羯磨法与忏悔法

作者:净慧

什么是羯磨法

羯磨是梵语的音译。意译是“业”,乃是授戒、说戒、忏罪、以及各种僧事的处理,所以又被解为“办事”或“作事”。这是属于作持的戒。

《行事钞》卷上一:“《明了论疏》翻为业也;所作是业,亦翻为所作。《百论》云事也,若约义求,翻为办事。”

《玄应音义》卷十四:“羯磨,此译云作法办事。”

《慧苑音义》卷上:“羯磨,此云办事,谓诸法事由此成办也。”

若以现代的术语解释,佛教的羯磨法,便是一种特有的议事法或会议法;羯磨法在佛教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没有健全的议事法,决难产生理想的办事制度,佛教僧团之能完全合乎民主精神,便是由于羯磨法的功效。现代民主制度的内容是民治、民有、民享,佛教的羯磨法的目的,是在造成僧团的六种和敬,所谓六和敬,便是身和共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从原则上说,佛教的六和敬,是绝对的民主生活,这一民主精神的维持与保护,便是羯磨法的责任与功能了。通常所说的“僧事僧断”,也就是以僧团大众的意见和力量,来解决僧团大众之中的各种事业,能够团结僧团大众的,便是羯磨法。成就善举,要靠羯磨法;去除恶业,也要靠羯磨法;成善去恶的主宰,虽是僧团大众,僧团大众之能成善去恶,仍有赖以羯磨法的促成。所以,一个没有会议的团体,决不是民主的团体,一个不行羯磨法的僧团,也不可能是六和敬的僧团。中国的丛林,清众可以油瓶倒了不用扶,事事有常住上的执事们负责,这种情况粗看起来,是为成就清众的专心修持;丛林的清众是安宁的,是有福的。但从另一角度去看,一切的僧团事务,全由少数执事们包办而不让清众参与其间,甚至仅由方丈、监院大权独揽,那还有什么“六和”精神可言呢?

羯磨法有几种

羯磨法分为三大类,一百零一种:

一、单白羯磨,或称白一羯磨,意思是“唱言”,这是对于不必征求同意的事,向大众宣告常行惯行而应行的事,唱说一遍就成。共有二十四种。

二、白二羯磨,这是宣告一遍,再说一遍,征求大家的同意。共有四十七种。

三、白四羯磨,这是先作一遍宣告,再作三番宣读,每读一遍,即作一次征求同意,如果一白三羯磨了,众中默然者,便表示没有异议,而宣布羯磨如法,议案成立,一致通过。共有三十种(种数名目请自参阅律部的羯磨)。

羯磨法的精神,与现代的议会程序比较,那就显得更为庄严神圣了。现代的议会提案通常是有三分之二投赞成票者,便算通过,有的则以超过半数为准,有的则以超过四分之三为准,但却绝少有要求一致通过才算合法的。佛教的羯磨法,通常多是要求一致通过的,僧中只要一人有异议,便是僧不和合,便是羯磨不成。仅有灭诤羯磨是行黑白筹(投票)而取多数表决的。

但在羯磨法中,也有规定:凡是如法、如律的羯磨法,便不许可无理取闹而横加破坏。如有一人无理取闹而破坏如法如律的羯磨法者,僧团便可对他一人而作羯磨;如有四人以上的小集团取闹而别作羯磨者,便得破羯磨僧罪。所以佛教的羯磨法是一种极其神圣而又极其周详的议事法。如今的中国僧伽,不行羯磨法,实在是一桩最遗憾的大事!

所谓羯磨法的规定,便是用来判断羯磨法的是否合乎要求。这个规定,是要具备四个条件,羯磨才能成立。这四个条件是:

一、法:即是羯磨法的本身,必是出于羯磨法的种类中者。法有心念法、对首法、众法的三类。

二、事:或犯罪之事,或忏悔之事,或授戒之事,即是羯磨所行的事实。事有有情事、非情事、情非情合事的三类。

三、人:举行某种羯磨中所规定应该参与的人数,便是人。人有一人僧、二三人僧、四人僧、五人僧、十人僧、二十人僧的六大类。

四、处:举行羯磨,必须有其处所,此一处所称之为界。所谓界,分有作法界与自然界的两大类。作法界又分有大界、戒场、小界的三种;自然界则分有聚落、兰若、道行、水界的四种。作某一种类的羯磨,也各有其规定所用的界别。

这四个条件,不妨合起来举一个例子,比如受戒:受戒的本身是一桩事,传戒的仪式便是法,参与其事的和尚与阿阇黎便是人,受戒的戒场便是处。

以参加羯磨的人数来说,共分六类:

