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另一个佛教思想家契嵩在推进佛教思想伦理化方面比智圆走得更远。契嵩有一篇重要的着作曰《孝论》。在《孝论》中,契嵩除了把“孝”作为百行之端,诸善之首外,还把佛教的“孝道”大大地世俗化。

他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至哉大矣,孝之为道也夫!”“夫孝,诸教皆尊之,而佛教殊尊也。”也就是说,孝之为道,是天经地义的,它在各种道理当中,是至高至大的;世上的各种教派,都提倡、遵从孝道,而佛教更是特别提倡、遵从它。这种说法与佛教初传东土时所说的“大孝”已迥然有别,而更接近于世俗社会所说的“孝道”了。

契嵩兼融佛儒的另一个重要的思想特点,是把佛教的五戒十善与儒家的仁义忠孝统一起来,认为佛教的五戒十善,有益于世俗的仁义忠孝。契嵩认为,佛教“举其大者”可分为五乘,一曰人乘,二曰天乘,三曰声闻乘,四者缘觉乘,五者菩萨乘。后之三乘,乃超然之出世者也,世人不可得而窥之;前之二乘者,则与世情“胶甚”,亦即与世俗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人乘、天乘中的所谓五戒十善,则与儒教所说的五常仁义,“异号而同体”。(《辅教篇·原教》他说:“五戒,始一曰不杀,次二曰不盗,次三曰不邪淫,次四曰不妄语,次五曰不饮酒。夫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饮酒,智也;不妄语,信也。是五者修,则成其人,显其亲,不亦孝乎?”(《孝论·戒孝章》)如果说把佛教五戒与儒家五常联系起来,契嵩并不是第一个人,那么,把五戒作为“孝”的一个前提条件则是契嵩所首倡。这也是契嵩兼融佛儒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他不是一般地谈论五戒与五常的关系,而是把五戒与儒家之仁义忠孝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强调五戒十善有益于儒家之仁义忠孝。例如在《辅教篇》中,他说:如果一个人具备了五戒十善,“岂有为人弟者而不悌其兄,为人子者而不孝其亲,为人室者而不敬其夫,为人友者而不以善相致,为人臣者而不忠其君,为人君者而不仁其民,是天下之无有也。”(《辅教篇·原教》)也就是说,只要做到五戒十善,那么,世俗之仁义忠孝则一应俱全。

第三,契嵩之所以提倡佛儒交融,还由于他认为,佛儒二教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劝人为善。在《广原教》中,契嵩说:“古人有圣人焉,曰佛,曰儒,曰百家,心则一,其迹则异。夫一焉者,其皆欲人为善者也;异焉者,分家而各为教者也。圣人各为其教,故其教人为善之方,有浅,有奥,有近,有远,及乎绝恶,而人不相扰,则其德同焉。”此谓儒佛各教、诸子百家虽然教名有异,所说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为了劝人为善。由于为教各异,所以,教人为善的方法各不相同,或深,或浅,或近,或远。但不管是哪一种方法,都是为了使人去恶从善,因此说“心则一”。

第四,契嵩之倡佛儒交融,还由于他认为佛主治心,儒主治世,治心者能佐治世。在《寂子解》中,契嵩说:“儒佛者,圣人之教也。其所出虽不同,而同归乎治。儒者,圣人之大有为者也;佛者,圣人之大无为者也。有为者以治世,无为者以治心。治心者不接于事,不接于事则善善恶恶之志不可得而用也;治世者宜接于事,宜接于事尝善罚恶之礼不可不举也。其心既治,谓之情性真正,情性真正则与夫礼仪所导而至之者不亦会乎?!”(《镡津文集》卷八)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儒佛二教虽然所出不同,但都是圣人之教,都以“治”为归趣。所不同的是,儒是有为之学,旨在治世;佛乃无为之教,旨在治心;治心之佛教虽然不介入世俗之善善恶恶,但如果把世人之心治好了,其情性则真正淳厚。情性既真正淳厚,自然与儒家礼仪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一致的,这岂不是有益于治世吗?在这里,契嵩同样把“治世”作为佛儒交融的落点所在,认为佛主“治心”,但同样具有佐“治世”的社会功能与责任。

如果说宋元时期的中国佛教的伦理化是一种不断贴近社会、适应社会的历史性选择,那么自晚明之后,中国佛教就逐渐走上一条与社会日隔、离人生日远的道路,其结果是造成佛教的逐渐衰落,至晚清时中国佛教已发展到“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对此,当时的不少高僧大德及有识之士提出过尖锐的批评,例如近代佛教改革家太虚大师就曾尖锐指出佛教之脱离现实、遗弃人生乃是“致佛法不扬,为世诟病之一大原因”。在总结佛教衰败的经验后,太虚大师决意对佛教进行全面的改革,并提出“三大革命”,即“教产革命,教制革命,教理革命”。此三大革命的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把传统佛教的注重“出世”和“神本”变成注重“入世”和“人本”,并提出“人生佛教”、“人间佛教”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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