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六、法(分二科)∵∵巳一、出体性(分三科)∵∵午一、标

略说法界:若假若实,有八十七法。

这是外六处最后一个法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尘。前面的色、声、香、味、触都说过了,这是最后一个是法界。

「略说法界:若假若实,有八十七法」。色、声、香、味、触是以别名表示的,每一法有个别的名称;而第六意识,第六意根所面对的,他是以通名表示的,所以名之为「法」,它包括了前五尘、前五界、前五境。又包摄了前五境所不包摄的也都在内了,因为第六意识所缘境界是非常广大的。这个「法界」里面,「若假、若实」,有的只有名字而没有体性,所以那就是「假法」了;「实」,是有体性的法。若用三自性来说,遍计执是但有名字而没有体,那就是有名无体的假法;依他起性和圆成实性都是有体;但是圆成实性是真实;依他起是有而不实。所以依他起也可以说是假;又可以说是实的。

或者是假、或者是实,总起来有八十七种法,八十七样。这一科是「出体性」里面的第一科是「标」。

午二、征

彼复云何?

这是一个问,这八十七法是怎么回事?这底下第二科是「辨」。午一、标;午二、征;午三、辨,第三科是辨,分四科。

午三、辨(分四科)∵∵未一、心所有法摄

谓心所有法,有五十三。始从作意,乃至寻伺为后边。

这底下分四科。第一科是「心所有法摄」,乃至到第四科是「无为摄」,这四科加起来是八十七法。

第一科是「心所有法」,这一共是有五十三个。这五十三法,第一个是从作意心所开始,最后是寻伺,寻伺是最后边,总起来名之为五十三法。这前面在意根的助伴里边都列出来名字了。这是第一科,是「心所有法摄」。

未二、法处色摄

法处所摄色有二种:谓律仪、不律仪所摄色;三摩地所行色。

第二科是「法处所摄」。这眼所见的是色;现在是意根这个「法处」里边也有色,属于这一部份的有两种。前面曾经提过「法处所摄色」是有五种,这里就是简单说,就说两种:「谓律仪不律仪所摄色、三摩地所行色」。

这个「律仪不律仪色」,就是受所引色,在五种色里面是受所引色;「三摩地所行色」是定自在所生色。另外有极略色,就是极微色;极迥色,就是极远的地方,在虚空里面看上去,远远地看那个颜色就是蓝色,那叫做「极迥色」;再就是受所引色,就是「律仪色不律仪色」;那么还有个遍计所执色,是影相色。

现在这只是说两种色:就是「律仪不律仪所摄色」,我们前面也讲过多少遍了,律仪不律仪所摄色。「三摩地所行色」,这是禅定里面──得到四禅以上的禅定的人,他心里面所缘的境界、或者所变现的境界,那叫做「三摩地所行色」。那么这是两个。

前面是五十三个,加这两个,就是五十五个了。

未三、不相应行摄

不相应行有二十四种:谓得、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异熟、命根、众同分、异生性、生、老、住、无常、名身、句身、文身、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时、方、数、和合、不和合。

「不相应行,有二十四种」,这是第三科「不相应行」。不和心相应的行。行有相应行、有不相应行,这些有为法叫做「行」。现在说这个「不相应行,有二十四种」。

「相应行」,就是很多的烦恼心所,或是善心所、烦恼心所,那都是相应行,这个五遍行、五别境、是善心所、那些染污的心所,那都是相应行。

现在这个「不相应行,有二十四种:谓得、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异熟、命根、众同分、异生性、生、老、住、无常、名身、句身、文身、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时、方、数、和合、不和合」,这一共有二十四种。这二十四种在本论的五十二卷九页有解释,我们现在就不要解释了。这是二十四加上前面的五十五个,就是七十九。下边的这「无为法」里有八,正好八十七个。

未四、无为摄(分二科)∵∵申一、标列

无为有八事:谓虚空、非择灭、择灭、善、不善、无记法、真如、不动、想受灭。

「无为有八事」,这是第四科,第四科是属于无为的,分两段。第一个是「标列」。

无为有八种事,谓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择灭无为、善、不善、无记法、真如无为、不动无为、想受灭无为。这一共是多少个?是八个。这是标列出来,这底下解释。

申二、释说

如是无为,广八略六。若六、若八,平等平等。

这列出来这是八个,也可以说是六个。就是把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无记法真如,这三个真如变成一个,那么就是总起来就是六个了。如果这一个真如说成为三个:善、不善、无记法真如,那就是八个。所以「若六、若八」是「平等平等」的。