一、一人:这是心念法,例如比丘心念自责,忏除误犯突吉罗罪。事实上,这尚未入于羯磨法。

二、二人:这是对首法,一比丘对另一清净比丘所作,例如忏除波逸提罪。严格地说,这也尚未入于羯磨法。

三、四人:除了不能出僧残罪、授戒、边地授戒、自恣之外,一切羯磨均可以四人成就。

四、五人:这是自恣羯磨及边地授戒羯磨的最少限度的人数。除了不能出僧残罪及授戒之外,一切羯磨均可以五人成就。

五、十人:除了不能出僧残罪,其余一切羯磨均可成就,主要乃是授具足戒所要求的人数。

六、二十人:这是出僧残罪的最少限度的人数,这也是能够成就一切羯磨的人数了。

但其参加羯磨的人,在比丘僧中,必须是清净的比丘,犯戒而未忏除的比丘,不能足数,也不得参与;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乃至一切俗人,均不能足数,也不得参加。比丘尼的羯磨,比丘也不得参加。

但是,僧尼二部,各有三种相对而作的羯磨:

一、比丘可为尼众作授戒羯磨、摩那埵(尼犯僧残罪,为作随众意三十五事)羯磨、出(僧残)罪羯磨。

二、比丘尼可为比丘作不礼拜、不共语、不敬畏的三种羯磨。假若比丘无理触恼了比丘尼,比丘尼便可用这三种羯磨法对付比丘。

所不同的,比丘为比丘尼作的三种羯磨,比丘尼是要现在比丘僧前的;比丘尼为比丘作的三种羯磨,比丘是不必现在比丘尼前的。

忏悔法大乘戒不到佛果,不能绝对不犯,不能绝对清净;小乘戒不到阿罗汉果,不能绝对不犯,不能绝对清净。所以凡是佛戒,除了重罪,均有悔罪的方法。这是佛的慈悲方便,如果一切戒,只有犯法而没有悔法,那么,任何一个众生也没有学佛成佛的可能了。

忏悔两字,《天台止观》卷七的解释是:“忏名陈露先恶,悔名改往修来。”这是把忏悔两字拆开来解了。

实际上这与忏悔的本意是稍有出入的。因为忏悔二字乃是梵语忏摩的音义合译,梵语忏摩,华言是悔过,译成忏悔,即存其音,又明其义。

《金光明经文句记》卷三:“忏悔二字,乃双举二音,梵语忏摩,华言悔过。”

《南山戒疏》卷一下:“忏悔,悔是此土之言,忏是西方略语,如梵本言忏摩也。”

《南海寄归传》卷二:“旧云忏悔,非关说罪,何者?忏摩乃是西音,自当忍义;悔乃东夏之字,追悔为目,迥不相干。”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十五注:“言忏摩者,此方正译,当乞容恕、容易、首谢义也。若触误前人,欲乞欢喜者,皆云忏;无问大小,咸同此说。若悔罪者,本云阿钵底提舍那,阿钵底是罪,提舍那是说,应云说罪。云忏悔者,忏乃西音,悔是东语,不当请恕,复非说罪,诚无由致。”

由此看来,忏悔一词是华梵合璧的创造语了,也正像今人把英文的Car译成卡车,把Card译成卡片一样,是中英合璧的创造语。

照原意来说,忏摩(乞容恕)与阿钵底提舍那(说罪),不可以混合解释,也不可以混合应用的;但在中国,已把它们两者的界限混合在一块了。所以说到忏罪,也含有悔罪;说到悔罪,也含有忏罪。比如作法忏、取相忏、无生忏,既可以称为三种悔法,也可称为三种忏法。

但在律中,多用悔罪法来代表忏悔二字。

悔罪法,实际上也是羯磨法的一种。羯磨法一百零一种,扼要地区分,不出成善与去恶的二大类:比如受戒、说戒、自恣、结界、结净地、受迦絺那衣、分卧具等,都是成善羯磨;又如苦切、驱摈、别住、摩那埵、向白衣忏悔(比丘无理触恼白衣,应于僧中白二羯磨,由另一比丘伴同前往白衣处忏悔)、举罪比丘等等,都是除恶羯磨。

忏悔法共有三种,即作法忏、取相忏、无生忏,前二属于“事忏”,后一属于“理忏”。作法忏能灭戒罪而不灭烦恼性罪;取相忏能灭烦恼性罪而不灭障碍中道观的无明;无生忏则能灭无始的无明。所谓作法忏,便是本文所要介绍的比丘及比丘尼的悔罪法,是依照规定的作法而说罪悔罪;所谓取相忏,即如《梵网菩萨戒本》所说的“应教忏悔,在佛菩萨形像前,日夜六时,诵十重四十八轻戒,苦(切恳)到礼三世千佛,得见好相”,“好相者,佛来摩顶,见光见华,种种异相,便得灭罪。”这两种悔罪法,都是用事相来达成悔罪的目的,所以称为事忏。所谓无生忏,是正心端坐,默观万法空如,而又即真即俗,中道现前,开佛眼而破无明;这一忏法,若能修成,最少已到初地以上的境界了。所以取相忏已难观其成效,无生忏是更难观其成效了。

取相忏与无生忏是化教的通忏法,是通用于大小乘的,也通用于僧俗众的;作法仟是制教的忏法,是限于小乘的,是主于僧尼而副及俗人的。若仅依化教的忏法忏罪,虽灭性罪而戒罪仍在;若仅依制教的忏法忏罪,现前的戒罪虽灭,而无始以来的业道性罪仍在,所以最好能够将取相、作法、无生的三种忏法相互并用。现在我们要谈的是作法忏,这也是最容易得到成效的一种忏罪法。现在就介绍作法忏。

