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寿经:临寿终时,我与诸菩萨众迎现其前。经须臾间,即生我刹,作阿惟越致菩萨。不得是愿,不取正觉。

阿弥陀经:又舍利弗,极乐国土,众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

【舍利弗,若有善男子子善女人,闻是经受持者,及闻诸佛名者,是诸善男子、善女人,皆为一切诸佛之所护念,皆得不退转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阿惟越致,最低是圆教初住或别教初地菩萨。

1、【阿惟越致,又作阿鞞跋致。译为不退转。是菩萨阶位之名。据《弥陀要解》云:「阿鞞跋致。此云不退。一位不退。入圣流,不堕凡地。二行不退。恒度生,不堕二乘地。三念不退。心心流入萨婆若海。若约此土,藏初果,通见地。别初住,圆初信。名位不退。通菩萨,别十向,圆十信,名行不退。【别初地,圆初住,名念不退。】」

上言不退有三。最上名念不退。【此土行者,别教须登初欢喜地。圆教须至初发心住。方破一品无明,证一分法身。】始能念念流入萨婆若海。萨婆若海,即一切种智海,即如来果海。双舍二边,全归中道。始曰念念流入萨婆若海。可见念不退之难证。但今愿言,十方众生,闻名发心,一心念我,即生我刹,作阿惟越致菩萨。小本亦云:「极乐国土,众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要解》又云:「今净土,五逆十恶,十念成就,带业往生,居下下品者,皆得三不退也。」下下品人,亦证三不退,一生圆成佛果。此乃十方世界之所无,唯极乐所独有。如是胜异超绝,言思莫及。故《要解》云:「非心性之极致,持名之奇勋,弥陀之大愿,何以有此。」今此两愿,于四十八愿中,如箭靶之红心。至于第十八愿,则如红心中之中心。】

2、净空法师:阿惟越致是什么菩萨?

阿惟越致是梵语,翻成中国意思叫不退转。三种不退转,第一个是位不退,第二个是行不退,第三个是念不退,这还得了吗?在一般讲,三不退的菩萨什么人证得?这是我们从广义上说,明心见性才证得,也就是说大彻大悟、明心见性,像惠能大师那个境界他能证得,在《华严经》上【圆教初住】,超越十法界了。十法界里头决定不可能的,十法界里面阿罗汉是位不退,其他的那个行不退、念不退没达到,只有一个位不退。可是法身菩萨才真正具足这三种不退,法身菩萨。严格的来说,圆教七地以上才真的不退,这还得了吗?

3、印光:至临命终时,蒙佛接引,往生上品。一弹指顷,华开见佛,证无生忍。【最下即证圆教初住。】亦有顿超诸位,至等觉者。圆教初住,即能现身百界作佛。何况此后,位位倍胜,直至第四十一等觉位乎。

4、释传印--净土决疑论讲记:那么,一得往生,便得不退,如何“不退”呢?首先是“位不退”,一生净土,便断见思惑,永远也不会再退到六道生死的凡夫地位了。再进步为“行不退”,断尘沙惑,行菩萨道,永远不会堕于二乘地位。更进步为“念不退”,【达到别教初地以上或圆教初住以上】,断除无明惑,证常寂光之法身,乃至妙觉之佛果。“若得见弥陀,何愁不开悟”,不过是就其最低限度而言者。

5、《∵佛学大词典∵》∵还有八地菩萨说法:

(一)三不退,乃吉藏法华义疏卷一之说。对此解释有四说,现采第一说,三不退指:

(1)位不退,十住位中第七住以上之菩萨不再退转二乘地。(2)行不退,十地之中,第七地菩萨所作之修行,不再退转。(3)念不退,第【八地以上之菩萨】无须刻意精进,自然可进道而不动念。

(二)四不退,三不退加处不退(往生弥陀净土,不再退转),则为四不退,系迦才净土论卷上之说。此外,窥基于法华玄赞卷二,亦立四不退:

(1)信不退,在十信位中,第六心以上之菩萨,不再起邪见。(2)位不退,十住位之中,第七住以上之菩萨,不再退转二乘地。(3)证不退,初地以上之菩萨之法,不再退失。(4)行不退,【八地以上之菩萨】,能修有为与无为行,而不再退转。∵

6、《法事赞》「生即不退」之偈(《善导大师全集》第435页):

娑婆极苦非生处,极乐无为实是精;九品俱回得不退,阿鞞跋致即【无生】。

问:念阿弥陀佛,何如坐禅看心、作无生观?

  善导大师答:念阿弥陀佛,往生净土,速成佛果,胜于无生观门百千万倍。何以得知?准《维摩经》言:“譬如虚空造立宫室,终不能成。地上造作,随意无碍。”无生看心亦如是。何以故?无生即是无相,无相即是虚空,所以难成。念佛之法,事理***,犹如地上造立宫室,所以易成。如贫人少乏财宝,学他王家造立舍宅,虽办得少分材木,从生至死,终不能成。后时材木烂坏,虚费功程,无有成就。无生亦尔,为功德法财不得成就,枉用功夫,无有成益。念佛法门则不如是,由念佛一口,灭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还得八十亿劫微妙功德。如富儿造宅,立便成就。所以《观经》云:“然彼如来宿愿力故,有忆想者,必得成就。”不同无生。何以故?又《法华经》云:“大通智胜佛,十劫坐道场,佛法不现前,不得成佛道。”不现前者,即是无生。既是十劫不得成佛,故知成佛迟。如念佛迟则七日,疾则一日,速生净土,即是【八地已上菩萨】。何以故?乘佛愿力故。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