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瑜伽品第六(下)

丑三明遍知因

“遍知因者,当知即是能取前二菩提分法,所谓念住或正断等。

前二,指遍知事及遍知义,这二种都是属于所取的,能取这个所取的,就是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圣道分的三十七菩提分法。由这能取的三十七菩提分法,能够证得诸离系果及功德果,望于彼诸果法,说此菩提分法为因,所以名为遍知因。

丑四得遍知果

“得遍知果者,谓贪、恚、痴永断毘奈耶,及贪、恚、痴一切永断诸沙门果。及我所说声闻、如来若共不共世出世间所有功德。于彼作证。

毗奈耶是印度话,中国译为调伏,就是律仪。行者能够严持律仪,就能调和控御身、语等业,制伏灭除诸恶行了。通常说戒有防非止恶的功能,亦即此意。持律,能永远的降伏现行烦恼的活动,所以说贪、恚、痴永断毗奈耶。此之永断,实是伏断的意思。诸沙门果,就是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的四果,证得这四果的,就能永远的断灭贪、恚、痴的一切烦恼种子,反过来说,断灭贪、恚、痴的一切烦恼种子,就证得诸沙门果。除这所得的无为沙门果外,还有诸有为的功德果,如佛所说的声闻、如来所共有的四无量、八解脱,乃至无碍解、六神通的请功德,及佛所说的如来不共声闻所有的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佛法的诸功德。共功德中的四无量、五神通,世间也有的,名为世间所有功德,其余的功德,唯是出世的诸圣弟子及诸如来有的,名为出世所有功德。于彼作证,是说无为有为之果,都是所证之法,所以名为得遍知果。

丑五明觉了义

“于此觉了者,谓即于此作证法中,诸解脱智,广为他说、宣扬、开示。

解脱智,就是解脱道。断惑证真,有无间道、解脱道的二种。当证断灭惑种时候的功用,是无间道;无间道后一刹那,证得择灭无为的功用,是解脱道。于此作证,就是约证择灭说。行者以解脱智,于彼无为及有为法,证受已后,自己虽已觉了自己所证的是什么,但他人并不知道你所证的是什么,现为使令他人亦能了知的缘故,所以就运用根本智以后所得的后得智,以名、句、文广为众生宣说、开示,使他人他由此也能渐次证得。

子三结摄诸义

“善男子!如是五义,当知普摄一切诸义。

结文可知。

癸三约四义明知义

“复次,善男子!彼诸菩萨,由能了知四种义故,名为知义。何等四义?一者心执受义,二者领纳义,三者了别义,四者杂染清净义。善男子!如是四义,当知普摄一切诸义。

以四义普摄诸义是:一、心执受义,心指第八阿赖耶识,执是摄持的意思,受是领觉的意思,合起来说,即由阿赖耶识于诸种子摄为自体而领受之,于有根身持令不坏能生觉受,是为此中心执受义。二、领纳义,领纳指第八识相应的受心所,谓由这受心所领纳心所变现的境相,为自怕缘,是名此中心领纳义。三、了别义,了别指心识的行相,通于诸识,因每一心识的生起,对自所缘的境相,都有一种了别的作用。四、杂染清净义,成唯识论说:‘又契经说:“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清净故,有情清净”。若无此识,彼染净心,不应有故。谓染净法以心为本,因心而生,依心住故,心受彼熏,持彼种故’。如是四义,都约第八识说,是就胜立论的,同时,经说心之一字,是通于四义而非局在执受上的。菩萨行者,对此四义,皆能了知,所以名为知四种义。测疏另举一种意义解释说:心执受义,是身念住,说心而不说身者,举能执受的心以显示所执受的身。领纳义,是受念住。了别义,是心念住。杂染清净义,是法念住。这在显扬圣教论中解释四念住时有明文说:“所缘之境有四种事:一、心所执事,二、心领纳事,三、心了别事,四、心染净事”。所以此之四义,是能普摄诸义的。

