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云:

火葬一法,唐宋佛法盛时,在家人多用之。然宜从俗葬埋,恐执泥者妄生议论。实则,

烧之为易泯灭,过七七日烧弥妥。葬之年辰久,或致骨骸暴露耳。

三年之丧,不作礼乐,固宜遵守。前清文官必丁锸,武官不丁锸,以军事不可或辍,故

不为制。

今则废伦非孝,纷纷而起,守制之期,尚足挂齿乎?吾人当依古礼,斟酌行之,不可遽

变,不必过泥可耳。(〈印光法师文钞正编.复周孟由昆弟书〉)

第407期∵公元2010年9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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