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六、引发因(分四科)∵∵巳一、标

依随顺因依处,施设引发因。

这里说十因的建立,一共分十科。这是第六科「引发因」。「依随顺因依处」:这个「随顺」,是十五种里面的一种。这个「引发因」是「依据随顺因依处」安立的,是这样意思。这一段是「标」,这底下第二段,是「征」。

巳二、征

所以者何?

它的所以然,是什么呢?底下就解「释」分三科。先说「善法」。

巳三、释(分三科)∵∵午一、善法(分四科)∵未一、欲趣(分二科)

申一、辨相(分二科)∵酉一、自增胜

由欲系善法,能引欲系诸胜善法。

「善法」里边,先说「欲」界「系」的「善法」。「辨相」这里边,先说「自增胜」。这个「依」据「随顺因依处,施设引发因」。现在先说欲界的「善法」,由于「欲」界「系」的「善法」,它能够引发「欲」界「系」的「诸胜善法」,所以「依随顺因,施设引发因」。这个「欲」界「系」的「善法」,就是我们有欲的人,我们也会做善事,有善的思想,善的心所法,去做一些利益人的事情,你第一次这样做,可能勉强一点,但是第二次做的时候就容易了。那么这个勉强和不勉强,这个由勉强的善法,能引发出来不勉强的善法,那就有殊胜的意义在里边了。勉强的心里做的善法,后来再做善法的时候,心情就很自在,很容易做。

这在内心的动机上看,就增长了,就是殊胜了,那就叫做「欲系善法,能引欲系诸胜善法」,是这样意思。这样的引发,就是有随顺的意味在里面;前一次的善法,和后一次的善法,是同一类性质,彼此间是互相随顺,而没有冲突的。但是现在这里说随顺,是由劣的随顺「胜」的,由劣弱的善法,能随顺增长殊胜的善法。这样是这个恶、和善它就不随顺,它就有点障碍。如果内心是恶的,你叫它去做善,就会困难;它这时候内心是善,你叫它去做恶,也有困难,它不随顺。现在善和善,它是随顺的,所以「依」这「随顺因,施设引发因」。而这个「随顺」里边的意思,也有个「引发」的意思,就是由以前的善法,就引发出来后来的善法。

就像《法华经》说的:『乃至一低头,皆共成佛道』,那么向佛一低头、一合掌,将来能得无上菩提,它就是「引发」的意思,展转引发,展转殊胜,是最后圆满无上菩提,它是这样意思。那么这若在「四缘」上说,有因缘的意思,有因缘的意味在里边,当然里边主要是因缘,也应该有增上缘在里边的意思。这是说这里边的从主要的力量强大的这方面来说,当然是应该具足「四缘」。

酉二、转胜上

如是欲系善法,能引色、无色系、及不系善法。

前边是「自增胜」。现在是「转胜上」。这个「转胜上」,就是有增上缘的味道。「如是欲系善法」,就像前边说「欲」界「系」的「善法」,还不只于此,不只是「能引欲系诸胜善法」,它还能够引发出来「色界系善法、无色界系」的「善法」;还不只于此,还能引发出来出世间的「不系善法」,它有这个力量,什么原因呢?

申二、释因

由随顺彼故。

就是它有「随顺」的力量,都是属于善,但是性质上不一样。就是欲界的善法,是散乱的性质;色界天、无色界天的善法,是不散乱,是定善。那么三界的善法,都是有漏;而「不系善法」,是出世间,是无漏的。性质上不同,展转的殊胜,互相有引发的味道,有引发的意义,所以从这个「随顺因」就「施设引发因」。这里边同是善法,展转殊胜的引发,但是也有从恶法里边,引发出来善法的味道。

譬如说是有一个人,是我最瞧不起的人,我瞧不起他,瞧不起人是个高慢心,这个高慢心是个染污法。但是我瞧不起那个人,他现在他出家修学圣道,我是相信圣道的,是赞叹出家的,我瞧不起那个人,他能放下,能出家修学圣道。好!我比他还要好,我也出家,我也修行,我比他还要强,那么这就是由染污法,引发出来善法,从恶法里面,引发出来善法,引发出来殊胜的善法。

这里边也有「随顺」的味道,这就是增上缘的意思。这个同类都是善法,能引发有「因缘」的意思;若是不同类,不同一性质,善、恶是不同一性质,而能引发,那就是增上,有增上缘的味道。这在《维摩经》里有这样的意思,天台智者大师根据这样的意味,就建立『一切恶法,也是佛性』,也有佛性,也是佛性。在这里边我看也有这个味道,「如是欲系善法,能引色、无色系、及不系善法,由随顺彼故」。