癸四约三义明知义

子一标数列名

“复次,善男子!彼诸菩萨,由能了知三种义故,名为知义。何等三义?一者文义,二者义义,三者界义。

标、列,如文。

子二依名别释

丑一文义

“善男子!言文义者,谓名身等。

文义,就是名、句、文三,此三各有聚集的意义,所以名为名身、句身、文身。同时,此二皆能彰显所诠之义,所以总名文义。

丑二义义

“义义当知复有十种:一者真实相,二者遍知相,三者永断相,四者作证相,五者修习相,六者即彼真实相等品差别相,七者所依能依相属相,八者即遍知等障碍法相,九者即彼随顺法相,十者不遍知等及遍知等过患功德相。

十种义义是:一、真实相,即诸法的实相真如。本经如来成所作事品说:“谛实者,谓诸法真如”。当知彼说谛实,即此所说真实相。二、遍知相,即苦谛,以苦是应遍知的,所以说:“此是苦,汝应知”。三、永断相,即集谛,以集是应断除的,所以说:“此是集,汝应断”。四、作证相,即灭谛,以灭是应亲证的,所以说:“此是灭,汝应证”。五、修习相,即道谛,以道是应修习的,所以说:“此是道,汝应修”。六、即彼真实相等品类差别相,意指前说的五种相,各有多种的义门差别。七、所依能依相属相,一切法都有能所依的,如六根是所依,六识即为能依;能诠是所依,所诠即是能依等:如是能所互相系属,名相属相。依瑜伽论说:四谛中的集、道,属于因,为所依;苦、灭,属于果,为能依,如是能所因果互相系属,名相属相。依杂集论说:就是前面的真实相等次第相依,名为能依所依,如真实相为遍知相之所依,遍知相为永断相之所依等。如是次第相依,名为能依所依相属相。八、即遍知等障碍法相,是指四谛下所当断的烦恼,为障碍相。依如来成所作事品说:“彼障碍法相者,谓即于修菩提分法,能随障碍诸染污法,是名彼障碍法相”。九、即彼随顺法相,是指能断遍知相等四谛下烦恼的智慧,为随顺法相。依如来成所作事品说:“彼随顺法相者,谓即于彼多所作法,是名彼随顺法相”。十、不遍知等及遍知等过患功德相,谓若不能遍知、永断等,即成烦恼过失;若能遍知、永断等,即成智慧功德,是为二者差别相。依如来成所作事品说:“彼过患相者,当知即彼诸障碍法所有过失,是名彼过患相;彼胜利相者,当知即彼诸随顺法所有功德,是名彼胜利相”。

丑三界义

“言界义者,谓五种界:一者器世界,二者有情界,三者法界,四者所调伏界,五者调伏方便界。

界能摄持一切法差别之义,名为界义。以一切法,于此五界中,能够摄尽无余。一、器世界,总摄十方染、胜、劣、粗、细、远、近等无量世界。二、有情界,总摄十方无量世界中所有业报差别的,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等的一切有情。三、法界,总摄十方无量世界中所有的诸法自相、共相、是色、非色、有见、无见、有对、无对、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四、所调伏界,总摄十方无量世界中所化的有情,若声闻姓、若独觉种姓、若如来种姓,以及一切所当调伏的种姓。五、调伏方便界,总摄十方无量世界中调伏有情所当运用的种种方便,如或以秘密法而调伏之,或以显了法而调伏之,或以摄受法方便调伏之,或以折伏法方便调伏等。是为五界总摄一切法差别之义。

子三结摄诸义

“善男子!如是五义,当知普摄一切诸义”。

结文可知。

庚二约能知辨

辛一三慧差别

壬一当机请问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若闻所成慧了知其义,若思所成慧了知其义,若奢摩他、毘钵舍那修所成慧了知其义,此何差别”?

前辨所知,有法有义的差别;现辨能知,有闻、思、修慧的差别。问意,如文可知。

壬二如来解答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闻所成慧,依止于文,但如其说,未善意趣,未现在前,随顺解脱,未能领受成解脱义。思所成慧,亦依于文,不唯如说,能善意趣,未现在前,转顺解脱,未能领受成解脱义。若诸菩萨修所成慧,亦依于文,亦不依文,亦如其说,亦不如说,能善意趣,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现前,极顺解脱,已能领受成解脱义。善男子!是名三种知义差别”?

