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札记(二)

释观清

(二)论名略说

本论名为《瑜伽师地论》,先来解释一番这个论名。

瑜伽

呵呵,这个名词近来大概已经和“体操”差不多了,但这里说的还不是拉韧带:)

最胜子的《瑜伽师地论释》里对“瑜伽”有广狭二解:

1、谓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诸法,皆名“瑜伽”,一切并有方便、善巧相应义故。

2、有义:正取三乘观行说名“瑜伽”。数数进修,合理顺行,得胜果故。境、果、圣教,瑜伽境故,瑜伽果故,论瑜伽故,亦名“瑜伽”。

广的指三乘一切境、行、果总名“瑜伽”;简单说,就是“取三乘观行说名瑜伽”。前者取“相应”义,后者取“观行”义。(窥基大师说上说可以开合为4解,文繁不录,见《略纂》)

瑜伽师

“瑜伽师”,《论释》也给出两解:

1、三乘行者,由闻思等,次第习行如是瑜伽,随分满足,展转调化诸有情故,名“瑜伽师”;

2、或诸如来,证瑜伽满,随其所应,持此瑜伽,调化一切圣弟子等,令其次第修正行故,名“瑜伽师”。

即:1、三乘行者名“瑜伽师”;2、诸佛如来名“瑜伽师”。后边一义虽少提及,但下文要继续用到,所以还是介绍为好。

有今人解此“地”为“次第”,简直不知所云!大概是对《菩提道次第》的印象太深了吧!这“十七地”,实在没什么明显的次第安排。(“地”和“第”,就是字也不同吧!)

还是看《瑜伽师地论释》:

“地”谓境界、所依、所行,或所摄义。

其中,依窥基大师之解《论释》:“境界”、“所行”各唯一解,“所依”、“所摄”各存二义。

(境界:)是瑜伽师所行境界,故名为“地”;如龙马地。唯此中行,不出外故。

(所依:1、)或瑜伽师依此处所,增长白法,故名为“地”,如稼穑地。

(2、)或瑜伽师地所摄智,依此现行,依此增长,故名为“地”,如珍宝地。

(所行:)或瑜伽师行在此中,受用白法,故名为“地”,如牛王地。

(所摄:1、)或诸如来名瑜伽师,平等智等,行在一切无戏论界无住涅盘瑜伽中故,是彼所摄,故名为“地”。

(2、)或十七地,摄属一切瑜伽师故,如国王地。

若依《遁伦记》,则稍有不同:“其境及所摄各唯一解,依、行二种各有二解。”即:或诸如来名瑜伽师,平等智等,行在一切无戏论界无住涅盘瑜伽中故,是彼所摄,故名为“地”。这条,基大师判为“所摄”,伦法师判作“所行”。

瑜伽师地

“圣言大海”,难可具说。佛典的文义是极丰富的,“瑜伽”“师”“地”,依上文这样都可以算是略说的了。但再简单一些的表述,“瑜伽师地”,或许可以表达为“三乘观行者所行的境界”吧。

《瑜伽师地论释》:

问答、决择诸法性相,故名为“论”。

参考《俱舍论》:

“教诫学徒,故称为论。”

本论既名《瑜伽师地论》,当为论藏所摄。但由于祖述弥勒,(特别是《本地分》,)而弥勒是当来下生的未来佛,故本论某些章节的异译也有称为“经”的,如《菩萨地持经》、《菩萨善戒经》。又因为本论常大段、甚至几乎全文引用经典,所以又有《王法政理经》、《解节经》(即《解深密经》的异译)这样相关章节的《经》。

本地分

《本地分》,是《瑜伽师地论》最重要、核心的部份,也是它又名《十七地论》的原因。

上面介绍《瑜伽师地论》框架的时候,已经介绍了本论五分的结构,现在再略说一下。

《瑜伽师地论释》:

今此论体,总有五分:

一、本地分,略广分别十七地义;

二、摄决择分,略摄决择十七地中深隐要义;

三、摄释分,略摄解释诸经仪则;

四、摄异门分,略摄经中所有诸法名义差别;

五、摄事分,略摄三藏众要事义。

“本地分”的得名,一是因为他相对于其它四分,“此为根本”(《批寻记》语);又是“略广分别十七地”的,所以冠名“本地分”。而其它四分,因为是“明所摄,略摄一切,解释此故”,所以都做“摄某某分”了。

原典

“云何瑜伽师地?

谓十七地。

何等十七?

嗢柁南曰:

五识相应意,有寻伺等三∵,

三摩地俱非,有心无心地,

闻思修所立,如是具三乘∵,

有依及无依,是名十七地。

一者,五识身相应地;二者,意地;三者,有寻有伺地;四者,无寻唯伺地;五者,无寻无伺地;六者,三摩呬多地;七者,非三摩呬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无心地;十者,闻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三者,声闻地;十四者,独觉地;十五者,菩萨地;十六者,有余依地;十七者,无余依地。如是略说十七,名为瑜伽师地。”

通释一下文字

什么是经典里提到的“瑜伽师地”——三乘行者所行的境界呢?

