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丛林“组织常识”浅谈

通法

从佛教传人中国至东晋初,当时的出家人代号仅依循经西域来之部分经律,过着离开家庭,完全禁欲之出家人生活,普无一套完整的制度和管理组织。直至唐代马祖道一确立丛林制度和百丈怀海制订清规后,丛林制度和管理组织才逐渐形成,具体完备。

其中丛林里的组织机构和职务的等级制度有着一系列的施设。

所谓丛林,就是众多僧人住在一起的佛寺。《大智度论》说:“僧伽,秦言‘众’,多比丘一起和合,是名‘僧伽’。辟如大树丛聚,是名为‘林’……僧聚处得名‘丛林’。又以芳香的旃檀林比喻佛门龙象所住的清净丛林,故又称旃檀林。”另外,“丛林”也是借喻草林生长有序,用来象征僧众有完整的法度和严格的规矩。

丛林又分十方丛林和子孙丛林。十方丛林又分为两种:如果住持本寺的方丈,按法系相传的叫“传法丛林”,而实行十方选贤制度的叫“选贤丛林”。子孙丛林是以师资相承的世袭制度,前任住持可以从自己的徒众中选拔接班人,又名“剃度丛林”。其次子孙丛林经过本寺僧众同意,可以改为十方丛林,而十方丛林不可改为子孙丛林。不管是十方丛林或是子孙丛林,随着各自的寺产和规模,都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人事制度的管理。

一、组织机构的分述

初时的寺院规模较小,仅设寺主,晋魏以后,开始敕补上座一职,置于寺主、维那之上。如《僧史略》记载:“道宣敕为西明寺上座,列寺主、维那之上”。上座、维那、寺主,并称“三纲”。“三纲”必须由高僧出任。取其如纲绳提挈之义。上座位于“三纲”之首,是“第一把手”,但是寺院的事务则由“三纲”负责共治,颇似“集体领导”。到了唐代,百丈怀海创订清规后,寺院的管理体制发生了变化。

在《敕修百丈清规.住持章》叙述道:“佛教人中国四百年而达摩至,又八传而至百丈……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禅宗寝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向风问道……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于是,从唐朝百丈怀海开始,确立住持为寺院的最高职位。在住持之下设四大班首和八大执事。而寺院的管理组织是设四大堂口为主要机构,分别管理整个寺院的修行、事务、金济、法会等,它们是禅堂、客堂、库房、衣钵寮。现将四大堂及其执事分述如下。

1、禅堂

禅堂又叫云堂、坐堂、圣僧堂、枯木堂等,是寺院的核心。在那里,大众同修共励,以求开悟。一般禅堂多建于寺之东侧,门上有幕布遮盖,上挂“止静”牌子,示意任何人不得随便出入,以免打扰。堂内设一佛龛,多奉达摩祖师,周边随房之大小,设四板、八板、十二板等床位。就四板而言,设有首座板、后堂板、立僧板等。在坐禅时,大执事们都有相应的位子,清众则依戒腊次第排下。

禅堂内,规矩很严,即敕修百丈清规卷六日用轨条说道:“斋罢不得僧堂内聚头说话,不得在僧堂中看经、看册子,不得上下间行道穿堂直过。”并且行香、坐香,一切活动皆由钟、板、木鱼为号令。若有犯规者,当值者香枚伺候,轻则跪香,重则赶出禅堂。禅堂的主要负责人是首座,居一座之首位为众僧表仪,统领堂内大众。首座乃是德贤之人,事在精勤,行存洁白,情忘憎爱,念绝是非,为十方仪范之所踵,一众道业之所系。如果大的丛林则设前堂首座、后堂首座、立僧首座、名德首座等,他们都共同主持禅堂内大众修行,仪轨和教导禅修、讲法开示。

2、客堂

是接待客人及内务的中心。凡是来参访的客人或是挂单的僧人,皆由客堂接待和安排。并且寺院里的一些日常工作和一些佛事活动都属客堂管理,如监督斋堂、菜地、山地、殿堂等,还有其它方面杂事及各种佛事登记等,客堂是寺院的重要堂口。客堂门口两边,宣布佛事的日程及应参加经忏的人员,演讲开示、出坡、节日、人事更动,以及一切有关僧众生活行动的消息。

客堂的主管是知客,凡是来访的官*员、檀越、尊宿等,皆由知客香茶迎待,随令行者通报方丈或监院。寺里来的新僧或是丧事及亡比丘属物,也是知客安排和处理。如果客堂事务繁重,知客一职需要增加人员帮忙分担业务,那再设二知客、三知客等依次而下,都听大知客的指挥。其次客堂还有一类人员是各殿堂的执事,如殿堂、藏经楼、念佛堂,分别设有香灯和殿主,主要负责各殿堂花、果、灯、烛及清洁卫生。