这个「随顺彼」这句话,按我们一般的没有般若波罗蜜的人,这一切法有随顺、有不随顺,有这种情形。但是若有般若波罗蜜的时候呢?一切法都是随顺,一切法都是随顺第一义谛,所以这个「随顺」这句话,我认为很妙,很微妙。譬如说是我心里面动了瞋心,我动了瞋心,我就是不高兴他,就是愤怒,你叫我不瞋心,不要愤怒,这是不行的。自己也不想改,想改也不容易,但是你学习般若的时候,就随顺了,就容易了。因为你学习般若的时候,这个障碍的境界没有了,在理性上说,原来的那个别扭的力量、执着的力量,被般若波罗蜜化了,溶解了,所以《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应该学习,应该不断的学习,所以「由随顺彼故」,这一下没问题了。所以这「由随顺彼」这句话很有意思。

未二、色系

如欲系善法如是。色系善法,能引色系诸胜善法、及无色系善法、不系善法。

这是第二科,是「色系」。前边第一科,是「欲」界「系」的「善法」。现在第二科,是说「色」界「系」的「善法」。

「如欲界系」的「善法」,有这样的力量。那么「色」界「系」的「善法」,它也有这种力量,它「能引色系的诸胜善法」。这里面都有同样的性质,由劣而胜,而不是由胜而劣,这有这个差别,由劣而胜。由劣而胜,这句话还有一个消息,就是我们用功修行的时候,总感觉到没有力量。我不静坐,我不行,我坐不来,我不要做这个功德,我就去做别的功德去,做别善根,也是好。但是这里就告诉你:你不要气馁,你还是能成功的!因为它有这种功能性,它会由劣而胜的,它能引。「欲系善法」,是散乱的,能引出色界无色界的善法,这就是从理论上建立了你的信心,你不要说我不行,我不能静坐,你不要这样说。现在这里说这个「色」界「系」的「善法」,「能引色界系」的「诸胜善法」,你得了初禅,那么你这是「色」界「系」的「善法」。那么到二禅就胜过初禅,所以由二禅的基础上,继续的修行,就可以得三禅,三禅以后就可以得四禅,说是「能引色系」的「诸胜善法」。

「及无色系善法」,及色界和无色界天那个善法,色界的善法和无色界,也不同一性质的,但是现在也能引发出来,「及无色系善法」。还能够引发出来「不系善法」,所以佛告诉我们修定,得到色界定的时候,在色界定里面修出世间的四念处,可以得圣道,它有这种力量,所以能引「不系善法」。前面说欲界系善法,也有这个力量,也能引「不系善法」。

这样看出来《成实论》说是在欲界定里面也可以得初果,也可以得圣道,那和本论的意思,应该是相合的,有相合的味道。「色系善法,能引色系诸胜善法、及无色系善法、及无色系善法、不系善法」。

未三、无色系

如色系善法如是。无色系善法,能引无色系诸胜善法、及不系善法。

这是第三科,「无色系」善法。

未四、不系

如无色系善法如是。不系善法,能引不系诸胜善法、及能引发无为作证。

这是第四科「不系」。「如无色」界的「系」的「善法」是这样子,有这种殊胜的引发性,那么出世间的「不系善法」,也是也有这种功能。「能引不系诸胜善法」,就是由初果能得二果、二果又能得三果、能得四果,乃至阿罗汉能得无上菩提,它就是有这种功能。当然这个在本经上,还是有些差别的说法,所以「不系善法,能引发不系诸胜善法、及能引发无为作证」:这样说「无为作证」,是在理性,无分别智这方面说。那么那个「诸胜善法」,应该在其他种种的功德上说。但是能「引发无为作证」,也就表示你能成就无分别智就是了,无分别智才能证悟无为的理性,无分别智也还是有为法。不过是其他的功德,包括在「诸胜善法」里边,无分别智单独说是「引发无为作证」这样子。

