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观文

真空观

【观曰。真空观第一。理事无碍观第二。周遍含容观第三。】

先列法界观之三名,第一真空观,第二理事无碍观,第三周遍含容观。

真空观者,观理法界。理性空寂,无形无相一体无分,不可住不可得。若起观者,应是心无所住。不住于色则色空,不住于空则空空,不住能所则能所空。总而

言之,心无所住,便是真空观也。千万莫把空当作境,当作心所而观。

真空者,离三种空。一﹑非断灭空。非断灭空者,非是灭色求空也。有一般人认为,灭色为空。灭色为空者,便是断灭空。真空者,非是断灭空也。

二﹑真空者,非是离色空。离色空者,是色外求空。有一般人闻说空,便执色外有空,色、空二法对立。当知真空非是色外立空。

三﹑真空者,其空非是有。有一般人认为有空可得,空是有法。如果有空可得,其空应是有,何得谓空?故真空非是有法。真空者,无有空相可得。以上三种空,皆是把空当作境界,只是心所法,非是真空。

理事无碍观者,观理事无碍法界。理性无相,全以事显。事相无体,全以理成。是故无理外之事,亦无事外之理。理成事则事现,事成理则理存。故互成则理事两全。全理成事,则事全是理,事全是理,则理夺事,理夺事则事亡。全事存理,则理全是事,理全是事,则事夺理,事夺理则理虚。故互夺则两亡。然互夺正是互成,互成正是互夺。理成事时,正是事夺理。事成理时,正是理夺事。故互成不碍互夺,互夺不碍互成,是以理事无碍。

周遍含容观者,观事事无碍法界。事相虽然差别不一,但一一事相,皆因缘所起。事属因缘,皆无自性。既无自性,所以一理无分。例如多波是一水,一水原不相碍。既然多波皆是一水,一水无碍,故一一波亦无碍。所以事相虽有差别,却是

一理无分。以理融事,自然事事无碍。故曰尘尘刹刹尽圆融也。

此是观于法界,出此三观。「界」有理事之别,约事而言,界有分义,谓事有无尽差别之分限;约理而言,界有性义,谓无尽事法同一理性。然差别即无差别,以事相虽多,而理性是一故;无差别即差别,以同一理性,缘起多相故。所以理事无碍,事事无碍,同一真空。性空缘起,空即无量;缘起性空,无量即空。互摄互入,重重无尽。

【观曰。第一真空观法。于中略作四句十门。一会色归空观。二明空即色观。三空色无碍观。四泯绝无寄观。】

第一真空观法。于真空观中,开出四句十门。四句者:一﹑会色归空观,二﹑

明空即色观,三﹑空色无碍观,四﹑泯绝无寄观。

十门者,第一会色归空观有四门。第二明空即色观有四门。加上第三、四两句,共为十门。此四句十门,都是说明真空观的。以下便分别解释。

【观曰。就初门中为四。一色不即空。以即空故。何以故。以色不即断空故。不是空也。以色举体是真空也。故云以即空故。良由即是真空故非断空也。是故言由是空故不是空也。】

于第一句会色归空观中,有其四门。第一便是色不即空,以即空故。

胜鬘经云,有三种众生,于如来藏非其境界。一、堕身见众生,此是凡夫外道

于五阴身心而见有我。二、颠倒众生,此是二乘人。二乘人虽断人我执,但对法身常乐我净却起颠倒。执为无常苦无我不净。三、空乱意众生,此是地前菩萨。虽习空观,然为空所惑,不识佛性,为空所缚。云何为空所缚?于空理生三种执。第一执灭色为空,第二执色外有空,第三执空是有法,于是执空成过。今色不即空,以即空故,便是拣择此三种空执。谓真空者,不是灭色之空,第一门拣择之。真空者不是色外有空,第三门拣择之。真空者不是有法,第二门拣择之。至于第四门,便是直明真空。

何以故下,观文自作解释。以色不即断空故,不是空也。

谓不是灭色而后谓之空。如果是灭色空者,此空便是断灭。以色不是断灭空,故曰不是空也。因为色是因缘色,既然色是因缘所现假相,故色无自性。色无自性,故当体即空。色当体空故,所以说以即空故。