3、库房

库房掌管寺内收租及内置物品等事,常住的钱、帛、米等收支皆在库房。它的头领是“监院”,“监院”在日常寺务上的权力,仅次于方丈。所以监院的责任较大,全寺都在他的督导与监察之下,若有错误,应由他注意并加以纠正。除了席位较高的长老以外,全寺每一执事,若有难题,都要向他请教。而监院自己,则应向都监请教。都监多半是退院的监院.地位高于监院,但寺上的日常工作少管,若有不称职的执事和犯规者,随时有权撤换。另外在监院之下有副寺,在副寺之下又有几位“库头”。副寺和库头要管僧众的吃粮、住房、佛坛、香柱及房屋的修缮等,还要保管寺里的现金、帐薄,照料库内的一些工作。他们的责任是不能让寺院缺了“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以及香烛和其它一切应用晶。所须购的物品**、字条等付出的钱,经手往来,登入帐册。若是大的开销,则由监院和方丈知客等商榷决定。

4、衣钵寮

衣钵寮是方丈的事务所。“衣钵”是方丈的机要秘书和直接助手。若有方丈不愿接见的来访者,可由衣钵代表方丈接洽事务。衣钵们须防火患与盗贼,负责收发信件,须尽各种仪式上的职务。当有施主结缘或供斋款,他们须负责分发给僧众,并且保管方丈的资具、钱帛等。

有些寺院还设得有“银钱衣钵”、“庄严衣钵”。“银钱衣钵”即是会计一职,各部门每天收入的现金都交给他登人“大帐”,再转入库房。到月底,各部门主管在衣钵寮举行财政人员会议,报告该月的帐目;由银钱衣钵对照大帐审核,以结算当月的总帐。而“庄严衣钵”是保管挂幡、佛坛器皿与日常所用或特殊场合所需的贵重法器等,负责发放与收回的登记。

以上是四大堂口的主要组织机构,是管理、发展一个丛林的四大重地。如果哪个堂口出现管理不当,方丈有权把里面的执事调整和变动。

其次是大寮和云水堂,它们都在客堂的管辖下。所谓的大寮就是厨房,僧众每日三餐就在大寮里,各人不可以自开小灶和私藏米面菜果等食物。每到餐前十五分钟,厨房就传梆典号,各自衣袍整齐,进入观堂就餐。大寮里的主管是“典座”,担负着整个厨房的后勤和僧众每日三餐斋菜安排。在典座之下,有菜头师、水头师、饭头师、火头师等执事僧。

其次是云水堂,云水堂有两种功能:一能使挂单僧积攒少许费用旅行;二是接待参加听法、打禅七佛七的人。住云水堂是没有时间限制的,除非犯规,否则不可强制移往他所或离寺。若有少数僧侣长年累月住在那里,他们的名字都不登记在号薄内,也就是不把他们算做本寺常住人员。这种既不是常住人员而又无期限的留住,叫做“挂海单”。qita则适如其名——云水僧,犹如行云流水不定。但是云水堂里决不留“江湖骗子”和“野法师”。

历代丛林对四大堂口的设置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丛林不但是安僧习修之地,也是教内弘法利生的地方,在shehui和地方上有着重要地位。

二、人事制度

1、职称

多半丛林得到信众、shehui和ZF的支持,得到较好的发展,寺产逐渐膨大起来,有田园、山林、池塘、殿阁等,为了更好地管理,寺院之中设了不同的职务、位次。一寺之中,无论上下,皆行普请法分配职务,分工合作。即古清规所载:“丛林之设,要之本为众僧,是以开示众僧,故有长老;表仪众生,故有首座;荷负众僧,故有监院;调和众僧,故有维那;共养众僧,故有典座……为众僧守护圣教,故有藏主;为众僧迎待檀越,故有知客……为众僧执劳,故有园头、磨头、庄主等”这是早期的丛林人事制度,代代相承。但是到了后来,丛林组织日以演变,各寺家风不同,名目层出不穷,有二十三种乃至八十多种,多半根据丛林执事人员多少,各依其规模建制大小而定。但寺院领袖一系则是首座、监院、知客、僧值、维那、副寺、书记与典座,他们都在方丈的领导下之。

方丈主管一寺,乃为丛林正寝,住持所居之处,称方丈;又信持为诸堂之头,故又称头堂法师。方丈一名乃是俗称,今日的方丈与住持已有些区别。住持一名用法很普遍,一些寺院或是小的庵堂,把监院混成住持来称呼;在有些公共场所或法会上,把某某监院叫做某某住持。而“方丈”二字的称呼就很慎重——没有通过国家的批准和寺院的升座仪式,不能随便在公众面前称方丈法师。所以“方丈”也自然而然的成了丛林中的权威标志。做为方丈,不仅要主持整个寺的学经、行政、财务及弘法活动,还要接待宾客官*员、应酬别的丛林邀请和参加大大小小的会议。

