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的生命观∵

水野弘元

[3]在原始佛教中,对于人类乃至一般动物的生命,是做如何的考察或抱持何种态度呢?我认为可从三方面来看:(A)对其他生命或人格,(B)对自己的生命或生活,(C)对生命的客观性见解。因此,我想先从不杀生来说明。

一、对其他生命的观点

(一)不杀生的思想

在原始佛教中,虽然对于自己的生命及其他的生命皆作叙述,但是似乎仍以后者居多。不只是对人类的生命,对于人类以外的动物之生命亦深加考虑。

例如,在释迦国的年度节庆中,其中之一是春季的农耕祭。释尊十四、五岁时,和父亲净饭王及大臣们一同出席农耕祭,他们从搭建在树下的看台,观看五百头牛在广大的田地上耕田的情景。田里的土一被犁掘起,麻雀等小鸟便飞了过来,啄食[4]爬出土中的蚯蚓、小虫等。然而飞到田地四周的许多小鸟,又遭到从高空俯沖而下的鸢、鹰等猛禽类的突袭。如此弱肉强食的景像,一般人似乎看得觉得很有趣,但是释尊虽然年少,却感到十分难过:就像世间有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杀戮一样,在自然界也是互相残杀;他思索着:是否有和平无争的生存方法?于是他陷入沉思中,而进入了初禅的精神统一状态。根据佛传的描述,从年少的悉达多太子身上所发出的光明,使座位上的树荫也消失了,此一不可思议的现象让父王及大臣们不自觉地向太子顶礼。

总之,释尊从年少开始似乎就对生老病死等很敏感,尤其是对于作为生老病死根源的自他生命有着深刻的关心。后来他为了要彻底解决生死问题,甚至捐弃皇太子之位,舍弃父母、妻子而出家,经过六年多的修行之后,解决了人生问题,成为佛陀而说法,开创了新宗教─佛教。

佛教制定了佛弟子及信众日常生活所应遵守的戒律,强调不论是出家或在家的佛教徒,皆不应杀伤其他生命,而应善加爱护。在家五戒中,第一是不杀生戒,不杀害其他生命被认为是促进众生、社会和平幸福的第一要件。佛教亦说十善业及十恶业,列举十种重要的善恶行为,而十善业的第一即是不杀生,十恶业亦以杀生为首。可知爱护或夺取人类及其他众生的生命,被认为是佛教中最大的善恶。

但是,并非只有佛教才说不杀生,释尊当时的印度其他宗教也说不杀生。正统派方面,在佛教以前即已存在的初期的《歌者?奥义书》中,提到婆罗门的五大义务:苦行、布施(不盗)、正行(不邪淫)、不杀、实语(不妄语),其中即有不杀生。又比佛教早先成立的非正统沙门耆那教中,也立不杀、不妄语、不盗、不淫、无所得等五大誓,这些与佛教在家五戒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相似。尤其是耆那教[5]和佛教一样,将不杀生放在第一位。耆那教不杀生的思想比佛教更为严格,极端到几乎成为一种形式主义的程度。除了绝对不準杀害蚊蝇等昆虫之外,狩猎、渔业当然不必说,连农业畜牧等有意无意的杀生也不被允许,因此,即使是在家,也禁止从事这类职业,而与杀生完全无关的商人便成为耆那教主要的信徒,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今天。佛教虽然不像耆那教那么严格,但是对于不杀、爱护众生,却有着十分合理的立场。

相较之下,正统派所说的不杀生并未如此严格。因为正统的婆罗门教从西元前十二、三世纪的吠陀时代,至西元前八、九世纪的梵书时代为止,人们一向都是从事畜牧,所以就和犹太教、基督教、回教等一样,不杀牲畜便无以维生。为了向神灵祈求,令其欢喜,牺牲肥硕的畜兽,将之奉献给神被认为是有必要的。因此在正统派中,将山羊、羊、马等作为祭品献神,甚至在重大的祈愿中,连活人也被作为祭祀的牺牲,所以在婆罗门的祭典中,有马祀(a?va-medha)、人祀(puru?a-medha)等。这是由于国王及诸婆罗门以自我为中心,

夺取他人或动物的生命,图谋自己的幸福与荣华,对于其他生命完全不予以尊重及考虑之故。不只是婆罗门教,以畜牧为主的犹太系、阿拉伯系等宗教,也不像以农业为主地区的宗教那样,强调不杀生;由于自然环境的影响,所以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吧!

本来以畜牧为主的婆罗门教,到了西元前六、七世纪的奥义书[*时代],为何会把不杀生规定成一种义务呢?婆罗门教虽然后来平民化而成为印度教,但是即使成为了印度教,在复古的笈多时代(西元后四、五世纪)或《摩奴法典》等中,也有马祀、人祀的恢复或规定。不过,印度教吸收了许多佛教思想的长处,也规定不杀生、不饮酒等;促使印度独立的圣雄甘地亦最为重视不杀生(ahinsā)。

在印度,不杀生思想产生的理由有那些?对于这方面的探讨虽然并不多,但是依我个人的见解[6],恐怕是由于业报思想的影响吧!另一个原因可能是由于从奥义书时代开始,文化重心便自畜牧转向农耕地区之故。农耕与业报说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根据业报说,认为不只是人类,其他动物的生命或灵魂,也会依于自己所做的善恶业之果报,善业者投生天国或人间之善趣,恶业者投生地狱、饿鬼、畜生等恶趣(恶道)。亦即由于每个人依据其行为的善恶,出生到善趣、恶趣等各种世界,所以不只是人类也好,其他动物也好,在生生世世的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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