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二、求乐差别(分二科)荒一、标

如是三品若无苦乐欲求乐者;略有三种欲求乐心差别可得。

这是「慈愍观」。这个「慈愍观」的「六事差别」,第三「寻思相」,分二科。第一科是「自相」,「自相」里分二科。第一科是「显义」,「显义」里分二科。第一科是「标」。第二「释」,「释」里边分三科。第一科「三品差别」讲过了。现在是第二科「求乐」的「差别」,分二科。第一科是「标」。

「如是三品若无苦乐欲求乐者」,这个「三品」,就是前面这一段说的,「亲品、怨品、和中庸品」,这是在禅定里面欲饶益的对象,分这「三品」。「如是三品」,其中「若无苦乐」这种人,他的心情想要求得安乐,那么应该怎么样满足他呢?这「略有三种欲求乐心差别可得」,想要求得安乐,是「乐」有三种「差别可得」。这是「标」出来数目,下面是「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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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二、列

一者、欲求欲界诸乐。二者、欲求色界有喜勇悦诸乐。三者、欲求离喜诸乐。

「一者、欲求欲界诸乐」,就是有的人他希望求得「欲界」的这种欲「乐」。「二者、欲求色界有喜勇悦诸乐」,第二种人他不希望得到欲界的乐,他不高兴欲界的乐;他是想要求得「色界」天禅定的「乐」,这个禅定的乐里面「有喜」,有欢喜心,还有勇猛、喜悦的,这么多的快乐。「三者、欲求离喜诸乐」,这个「有喜」的「勇悦」之「乐」,就是初禅和二禅是有喜的;这个第三禅的乐,和初禅、二禅不一样,三禅的乐是「离喜」之「乐」,是没有喜而有乐,这种乐是高过初禅、二禅的。所以有的人,欲求三禅「离喜」的「诸乐」。这是有三种乐的不同,四禅以上没有提,四禅以上就没有乐,所以这里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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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三、与乐差别

如是若于欲乐匮乏,愿彼皆得无罪欲乐,若于有喜离喜诸乐有所匮乏,当知亦尔。

「如是若于欲乐匮乏,愿彼皆得无罪欲乐」,前面是说所「求」的「乐」有三品的「差别」。现在说是能「与乐」的「差别」。就是这位禅师他在禅定里面,他的心情是这样的。「如是若于欲乐匮乏」,前面说的乐,是有这么多的乐。若是这一个人他欢喜求欲界的乐,因为他没有欲界的乐,就「匮乏」。「愿彼皆得无罪欲乐」,这位禅师在禅定里面,他就是有这样的慈能与乐的心情,愿意那个人得到没有过失的「欲乐」。这可见,有罪过的欲乐是不给的,给你一个「无罪」过的「欲乐」。

「若于有喜离喜诸乐有所匮乏,当知亦尔」,若是这个人他对于「有喜」的「诸乐」,和「离喜」的「诸乐」有所缺乏,当知道也是这样子。你若愿意「有喜」的乐,就给你「有喜」的乐,愿意「离喜」的「诸乐」,就给你「离喜」的乐,所以「当知亦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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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二、结名

是名寻思慈愍自相。

这是第二科「结名」。第一科是「显义」。前面这一大段文说的话,就叫做「寻思慈愍」的「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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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二、共相(分二科)宇一、显义(分四科)宙一、标

复审思择:若诸亲品、若诸怨品、若中庸品。我于其中,皆当发起相似性心、平等性心。

「复审思择:若诸亲品、若诸怨品、若中庸品」,这下面是第二科。前面是寻思「自相」;现在下面是寻思「共相」,分二科。第一科是「显义」,分四科。第一科是「标」。

这位禅师在禅定里面,他有审谛的「思择」。是「若诸亲品」就是对我有饶益的人,「若诸怨品」有恨的人,「若中庸品」有无怨、无恨的。「我于其中,皆当发起」,我对于这三种人都应该发动「相似性心」,发相同的,就是「相似」,就是相同的性质的心情,「平等」的心情来优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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宙二、征

何以故?

第二科是「征」。什么原因要平等呢?要相同呢?下面第三科解「释」,分二科。第一科,是说这个「相似性心」,分三科。第一科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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宙三、释(分二科)洪一、相似性心(分三科)荒一、标

我若作意与亲品乐,此未为难。于中庸品作意与乐,亦未甚难。若于怨品作意与乐,乃甚为难。我于怨品,尚应作意愿与其乐;何况亲品、及中庸品,而不与乐。

「我若作意与亲品乐,此未为难」,我心里面这样观想,与我有亲爱的人,我给他乐,这件事不困难,很容易就想上来了。「于中庸品作意与乐,亦未甚难」,这就不算是难,不是很难。「若于怨品作意与乐,乃甚为难」,这就比较困难。

「我于怨品,尚应作意愿与其乐」,这是这位禅师他这样想,我对于这个同我有「怨」恨的人,我都应该观想「愿与其乐」,「何况亲品、及中庸品,而不与乐」呢?他这么样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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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二、征

何以故?