午二、不善法(分二科)∵∵未一、标

又不善法,能引诸胜不善法。

前面第一科「善法」分四科。第二科「不善法」分两科。先是「标」。「又不善法」,它「能引发诸」殊「胜」的「不善法」,小小的的恶,就有可能做大的恶,这也是个问题。

未二、释(分二科)∵∵申一、举欲贪

谓欲贪,能引瞋、痴、慢、见、疑、身恶行、语恶行、意恶行。

「谓欲贪,能引瞋、痴、慢、见、疑」,这底下是解「释」。解「释」,先「举」出来「欲贪」。时常活动的,最严重的烦恼,就是「欲贪」这个烦恼。你有这个烦恼的时候,它就有能力「引」发「瞋」心,这个不欢喜愤怒。能「引」出来愚「痴」,就是使令这个糊涂,不明白道理的事情,愈来愈厉害。这个高「慢」心也会引发出来。「见」,这个常见、断见、戒禁取见、见取见、邪知邪见,乃至我见。还有「疑」惑,各式各样的烦恼,都能引发出来,这是说内心的烦恼。由这个「欲贪」还能引发出来,「身恶行、语恶行」这些罪过,引出来「意恶行」。你在做「身恶行」的时候,在做「语恶行」的时候,都是由「意恶行」发出来的,所以有「身恶行」、有「语恶行」的时候,就决定是有「意恶行」。那么没有采取恶行的时候,只是内心的烦恼;若采取恶行的时候,内心烦恼就加强了。

申二、例瞋等

如欲贪如是,瞋、痴、慢、见、疑,随其所应尽当知。

这是第二科。前面「举欲贪」。这第二科「例瞋等」。这些烦恼也像「欲贪」一样,这个「瞋」烦恼,它也会引出来「欲贪」,也会引出来「痴、慢、见、疑」,乃至「疑」也会引出来「欲贪、瞋、痴、慢、见」等烦恼。就「随其所应尽当知」,我们应该注意,应该知道的。这可见善法的力量,有展转引发的力量,恶法亦复如是。这可知道善法引发善法是功德,这是可欢喜、可庆祝的事情、可庆幸的事情。但是这小小的烦恼,就引发出来更大的烦恼,这是可恐怖的事情,这是第二科说「不善」。第一科说「善法」,第二科说「不善法」。这底下第三科说「无记法」。

午三、无记法(分二科)∵∵未一、辨相(分二科)∵∵申一、约种识辨

如是无记法,能引善、不善、无记法。如善、不善、无记种子阿赖耶识。

「如是无记法,能引善、不善、无记法」,先「辨相」,辨这个「无记」引发的相貌,先「约种识辨」。第二科「约段食辨」。现在说「约种识辨」,就是「种子」,和「识」。那么就是一切的「善」法种子、「不善法」种子、「无记法」的种子,都是在「阿赖耶识」里面,是由种子生现行,由现行熏成种子,来辨别这个「无记法」的能引发的相貌。这个「如是无记法」,它也有能力,能引发出来「善」法、引发出来「不善」法、引发出来「无记法」。什么道理呢?「如善、不善、无记种子阿赖耶识」,这句话解释了。就是这「无记法」,是指「阿赖耶识」的种子说,因为能熏成种子的时候,是现行,是由现行熏成的种子。而现行是有善、恶、无记的差别,那么种子生出来现行,也有善、恶、无记的差别,但是在种子的时候是无记的。在种子的时候,就是在「阿赖耶识」里面的时候,因为它和「阿赖耶识」同是无记性的,你不能说它有善、恶差别,所以叫「无记法」。

所以「如善、不善、无记」的「种子」,在「阿赖耶识」里面都是「无记法」;但是由「阿赖耶识」的无记种子,能引出来「善」的现行、恶「不善」的现行、能引出来「无记」的现行,所以「无记法,能引善、不善、无记法」,就这样意思,那么这是说「无记法」。就是如果说这个种子,在种子上说无记;如果在现行上说无记的时候,这个无记法它也「能引善、不善、无记法」吗?能不能?应该也是能的。你就是说这个苦苦、坏苦、行苦,这个行怎么是苦呢?说这个坏苦,我们同意,坏是苦,这个乐受坏的时候,是苦,这个我们也同意。这个苦苦,是苦,我也是同意的。这个行苦,也不是坏苦、也不是苦苦,这个时候的色、受、想、行、识,怎么能说是苦呢?其中一个理由,就是这个行的这个有为迁流造作,这个也不苦不乐的迁流性的色、受、想、行、识,它继续向前行动,终究是要遇到苦的。不是坏苦、就是苦苦,所以行也是苦,有一个理由是这样讲。那么这样说这个无记法,就不是在种子的时候的无记,它也是「能引发善、不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一个「心」,说善也好、不善也好、说无记也好,都是指心说的,心里面也有善,也有恶的,所以善里面,也有不善、有无记;不善里面,也有善、也有无记;无记里面也是一样,是有善、有不善的。这就是因为是心的关系。