良由色举体即是真空,不是灭色的断灭空。是故观文中言,色不即是断灭空,而当体即是真空也。

我们可以知道,所谓真空者,是因为色法缘生,缘生故无性,无性故空。非是色灭以后,名之为空也。若人如是知者,便知色当体即空,非待灭后方空。如是观者,是名真空观。

【观曰。二色不即空。以即空故。何以故。以青黄之相。非是真空之理故云不即空。然青黄无体。莫不皆空故云即空。良以青黄无体之空非即青

黄。故云不即空也。】

前一门中,说明非是色灭为空。便有人计着,色法便是空。色法是有,如果计着色即是空,那么空便是有法了。今破曰空不如色一样是有法,同时色亦不是有法。因为色相是因缘和合的假相,假相无有实性,无实性故空。所以这是破执空为有法者。

何以故?因为青黄等色相,皆是因缘假相,非是真空之理,故色不即空。

有人见有「青黄」等字样,便谓这是拣非形色而为显色,其实不然。所谓青黄之相者,是说明一切色相皆是假相,假相非真空之理也。旨在明假相无性,无性方

为真空。故曰色不即空,以即空故。

所以观文接着说,然青黄无体,莫不皆空,故曰即空。所谓青黄无体,即青黄无性。

良以青黄无体之真空,非即青黄假相之有法,故云不即空也。

总而言之,第二门中,拣择执空为有者。所以我们修真空观时,不可把真空当作境界观。如果有空的境界,那个境界便是有法,便是心所法,而非真空。那么应该怎样修真空观呢?修真空观者,应是心无所住。不住一切法,则一切法皆空。不住于空,则空亦空。不住于「不住」,则「不住」亦空。此之谓毕竟空,此之谓真空。

有人谓修习空观,观其境空空洞洞的甚么都没有。其不知这便是有境界相,这

便是心所法。这种境界,便是不空。此第二门色不即空,以即空故,便是破这种空。谓空不是境界也,不是心所也。

【观曰。三色不即空以即空故。何以故。以空中无色故不即空。会色无体故是即空。良由会色归空。空中必无有色。是故由色空故色非空也。上三句以法拣情讫。】

此第三门观文,说明真空拣非色外之空。既不是灭色之空,因为空中无色,所以没有灭色之空。亦不是离色之空,因为色法性空无体,不可离故。

观文曰,空中无色,故曰色不即空。若会色法无性无体,当下即是真空,故曰以即空故。

良由会色归空以下,是重作说明。若人会到色法即空,皆因缘假相,无实体性,便知空中必无色了。因为色本空故。既然色法本无,当然无有色外之空。而是色本身即空也。既然色本身即空,所以非是色外有空也。

上三句以法拣情讫。拣情者,拣非三种空惑。三种空惑者,一﹑拣灭色空,二﹑拣离色空,三﹑拣空是有。第一门中色不即空,以即空故,拣非灭色空。第二门中色不即空,以即空故,拣空非是有。第三门中色不即空,以即空故,拣非离色空。以上三门,以真空法,拣择情执空惑竟。

以法拣情讫者,是表示以上三句拣择情执,已告一段落。要学人起真空观时,不可有这三种错误。指出错误以后,以下第四门,便直显真空之理。

【观曰。四色即是空。何以故。凡是色法必不异真空。以诸色法必无性故。是故色即是空。如色空既尔。一切法亦然思之。】

色即是空者,是直显真空。说明不是色灭空,不是离色空,亦非空是有。而是色无性即空,空随缘即色。无性故能随缘,随缘定是无性。故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何以故?凡是色法,必不异真空。因为诸色法,必然缘起无性,无性故空。所以色即是空。

色依空而现,空因色而明。犹波依水而现,水因波而明。无波而非水,无水不现波。故全水以成波,全波以为水。约其相成义,则水与波两全。全水是波,则波夺水。波夺水则见波不见水。全波是水,则水夺波,水夺波则有水而无波。故约其

