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气是怎么一回事?

/白伟玮

人际之间的争吵或不愉快,时有所闻。当第三者试着调停时,当事人会说:“你不了解内情,他(或她)是多么的不可理喻,不可沟通。”而第三者也常会自认为真的不了解情况,也没有时间,精力或兴趣去探究清楚。即使有心帮忙,也只求当事人表面能保持暂时的和谐就好了,却不愿意,也没有能力彻底明白“生气是怎么一回事?”

生气时,有一股气很快冲到胸部和脑部,心跳加速,想挡也挡不住,压下去,十分痛苦,爆发出来,也不好收拾。一有“气”,就想动,嘴巴动就出口责骂,抱怨;身体动就回避或做不友善的行为;脑筋动就转一堆惩戒或报复的念头。人似乎毫无选择的只要一生气就动,每次动,对身心都造成很大的震荡和伤害。很多人深受生气之苦,可是并不想解决生气本身,也不认为生气的“气”是可以摆平的。

“气什么呢?”当别人这么一问,当事人立即的反应就把生气的原因“完全”归到对方的身上:“他对我不好;他伤害我;他令我太失望了;他欺骗我,怎能不生气?”这么说,最大的安慰就是自己的身心马上会觉得比较舒畅些。因为要改进的是对方,要赔不是的是对方。很可惜,这种“舒畅”持续不了多久,只要对方不改进,不赔不是,不好好反省,不照“我”所愿,很快“气”又再生!

同样的事发生在不同的情境,有时候会令人生气,有时候不会。如我们会劝告一对吵架的夫妻,要互相体谅容忍,要接受彼此的缺点或弱点。表现得好像我们说道理的人都很冷静,都能做到。遇到自己和配偶争论不下,火气上升,觉得受到对方的伤害时,即使平时能接受或容忍的缺点,一下子也可以变成天大的罪过,数说半天。这也就是很多当事人常说的“你不了解内情”,意涵:“你没有身受其害,所以能够很轻松的说一篇道理”。

然而,他人侵犯到我的利益时,生气是唯一的“表态”方式吗?表态是很认真很清楚的向对方表达自己的想法,使对方警觉到事情的严重性;生气是昏头昏脑很快的以动作和语言向对方发泄自己的不满,想把对方压得低低的,使其屈服。生气是表态的方式之一,但并非唯一或最好的选择。

能够“觉察”到自己生气时不可抑遏的“冲动”和“归因”时,不勉强对方随顺自己的动机,渐渐的,可以消除我们的“戾气”,生出使人们觉得温暖的“祥和之气”。

(1989.9.《新雨月刊》第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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