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二、(有二去者之过失):

若有二去法,则有二去者。

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如果有两个去法,则有两个去者。因为离开了去者,去法不可得。

在一个去的过程中,必定有一个去者、一个去法和一个去业——道路,这在名言中可以假立,但在胜义中并不成立。因为,如果要成立去时去,则会有两个去法:与能作相关的去法、与所作相关的去法;有两个去法,就应该有两个去者,因为离开了去者,单独的去法得不到。

比如去经堂,去者本来只有一个,如果能作的行为和所作的行为都真实存在,那就要有两个去法,有两个去法就会有两个去者:一个是去者本身——依靠能作的去法所建立的去者,一个是由所作道路上的去法引出的去者。这样一来,一个人去经堂就成了两个人去经堂。在名言中,一个作者可以同时做两件事情,比如一个人一边看书一边听音乐,这在名言中以不经观察、如梦如幻的方式是可以安立的。但在胜义中,这个作者并不是一个而是两个,因为有看和听两种行为。

如果去时去的道理不好懂,我们可以观察吃时吃——正在吃。人们认为吃时吃存在,但这个吃的行为是建立吃法呢,还是建立所吃?如果承认前者,那么所吃就无法建立了。如果承认后者,那么吃法就无法建立了。如果说吃的行为既要与吃法有关又要与所吃有关,那就要有两个吃的行为,有两个吃的行为就要有两个吃者:一个是吃者自身——依靠吃法建立的吃者;一个是和所吃的饭有关,依靠所吃的吃法所建立的吃者。这样一来,就不是一个人在吃了,而是两个人在吃。所以,所谓的吃时吃无法成立。

这个问题不好懂,大家要好好分析,今天不行明天,明天不行后天。吃饭的时候,在能吃、所吃方面要好好想;行走的时候,在能去、所去方面也应好好思维……这样就一定能通达无来无去的道理。从前常啼菩萨寻求智慧波罗蜜多法门时,一位如来的身相出现在他面前,如来赞叹了求法的功德,给他指路之后就消失了。在路上他一直在想:这尊佛从哪里来的?到哪里去了?见了法胜菩萨之后他询问了这个问题。法胜菩萨为他宣说了《诸佛无来无去品》。所以大家在走路的过程中也应该好好观察有没有来去,这样观察下去就会了知来去只不过是名言假立,根本不存在实体。

当然,究竟的空性并不是单空,而是远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站在中观应成派的角度,所谓诸法不存在并非只破有边,而是破除所有的边:不是有,不是无,不是有无二俱,也不是非有非无,远离四边才是中观的究竟奥义。

以上从作业的角度作了观察,下面从作者的角度分析。

辛二、(于作者观察三类而破)分三:一、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而成;二、总破三类去者;三、别破去者去。

壬一、(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而成):

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

离开去者,去法的确不能成立,但去者存在,所以去法也应该存在。如果的确有去法,去者也可以成立,但去法不存在,又怎么会有去者呢?

颂词前两句是对方的观点,对方认为:没有去者就没有去法,但去者是存在的,所以也应该有去法。比如我去成都,如果没有我这个去者,当然不会有去法;但世人都会认为有我这个去者,有去者就肯定有去法。

后两句是中观宗的观点,中观宗认为:如果有去法则可以成立去者,但并没有去法又怎么会有去者呢?这是以同等理遮破对方。因为,去者和去法是观待的,没有去法就没有去者,没有去者也就没有去法。所以,在对方以去者成立去法时,我们就可以反过来以遮破去法的方式遮破去者。就像有道友说:道路应该有,有了道路就会有去者在道路上行走。其实这只是世人的想法而已。实际上道路和去者是观待的,一者不成立,另一者也不可能成立。就像父亲不成立,观待父亲的儿子就不会成立,没有儿子也不可能成立父亲一样。

再总结此颂的意义。世间人看到天授在道路上行走就认为:去法存在,去者存在之故;即所立存在,能立存在之故。同等理破曰:先前没有去法的缘故,没有去者天授。虽然同样是观待,但对方不得不承认我们的观点。因为,互相观待的法,一者要成立另一者必须先成立,如果能观待不成立则所观待也不成立。总之,对方的观点只是分别假立,而我们的观点以理证成立。

壬二、(总破三类去者):

去者则不去,不去者不去,

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

去者不能去,不去者也不能去,除了去者与不去者之外,并无第三类去者。

对方认为去法肯定存在,因为某人正在去是现量所见。但去法并不存在,其原因是:

“去者则不去”,去者之所以成为去者,他一定要有去的行为,不具足这个行为就不叫去者,就像没有杀生行为的人就不是屠夫一样。但即使有去的行为成立了去者,去者也不能去,因为在去的过程中只有一个去的行为,它成立了去者,就没有去的行为了;如果去者还要去就有两个行为,有两个行为就会有两个去者。所以,去者不能去。

“不去者不去”,去者都不能去,不去者更不能去。不去者本身就不具足去的行为,不具足去的行为怎么能去呢?就像柱子、瓶子等法一样,都不具足去的行为,所以不去者不能去。

“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去者、不去者都不能去,那么这两者以外有没有第三类去者呢?没有。不管我们如何观察都找不到,既然不存在第三类去者,就更不可能有它的去。