那是指的十七“地”——这些境界分为十七大类。

“十七地”又是哪些呢?

有集颂说:

五识相应、意∵,有寻伺等三∵,

三摩地俱、非∵,有心、无心地,

闻、思、修所立,如是具三乘∵,

有依及无依∵,是名十七地。

这就是:一、五识身相应地;二、意地;三、有寻有伺地;四、无寻唯伺地;五、无寻无伺地;六、三摩呬多地;七、非三摩呬多地;八、有心地;九、无心地;十、闻所成地;十一、思所成地;十二、修所成地;十三、声闻地;十四、独觉地;十五、菩萨地;十六、有余依地;十七、无余依地。

这里的“十七地”也是略说——若广说三乘行者所行的境界则无量无边,这些就是经典里所说的“瑜伽师地”。

札记:

《大论》作“嗢柁南”,《遁伦记》作“嗢拖喃”,没啥差别。《遁伦记》解释道:

“嗢拖喃”者,此云“集施”。“拖南”是“施”。“嗢”是集义。以少略言,集合多法,施诸学者,令易受持,故名“集施”。

“嗢拖喃”有多义,在这里就是“摄颂”的意思。

《论释》说,“瑜伽师地”这个说法其余经典中也提到,比如《月灯经》。但是查《月灯三昧经》,没有找到同样的文字,大约是已经译成“观行”之类的文字了吧!但在《大宝积经》中有两段文字,出现“瑜伽师地”的说法。

卷五十三《菩萨藏会》云:

“舍利子,所言慧者,谓能觉了一切善法……是方便会,安住一切瑜伽师地者所成就故……”

《大宝积经》卷九十六《勤授长者会》:

“尔时***阿难白佛言:‘世尊,希有!世尊,希有!善逝,当何名此广大法门,云何奉持?’佛告阿难:‘是法门名菩萨瑜伽师地,亦名勇猛授长者所问。如是名号,汝当受持’。”

按《勤授长者会》的这段经文来看,这一会是可以叫做《菩萨瑜伽师地经》的。

奘译的《说无垢称经》也提及“瑜伽师地”:

“法施祠者,无前无後,一时供养一切有情,是名圆满法施祠会。其事云何?谓以……以正息除一切有情烦恼行相,引发善修瑜伽师地……”

什译的《维摩诘经》,译作“法施会者,无前无後,一时供养一切众生,是名法施之会。曰:何谓也?谓以……解众生缚,起修行地……”这是译为“修行地”了。

论文开头即释“瑜伽师地”为“十七地”,这倒并不是说只能有这么“十七地”。《论释》说:

“谓十七地”者,总集所说“瑜伽师地”,略有十七;若广安立,地位无边:一一地中分位差别,义无边故。

其实要再多加几个“地”也无不可,只是这样基本已经“摄”尽,就依他立言了。同样的,象“百法”,也是可开可合,不必拘泥于“一百”这样的数字:比如无为法可摄为一个,也可以开作八个;不正见,也可以开为五个……

“十七地”的结构

既然前面提到“三乘一切境、行、果总名瑜伽”,那么十七地也可以按“境、行、果”来配释。其中,前九地是三乘“境”,次六地是三乘“行”,后二地是三乘“果”;即:观境、起行、证果。

“境”又可以分为三:前二地(五识、意)是境体,“一切皆以识为体故”。“五识”粗显,故列在前;“意地”难了,故系于后。次三地(寻伺等三)是境相,依粗细下上分先后。后之四地是境界位,依有定无定,定位浅深而安立先后。(这里的先后次第和颂文次第略有不同,将“非三摩四多地”前置。)后四地(非三摩呬多地、三摩呬多地、有心地、无心地),窥基大师也有再分作“用”、“位”的,即“次二地是用,定、散二时,作用别故;后二地是位,有心、无心,两位别故。”

“行”六地中,初三为通行,三乘皆依闻、思、修故;后三别行,劣、胜;小、大;方便、根本以为前后。

“果”二地中为有余依地,无余依地,先后安置。

列表如下:

┌────体─┬───∵一、五识身相应地;

│∵∵└───∵二、意地;

│∵∵┌───∵三、有寻有伺地;

├────相─┼───∵四、无寻唯伺地;

┌∵境─┤∵∵└───∵五、无寻无伺地;

│∵│∵∵┌───∵七、非三摩呬多地;

│∵└───∵位─┼───∵六、三摩呬多地;

│∵∵├───∵八、有心地;

│∵∵└───∵九、无心地;

瑜伽师地∵─┤∵∵┌───∵十、闻所成地;

│∵∵┌───通─┼───∵十一、思所成地;

│∵∵│∵∵└───∵十二、修所成地;

├─行∵─┤∵∵┌───∵十三、声闻地;

│∵∵└───别─┼───∵十四、独觉地;

│∵∵└───∵十五、菩萨地;

└∵果∵────────┬───∵十六、有余依地;

└───∵十七、无余依地。

这也就是《本地分》的大结构了。

“十七地”之异说

下面略谈真谛法师关于“十七地”的传说。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一云:

“自正法东渐,年载极遥,虽闻《十七地论》之名,不知十七者何也。”

这是说大致在窥基时期,真谛译《十七地论》已经失传(或极少见闻)。但《大乘四论玄义》中尚存“十七地”之名:

“一、善心地;二、闻慧地;三、思慧地;四、修慧地;五、有心定地;六、无相心定地;七、声闻地;八、缘觉地;九、十信地;十、十住地;十一、十行地;十二、舍小回向大乘地;十三、大乘十回向地;十四、十地;十五、佛地;十六、有余涅磐地;十七、无余涅磐地。”

两相比较,名目颇存异同!

