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第廿六讲)

丁二后一颂诘……………弹宅迦等空,云何由仙忿;

意罚为大罪,此复云何成。

上一次我们讲了第五个外难、关于梦的问题。因为这个梦,是讲唯识或者讲空的时候,经常都要引的喻之一。他说,梦里是没有境的,以唯识的观点来看,梦里只有识没有境,醒的时候,也只有识没有境,那么外人就提问说:为什么梦里边造的善恶业,感的果很微,或者不感果,而醒的时候,感的果却是很厉害?他的意思是,应当这样说:外边的境是有的,造的业就厉害;外面没有境的,造的业就很微弱。论主回答说,那不在乎境的有无,而是在于造业的时候心力的强弱。梦中的心,被睡眠心所所损坏,它很羸劣,心力昧劣,没有什么力量,那么感的果,当然也很轻微,或者是不感果;醒的时候,要造一个业,那决定是经过考虑,而且下了决心,那么这个心就比较强,所以感的果要大、要重。就是说,感果的有无、轻重,是在心力的强弱,不在境的有无。这里他也举了喻,即使是在醒的时候,人是狂了,或者醉了,他的力量,心力是损坏了,那么造的业感的果也是很小的,并不在境的有无。

(34A)那些外宗(外人),他们尽量地用各式各样的方法来狡辩,总是想把这个境的有无混进去,所以论主就很清楚地告诉他们,那不在乎境的有无,而是在心力的强弱,不论是睡梦的时候也好,还是醒着的时候也好,你这个心损坏的时候,感的果总是小的,或者不感果;心力强的时候,总是要感果的,这完全是心的问题。

这里边又分两个难,首先,外人问说,“若唯有识,色等境无,由此便无身语业等,彼羊等云何为他人所杀?心外法故”,假如只有识,没有境,没有外边的色法,五蕴里的第一个色蕴是没有的,——意业是心,身业、语业是色法,若照有部的观点说,身业是行动,语业是音声,这些都是色法,既然色法(外色)是没有的,那么你造业的时候,假使要杀羊,没有身语,这羊怎么会被他人所杀?其次,“若羊等死不由他害,屠者云何得杀生罪?”它既然是有心无境的,那这个屠夫,他怎么得到杀罪?有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看起来还是比较难解的。但是唯识宗有它一定的解释,“由他识转变,有杀害事业”,由他识转变,就是由于对方的识起的变化,就影响到自己的识,就可以成就杀害的事情。他举的例,“如鬼等意力,令他失念等”,如鬼等,等就是等那些仙人等等,他们只要意念(心力)就可以使他人失念,也可以使他人断命,这些都是可能的。昨天讲到了这几个例,一个是迦旃延使他的弟子托梦,一个是阿练若仙人使阿修罗王当下就感到痛苦,也是由于他们的心念造成的。从这个推论出去,由心的转变能够成功杀害的事情,也是可以想象的。

下边就说杀害的事情,这跟前面的托梦等等有些不同,那到底杀害是怎么一回事情?还要一点点地解释下去,那么今天我们就接下去。

“如是由他识转变故,令他违害命根事起”,这个,他举了几个喻:鬼的心念可以使他有情失念,或者得梦;或者着鬼魅之后,使他产生一些不一样的事情;由神通的力量,就可以使他人梦中见各式各样的事情。那就是迦旃延那的那个托梦,还有阿练若仙人心里起意愤之后,就使阿修罗王当下受苦,等等,这些都是说,心的力量,就能使对方产生各式各样的变化。那么同样,由心的力量,使对方断命,这个事情也是可能的,下边就解释这个问题。

“如是由他识转变故,令他违害命根事起”,这是“释上半颂”,解释上半句颂(由他识转变,有杀害事业)。“如是者,结法也”,前面说了几个喻,这里就归纳到我们的这个法上来,由意的变化可以产生很多的作用,那么当然,这个意也可以使断命的事情成功。

“增上缘中,由他能杀起杀害识转变力故,令所杀者,违害于己命根事起”,增上缘中,就是能杀的人是增上缘,——识外的都是增上缘,只有识内的是亲的所缘缘;识外的其它有情,他起了个杀害的识,由这个力量,转变的力量,可以使所杀害的人,“违害于己命根事起”,他自己命根违害,就是受到损害,这个断命的事情就起来了。“如由鬼等意念势力,他失念等”,就像鬼、仙人或者有神通的人,等等,他们的心念的力量,可以使对方失念,可以使对方托梦,那么同样,也可以使对方断命。“直以事喻,令义增明,不繁比量”,这个就直接以事情来比喻,不要做三支比量,因明架式就不要用了。