在方丈之下,设有东序六知事、西序六头首等。东西两序的分别是:序列于法堂东侧之职位,称为六知事,即执事务者之意;序列于法堂西侧之职位,称为六头首,即率先领导之意。六知事即:①都监,即统辖事务之最位;②监院,为监督全盘事务;③副寺,管理会计出纳;④维那,即掌僧众威仪进退之职;⑤典座,掌管欲食之事;⑥直岁,掌管有关火缮、耕作等作务。六头首:①首座,居于大众之首位,仪表堪为大众典范;②书记,掌理文书;③藏主,掌管经藏等图书收藏;④知客,掌理有关外宾之事宜;⑤知浴,掌理浴室;⑥知殿,掌理佛堂、法堂之香灯。

而在方丈身边做事的人称为侍者,有烧香侍者、书状侍者、请客侍者、汤药侍者、侍衣侍者。五侍者中以烧香、书状、请客,合称山门三大侍者。其次是寮元,掌理众寮,其下有寮长、寮主、副寮、望寮等。各寮主所属之大众,称为洞脚。从寮元至从事各种杂务者,通称为办事。办事依其负责之职务,一般称为某某主、某某头,如阁主、塔主、寿堂主;饭头、茶头、米头、柴头、钟头等等。又耕作者称为庄主,在市中托钵化缘供养众僧者称为化主。于告香普说之际,熟谙仪礼,率领新参,居首位而代行仪式者称为四来参头,如果三个人一组之首位者称小参头。另外担任楞严会上诵咒之职者,称为楞严头。依此类推,亦有般若头、华严头、弥陀头等。此外,于官吏等来寺请求住持说法,预定一人,代表大众与住持问答,称为禅客;执行寺务之轮值者称为直听;夜半巡逻者,称为巡更。其次从事诸职服务者,亦有所谓的行者。行者有剃发、未剃发者,如喝食行者、供头行者、直殿行者等等。

以上各种执事,以等级分可统称为知事人员(一级)、主事人员(二级)及头事人员(3Ji)。规模较小之丛林.即以主事兼知事。规模较大之丛林,组织完备,内部分工甚细,执法甚严。但是有些地主人事制不同,特别是在衣钵寮与库房,某一执事这个寺院有一类职责,而在那个寺院又是另外一类职责。某些情况下,职责相同,而职称不同。如在律宗的寺院中“僧值”称为“知众”,而在qita宗派(如天台、华严、法相)的寺院中则称为“纠察”,并除禅堂外,在全寺之有权执行寺规,要查察各事是否依照程序、所需人员是否出席、各种讯号是否准时以及众僧平时的威仪和卫生等。而有的寺院僧值只管众僧早晚上殿出勤,别的事情就不过问了。有些寺院少数执事几乎废除,虽在《百丈清规》中有所述说,但其责职由别的职务代替了。如“贴案”,本来是专管各种菜味尝试的,而且可以做“典座”的代表,现在即由典座自己尝菜,所以“贴案”一职称呼几乎消失了。

2、序职和列职

在丛林中设的职务分序职和列职两类。序职依个人之年资、德业而予以叙职,其职性属永久性,不必任期请辩再叙职。若是一个烧香,出外二十年后回寺,仍是一位烧香。而列职则以六个月为一期,每年分二期,各执事要辞职后又请职。序职中的阶级与列职中的阶级是并行的,但是另有一系列的职称。由僧序决定其在禅堂中的座位,在行列中应走的位次以及在大殿举行仪式中应站的地位。依理论讲,序职的授予是因宗教的实践成就而获得;在实际上.都是伴随着列职而授予的。因此在列职中若升为副寺,也就等于是在序职中升为书记。

列职一年中要实行两次请职。请职是寺院的人事安排和职务的分配行事,每年农历正月十六日与七月十六日各举行一次。凡寺执事,除了方丈之外,都在初八退职;一星期前,方丈与退居方丈、首座和都监商量人事的变动,于初九,由方丈任命知客与维那;初十,知客、维那再任命书记序职以下所有执事;十二,将新的人事名册公布。当天早上丈室有一个茶会,请所有书记及以上序职的僧侣出席,方丈宣告所有序职所任命列职的名单和清众任命列职的名单,让各执事知道自己的职位和岗位。

另外序职人员中实行升序,就是对序职的执事提级。只有少数列职僧众、知客、维那与僧值才同时升其序职,但这要看个人的成绩和表现。方丈提升书记以上的执事,大知客提升书记以下的执事。任何出席者可以对所提升名单提异议,不发言即表示默认。

凡是每次请职和升序后,序职和列职以及清众的法名、年龄、原籍、剃度师名及戒腊都要登人《万年簿》,这是全寺一项重要事情。

虽然看起来丛林组织机构与人事制度有些繁杂,但是作为一个团体,必须有这些机构和管理。寺院为僧团之固定生活场所,全寺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人人各负其职,彼此照顾,两序执事,有文有武,有内务有外务,有执纲纪有执众劳,共同维护僧团的发展,才能使佛教发扬光大,让丛林更加完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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