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一、(宣说业果相续):

如是从初心,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离心无相续。

和种芽的道理一样,从最初的心产生后后的心法相续,从此相续产生果报;离开最初的心则不会有心法相续,也不会有果报。

由种芽的比喻可以说明有情界的业因果不虚。比喻中,有了种子就会有芽、茎等的相续,有了相续就会有果实;离开种子则不会有后面的一切。同样的道理,有情的每一套业果都从最初的造业心开始,有了最初的心,随后就会有同类的心法相续不断产生,有了心法相续必定会产生最终的果报;而离开了那一初心,相续及果报也就不存在了。可见,最初的造业心就像种子一样,是一切业果的根本。所以,不论最初的发心是恶是善,苦乐的果报终究不会虚耗。

如果有人发了恶心,比如想杀害众生或对三宝起了邪见,这个恶心就会像种子产生芽、茎一样在他的相续中滋长恶的心法相续,这一相续渐渐蔓延,便会积累起更多的恶业,因缘成熟的时候就会堕入恶趣,感受无边的痛苦。这样的苦果是从最初的恶心来的,如果最初不生恶心,随后的心法相续也就不会生起,最终的痛苦果报也就不会出现。

如果最初发的是善心,比如发了菩提心,由这一初心引发的心法相续将会令你的善业功德不断增上,最终成熟无量无边的善果。《中观四百论》云:“菩萨初发心,胜过大地上,一切众生类,转轮王福德。”意思是说,一地菩萨最初发心的功德,超胜大地上所有众生都获得转轮王的福德。当然,我们现在只能发起世俗菩提心,但这一世俗心引发的善心相续必将引导我们登地、成佛;离开了最初的世俗菩提心,也就无法现前暂时及究竟的果报。

辰二、(远离常断之理):

从心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从初心而有相续,从相续而有果。由于先有业后有果,所以不断也不常。

下面宣说经部宗安立的业果如何远离常断。不管是善心还是恶心,最初的一念心一旦生起就会有相续,有相续就会生果,由于先有业后有果,所以不断不常。下面以发菩提心说明:如果最初生起的世俗菩提心直至成佛一直安住,就有常的过失;如果它生而即灭,且没有产生同类心的相续及佛果,就有断的过失。但实际并非如此,因为菩提心刹那不住而灭尽,所以不常;菩提心灭尽后决定生起同类善的相续及佛果,所以不断。由此可见,有情的业果不落常断,绝不虚耗。

卯三、(确定业果):

能成福业者,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即是白业报。

能成为福业的是十种白业道,今生来世的五种欲妙之乐即是修持白业的果报。

佛陀所宣说的业有很多种类,但能成为福德业的就是十种白业,也就是十善业道。十善业是哪些呢?不杀、不盗、不淫,这是身体的善业;断除妄语、粗语、两舌、绮语,这是语言的善业;断除贪心、害心,生起正见,这是意的善业。十善业又可分成一般和特殊两种:只受持不杀、不妄语、不生邪见等是一般的善业;如果不但不杀且以放生饶益有情,不但不妄语且以真实语弘扬佛法,不但不生邪见且以正见来抉择佛法的甚深道理……这就叫做殊胜的善业。

按照《俱舍论》的观点,业有定、不定两种。定业有即生受报的顺现法受业、来世受报的顺次生受业、来世之后受报的顺后生受业;而不定业何时受报不一定,并且有对治就能遣除。

十善业的果报是什么呢?就今生而言,由于断除了杀盗淫妄等不善行,自然会处于善心的状态,由此人格会变得健全、道德会变得高尚;而且,由于善业的力量,现世即能感召许多悦意果报,来世也能享用人天善趣的五欲快乐。

有些讲义中把本品开头的颂词“人能降伏心,利益于众生,是名为慈善,二世果报种”放在本颂之后。原因是:在宣讲十善业之后再宣说则说明,善业不单单有这十种,任何具有调伏自心、利益众生及慈悲体性之法,都可名为善法。