这是「征」。什么原因要平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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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三、释

此中都无能骂、所骂、能瞋、所瞋、能弄、所弄、能打、所打;唯有音声、唯有名字。

这里边给他乐最困难的就是有怨恨的人,有怨恨同他结怨的时候就是「骂」,他骂我、我骂他,这样有怨恨。这个「能瞋」,就是心里面忿怒。这个「骂」,是表现出来的行为。「瞋」,就是在心里面的思想,是忿怒。「能弄、所弄」,这也是表现出来的行动,就是讥毁他、毁弄他。「能打、所打」,或者是他打我,或是我打他,伤害他,因为这样子才有了恨。

但是用佛教徒的观察呢,一切众生都是没有我的,只是有色、受、想、行、识,没有我,他也是没有我,我也是没有我。那么,「能骂、所骂、能瞋、所瞋、能弄、所弄、能打、所打」,这个「能、所」,是没有的了!就是因为没有我的关系。「唯有音声」,唯有这个骂,彼此言语的声音,这个声音里有名字,这里面我不可得,我也没有我,他也没有我。这个「能骂、所骂」都没有了。「能弄、所弄、能瞋、所瞋、能打、所打」都没有了。那么去恨谁去呢?去讥弄谁呢?这下面这个《披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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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寻记》一○一五页:

唯有音声唯有名字者:自他差别唯假安立,实无能骂、所骂乃至能打、所打可得,是故能所亦假安立,唯有音声,唯有名字。〈菩萨地〉说:菩萨于有怨害诸有情所,修习随顺。唯法之想,乃至广说。(陵本四十二卷七页)与此义同。

「唯有音声唯有名字者:自他差别唯假安立」,有我、有你、有他,这个「自他」的这个「差别」的对立,这是「假安立」,不是真实的一种事情。就是凭借一种原因,「安立」这个「自他」的「差别」。

「实无能骂、所骂乃至能打、所打可得」,因为我不可得,就没有这些「能、所」了。「是故能所亦假安立」,所以这个「能」和「所」这个名字,是「假安立」的不是真实的,是虚妄的安立。「唯有音声,唯有名字」,只是在彼此,在说话的时候带有一个「音声」而已,「音声」里面也有「名字」,这都不是真实的。

「〈菩萨地〉说:菩萨于有怨害诸有情所,修习随顺。唯法之想」,现在的文是〈声闻地〉,现在引〈菩萨地〉的文来解释。「菩萨对于有怨害诸有情所,修习随顺。唯法之想」,心里面观想只是色、受、想、行、识而已,此中没有我、也没有你,没有这些事情,所以唯独是色、受、想、行、识的变化。「乃至」到「广说(陵本四十二卷七页)与此义同」。就是修无我观的时候,就把这个问题都解决了。这是关于这个「相似性心」。这下面第二科是「平等性心」,分三科。第一科「无常见」,又分二科。第一科「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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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二、平等性心(分三科)荒一、无常见(分二科)日一、举事

又我此身随所生起有色粗重四大所造;随所住处,便为如是触所逼恼。略有二触:谓音声触、及手足块刀杖等触。

「又我此身随所生起有色粗重四大所造;随所住处,便为如是触所逼恼」,又我现在这个身体,这是一种果报,前生的业力得现在的果报。「随所生起」,随顺前世的业力,现在现出来这个「有色」的「粗重」。这个地、水、火、风所组成的眼、耳、鼻、舌、身,是一个很「粗重」、很卑劣的这么一大块,就是地、水、火、风四大所造的「粗重」的色相。

「随所住处,便为如是触所逼恼」,随这个身体住在什么地方呢,因为你有粗重的这么一个身体。「便为如是触所逼恼」,就是因为有人打你,有人会讥弄你、会骂你,「逼恼」。这就是我这个身体,我这个果报容易招感来这种事情,不是那个人一定愿意骂我、打我、讥毁我,不是的。

「略有二触」,这个「触」有两种不同。「谓音声触」,他发表了一种语言,就来毁弄我,或者用赞叹的形式来毁弄我,或者是破坏,破坏的形式来毁弄我。「及手足块刀杖等」,来同我接触来伤害我,这么多的「触」。这是举出来「触」的事情。下面第二科「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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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二、显义

是身、及触,皆是无常;能为如是不饶益者,亦是无常。

「是身、及触,皆是无常」,这个被触的这个「身」体,和这些「触」的事情,手足块刀杖等。「皆是无常」,都是刹那刹那变易的。「能为如是不饶益者,亦是无常」,说这个块刀杖等、手足等。是另外有一个人,或者用他的手,或者用他的足,或者是用块,用刀杖等,这些事情总合起来说都是无常的,都是刹那刹那变易的。