相夺义,则二相俱亡。

色与空亦复如是。相成则两门俱显,相夺则两门俱隐。色显则空隐,空显则色隐。故显时正是隐时,隐时正是显时。以相夺故,方有相成。以相成故,必然相夺。是以智者观空而常色,观色而常空。色无自性,举体全空。空无自体,举体全色。色空无二,圆融一际,不生不灭,非一非异,曰色即是空。

如色空既尔,一切法亦然,思之。

如色无性,空无体,相成则并有,相夺则两亡,其余一切法亦是如此。思之者,以此类推也。

其余一切法者,如理事、因果、境智、体用、违顺、感应等,亦是相成则并有,相夺则两亡。

【观曰。第二明空即色观。于中亦作四门。】

第一真空观中,有四句十门。初句有四门,初句者,会色归空观。会色归空观中,前三门是色不即空,以即空故,第四门是色即是空。今初句四门,解释完毕。以下解释第二句四门。第二句是明空即色观,明空即色观中,亦有四门,第一空不即色,以空即色故。第二空不即色,以空即色故。第三空不即色,以空即色故。第四空即是色。

乍看前三句与「色不即空,以即空故。」只是文字相翻。其实文字虽然略同,但释义却有别。

第一门明断空不能现色。换句话说,不是坏色之空也。第二门明假相不是真空,而真空理不是假相。第三门明真空为所依之体,非能依之相。色为能依之相,非所依之体。第四门正显法理。

【观曰。一空不即色。以空即色故。何以故。断空不即是色。故云非色。真空必不异色。故云即色。要由真空即色。故令断空不即色也。】

空不即色,以空即色故。因为断灭空是灭色之空,故云空不即色。真空非是灭色之空,而是空即不空,空而恒色,故曰空即色故。

云何真空即色,断空不即色?真空即色者,空是因缘空,色是因缘色。断空不即色者,空是定性空,色是定性色。以决定性故,所以断空不即是色。

色是因缘色,因缘之法则无自性,无自性故,所以即色而空。空是因缘空,故空无自性,以无自性故,所以即空而恒色。

空依色起,色依空成,二者性依他起。依他故无性,无性故圆成。互摄则双亡,互入则两成。空摄色,则全空而非色。色摄空,则全色而非空。空入色,则全空成色。色入空,则全色成空。所以观文说,要由真空即色,故令断空不即色。

【观曰。二空不即色。以空即色故。何以故。以空理非青黄故。云空不即色。然非青黄之真空。必不异青黄故。是故言空即色。要由不异青黄故。不即青黄故言空即色不即色也。】

空不即色,以空即色故。何以故?因为真空不可得,非是有法,所以真空之理无相,非是青黄之相。故曰空不即色。

然而青黄等色相,皆是幻现假有。假有无性,无性即是真空,故言空即是色。

要由青黄等色相无性,故真空不异青黄等色也。此拣真空非为定性实有,非如青黄色相之假有,故曰空不即色。色法无性即是真空,故曰以空即色。

【观曰。三空不即色以空即色故。何以故。空是所依非能依故。不即色也。必与能依作所依故。即是色也。良由是所依故不即色。是所依故即是色。是故言由不即色故即是色也。上三句亦以法拣情讫。】

何以故?空是所依,非能依故,不即色也。

空是色法所依之体,色是由空所起之相。犹如水是波所依的体,波是由水所起

的相。经云毕竟空建立一切法,一切法皆归毕竟空。毕竟空便是所依,一切法便是能依。由于所依不是能依故,所以空不即色。

然所依必与能依作所依故,于是说空即色也。对能依方有所依,若无能依,不得名为所依。能依所依,相依而起,无有先后分别。犹水之与波,有波方能见水,无波则水不可见。故水全是波,是以空即是色也。