申二、约段食辨

又无记法,能引无记胜法。如段食,能引受生有情,令住令安,势力增长。

「又无记法,能引无记胜法」,这是第二科「约无记辨」。前面「约种识辨」,这个种子在阿赖耶识里面,是无记,约这个意思来辨。这里「约段食辨」。这个无记法它也「能引」发出来「无记」的殊「胜」的善「法」,这先标出来。这底下就解释它的原因,「约无记法辨」。。

「如段食,能引受生有情,令住令安、势力增长」,就是这个我们日常生活的饮食,这是属于「段食」。这个「段食」你受用了以后呢?它就「能引受生的有情,令住令安、势力增长」,这就是「无记法能引无记胜法」的意思的相貌。这个「受生」的「有情」,你受用段食的时候,就使令你这个有情的生命体,在生理上说是「令住」,在心里上说是「令安」。总而言之,使令你的生命体得「安住」。这也看出来,就是「无记能引无记胜法」。这样说这个身体「安住」,是「无记」的「胜法」,段食是无记法,由这个无记能令你的生命体,有更好的无记法,这是举这么一个例。

未二、释因

由随顺彼故。

头一个无记法,能引发出来有这么多功能,这先是「辨相」。有二种相;一个是「种识辨」相,一个「约段食辨」相。现在第二科「释因」,解「释」它的原「因」。「由随顺彼故」,还是这个理由,和前面理由一样,它有随顺的力量。「由随顺」故,故能引发,若是有障碍,就不能引发了。

巳四、结

是故依随顺依处,施设引发因。

这是第四段,「结」束这一段。「依」这个「随顺依处」,安立「引发因」的是这样子。

辰七、定异因(分四科)∵∵巳一、标

依差别功能因依处,施设定异因。

前面是第六科讲完了。现在第七科叫「定异因」。这个「定异因」分成四科。第一科,是「标」。

「依差别功能因依处,施设定异因」:这个「差别功能」怎么讲呢?就是这一切有为法,本身都有引发它将来的果的「差别功能」,那么这就是「差别功能」。譬如说是这个色、受、想、行、识,这色、受、想、行、识,当然都要通过心,通过心的分别,就色引发出来一种功能,这个功能将来还是去招感色,去得色。受,你心里面一受,它就引发出来一种功能,这个功能将来还是引出来受,去感得受的果。想、行、识都是这样。其实这些事情就是在你心里一动,这些事就做成了,所以叫「差别功能」,各有各的不同,此功能不同于彼功能,彼功能又不同于彼,彼此都是不一样的,各有本身的「差别功能」,叫自性功能。自性,就是本身,本身的功能,就是此自性的功能,与彼自性的功能不同,所以叫做「差别功能」,各有各的差别。

这个「差别功能因依处,施设定异因」:「施设定异」,这个「定」就是它自己,它现在自己创造了一个功能,是在「因」,由这个「因」去感「果」,这个因、果是相称的,这叫做「定」,决定是这样子。那么这个「异」是什么呢?就是不共于他法,此法的功能感此法的果,是不同于他法,所以叫做「异」。

由这「差别功能」,这个「差别功能」是前面十五种依处里面一个,由「差别功能因依处,施设定异因」。「定异」,就是决定不混乱的意思,不混乱,此法感此法的功能,彼法感彼法的功能。我造业的时候,我负责,我将来会受果报;你没有造,你将来就不感果报。我做了恶,我将来得恶果报;你没做恶,你将来不得恶果报;不是说你做恶,那么我得果报,那么就乱了,就是没有分际了,就是乱了,那就不能说「定异」了。所以这个按佛法这样理论,这个儒家说这个做善,由他儿子去得果报,『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当然这也是说到有因果的味道,你做善的时候,不白做,将来还是得好处的,但这不是你本身,由你儿女来承受。这在佛法里面不是这样子的,还是你自己承受,所以这是「定异」。「依差别功能因依处,施设定异因」,这表示有因有果,而不混乱的这样意思。这是「标」。这底下解「释」。

巳二、征

所以者何?

巳三、释(分二科)∵∵午一、举欲系法

由欲系诸法,自性功能,有差别故,能生种种自性功能。

这巳一、「标」。这是巳二、「所以者何」,是「征」。巳三、「释」。第三个解「释」,解「释」先「举」出来「欲系」善「法」。「由欲系诸法」,我们欲界内的这一些众生的烦恼境界,所有的「诸法」,每一法都有「自性功能」,都是「有差别」的,彼此是不一样的。有「生种种自性功能」,它有能力,它能生出来「种种」的「功能」,由这功能去感种种的果。这个「欲系善法」有这种境界,有这样的「差别功能」。

午二、例色系等法

如欲系法如是,色、无色系、及不系法亦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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