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子!如东方者,如是子观父母,子当以五事奉敬供养父母。云何为五?一者增益财物,二者备办众事,三者所欲则奉,四者自恣不违,五者所有私物尽以奉上。子以此五事奉敬供养父母,父母亦以五事善念其子。云何为五?一者爱念儿子,二者供给无乏,三者命子不负债;四者婚娶称可;五者父母可意所有财物尽以付其子。父母以此五事善念其子。居士子!如是东方二俱分别。居士子!圣法律中东方者,谓子父母也。居士子!若人慈孝父母者,必有增益则无衰耗。”

这段是《佛说善生经》中讲儿子对父母有何责任和义务,然后讲父母对儿子又有什么责任和义务。各有五条,是佛教处理父母子女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实实在在,没有半点不着边际的话。我们作为在家居士,作父母的也好,作儿女的也好,按照这十条处理家庭问题,一定美满幸福。家庭幸福了,才有修行可说。家里天天闹别扭,都像贴反了门神一样,不是面对面,而是背对背,那还谈什么修行呢?

要实现家庭的和睦,首先是子女成人以后要懂得如何侍奉孝敬父母,当然,子女还在幼小的时候,作为父母的也要落实好份内的五条。我们出家人是不是也要落实这五条呢?我们虽然出了家,也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孝敬父母,这五条虽然不能完全适用于出家人,但也要有孝敬心。首先,子女对父母应做到:

一者,增益财物。要使父母生活过得富裕,财产日益增多,生活安定。

二者,备办众事。家里有什么事,作子女的要尽职尽责地去做。在家里不要像少爷小姐一样,横草不拈,竖草不动,坐在那里等饭吃。我总是跟年轻人说,下了班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扫地,擦地板,吃了饭要洗碗,还要帮家里买菜洗衣服,买煤,换煤气。像这些活作子女的要负起责任,使老人能真正安享晚年。

现在的老人很苦。有的老太太跟我叫苦,说自己要照顾三代人。要照顾公婆,要照顾老伴,要照顾子女,搞不好还要照顾孙子外甥。我们时时刻刻要感念父母的恩德,时时刻刻想到老太太的重要性。我时常跟弟子讲,老太太们到这里休息几天来念佛来听法,应该非常欢迎她们。因为她们在家里有非常重的家务劳动,来一趟不容易。老太太在家里的责任很大,她做三代人或四代人的保姆,实际上也是三代人或四代人的主心骨。不管是自己的父母也好,老伴也好,孙子也好,谁有病她都想着,谁没衣服她也想着,谁没吃饱她也想着,谁没有零花钱她也想着,什么时候给小孙子买冰棍她也想着......所以,这些老太太非常了不起。我们这个社会没有这些老太太,不知道会乱到什么程度。为什么呢?她能够把儿子、孙子好好管教起来。

我就是希望老太太们不要去打牌。你们去打牌,儿子孙子就没人管了,那你们就有很大责任了。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谁有病了,她都在操心,今天在这里烧香,明天到那里还愿,后天到哪里普佛,大后天又到哪里去供牌位。做这些事家里人认可还好说,如果家里人不认可,她又非常想做这件事,觉得不消灾不祈福,就会有更多的病痛,于是她就把儿子给的零花钱,老伴给的零花钱,或者买菜剩下的几块钱攒了半年,就去布施,去给子女祈福,很了不起。我就看到有人拿着供养的钱,一块一块的,而且用手绢包了一层又一层,掖得很紧,生怕家里人发现了,生怕丢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呀!所以观音菩萨现母亲相,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的,她是代表了人类的至爱,代表了人类的大慈大悲。

有一些干部走到庙里来,说尽是些老太太。我就对他们讲,你们不要轻视这些老太太,如果没有这些老太太,庙里就没有这般热闹,庙里的香火就断了。不是说男同志不信佛,他要忙工作,忙生产,抽不出时间来。只有这些老太太,作为家庭的总代表,代表一家几代人来到这里,是不容易的。所以作为子女要时时刻刻有一种孝心,要承担一部分的家务劳动。