原典

本地分中五识身相应地第一

云何五识身相应地?谓五识身自性、彼所依、彼所缘、彼助伴、彼作业,如是总名五识身相应地。

何等名为五识身耶?所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

通释文义

《本地分》中《五识身相应地》第一。(依《瑜伽师地论》梵文及汉文的次序,这一句原先是置于卷首的,《批寻记》把它挪至此处,文义更通顺些。)

问:什么是“五识身相应地”呢?

答:就是五识各别的自性、所依、所缘、助伴、作业,这些总的构成了“五识身相应地”。

问:何为“五识身”呢?

答: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

札记

“云何五识身相应地”,还有这个意思:“哪些是与五识身相应的境界呢?”这个意思应该比上面的“通释”更明白些。但“五识身相应地”作为一章的大标题,把它当做一个专有名词,就不再拆开解释了。同样的,下一章,“意地”,完整的来说,应该做“意识(身)相应地”,也应该释为“与意识相应的境界”。《本地分》其余诸大科,也都应当照这样理解。

五识、五根,相对意识等而言,显了易知,所以置于“十七地”之首。

这里的“自性”,是指它的“自体”,“本体”,也可以说是拨开“名言”背后的他的“真实”、“存在”。唯识里说的“自体”、“自相”,大多数情况都是同一个意思,所以有时候用“相”来解释“性”。知道这点,就不会在某些有关唯识“问答”的学习中,觉得有点答非所问了。

“所依”,是指它所依靠的,这里指和它生起有关的重要的一些条件。

“所缘”,是指所对的境,所认识、涉及的对象。

“助伴”,凡与此生起有关联而不属于其余四方面的都可以说“助伴”。广则无边,当然捡重要的说。这里主要说的就是相应心所。

“作业”,“业”就是“造作”,这里“作业”的意思是指作用、功用。

原典

云何眼识自性?谓依眼,了别色。

通释文义

问:什么是眼识的自性呢?

答:就是依眼根,了别色境。(依眼根,缘色境,起了别的功能。)

札记

《大论》这里对“眼识”的解释,依唯识家而言,是不了义的。“依眼根”,是眼识“所依”;“了别色境”,是眼识的作用,都没提到“自性”,稍稍相关的,“了别”二字,可以算是“识”的自性。

所以,遁伦、窥基引《成唯识论》,说,因为“识相难了,举所依因(眼根)及所了果(了别色境)而显自性。”《成唯识论》说“依眼,了别色”是“如契经言”,那么这句话是从佛经里摘出来的了。

无著论师在《显扬圣教论》也给出了眼识的“定义”,相对而言,就显得比较完整了。《显扬》卷一云:

“眼识者,谓从阿赖耶识种子所生,依于眼根,与彼俱转,缘色为境,了别为性。如薄伽梵说:内眼处不坏,外色处现前,及彼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生,眼识得生”。

为什么不叫“色(等)识”?

呵呵,如果这个问题问到龙树大师,那么,依他的风格(《大智度论》),多半会说:“要是我用‘色识’这个名字,你恐怕又要问:‘为什么不叫眼识?’(你是找茬儿还是无聊得没话说了?!)”不过,瑜伽行派的大师们还是慈悲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杂集论》卷二:

“问:若了别色等故名为识,何故但名眼等识,不名色等识耶?

答:以依眼等,五种解释,道理成就,非于色等。

何以故?

1、眼中之识,故名眼识,依眼处所,识得生故。又由有眼,识得有故。所以者何?若有眼根,眼识定生,不盲瞑者,乃至闇中亦能见故。不由有色,眼识定生,以盲瞑者不能见故。

2、又,眼所发识,故名眼识,由眼变异,识亦变异。色虽无变,识有变故,如迦末罗病,损坏眼根,于青等色皆见为黄。

3、又,属眼之识,故名眼识,由识种子随逐于眼而得生故。

4、又,助眼之识,故名眼识,作彼损益故。所以者何?由根合识有所领受,令根损益,非境界故。

5、又,如眼之识,故名眼识,俱有情数之所摄故。色则不尔,不决定故。

眼识既然,余识亦尔。”

原典

彼所依者,俱有依,谓眼;等无间依,谓意;种子依,谓即此一切种子执受所依,异熟所摄,阿赖耶识。

通释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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