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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镇保护时间一览表

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2009年6月2日至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在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主持举办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发展论坛,会后形成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开发枫泾宣言》。

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正式发布,就新时期旅游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2010年6月4日,“世博论坛——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开发”∵通过《枫泾宣言》,143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代表通过《枫泾宣言》就名镇保护的参与者、原则以及方式方法等几大内容达成共识。

2010年7月9日,国家旅游局与国家文物局在北京签署《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201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我国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数量达到350个。其中名镇181个,名村169个,分布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2011年2月22日至27日,国家旅游局党组成员、规划财务司司长吴文学带队赴云南、江西等省实地调研古城镇和古村落保护及旅游开发利用活动现状。

目前我国有2000多个古城镇,大部分都有两三千年的历史。这些古城镇拥有优美的自然环境,保存了大量名胜古迹和各具特色的乡土建筑,展现着中华民族灿烂的历史文化。前不久,由中国古城镇保护与特色旅游开发促进办公室组织的“中国古城镇旅游产业发展研讨会”,对目前我国的古城镇保护现状表示了忧虑。如何保护好古城镇,不做历史的罪人是我们在社会发展中必须直面的问题。

古城镇保护不是不可以开发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加速,古城镇保护成为新的课题。古城镇的破坏固然缘于岁月的侵蚀,而其周围环境的突变所造成的影响也不可忽略。

一些地方,拆老城建新城,将原来古城镇留存的文化历史遗迹拆除重建;还有的地方在古城古镇建造新的景观建筑或者建设宾馆、饭店,人为地破坏了原有风格;更有甚者,将古城古镇周围环境建设一新,却使古城古镇逐渐失去原生状态所具有的景观价值;我们经常看到在一些古城镇旅游商业畸形发展,家家户户开店,旅游商品千篇一律,大煞风景。

随着古城镇旅游业的深度开发,文物破坏、环境污染日趋突出,它既制约着古城镇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也严重影响广大农村腹地的农业现代化,已经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

在“中国古城镇旅游产业发展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重申,要重新认识古城镇的历史文化价值、艺术价值、情感价值、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环保部办公厅副主任阚宝光认为,古城镇的发展,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基本的理念,以生态文明来指导。古城镇是先人给我们留下的人类的文化遗产,我们要保护好、建设好。必须倡导绿色发展,科学发展,文明发展的理念。必须倡导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

对于古城镇的保护,并不意味着不加以利用和开发,国家发改委社会司朱世宏处长表示,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这是国际社会的经验,也是发展特色旅游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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