寅二、(说有部宗观点)分二:一、对经部观点进行破斥;二、承许不失坏法远离常断过患。

卯一、(对经部观点进行破斥):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如果像你们所分别的那样则有很多过失,所以你们的观点与真实的道理不符。

一般来讲,有部的观点由经部来驳斥,经部的观点由唯识来驳斥,唯识的观点由中观来驳斥。《入行论·智慧品》云:“瑜伽世间破,平凡世间者。复因慧差别,层层更超胜。”但此处例外,是有部宗的论师对经部观点进行驳斥。

有部宗认为:经部宗安立业果的方式不合理,如果像经部宗所认为的那样,业像种芽一样以同类的法相续不断,则会有无量无边的过失。颂词虽然没有宣说经部宗有什么过失,但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说:如果像种芽那样,业果之间唯是同类的法在相续,那么一个人的相续就只能存在一种心法。比如最初生了一念善心,那么同类的善心将会相续不断,也就是说,从此之后只能生起善心,不可能再生起无记或恶心。如果最初生了嗔恨心,那么嗔恨心将相续不断,永远无有转变的机会。

不仅如此,如果只能生起同类的法,那么每一个有情将不会再有升堕的变化。为什么呢?因为六道众生是不同类别的有情,如果各自都像青稞种子产生青稞芽茎的相续一样——只产生同类的法,那么人的相续就只能产生招感人身的心念,不会出现转生天人以及堕饿鬼、地狱的心念,但这明显违背事实。所以,经部宗的安立方式不合理。

卯二、(承许不失坏法远离常断过患)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辰一、(略说):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现在由我们来宣说真正符顺于业感果报的安立方式,这才是诸佛、辟支佛等贤圣所称叹的道理。

有部宗认为不失坏法的安立方式才真正符顺于业因果之理,它并非世俗人的臆造,而是所有佛陀、辟支佛(缘觉)以及声闻等贤圣所共同赞叹的道理。

在《般若灯论释》中,本颂并非龙猛菩萨的原颂,只是释文中所引用的《阿含经》的偈子:“诸佛及缘觉,声闻等所说,一切诸圣众,所共分别者。”但在《显句论》、《青目释》以及全知麦彭***、果仁巴大师、宗喀巴大师的注释中,都认为本颂是《中论》的颂词。所以我认为,它应当是龙猛菩萨的原颂。

辰二、(广说)分二:一、以比喻说明不失坏法;二、抉择不失坏法的自性。

巳一、(以比喻说明不失坏法):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不失坏法就像借贷所用的债券,业则如所欠的债务。

对于业果,有部宗认为,所造的业第二刹那虽然不存在了,但依靠在业感果之前一直不失坏的“不失坏法∵”保证了感果,它就像赖以索要债务的债券。比如别人借了我的财产,打一张借条给我,我的财产虽然消失了,但到期的时候我能凭借条连本带息索还。同样,所造的业虽然已失坏了,但依靠不失坏法,会相应善恶之业而无欺成熟苦乐果报。

有部宗对业果的解释确实很合理:不失坏法就像债券,业则如所欠的财产,业造了以后坏灭就像财产被借走了,依靠不失坏法现前果报就像主人依靠债券要回财产,果报的增长则相当于财产的利息。

虽然以经部的相续和有部的不失坏法建立业果都有合理之处,但以中观的观点来看,在名言中业果并无自性,只是一种缘起显现,在胜义中都经不起观察。

巳二、(抉择不失坏法的自性)分五:一、不失坏法的本体与分类;二、如何断除不失坏法;三、如何生起不失坏法;四、如何灭尽不失坏法;五、归纳分类。

午一、(不失坏法的本体与分类):

此性则无记,分别有四种。

不失坏法的本性是无记法,分别来说则有四种。

不失坏法的本性既不是善也不是恶,而是无记法。为什么呢?如果它的本性是善,那么在生邪见或中断善根者的相续中就不应该有不失坏法,但他们也有;如果它是恶,那在已经断除了恶业者的相续中则不应该有,但他们也有。