良由空是色之所依,故曰空不即色。非是所依外另有能依之色,故曰空即是色。所以观文言,由空不即色故,说空即是色也。

以上三门,以法拣择情执竟,以下直显法理。

【观曰。四空即是色。何以故。凡是真空必不异色。以是法无我理非断灭

故。是故空即是色。如空色既尔。一切法皆然思之。】

空即是色者,直显法理。前已拣别情执之误,今直显法理之正。

何以故?凡是真空必不异色,以是法无我理,非断灭故。

我们已经知道,真空者是因缘空,因缘空者无有自性,无有自性谓之真空。故真空者,无所有,不可得。

真空无性,无性者随缘而不碍色相宛然。色相宛然随缘而现,随缘无性真空湛然。所以万相无性是真空,真空无性现万法,故空即是色。

非断灭故,真空非是断灭空。因为断灭空是定性空,定性空不能随缘,所以不得谓空即是色。

以诸法以无性为性故,是故空即是色。空与色缘起无性,互摄互入依他而起。当知一切法亦复缘起无性,互摄互入依他而起。据理以推,当不难了解。

此是第二句四门,解释完毕。第二句者,明空即色观。于中开四门解释空即色。第一至第三门,皆拣情执。第四门直明空即色之法理。

【观曰。第三色空无碍观者。谓色举体不异空。全是尽色之空故。即色不尽而空现。空举体不异色。全是尽空之色故。即空即色而空不隐也。是故菩萨观色无不见空。观空莫非见色。无障无碍为一味法。思之可见。】

第三色空无碍观,算来这是四句中的第三句,十门中的第九门。前二句已分别说明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第三句双明色空无碍。

色空无碍者,是取其相成义,以明真空法理。下面第四句泯绝无寄观,是取其互泯义,以明真空法理。真空者,即第一义空。真空观者,即中道第一义观。色空无碍观者,是观俗谛中道。泯绝无寄观者,是观真谛中道。于色即空,空即色二句中,是方便观。今无碍泯绝二句中,是真实观。

现在来看观文。色空无碍观者,谓色举体不异空,全是尽色之空故,即色不尽而空现。…&helli

例如波与水无碍,色相譬如波,空理譬如水。波者举体不异水,换句话说,波全是水。水全是尽波之水,无波而非水也。故不坏波相,而水性全体显露。故曰空全是尽色之空,色不尽而空现。

水性不可见,举体全由波现。故观文曰,空举体不异色。因为色全是尽空之色,犹波全是尽水之波。

水由波现,波由水成。二者互入互成,起必依他。色空之法亦复如是,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空无碍,举体全收,性相虽别,而圆融一际。故即空即色而空不隐。犹如即水即波,而水不隐。

是故菩萨见色即知是空,观空不坏于色。不坏法相,而达性空。虽达性空,而不坏法相。如是一切法无障无碍,为一味法。一味法者,诸法实相也。诸法一相,所谓无相。无相者,实相也。

实相者,即真空义。然而实相无相,云何起观?以无住心契无相法,便名真空观也。

【观曰。第四泯绝无寄观者。谓此所观真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亦不可言即空不即空。一切法皆不可。不可亦不可。此语亦不受。迥绝无寄。非言所及。非解所到。是谓行境。何以故。以生心动念。即乖法体失正念故。】

兹先总明以上四句,然后再解释此第四泯绝无寄观。

总说会色归空观,明空即色观,空色无碍观,泯绝无寄观,都是在明真空观。于中如约二谛言(二谛者,真谛俗谛),色是俗谛,空是真谛。第一句会色归空,是说明俗谛即是真谛。第二句明空即色,是说明真谛即是俗谛。第三句色空无碍,

明二谛圆融。第四句泯绝无寄,明于毕竟空中,言亡虑绝,无二谛之分别。

三谛者,空(真谛),假(俗谛),中道第一义谛,见于仁王般若。如约三谛言,第一句会色归空,是显真谛。第二句明空即色,是显俗谛。第三句色空无碍,是显俗谛中。第四句泯绝无寄,是显真谛中。

若约空假中三观言,第一句会色归空观,即是空观。第二句明空即色观,即是假观。第三句色空无碍观,即是观俗谛中道。第四泯绝无寄观,即是观真谛中道。

以如是等谛、观,说明真空观法。导行人以方便会归真实。于真实中,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故归于泯绝无寄。然言语道断亦断,心行处灭亦灭,故虽至理无言

,不碍以言显理。至理无言,则说而无说。不碍以言显理,则无说而说。若人会得其意,便知佛所说言教,在明无言之理。非是立言语文字相也。若人执着言语文字相,此人不知会色归空义。若人执着无言语文字相,此人不知明空即色义。