他那个加触于我的时候,那一刹那间就过去了;第二个刹那他那个人没有打我,他也没有用手打我,也没有用脚踢我。我要恨,应该和前一刹那,但是前一刹那已经过去了没有了;现在这个刹那他没有伤害我,「皆是无常」。「能为如是不饶益者,亦是无常」,若是那个人说也都一刹那过去了,他并没有触恼我。所以我不应该执着。我若修无常观的时候,我不应该执着说那个人打我、骂我。你就是冤枉了那个人了。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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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寻记》一○一五页:

又我此身随所生起等者:此显自身业果异熟,由于先世自造种种不净业故,今受如是种种逼恼苦果自业所作,非因于他,是故此说有色粗重四大所造。

「此显自身业果异熟」这句话,就表示我这个身体是前生的业力得的果报。「由于先世自造种种不净业故」,我做了罪过的事情了。「今受如是种种逼恼苦果」,这个罪过是应该得到的,我不能怨恨人家。「自业所作,非因于他」,我今天得到这种待遇是我的业力得到的;不是因为那个人,他看这不顺眼,不是这个意思。「是故此说有色粗重四大所造」,这句话的意思是这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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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二、苦见

又复一切有情之类,皆有生老病死等法,本性是苦。故我不应于本性苦诸有情上,更加其苦,而不与乐。

「又复一切有情之类,皆有生老病死等法」,前面是这修无常观。现在这第二科,是修「苦」观、「苦见」,用这「苦」来看这件事。「又复一切有情之类」,不但是一个众生,一类的众生,所有的众生「之类」。「皆有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等这些事情。「本性是苦」,众生本身就是苦恼了,「故我不应于本性苦诸有情上,更加其苦」,再增加他的痛苦。或者是用语言来增加,或者用手足刀杖来增加他的痛苦,我不应该做这种事,「而不与乐」不与他快乐,希望他苦,我是佛教徒,不应该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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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寻记》一○一五页:

本性是苦者:诸行粗重,名本性苦。由能随顺生起一切烦恼及与众苦故。

「本性是苦者:诸行粗重,名本性苦」,这个众生都是这样子,都有这个色、受、想、行、识,这个「粗重」的身体,「名本性苦」。「由能随顺生起一切烦恼及与众苦故」,这个「粗重」苦,就是行苦、坏苦、还有苦苦。坏苦、苦苦不说,就单说这个行苦。这个行苦「能随顺生起一切烦恼」,能随顺生起众多的痛苦的,那个行苦有这种功能性。所以应该慈悲这种人,而不要再加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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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三、无怨品见(分三科)日一、由应摄受

又亦不应不与怨家作善知识,不摄一切有情之类以为自体。

「又亦不应不与怨家作善知识」,这是第三科,「无怨品见」,这分三科。第一科「由应摄受」。我应该主动的同他做朋友,这叫「摄受」。「又亦不应不与怨家作善知识」,我是佛教徒是学习佛法的,用佛教来调心的时候呢,我应该生慈悲心,不应该「不与怨家作善知识」,我应该与「怨家」做个好朋友,我不应该不与他做朋友。「不摄一切有情之类以为自体」,我不去观想「一切有情之类」和我是同体的。我们若有恨心,那就不能这么观想,我和他是别体的。他是他,我是我,我希望他倒楣,这个不是佛教徒应该这样想的!我是佛教徒我在想:我和一切众生、和一切怨家都是好朋友,我要观想这一切和我是同体的,应该这样观想。他若痛苦,就是我的痛苦;他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所以我应该观想一切怨家都是我的好朋友,希望他们都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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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二、由互系属(分二科)月一、引教

又世尊言:我不观见如是种类有情可得,无始世来经历生死长时流转,不互相为或父、或母、兄弟、姊妹,若轨范师、若亲教师,若余尊重、似尊重者。

「又世尊言:我不观见如是种类有情可得」,这是第二科「由互系属」。第一科是「由应摄受」,现在是第二科「互」相「系属」。这个「系属」怎么讲?「系属」,这个就是爱的意思。因为你是我所爱的,你就是「系属」于我;我是你相亲爱的人,所以我也是你所系属的。因为相爱就互相有关系,互相关心,叫做「系属」。分两科,第一科是「引教」,引佛说的话,来证明这件事。「又世尊言」又佛说了。「我不观见如是种类有情可得」,我看不见有这种人,这句话,是什么人呢?

「无始世来经历生死长时流转」,「无始」没有开头那一天,时间太久了!我们在「生死」里面「流转」,「长时」期的「流转」,「不互相为或父、或母」。「不互相为」,不是互相的我给你做父亲,你给我做父亲;我给你做母亲,你给我做母亲,「兄弟、姊妹」。「若轨范师,若亲教师」,若出家了就做了「轨范师」,或者是「亲教师」。「若余尊重、似尊重者」,这个前面讲过了。我看不见有这种人,彼此没有这种关系的,都是有的!所以大家都是有感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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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二、证成

由是因缘,一切怨品无不皆是我之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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