不失坏法分别有四种,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种有漏的不失坏法以及超越三界的无漏的不失坏法∵。

午二、(如何断除不失坏法)分二:一、不失坏法属于修断;二、否则有重大过失。

未一、(不失坏法属于修断):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不失坏法不是见道所断,仅是修道所断,因为只有依这个不失坏法圣者才能感受宿业之果。

小乘宗认为不失坏法不是见断,因为在小乘经典中记载,获得见道乃至阿罗汉果的圣者仍要感受往昔所造恶业的苦果,如果不失坏法在见道时已断,那么圣者就不必感受这些业报,而“一返”、“七返”也无法安立。所以小乘宗认为不失坏法是“思维所断”(修所断)。

按《俱舍论》的观点,修断共分九地,每一地又各有九品,这些所断从见道至阿罗汉果之间次第断除。即从预流、一来、不来到阿罗汉果之间,当获得后后果位时,前面诸品的所断即可断除。

未二、(否则有重大过失):

因见断故断,业灭彼亦灭。

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如果因断除了见道所断就能将不失坏法断除,那业灭了它也灭了,如是则有破坏业果等过失。

本颂说明不失坏法是见断有很大过失。因为业造了以后本体就会灭尽,而不失坏法在见道时也被断除,这样一来,诸位圣者就无法感受果报了,这就破坏了业果。

小乘宗认为,不仅凡夫,即使圣者也同样不离业果的束缚。如目犍连***因为宿业而被外道打死;革究阿罗汉因为前世饿死了母亲,而感受种种痛苦并最终饥饿而死。所以,只有成立不失坏法是修断,才能成立一切凡圣的业果。如果它是见断,则破坏了业果通于凡圣的道理,这就会有圣者不必感受宿世恶业的苦报,以及其他没有造该业的补特伽罗却需要承受该业果等过失。

大小乘对业果的承许不太相同。小乘认为因果不虚通于一切凡圣,如目犍连等阿罗汉还要受前世的报应,佛陀也要受金枪马麦之报。而按照大乘的观点,阿罗汉虽然断尽了烦恼障,但所知障依然存在;登地菩萨虽然断尽了遍计的障碍,但俱生的障碍依然存在,由于他们相续中还有一些细微的障碍,所以会感受果报。但佛陀已将最细微的业障习气彻底断尽,故不可能感受任何业果,佛陀显现受报只是为了显示因果不虚。

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取舍因果!如果自认为超越了因果,所作所为不受因果的限制,恐怕只是一种妄想。为什么呢?得了很高果位的圣者还要受报,更何况我们这些凡夫。

有些人看了一点“不来不去”的道理,就认为自己已经证悟空性了,不会再感受业果了,或者因为有一点相似的中观或大圆满见解,就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对一般人讲的,像我这样了不起的高僧大德,怎么会受因果报应呢?于是他们就喝酒抽烟……行为很不如法;而在行持善法方面,却认为一切无来无去、无善无恶,于是便舍弃善法。这些人空话说得很大,但苦乐感受跟平凡人一模一样,遇到一点点小事也心烦意乱,受到一点点痛苦也无法转为道用,相续中没有任何真实境界,这样说只是自欺欺人而已!学过《入中论》的都知道,声闻境界、菩萨境界是何等超胜,有那样的功德还要受因果报应,那你凭什么不受果报呢?

千万不要自己欺骗自己!如果别人欺骗了你还情有可原,但自己骗自己,那这个世界上就再没有人能救护你了。还是好好观察自己的相续,如果没有那么高的境界,就不要造任何恶业,要尽心尽力行持善法!

午三、(如何生起不失坏法)分二:一、投生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二、现世受报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

未一、(投生时生起不失坏法之理):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尔时法独生。

一切诸业有相似与不相似两种,根据这些业就会生起相应的不失坏法,当有情于某一界最初受生时,所有的不失坏法就会合成一个,它的得绳单独生起,并引生不失坏法。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