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大乘百法明门论研究(十三)∵∵∵∵作者:智果

本文:

上来已研究过「五遍行」,这是六位心所的第一位。其次,要研究的是第二位的「五别

境」心所,论文是:

二、别境五者:一欲,二胜解,三念,四三麽地,五慧。

先说明何谓「别境」?别是特别义,差别义。境是境界或事务,意即欲等五种心所,乃

对特别之境界,差别之事物,才能生起活动,而且此五种心所不一定同时生起来,有时单起

一种,有时同时生起二种,有时同时生起三种,有时同时生起四种,有时五种并起!甚至有

时,此五别境都不生起,以四一切中,不通於一切时,一切心故!这和遍行心所,是大不相

同的!(前谓:五遍行不论在任何时间、任何空间、对任何客观的环境,起任何的心理活动

,都能同时生起现行!故憨山大师在百法论义中说:此五遍行,「虽有五法,其实总成一念

」,又说:「若无遍行五法,则一念不生!」意即:吾人只要一起念头,五遍行必同时俱起

!)五别境心所生起情形如下:

(1)或时起一—1或单起欲2或单起胜解3或单起念4或单起三麽地5或单起慧。

(2)或时起二—1或双起欲、解2或双起欲、念3或双起欲、定4或双起欲、慧5或

双起解、念6或双起解、定7或双起解、慧8或双起念、定9或双起念、慧10或双起定、

慧。

(3)或时起三—1或同时起欲、解、念2或同时起欲、解、定3或同时起欲、解、慧

4或同时起欲、念、定5或同时起欲、念、慧6或同时起欲、定、慧7或同时起解、念、定

8或同时起解、念、慧9或同时起解、定、慧10或同时起念、定、慧。

(4)或时起四—1或同时起欲、解、念、定2或同时起欲、解、念、慧3或同时起欲

、解、定、慧4或同时起欲、念、定、慧5或同时起解、念、定、慧。

(5)或时起五—或同时起欲、解、念、定、慧。

以上为五别境生起活动的情形,共有卅一种。(若五遍行,生起现行的情形,则只有一

种,即作意等五,同时生起。)

今即简介五别境如下:

(一)欲—就是希望。仍分二点研究:

1欲之体性—百法直解云:「於所乐境希求冀望,以为体性。」是说吾人对於所好乐的

境界,希望拥有获得,谓之「欲」。反之,倘若「所乐境」不现在前,则不起「欲」心所,

如张三的所乐境是名位,而李四的所乐境是财利,於是当名位现前时,张三即生起欲心所,

李四则否。反之,当财利现前时,李四即起欲心所,张三则否。由此可知「欲」心所,并不

是在任何时间、任何空间都起来活动,这便是「别境」与「遍行」绝对不同之处!

又「欲」心所有好有坏,譬如所乐境是财色名食睡五欲,那是下地狱的五条根本,对之

生起欲望,是为「恶欲」。倘若所乐境是戒定慧三学,那是成佛作祖的资粮,对之生起欲望

,是为「善欲」。

2欲之业用—百法直解云:「精勤依此而生,以为业用。」是说吾人对於所乐境既有了

希望,便会向着所乐境勇猛精进、不疲不厌的去追求,因此,「欲」是吾人办任何事业的推

动力,有此推动力,才可能达成最终极的目标!譬如吾人学佛,原是为了成佛,或曰:「我

不希望成佛!」如此则学佛纵然学上无量阿僧只劫,也是枉然!既不希望成佛,何必学佛?

因此,学佛必须要有非成佛不可的决心与愿力!(此即「善欲」)成罗汉可否?不可!成人

天可否?更不可!非成佛不可!修学佛法的人,本着这种「善欲」,才能对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所乐境)勤勤恳恳,精进不懈地去追求,不达最终的目标—佛果,决不终止!而行者

这一种精进勤恳的精神,便是由欲心所引发出来的!

(二)胜解—就是殊胜的见解。今分两点研究:

1胜解之体性—百法直解云:「於决定非犹豫境,印可任持,而为体性。」是说吾人对

於「决定境」—如某种学术主张或某一宗教信仰,你对它十分肯定、认同而拳拳服膺之,此

即表示你对它有了殊胜之见解,谓之「胜解」。

何以「胜解」非遍行?因为唯对「决定境」方起胜解。倘若对「犹豫境」,则胜解不生

又「胜解」亦有好有坏,譬如「决定境」是正法,对它生起胜解,则此胜解为善法。反

之,若「决定境」是邪法,对它生起胜解,则此胜解为恶法!

2胜解之业用—百法直解云:「不可以他缘引诱改转,而为业用!」是说吾人对於决定

境,既有了殊胜的见解,则吾人的心志再也不会被他人所诱惑,或被环境所改变!所谓「三

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即是此意。譬如净土行者,一旦对於念佛往生之理,生起了

胜解,即顺教修行,永除疑暗,不为一切别解、别行、异学、异见所退失倾动!是以观经四

帖疏云:纵使化佛、报佛,若一若多,乃至遍满十方,各各辉光吐舌,遍覆十方,一一说言

:『释迦所说相赞劝发一切凡夫,专心念佛及修余善、回愿得生彼净土者,此是虚妄,定无

此事也!』我虽闻此等诸佛所说,毕竟不起一念疑退之心,畏不得生彼佛国也!」纵使十方

佛来,尚且不能改变我对净土法门的信心,何况是佛以下之菩萨、声缘乎?甚至於一切凡夫

、外道或五欲六尘,更不能引诱动摇我对净土法门之信心,如此方可谓之「胜解」!