会色归空有四门,前三门皆曰色不即空,以即空故,此是明色不异空;第四门明色即是空。明空即色亦有四门,前三门皆曰空不即色,以空即色故,此是明空不异色;第四门明空即是色。第三句色空无碍,在明色空不异便成色空无碍。今第四句泯绝无寄,在明色空相即,即成互夺。以互夺故,成真空义。故知真空观与般若思想同源。不过般若从因上明空,今此法界观门,从果上明空。但无论因上明或果

上明,真空者即是无所有,无所住,不可得义。

由于这种道理,我们亦可明白心经之义。心经说色不异空,是明俗谛不异真谛。空不异色,是明真谛不异俗谛。色即是空,是显真谛中道。空即是色,是显俗谛中道。

现在解释观文。泯绝无寄观者,谓此所观真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亦不可言即空不即空。一切法皆不可,不可亦不可,此语亦不受。

真空理体,离诸分别,一法不可得,不可得亦不可得。直是一丝不挂,一尘不染,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乃至言色言空,皆是方便。唯有无住心契无相法,假名真空观。

故不可言即色不即色。即色者,于第二句明空即色观中前三门言,以空即色故,及第四门言,空即是色。不即色者,前三门均言空不即色。这是说第二句中所言即色不即色,皆是方便示导,而非真空义。反显泯绝无寄,方是真空。

亦不可言即空不即空。此是说明第一句会色归空观,亦是方便示导,而非真空义。所谓即空者,会色归空观中前三门,均言色即空故,及第四门,直言色即是空。所谓不即空者,前三门均言色不即空。

因为于真空中,色与非色,空与非空,均不可得,故无即不即之分别。言即不即者,皆方便示导而已。真空之理,亡言绝虑,无如是分别。

一切法皆不可。言真空之理,乃诸法实相,分别而无分别,一法不立也。不可亦不可者,言真空之理,一切无碍,实相诸法,无分别而分别,一法不舍也。

若论诸法实相,则万相纷然而体性空寂。若论实相诸法,则体性空寂万相纷然。这便是真空无碍之深义。

此真空者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故此语亦不受。因为若受此语,便是心住有法,非真空观了。如此迥绝无寄,心无所住也。非言所及,非解所到,是谓行境。行境者,即修真空观,心智所契之空境也。

何以故?以生心动念,即乖法体,失正念故。

生心动念者,有住生心也。稍有住生心,便与真空法体相违。故曰即乖法体。

失正念者,心若有住,便被境所转,即失正念。

故正念者心无所住也。心无所住,泯绝无寄,便与真空法体冥合,是谓行境也。

【观曰。又前四句中。初二句八门皆拣情显解。第三句一门解终趣行。此第四句一门正成行体。若不洞明前解。无以蹑成此行。若不解此行法绝于前解无以成其正解。若守解不舍。无以入兹正行。是故行由解成。行起解绝也。】

真空是其法体,体必具用,用不离体。无碍是体起之大用,今由体起用,故有以下理事无碍,及周遍含容二观。周遍含容观者,即事事无碍观也。

今结论真空观。初二句八门者,即会色归空一句,其四门者,色不即空,以即空故三门,及色即是空,共四门。第二句者,明空即色观,其四门者,空不即色,以空即色故共三门,及第四门空即是色。此二句八门,皆是前三门拣情执,第四门显法理,故曰显解。是知真空观一句,乃显理体也。

由体起用,乃有以下二句。第三句空色无碍观,是解终趣行,即所谓慧解立行者是。

既然法理真空,空则无碍,无碍则不碍于行。故曰空色无碍观,以趣于行也。

至于第四句泯绝无寄观,即正成行体。正成行体者,心无所住也。然此无住正行,是从会色归空观,明空即色观,空色无碍观而来。故曰若不洞明前解,无以蹑

成此行。

若不解此行法(似应为若不成此行法),绝于前解,无以成其正解。

谓必须慧解成行,行起解绝,方能成就佛道也。

若守解不舍,无以入兹正行。是故行由解成,行起解绝也。

结论为,慧解以立行,行起而解绝。

是故正行虽由慧解而成,但行起必须解绝。如果守解不舍,便不能入于正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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