这个八个真如就是八个无为法,在《显扬圣教论》的第一卷第十五页;这都按金陵刻经处的本子说的页数,在藏经里面还是照样地你可以查到,第一卷有解释;那么现在也不要再解释了,下边也还有解释的地方。

这前面一共有八十七法。八十七法里边,这个「心所有法,若假若实」,乃至到这八个无为里面也都有假实。这八无为的假实,只有这个善法、不善法、无记法真如是实体,其他都是假立的,不是有实体。而这个择灭和非择灭有很有意思。∵「择灭」,是经过你的般若的智慧的观察思惟,是把烦恼法灭了,一切有为法灭了,那么就假名为真如。「非择灭」是不经过智慧止观的修行,它灭了,它自然的是灭了。是灭;但是还没得解脱。譬如说我们这个生命体死掉了,死掉是灭了;但是没得解脱。若是择灭,那就是解脱了,就成功、得圣道了。所以「非择」而「灭」。譬如说发出个声音来,这声音那么一生、一刹那就灭了,灭是灭了,但是我们还是生死凡夫,还是不得解脱;但是在那一件法本身上来说,它是入涅盘了,这声音入涅盘了。世间上一切有为法都有灭,都是入涅盘了;但是灭而复生,又生了;又生,它后一刹那不是前一刹那了。但是若经过修学圣道而得灭,那是得解脱、是得圣道了,是永久不复生了。

这个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择灭无为,乃至不动无为、想受灭无为,这都是假安立的。唯有善、不善、无记法真如才是实体的,这在经论上这么解释。这二十四个不相应完全都是假的,都不是有实法。

这律仪不律仪色也是假法,只有三摩地所行色才是实的,才有实体。其他的五十三个心所,或者说五十一个心所:五别境、五遍行是有实体的;这个善──十一个善心所里边的「不放逸、舍、不害」,这三个是假的;其余的八个是有实体。这十个烦恼:「身见、戒禁取见、见取见」、还有「邪见」,还有什么见?一共五个见,都是假的。贪、瞋、痴、慢、疑是有实的,是实法。这么多法里面,有的是有实法、有的是假法,不全是一样的。

巳二、辨种类(分十科)∵∵午一、一种

复次法界,或立一种,谓由意所行义。

「复次法界,或立一种」,前边是举出来这个法界的体性,把无量无边的法总起来,归纳为八十七类,也可以这样讲,这是这么意思。这底下──前面说它的体性,是归纳成这么多。这底下辨别它的差别。

「复次法界,或立一种」,就是一种。是那一种呢?「谓由意所行义」故,是意它所相应的、所活动的境界,所通达的地方、所了知的境界,「由意所行」故。当然,这里边假设若是通达真如,那当然是圣境,那就是不堕施设的意了,那又不同。

午二、二种

或立二种,谓假所摄法、非假所摄法。

「或立二种」,或者立两种。「谓假所摄法、非假所摄法」,就是把这么多的法界分成假、实两类。属于假法的,就是有名──但是这样安立,而它没有真实的体性的,是假法。「非假所摄法」,就是它有体性的。

当然我们刚才说过,这个唯识的经论上所说的『有体性』,和中观学派所说的『有自性』不完全相同,不能误会的。

午三、三种

或立三种,谓有色、无色、及有为无为。

「或立三种」,或者立三种法,「谓有色、无色及有为无为」。

「有色」这个地方,在《披寻记》的本子是「谓有色、无色、及无为」,没有那个「有为」两个字。但是我们看窥基大师的注解上是有这个「有为」的,这两个字是有;在《遁伦记》上也是有这个字的。

这个「有色」,就是这一切地、水、火、风,这一切组成的这些法;第二种就是「无色」,无色里面,看下文,里面包括的事情也很多;「及无为」,那么这是三种法。这有色和无色,就是有为,可以这么说。或者说:有色是有色,这有色是一种。无色里面分成两类:一个是有为,一个是无为。这么说也可以,反正这里面就是分成三种。

午四、四种

或立四种,谓有色假所摄法、无色心所有所摄法、无色不相应假所摄法、无色无为假非假所摄法。

「或立四种」法,「谓有色假所摄法、无色心所有所摄法」,这底下第四种。四种,说这个色法里边,只说到假所摄法,而没有说实。三摩地所行色,那么就是实色,这里就不提了,只说假色。

第二种法是「无色」,就是属于无色的无色法。无色法里面有很多种类,第一种是「心所有所摄法」,就是心所法,这一类。这一类,那前面是说了多少个,说了五十三个。无色里边还有一个不相应的假所摄法,就是二十四个不相应假所摄法。无色里面还有一个「无为假非假所摄法」。「无为」(注:口误)这个无色里面开出来三个,加上一个「有色假所摄法」,一共是四个。