比丘及比丘尼戒,共有六等罪名,因为波罗夷罪不能以作法忏来悔除,所以能悔的罪名只有五种,悔罪的方式也只有五种,但却不是一种罪名就对一种悔罪的方式,其中有的一种罪名用一种方式悔除,有的一种罪名,要用两种乃至五种方式来悔除。

波罗夷罪,本来只有犯法而无悔法,但是初次犯了根本淫戒,立即发露,向僧团立即自首自白而痛切反悔的人,虽失比丘戒,亦失比丘身份,仍许不予灭摈,在二十人僧中求悔之后,便给予三十五事终身受持,成为与学比丘(《十诵律》称为与学沙弥),终身在一切比丘之下,在一切沙弥之上,终身失去一切僧权,不得参加任何羯磨法,终身为大众比丘承事服役作苦行。

僧残罪是可以悔除的,但须在二十清净比丘僧中出罪;比丘尼则须在尼僧及比丘僧各二十人的二部僧中出罪。比丘犯僧残,如果覆藏一日,就要作六夜摩那埵羯磨,行别住法,在此期间剥夺一切僧权,随顺大众,服役大众,行三十五事。六夜完毕,即于二十清净比丘僧中出僧残罪而成为清净比丘。比丘尼犯僧残,一律先作半月摩那埵,然后逐一向二部僧中各二十人前出罪;这是为了半月一布萨的便利,不到半月,不便往比丘僧中求悔出罪,所以一律半月摩那埵。

照这样的规定,今时的中国,既已不行羯磨法,犯了僧残罪,是否也就无从忏除了?这到不能一概而论。《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四说:“有六种人,犯众教(即僧残)罪,对一苾刍说除其罪,得名清净:一者遍持苏咀罗(经)藏;二者遍持毗奈耶(律)藏;三者遍持摩咥里迦(论)藏;四者性极羞愧,若说其罪,怀愧至死;五者众中最老上座;六者大福德人。”

《行事钞》卷下四,说有六种人犯僧残,可以心念悔:

一者、上座犯僧残,诸人生慢,佛言:

“若一心生念:‘从今日,更不作’,即得清净。”

二者、大德多知识(此一知识不是学问,乃是他所识知的僧俗师友)。

三者、多惭愧,若遣行(二十僧中出罪)者,宁反(舍)戒。

四者、病重不能互跪,无力能忏。

五者、住处不满二十(清净比丘),道路(他往时)遇贼(害而)死。

六者、众不清净,往至他方(求清众悔罪),道路遇贼(害而)死。

(此六种人)佛说:“一心生念,如法忏悔,是人清净,得生天上。”

如今的中国出家人,如果是二十人以上的团体生活,最好能以羯磨法来悔除僧残罪;如果人数不足,无法如律举行羯磨,那也只好利用对一人悔法或者以心念法来悔除僧残罪了。

偷兰遮,乃是最复杂的一种罪名。

《行事钞》卷中一:“偷兰遮一聚,罪通正从,体兼轻重;律列七聚,六聚并含偷兰。”也就是说,偷兰遮分为正与从的两门,正的叫做独头偷兰遮,从的叫做从生偷兰遮。七聚之中除了二不定法不定犯罪而没有偷兰,其它六聚均有偷兰。但是,正的有重也有轻,从的同样有重也有轻。从生偷兰遮,虽然遍及六聚,唯其主要还是初篇的波罗夷及第二篇的僧残。但是,不论正从,均可分为上中下的三品。

忏悔波逸提罪,通常对一位清净比丘(尼)说罪悔过,随犯可以随悔,若不方便,则待半月说戒时悔。

悔过法是随犯随悔的,对一人一说,便可悔除。

突吉罗的悔罪法,与波逸提相同,若是误犯突吉罗,自责心念,痛切悔改,罪便除灭。

另有一项最要紧的规定,那就是比丘与比丘尼不得相互悔说各自所犯的罪恶。《根本说一切有部律杂事》卷三十二:“佛言:苾刍不应向尼说罪,宜于清净苾刍见解同者,发露说罪。”又说:“苾刍尼不应向苾刍边发露,宜于清净尼边说罪。”至于比丘尼犯僧残应在二部僧中出罪者,在比丘僧前仅是出罪而不是发露说罪。

各种的羯磨法,均有一定的仪式及其一定的白词,本书限于篇幅,不能一一备录。

关于比丘、比丘尼戒,到此已经大致介绍完了。有志学戒者如愿深入,希能自研诸部的广律。如不研究广律,我想介绍四本律书:蕅益大师的《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弘一大师的《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胜雨比丘尼的《四分律比丘尼戒相表记》,佛莹比丘尼的《四分律比丘尼戒本注解》。比丘最好四种全看,比丘尼则看后面两种。

净慧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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