因为三类去者都不能去,所以去法不存在。但世人始终认为有来有去,这种观念可谓深入人心。学了中观以后我们要知道,所谓来去只是名言中的幻化,只是在如梦如幻的众生面前存在这种如梦如幻的显现;在胜义中并没有来去。所以,所谓来去只是众生面前的一种暂时存在。

虽然我们知道这种暂时的存在是虚妄的,但要遣除它还需要一个过程。慈诚罗珠***的讲义讲了一个比喻:即使见到黄色海螺的具眼翳者知道海螺本来是白色的,但他仍然不能见到白色,只有治疗到了一定阶段,患者才能见到白色的海螺。同样的道理,虽然我们现在从道理上知道了一切万法不来不去,但实际生活中还是觉得有来有去,这就是我们现在的状态。在这个时候,我们首先要知道这是自己的迷乱,然后还要依靠龙猛菩萨的理证再再抉择,并依靠***三宝的加持生起证悟。不仅是显宗,很多大圆满的窍诀也要依靠中观的理证来抉择。***如意宝在《大圆满直指心性注疏》里说:我们要依靠中观最尖锐的理证来破斥心的来去。《大圆满心性休息》也有如是教言。

这种观察方式相当重要,我们要在平时的生活中运用这些推理,比如在生嗔恨心时,应观察它的来去,这样就会明白烦恼即菩提。昨天我家来了一位客人,他说因为一件事情生了特别大的嗔恨心,一位在场的***开玩笑说:“好好好,我们把嗔恨的善根回向菩提!”所以,我们要用这些理证来观察心的来龙去脉,以通达其本性。

壬三、(别破去者去)分三:一、若去法有去则去者无去;二、若去者有去则去法无去;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

癸一、(若去法有去则去者无去):

前面讲了,一切万法的来去在世俗中存在,在胜义中并不存在。这是否相违呢?不相违。因为,世俗中的一切都是假立的,假相的来去可以存在,但在胜义中来去根本不成立。这并不是用镇压的方式强迫大家承认,因为一切万法的本来实相就是无来无去,在众生面前显现的来去只不过是由暂时的迷乱引起的。假立的来去不必破,真实的来去必须破,宗喀巴大师在《理证海》中说:名言中假立的来去并不是这里所要推翻的,这里要推翻的是万法实相中的来去。

对于不来不去的道理,我们要依靠佛经成立,但最主要的是要依靠龙猛菩萨无与伦比的智慧。《中论》的观点是任何学者都不得不承认的,因为这是依靠严密的推理建立的,智者一定会接受以理证成立的结论。如果没有理由推翻却又偏偏不肯接受,这就是愚者。所以,在和智者交流时,中观的理证相当重要。现在许多世间人认为,所谓的空性只不过是佛教的说法,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这只能说明他们并不了解佛教,并不了解中观,如果有所了解,就不会这么说。

下面我们根据全知麦彭***和果仁巴大师的分析方法,对“别破去者去”分别作一些解释。全知麦彭***是从去者和去法是一体还是异体的角度来分析的。果仁巴大师是从去的行为与作者、去法有关还是与二者都有关的角度来分析的。此处的这三个科判就是按果仁巴大师的分析方法分的。

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

若言去者去,云何有此义?

离开了去法,去者了不可得。去法已成立了去者,没有去法而说去者有去,怎么能成立呢?

先按全知麦彭***的方法分析。“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离开了去法,去者了不可得,如果去法去者成了不可分割的一体,那就只能成立去者,并没有单独的去法;“若言去者去,云何有此义”,没有去法还说去者去就根本没有意义。所以,去者和去法一体不可能成立。比如我去色达,如果去的行为和我成了一体,有了我这个去者就没有单独的去法;没有单独的去法,我去色达就成了说法而已,并不能真实成立。再比如吃饭,如果吃和吃者一体,那么吃者以外就没有单独的吃的行为,没有吃的行为吃者吃就无从安立。

对抉择空性的人来讲,中观的观察很重要。现在人的分别念非常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依靠理证的抉择来建立中观的实相见解就相当重要。其实世间学问并不究竟,新的学说不断将旧学说推翻,但任何智者都无法推翻中观的空性见解,所以我们应无有畏惧地面对知识分子。当我们说“来去不存在”时,他们肯定会大吃一惊,会认为我们精神有问题:来去怎么会不存在?因为很多没有学过中观的人所理解的空性就是瓶子里没有水的断空。如果对方是正直的人,那我们就可以给他们讲中观的道理,对方可能理解起来会有点困难,但只要将理证宣讲清楚,对方就无法否认。所以,用中观的推理方式来抉择空性相当重要。

癸二、(若去者有去则去法无去):