这「无为法」里面那个八无为,只有「善、不善、无记」,那是非假;其他的五个都是假、假安立的。这样合起来,这是四种法。

午五、五种

或立五种,谓色、心所有法、心不相应行、善无记、无为。

「或立五种,谓色、心所有法、心不相应行、善无记、无为」,这么五种。第一个是「色」法,这就是没有说是假、非假,那就是包括了假、非假了。再就是「心所有法」是第二。第三是「心不相应行」。第四是「善无记」,这个善无记,三性里面只说善无记,恶法没提;没提,就包括在心所有法里面了。还有一个「无为法」,在无为法里面,这个择灭无为是善法;虚空无为就是无记了,这也是有这样的分别。

午六、六种

或立六种,谓受、想、相应行、不相应行、色、无为。

「或立六种,谓受、想」,这是二个;还「相应行」是一个;「不相应行」这是一个;「色」是一个;「无为」是一个,这一共是六个,这样子分别。

午七、七种

或立七种,谓受、想、思、染污、不染污、色、无为。

「或立七种」,立出七种法。这七种法怎么分别呢?「受、想、思」,这五蕴里面这三个:受、想、思。另外是「染污法」,染污法就是恶法了。还是「不染污法」,不染污法就是善法和无记法是不染污法。那么有覆无记也是染污法,也包括在染污里面。另外有个色法、无为法。这样子成立为七种法。

午八、八种

或立八种,谓善、不善、无记、受、想、行、色、无为。

「或立八种,谓善、不善」,这个不善,就是前面说的那个染污了。还有:无记法、受、想、行、色、无为,这是八种法。

午九、九种

或立九种;谓由过去、未来等差别。

前面说过了:「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胜、若劣,这是九种法。(注:原文「谓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粗、若细、若劣、若妙、若远、若近」。)

午十、十种

或立十种,谓由十种义。一、随逐生义。二、领所缘义。三、取所缘相义。四、于所缘造作义。五、即彼诸法分位差别义。六、无障碍义。七、常离系义。八、常非离系义。九、常无颠倒义。十、苦乐离系义、非受离系义、及受离系义。

「或立十种」,十种法:「谓由十种义」,就是十种法。那十种义呢?「一、随逐生义」,随逐而生。这里边窥基大师的解释:除掉了受、想、思,其余的心所有法都是随心而生起的,所以叫做「随逐生义」;或者解释它是作意心所「随逐生义」,说作意是『引心趣境』,是遍一切心动的时候,都有这个作意心所生起,那叫做「随逐」,这么讲法。

「领所缘义」,就是受心所。领受所缘的境界的感觉,就是受心所。「三、取所缘相义」,那就是想心所。「所缘相」,是境界;「取所缘相」,就是想心所,想以取相为义,这是指想心所说的。「四、于所缘造作义」,这是思心所。思心所是采取行动的指挥官,它是司令官、它是个领导者。

「五、即彼诸法分位差别义」,就是前边这一切法的分位差别义。「分位差别」,就是譬如说这个法是在凡夫的境界,凡夫有触、作意、受、想、思,欲、胜解、念、定、慧;圣人也有,但可是不同了,这个分位就不同了。譬如说是我们这一念分别心,遇见境界,有苦受、有乐受、不苦不乐受这个分位──同是一个法,但是遇见不同的境界,就有不同的情况了,这叫「分位」,一分一分的、一个境界一个境界的。或者在时间上说,这个法在生、老、病、死,在时间上说,有春、夏、秋、冬,那么它就有分别。这样说,这是一个变化的一种意思,也可以解释那个二十四个不相应的意思。

「六、无障碍义」,这个「无障碍」就是虚空,或者虚空无为的意思。「七、常离系义」,远离了系缚,得大自在了;不是暂时的;永久的大解脱自在,叫「常离系」。譬如说得到了色界定、无色界定的人,他们离开了欲界烦恼的系缚;但是不是永久的,他八万大劫死掉了,他又是要有系缚,那所以还是不是永久的。那么这里说是永久的,那就是择灭无为了,就是佛教徒修学戒、定、慧,有般若智慧,灭除一切烦恼,使令一切有为法灭而不生了,那么叫做「常离系」。当然,在阿罗汉入无余涅盘是永久、是不生;但有大悲心的佛菩萨,还可以于生得自在。

