕴,并不等于这个人本身。人之所以是人,而不是木头石块,就是因为人有感受;之所以不是鸡鸭猪犬,就是因为人有思想。也就是说,除了人有这个身体五官,更重要的,人还有感受、有思想,乃至于有灵魂,而这些方面,尽管人看不见、摸不着,无形无相,却恰恰体现了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些核心特征。为了强调这一点,五蕴中就将心法的部分细分了四个方面:受蕴,对应人的感受,领纳外境的心理活动;想蕴,对应人的想法,对外境取相的心理活动;行蕴,对应人的造作,对外境作用的心理活动;识蕴,对应人的了别,采集前面种种心理活动的信息,并将之储存起来,将来面对外境触发的时候,再重新释放出来。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一幅完整的有情生命与外界互动的图像。在这幅图像中,人们所熟知的色法图像没有再被刻意细化,人们所生疏的心法图像则被分解为几个方面。如此一来,看似一个实在的认知与活动主体,就这么被解构了——五蕴和合的产物,看似有一个我,细分时,却找不到我在何处?我为何物?

《大乘五蕴论》学习笔记之二

——2011年6月26日星期日∵西四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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