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六安人,住在上海,是小康人家;中年没有儿子,很忧愁。有一朋友,教他天天吃鸡,身体强壮,可以生儿子;因此吃了几年的鸡,还是不生儿子。民国二年正月回家,白狼匪攻陷六安城,烧他家的房屋,将他烧死,身体手脚焦烂,像火薰鸡。同乡某人亲见告知我。凡人子嗣有无在天命,要求儿子,应当戒杀;今反残害生命,受恶报,是不明罪福的因果;劝他吃鸡的朋友,迟早也要受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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