三者所欲则奉。父母需要的东西你给他,父母不需要的东西你就不要给他。如果你的父母吃素,你非要买鱼买肉给他,他不要,那就不是“所欲则奉”了。你父母是信佛的人,你走到哪里给他请一本经书,请一尊佛像,回去以后你的父母很高兴,走到哪里都说,这是我儿子在五台山给我请的,这是我女儿在普陀山给我请的。经常有老太太走到我这里,见了我的面,就把她的手串、经书给我看,表扬她的一家人,这就是所欲则奉。也有的说,我在家吃素,我的儿子非要把肉放在饭底下,上面是饭,下面是肉,吃着吃着就吃出肉来了。这就不是孝顺父母。百孝不如一顺,孝要建立在顺上。

四者自恣不违。父母对你有所教育,你从父母那里得到什么教导,或者说父母嘱咐你做什么事,一定要按照父母的意愿去完成,去落实。

五者所有私物尽以奉上。要做到这一点实在太难了,假使家里只有一个儿子一个媳妇还好说,如果说家里有仨兄弟,我给了,他还没给呢。所有私物都奉献给父母,父母也应一碗水端平,不要对哪个儿子有偏心。否则的话,大儿子把东西给你了,你都给小儿子了,那小儿子倒高兴了,大儿子就不满意了,所以要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所有私物都给父母,在这个时代只是个要求,坦白地说在座的谁能落实啊?现在的社会很复杂,人际关系很复杂,应该有这个要求、这个愿望。你不能做到这一点,至少也要让父母知道你有多少家当。这才是孝子的标准。

子以五事奉敬供养父母。父母亦以五事善念其子。哪五件事呢?

一者爱念儿子。“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对父母恩的生动写照。我们无论怎样孝敬父母,都不过像小草一样微小。小草长在地上,如果没有春日阳光的照耀,小草又怎么能长起来呢?所以说,母亲爱念儿子的恩德,是永远也感激不尽的。

二者供给无乏。在子女还没有成人时,一定要衣食有依,四时有食,要有房子住,他缺少什么东西就尽量满足。

三者命子不负债。假如欠下债务,做父母的尽量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还掉,不要把债务留给子孙。子女缺乏时,要尽量帮助他,不要让他负债。负债利滚利,有多大家产,多少财富也经不起驴打滚。

四者婚娶称可。子女大了,要选择合适的对象,门当户对。作为一名在家居士,有子女,男婚女嫁是终生大事,处理好了顺善法,处理不好顺恶法。儿子有个好妻子,对他的学习工作有好处,有利益;女儿有个好丈夫,生活会安定,工作会顺利,家庭会幸福,修行才有希望。所以,不要把男婚女嫁看成是庸俗不堪的事,男婚女嫁做得好是善事,做得不好才是恶事。善恶是有一定的标准和层次的。作为在家居士要特别关心子女的婚嫁,但也不要包办。儿女不乐意的事情不要勉强,但是一定要起一种参谋作用,指出他应当选择什么样的配偶。一定要以善法为标准,以社会人伦道德为标准,不能以财取人,也不能以貌取人。

五者父母可意所有财物尽付其子。做子女的不一定能做到这一点,但做父母的一定要做到这一点。因为做父母的毕竟是桑榆晚景,来日无多,应该把自己的积蓄尽早告诉子女。存折放在什么地方,别人欠我多少钱,我还有多少东西埋在地下,都要告诉子女,否则百年之后就没有归属了。所以,将自己可意的财物,尽可托付给子女,使子女了解自己的积蓄有多少,然后他们好做处理。有几个儿子就在几个儿子面前说这个话,最好生前立下遗嘱,第一个儿子得多少,第二个儿子得多少,第三个儿子得多少。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免得百年以后打架。做父母的要根据这五条来处理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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