「八、常非离系义」,「常」,是常;但是不是「离系」,那么就是非择灭。非择灭,是灭了,灭了以后就永远也不生了。刚才说过,譬如说声音它灭了,灭了以后永久也就不会再生了;说是还有声音,还有声音不是那个声音。那个也是灭,灭也是常,但是可不是得解脱,所以是非择灭的意思。这样解释。这是第八。

第九,第九是「常无颠倒义」,永久的不颠倒。永久的不颠倒就是真如的境界,你证悟了真如理的时候,永久也不会颠倒,「常无颠倒义」。

我们愿意发心修行的人,就是使令这一念心常常不颠倒,常不颠倒啊!所以记住这几个字:「常不颠倒」,无论什么时候心不颠倒。说有人打我一香板,我这时候心若忿怒的时候,就是颠倒;说你轻视我,那么这个忿怒来了,就是颠倒。如果说是:他不是轻视我,给我一个机会叫我不颠倒,叫我心里面不分别,叫我心里面得到一个磨练的机会,使令我有忍力、成就忍力,成就了容忍;如果不训练,不给你机会,你怎应知道你有忍力呢?所以常不颠倒。所以这个事情,无论什么事情都有两方面;其实不只两方面,还多方面的,就在你怎么样去理会,在怎么样理会。你向道上会就生欢喜心;你不向道上会,你就生烦恼。那么,所以无论什么事情都在乎自己,在乎自己。但是应该向道上会好,不要向烦恼上会,应该这样。这样子就使令自己会有进步了,在平常的境界上有不平常的圣人的气氛,那叫做「常无颠倒」,真实的呀!真实要注意这个事情!

「十、苦乐离系义、非受离系义、及受离系义」:第十是「苦乐离系义」,这个是什么意思呢?这个为苦所困扰,苦恼。苦恼来了的时候,这个心不能够解脱这个是苦,心为苦所困,不能解脱;这个乐来了的时候,为乐所困而不能解脱,那就是没能够远离苦乐的系缚,苦乐能系缚你。现在这里说:苦来了的时候,你不苦;乐来了的时候,你也不随之颠倒,能离开了苦乐的系缚,这叫「苦乐离系」。谁有这种境界呢?这个就是色界第四禅,第四禅的人有这种境界,「苦乐离系」。

这个第四禅,佛称之为『不动三昧』,不动,叫『不动无为』。无为里面有个『不动无为』,前面这个八无为里面有个『不动无为』。这不动无为就是指色界第四禅,色界第四禅叫做『不动』。这个『不动』就是对动说的。前边的欲界、初禅、二禅∵、三禅都是动,到第四禅是『不动』。从约什么说的呢?这个动一共有八种动:寻伺觉观,心在寻伺是动,寻伺;还有苦、乐、忧、喜这四种受,苦、乐、忧、喜。苦、乐、忧、喜四个,加上寻伺是六个;另外还有一个入息、出息,入、出息,就是八个。这八个都是动,也称为八种灾难。这个第四禅的不动地,远离了这八种灾难,所以称之为『不动』,称之为『不动无为』。那么这个「苦乐离系」就正好表示这个意思,苦、乐、忧、喜,它都不能影响他了;他还没有入出息,第四禅以后就没有入出息了;前三禅都还有入息、出息的,所以叫做『不动无为』,指不动无为说的。前面「常无颠倒」是真如无为。

第十这一法里边,不但是「苦乐离系义」,还有一个「非受离系义」、及「受离系义」;这个「非受」是什么?就是想──『想受离系』,就是灭受想定,加起来就是灭受想定,灭受想定也是无为,这样意思。那么这是把这个法分成十种法、就是十种义,有这么多的差别。

寅二、总结法数

如是若内、若外,六处所摄法;差别分别,有六百六十。

这是「总结法数」,总结前面这个法的数。这个「若内、若外六处」,内六处、外六处所摄法,有这么多的差别的分别。前面色、声、香、味、触、法,眼、耳、鼻、舌、身、意,就是若一、若二、若三、若四……,乃至到十二,有时候增到十二法。这上面说是总计起来叫做六百六十,有这么多。如果说是十个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这十个数加起来是多少?是五十五,加起来是五十五。十个──内六处、外六处,十个五十五是多少?但是,把这个数算起来是六百六十;但是前面你看有的没有十,第十没有,所以里面的数还不全是六百六十,就是六百六十是大概的数,就是这样算好了。

丑二、名差别(分二科)∵∵寅一、释(分二科)

卯一、内六处(分六科)∵∵辰一、眼

复次,屡观众色;观而复舍,故名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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