去者去何处,彼去者将成,

无去之去者,许去者去故。

无论去者去往何处,去者都将成为无有去法的去者,这是因为你们承许去者去的缘故。

这一颂说去者去法他体也不合理。对方认为去者和去法就像牦牛和瓶子一样是彼此无关的他体法。如果二者是他体,即去者和去法同时成立,则无论去者去往何处,去者将成为没有去法的去者。比如去拉萨,去者和去法是他体,这样一来去者就没有去的行为。为什么呢?因为你们“许去者去故”,而去者并没有去的行为。

癸三、(若有二去则极过分):

若谓去者去,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者,说去者有去。

如果说去者有去,此人则有过失:离开去法而有去者,说去者还能去。

如果对方认为,去者和去法虽然在本体上是他体,但它们之间还是有一种联系——需要互相观待,不能分开。这只不过是一种说法而已。它们到底是一体还是他体?如果说是他体,那就有“离去有去者”之过,去者就成了离开去法的去者;如果说是一体,那么以去法成立去者后去法就不存在了,去法不存在怎么能“说去者有去”呢?所以,去法和去者既是他体又是一体的说法根本不成立。

这样观察以后我们就会知道,去者和去法是互相观待的假立法,但人们却把这种假立的法当作真实存在,于是产生了种种执着,这些执着只有证悟空性才能断除。

刚才说了,这三颂的科判是根据全知果仁巴的注释分的,下面再根据全知果仁巴的分析方法对以上三颂作抉择。去的行为是与去法、去者相联还是与这两者都相联?

“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若言去者去,云何有此义?”如果去的行为与去法相联,去者就无法建立,因为离开了去的行为去者不可得,没有去者还说去者去就不合理。所以,在成立去法的情况下说去者去就有“离去有去者”的过失。

“去者去何处,彼去者将成,无去之去者,许去者去故。”如果去的行为与去者相联,那就没有去的行为成立去法了;没有去法,即使有去者也没办法去。在只能成立去者的情况下,说去者去,就只好成立“无去之去者”了。

“若谓去者去,是人则有咎。离去有去者,说去者有去。”第三颂是对以上两颂的总结。如果说去者去,就会有两种过失:一、“离去有去者”;二、“说去者有去”。另外还有一层意思:如果说去的行为既与去者相联又与去法相联,就有两个行为,有两个行为就成了两个作者,这极其过分。对方可能认为,未出发前我就是去者,一上路就是去者去。但这种概念只能在名言中假立,实际上并不合理。因为,未出发前怎么会是去者呢?以未来的去法成立现在的去者显然不合理。既然出发之前不可能有去者,那么去的时候去者和去法都要成立就一定要有两个去法。

辛三、(破有来去之能立)分五:一、破来去之因——发;二、破来去之业——道;三、破来去之对治——住;四、破来去之果——返回;五、破住等具有存在之能立。

壬一、(破来去之因——发)分二:一、承许作业也不成发;二、不承许作业也不成发。

癸一、(承许作业也不成发):

已去中无发,未去中无发,

去时中无发,何处当有发?

已去的道路中没有出发,未去的道路中没有出发,正在去的道路中也没有出发,什么地方有出发呢?

发是出发、发动的意思,这在汉文和藏文中都基本相同。对方认为:没有出发就没有去,就像没有龟毛也不会有龟毛制成的衣服一样;但是出发存在,所以它的果——去也存在。破曰:如果有出发,那么它在三时的道路或行为中应该存在,但事实并非如此。

首先,在已去的道路或行为中没有出发。已去的已经去完了,而出发是现在的状态,所以,在已去的作业中没有发。

其次,在未去的道路或行为中没有出发。对于未去的道路,人们的确有“还没出发”、“就要出发”的说法,但这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因为这段道路还不存在。虽然面前有一段地面,但还没有去它就不叫道路。也就是说,道路是观待去者和行为而安立的,离开此二者的缘故这段地面并不能安立为道路。所以,既然道路还不存在,它上面的出发也就不可能成立。对于未去的行为,由于时间相违,所以也没有出发。

最后,正去的道路或行为中也没有出发。有人认为,已去、未去中都没有出发,但正去的道路或行为中有出发。在名言中出发是去的因,但真正观察时,出发就是去。前面抉择过,在已去、未去之外,并不存在一个正在去。没有正在去的道路或行为也就不会有出发,所以正去时也没有出发。况且,去时中有发就会有两个行为、两个作者的过失。

从三时观察都没有出发,就说明发根本不存在。这是在有出发的作业的情况下作的观察。

癸二、(不承许作业也不成发):

于未发之前,何处发可成?

去无去时无,未去何有发?

在未出发之前——停留之际,哪里有出发呢?已去的道不存在,去时的道不存在,这些没有出发;而未去的道,又怎么会有出发呢?

前面观察了在有作业的情况下没有发,那么在不承许作业的情况下在什么地方成立发呢?没有地方成立发。

对一个停留者来说,已去的道路和正去的道路都不存在,因为发是去的因,没有发自然不会有已去的道路,也不会有正去的道路。既然没有这两种道路,也就不会有这上面的发。那么未去的道路上有发吗?未去的道路还不存在,怎么会有发呢?也没有发。所以,没有出发之前,何处也没有发。

这是根据全知果仁巴的科判作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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