这是略略地说一下,既然由鬼、有神通者他们心的力量,可以使对方失念、托梦等等,那么能杀的人的识的变化的力量,也可以使对方断命。这个,以一贯的逻辑下来,是可以这么推理出来的。命如何断?下面要仔细讲说了,因为失念、做梦,那是简单一些的,断命毕竟是命根断掉,不是在心里的事情了。

论:应知死者,谓众同分,由识变异,相续断灭。

述曰:虽知命断,未知死相,故今重显。众同分者,成唯识等说,依有情身心相似分位差别,而假建立。此众同分,随何生趣,若未舍时,阿赖耶识即此趣生,相续一类,前之与后,趣等皆同。若遇他识增上违缘,舍众同分,阿赖耶识即便变异,异旧趣生;此趣生者,旧时相续,今便断灭。余识亦尔。旧续今断,名之为死。死者灭相,总有二时。一者将灭,说名为死,即是现在,如触处中所立死触,死支亦尔。若正灭相名死,触支应成过去。二者正灭,说名为死。如今所说,识相断灭,即是过去。故此说死,但是灭相,非死触支。

“应知死者,谓众同分,由识变异,相续断灭”,什么叫死?什么叫众同分?就是大家相同的那一分,或者相同的那个因。就是天跟天的同分,人与人的同分,人与人之间,类似相同的地方。这个畜生跟人就不一样,修罗跟人也不一样。人与人之间相同叫同分,生到同一个地方来,就是他的众同分,就是生在人间,∵∵有人的众同分;生到天上,有天的众同分。你有这个众同分,因为识的变异,你的众同分断掉了,这个就叫死掉。本来是人,有人的众同分,他现在因为识的变化,使众同分断掉,这个人就死掉了,不是属于人了。

“虽知命断,未知死相”,前面说,命断是可以推论出来的,但是死的样子,怎么样子叫死?这个还不明白,“故今重显”,所以在这里再重新解释一下。

什么叫众同分?“众同分者,成唯识等说,依有情身心似分位差别,而假建立”,有情,他的身、心相同的那一分(分位),就是以他们各式各样不同的分位来差别,而假安立的。像人与人之间,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两只手,站起来做事、站起来走路,都有各式各样人的事业、人的心情、人的嗜好等等,这些都是相同的,那么就安立人的众同分;畜生又是一类,它们走路是四个脚爬的,它吃东西是简单的,也不是劳动而来的,看到哪里有吃就出去吃,甚至于去咬,为了满足它的食欲,而损害其它的生命,这些各式各样、畜生相类的,又是一个同分;畜生里边,猫有猫的同分,狗有狗的同分,乃至猪有猪的同分,这又是不同的一类。这就是众同分,有情身、心相似的那个分位差别,假安立一个,叫众同分。

“此众同分,随何生趣,若未舍时,阿赖耶识即此趣生”,这个众同分,随你生在哪一趣,——五趣:天、人、地狱、饿鬼、畜生,五个趣里边,随你生在哪一趣,只要你的众同分还没有舍,阿赖耶识就在这个趣里生出来,就是在这个趣里边生起阿赖耶识;这个阿赖耶识,“相续一类”,它前后相续,一类,同一个样子,前后相似,差不多的。一个人,他从小孩子到年老,虽然有衰老的变化,而很多特征都还在,显示是相续的一类,总还是这个人,不会因为他年纪老了,就变成另外一个人去了。“前之与后,趣等皆同”,你的前、后(一期生命之间),你所在的趣,等等,都是相同的。就是说在一期生命没有断之前,都在一个趣,都是相续一类,阿赖耶识这么生起来。

但是,“若遇他识增上违缘,舍众同分”,假使遇到其它有情的识为增上缘,这个增上缘不是顺缘,而是违缘,使这个众同分断掉,“阿赖耶识即便变异”,本来阿赖耶识是因众同分而生起的,现在众同分断了,阿赖耶识也就变掉了,“异旧趣生”,阿赖耶识变了,跟原来所在的那个趣不一样,生起来就不一样了;“此趣生者”,新的那个趣生起来,“旧时相续,今便断灭”,假使他生到天上去了,那是新的趣,那么他的这个旧时相续,即他原来所在的趣(比如说人间)的那个身心,“今便断灭”,立马就灭掉。“余识亦尔”,其它的七个识也同样,他人间的识就不生了,都生到天上去。“旧续今断,名之为死”,本来是旧的相续的东西,现在断掉了,这个就叫死,“死者灭相”,死就是灭。