(三)念—就是忆念。今分两点研究:

1念之体性—百法直解云:「於过去曾习之境,令心明审记忆不忘,而为体性。」是说

吾人对於过去曾经学习、经历过的境界,在心田里有着深刻的印象,记忆得清清楚楚而不忘

记,这种心理作用即叫「念」心所。

反之,对於「未曾习之境」,则不能起「念」,或者虽是「曾习境」,却无专注心,心

散漫缘,如风过耳,「念」也不生。由此可见「念」亦非遍行心所。

又「念」亦有好有坏。譬如「曾习境」是正法,对它明记不忘,是为正念。反之,若「

曾习境」是邪法,对它明记不忘,则为邪念。

2念之业用—百法直解云:「定之所依,而为业用。」是说吾人既能够念兹在兹,明记

不忘,依此即能生出「定」来。(心念定止於一境而不散动,谓之「定」。)譬如念佛之时

,至诚恳切,摄耳谛听,无论是出声,或是默念,都是念念从心起,声声从口出,从耳入,

心口念得清清楚楚,耳根听得清清楚楚,以全心力量施於一句佛号上,虽欲起妄,力不暇及

!如此念佛,「定」即依此而生,谓之「弥陀大定」。

(四)三麽地—又名三昧,梵语,译名多种,今略述之:

(1)定—如前可知。

(2)正受—离於邪乱谓之「正」,纳法在心谓之「受」,如明镜之无心现物。

(3)调直定—「调」心之暴,「直」心之曲,「定」心之散。

(4)正心行处—正心之行动,使合於法之依处。大智度论二十三云:「是心从无始来

,常曲不端,得此正心行处,心则端直,譬如蛇行常曲,入竹筒中则直。」

(5)息虑凝心—息止缘虑,凝结心念。

(6)等持—离沈浮,故定慧等,故名「等」。心不散,故住一境,故名「持」。

今更依唯识家法,分二点研究之:

1三麽地之体性—百法直解云:「於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而为体性。」是说吾人把

全副精神,专注在「所观境」上,「所观境」为何?百法明门论纂云:「言所观境者,谓五

蕴等,无常、苦、空等。」即在日用寻常中,用心观察何者为色?何者为受?色是甚麽?受

是什麽?乃至用心观察「世间无常,国土危脆,四大苦空,五阴无我……」等,如此专注,

一心不乱,谓之「三麽地」。

此中尚有二点说明:

一者,所谓「心专注」者,乃是显示此心想要专注何境,即令此心安住何境,并不是指

心唯独专注一境而不迁移也。赘言云:「但令心定,境任往来,如缘色定,不缘余声,色灭

声临,即缘声定,不随色转,如镜对像,像自往来,光不随转,故说专注,非唯一境。」

二者,对於所观境,全神贯注,才有定生,若不系心专注於境,便无定起。故定心所非

遍行所摄。

2三麽地之业用—百法直解云:「智依此生,而为业用。」是说由於心专注故,依此便

有决择智生(「决」是决断,「择」是简择,此二都是「智」之作用,称为「决择智」,谓

於诸圣道,能决断其疑,分别其理故。)即吾人倘能於一切境缘上,极力作意观察之,虽一

极小之事,或极顺心,或极不顺心时,皆以无常、苦、空、无我等道理印之,行住坐卧不离

这个,如是久久,妄念必渐淡渐薄,决择智必依此而生!

(五)慧—就是一种分别事理,决断疑念之作用。仍分二点研究:

1慧之体性—百法直解云:「於所观境,简别决择,而为体性。」是说吾人对於诸法得

失境中(如功德、过失等项),有简别力和决择力,谓之「慧」。

倘若对於「非所观境」及愚昧心中,因为没有简别力和决择力,「慧」即不生,所以「

慧」心所非遍行所摄。

又「慧」心所是属於中庸的无记性,因为它若与十一善心所相应,即属於「善慧」,若

是与二十六烦恼心所相应,即属於「恶慧」!

2慧之业用─百法直解云:「断疑而为业用。」是说由於简别、决择之结果,即能断除

疑惑,对於出世间诸离欲法,能究竟通达故。

∵∵∵∵以上五个心所,各有各的所缘境界,故云「别境」最後更以简表显示之:

∵∵∵∵∵∵┌─欲─所乐境─希求冀望

∵∵∵∵∵∵│─解─决定境─印可任持

别境─│─念─曾习境─明记不忘

∵∵∵∵∵∵│─定─所观境─专注不散

∵∵∵∵∵∵└─慧─所观境─简别决择

∵∵∵∵知足之法、即是富乐安隐之处。知足之人、虽卧地上、犹为安乐。不知足者、虽处天堂

、亦不称意。不知足者、虽富而贫。知足之人、虽贫而富。不知足者、常为五欲所牵、为知

足者之所怜愍。

∵∵∵∵──佛遗教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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