讲了半天,什么意思?就是说,因为其它的识的增上缘,使这个识的众同分断掉,这个众同分一断,阿赖耶识也就灭掉了;以前是人的,人趣就断了,它阿赖耶识就顺着新的,就是引业,引到其它趣,假使是生天的,天上的阿赖耶识就生起来了,其它七个识也跟着到天上去生,旧的那个识就断掉、没有了,这个就叫死。

讲是这么讲了,但还不太明确,那我们把阿赖耶识加进去,就很明确了。

人的八个识,阿赖耶识是有共业的,你的阿赖耶识、他的阿赖耶识,就在整个空间,也如光光相入,都是互相渗透的,你阿赖耶识变的山,他的阿赖耶识也变这个山,因为共业,都在这个地方、显那个山的样子出来;你的阿赖耶识里边,有很多有情,他的阿赖耶识里边,也有很多有情,包括有你。然后,假使说,对方某一个有情,他把你损害了,他损害的是他阿赖耶识里的你,由于你的这个身体跟他的阿赖耶识里的你有共业,他把他阿赖耶识里的那个你杀掉之后,你自己的阿赖耶识的增上缘产生,就把你身上的阿赖耶识的命也给断掉,这个就叫死。这是从唯识的观点来讲了,他(杀者)杀的是他自己识内的有情,但是因为识内有情的增上力,使另外那个有情(被杀者)本身,他的身体也受到损坏,也就是死亡了,他这个阿赖耶识就断掉,众同分也灭掉,就生到其它趣去。由这个增上力,可以使其它的有情命断掉。

下边解释什么叫死。“死者灭相,总有二时”,死就是灭,这个灭(死),有两个时候,一个是将灭,一个是正灭,将灭还没有死,正灭已经死掉。

“一者将灭”,将灭的时候叫死,就是快要死了,但还没死,“说名为死”。“即是现在”,这个时候还是“现在”,正在要死的时候,还没有死掉。“如触处中所立死触”,就如在色声香味触等处里边,“触处”中的那个“死触”,这个死触就是死的时候的一个感觉,“死支亦尔”,还有十二支里边的死支,都是指的正在死、而还没有死掉,这就叫将灭。“若正灭相名死,触支应成过去”,如果说不是将灭,而把正在灭的时候叫死的话,那个触支就应该成为“过去”,那就不是正在感触,这个死的感触就没有了,已经死掉,就没有感触。“二者正灭,说名为死”,第二个,正灭,那也叫死。正灭是已经死掉,已经过去;将灭,还在现在,将要死而还没有死,就是正在死的时候。

“如今所说,识相断灭,即是过去”,这里说的是已经死掉,识相断灭,已成过去,“故说此死,但是灭相,非死触支”,所以这里说的死,不是说死触或死支(将灭)了,而是指已经断灭(正灭),相续断掉了,就叫死。

这是解释死的问题,因为死有两个时间,这里说的死是后面那个。他的死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因为其它有情身上的识增上缘的缘故,这个增上缘是违缘,这个违缘就把他本来相似相续还要生的那个缘去掉,这个生的缘去掉之后,就不能再生,就死掉了。

丁二后一颂诘…………弹宅迦等空,云何由仙忿;

意罚为大罪,此复云何成。

论:复次颂曰:弹宅迦等空,云何由仙忿?意罚为大罪,此复云何成?

述曰:此下返诘。上半颂,不许前说,诘林等空云何由仙忿;下半颂,彼若救义,诘非意云何成大罪。旧论由此,遂分二段,前后别明。初句等者,等下二林,文意易详,至下当悉。

“此下返诘”,下边是反问。论主把外人的问题解释之后,反过来问他们,就是反逼对方,你们的道理里面有很多地方是讲不通的,以下面的事实(一个颂)来反逼。

“弹宅迦等空,云何由仙忿?意罚为大罪,此复云何成?”这是据一些经上的事实来反诘,反驳他们,如果不是这样子,而照你们那样说的话,这些事情就不成立,可是现在经上就有这些事例,可见得你们的话是不对的。

“弹宅迦等空”,这个公案后面有讲,一个国土的人民都空掉,就是因为仙人的忿怒,“由仙忿”,仙人对它起个忿心,就使整个国土的人民都死完,成个荒山。意的力量很大,可以杀害,你们说意不能成杀罪,这个实例就说明意是可以成杀罪的。“意罚为大罪”,三个业里边,意业是大罪,这也是佛说的,这个话,如果照你们说的那样,这些事情怎么能够成立?

“上半颂,不许前说,诘林等空云何由仙忿”,这些事实下面都要讲,“弹宅迦”是一个树林的名字,里边都是没有人的荒山、树木,它本来是很繁荣的国土,因为仙人一念的忿怒,就把它全部消灭,一个人也没有了,后来成个空林,就是荒山了。“下半颂,彼若救义,诘非意云何成大罪”,假使他们要救的话,就再反问他们,三业里边,意业最大,这是佛说的,那这个意思你们又怎么说?

“旧论由此,遂分二段,前后别明”,旧论,以前的翻译,把这两个分成两段,因为它本来有两个意思,分成二段,也可以的。“初句等者,等下二林,文意易详,至下当悉”,第一句,弹宅迦等,等什么呢?就是等下边的两个树林,这些文句,意思都很浅显、容易懂,下面念下去就会懂的。

论:若不许由他识转变增上力故他有情死。

述曰:将为诘彼,先叙彼计。前我所说,由能杀者他识转变增上缘力,令所杀者他有情死;汝不许者,以他宗说,由他亲能杀他身故,他有情死,故彼不许此前所说。今牒彼计。

“若不许由他识转变增上力故他有情死”,假使说一定要用客观的色法——以手拿刀、枪等等,这样才能使他死掉,而不允许是由识的转变增上力的话,那么下边就有很多问题。

“将为诘彼,先叙彼计”,因为要反难他们,所以先把他们的主张说一下。你们的主张是,不允许由其它有情的识转变的增上力的缘故,而使对方死掉;如依照你们主张说,里面就有什么什么的毛病。

“前我所说,由能杀者他识转变增上缘力,令所杀者他有情死”,前面我们唯识宗说,由这个能杀的人,他识上的转变的增上力,可以使所杀的人死掉。“汝不许者”,这是你们所不允许的,你们说一定要有色法——有刀、用手、什么身语业等等识外的这些色法,才能使他断命,“以他宗说,由他亲能杀他身故,他有情死”,因为其它的宗派,凡夫或者外道,都说不是识内的事情,都不承认是识在里边转来转去的,而是由于他能够真拿刀、用手脚等等手段亲自把其它有情杀死,这样子才叫他有情死,“故彼不许此前所说”,所以我们唯识宗前面所说的,是识内转变的事情,他们不允许。

“今牒彼计”,现在先陈述一下他们的主张,就是论文“若不许由他识转变增上力故他有情死”这句话,你们的主张是:不允许由识的转变的增上力,就可以使他有情死,一定要亲自缘他有情的身,亲自拿刀把他杀掉,这才叫杀。这是照他们的话,重说一遍,然后“正诘”,正面诘问。

论:云何世尊为成①意罚是大罪故,返问长者邬波离言。

述曰:自下正诘。三业诸罪,现为人天之所呵责,未来当受诸恶苦报。可治罚故,可毁责故,名之为罚。三业校量,意罚最大,佛为成此,返问长者邬波离也。邬波离者,此云近执,亲近于王,执王事也;如世说言朝庭执事,如阿罗汉持律上首,亲近太子、执事之人,名邬波离矣。

校注:①此段以下之「罚」字,据江西校刊本都作「罚」,查大正藏(T43,∵p.1004以下)除多处作「罚」字外,有四处写作「罚」,即「意罚最大」(T43,p.1004,c4-5);「何罚业重」(T43,p.1004,c10-11);「我立三罚」(T43,∵p.1004,∵c21)∵;「说心罚重」(T43,p.1004,∵c22)。

“云何世尊为成意罚是大罪故,返问长者邬波离言”,这是论主反问他们:你们说一定要亲自身口杀(亲能杀他身,故他有情死),那为什么佛在经里边有说过那个话,就是佛为了成立“意罚是大罪”,而返问长者邬波离的话。意罚是大罪,意罚就是意业,身语意三个业里边,意业的罪最大。如果说意的转变不能杀生,一定要有身语造业,为什么佛说意罚是大罪?为什么说意业叫意罚?这个话下文要慢慢讲,我们念下去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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