佛解答当机者的请问,每慧约六义以辨他的差别。先说闻所成慧:一、依止于文,闻慧的完成,是由于听闻,听闻必须要依名、句、文身,然后方得生起的。二、但如其说,在听闻的过程中,唯依所说的取其所诠的意义,不能依所诠的意义取其能诠的教文。三、未善意趣,虽在如文取义的听闻,但并不能善巧的通达圣教意趣。四、未现在前,谓依所闻的去缘所缘的境,由于尚未得定的因缘,不能获得同分影像显现在前。五、随顺解脱,由听闻圣教的因缘,虽还在散心位上未得入定,但已远能随顺于涅盘解脱了。六、未能领受成解脱义,谓虽远能随顺解脱,但因在散心位上不能解决障碍解脱的烦恼,所以唯以闻慧不能证觉解脱。思所成慧的六义差别:一、亦依于文,此如闻慧所说。二、不唯如说,谓能思惟了不了义的二教差别,不是但如其文而取其义的。三、能善意趣,谓由如理思惟的因缘,能够善巧的通达圣教意趣,如摄论说的平等、别时、别义、补特伽罗的四种意趣,均能通达了知的。四、未现在前,此此闻慧虽进一步的思惟所缘的境相,但因仍在散心位上,同样的不能获得同分影像显现在前。五、转顺解脱,转是转胜,因为如理思惟的缘故,随顺解脱的成分,已胜过了闻慧。六、未能领受成解脱义,随顺解脱虽已胜过闻慧,但因烦恼未断的关系,还不能证觉解脱。修所成慧的六义差别:一、亦依于文亦不依文,是说修慧取义,有时缘于总别教法而取其义,即是依文,有时离于言教而取其义,即是不依文。二、亦如其说亦不如说,义如思慧所说。三、能善意趣,其义亦如思慧。四、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现前,谓由修奢摩他、毗钵舍那的因缘,即能得定,由得定故,即有所知事的同分影像现前。若修不净观的,即有不净所知事的同分影像现前,若修缘起观的,即有缘起所知事的同分影像现前。五、极顺解脱,谓由定力伏除现行烦恼的活动,就最极的善顺于解脱了。六、已能领受成解脱义,谓由修慧的力能,解决烦恼的障碍,证得寂灭的涅盘,所以就领受解脱之乐了。如上所说,是为三慧知义的差别。

辛二智见差别

壬一当机请问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修奢摩他、毘钵舍那诸菩萨众,知法知义,云何为智?云何为见”?

这是当机者的请问,如文可知。

壬二如来解答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我无量门宣说智、见二种差别,今当为汝略说其相。若缘总法修奢摩他、毘钵舍那所有妙慧,是名为智;若缘别法修奢摩他、毘钵舍那所有妙慧,是名为见”。

佛解答说:智与见,就他的体说,同以慧为性,就他的义说,我曾以无量门宣说智、见的二种差别,可是现在不能为你广为分别,只好为你略说其相而已。什么是智相?依经前说:“若诸菩萨,即缘一切契经等法,集为一团、一积、一分、一聚,作意思惟……如是思惟修奢摩他、毗钵舍那,是名缘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缘此总法而修的,即名为智。什么是见相?依经前说:“若诸菩萨缘于各别契经等法,于如所受所思惟法,修奢摩他、毗钵舍那,是名缘别法奢摩他、毗钵舍那”。缘此别法而修的,即名为见。其它诸教分别智、见差别很多,广如测疏所引。

己十三作意遣相门

庚一分别除遣诸相

辛一当机请问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修奢摩他、毘钵舍那诸菩萨众,由何作意?何等?云何除遣诸相”?

当机者提出三个问题:一、诸作意中由何作意?二、除遣何等诸相?三、用何方法除遣诸相?

辛二如来解答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由真如作意;除遣法相及与义相;若于其名及名自性无所得时,亦不观彼所依之相,如是除遣。如于其名、于句、于文、于一切义,当知亦尔。乃至于界及界自性无所得时,亦不观彼所依之相,如是除遣”。

佛解答说:一、作意分别起来,的确是很多的,如瑜伽师地论,说有七种根本作意及余四十种作意。本经这里说的真如作意,就是瑜伽四十作意中的真实作意。真如作意的意思,依瑜伽的解释,就是对于自相、共相及真如相,作如法合理的思惟诸法作意;依显扬的解释,就是缘于流转、实相、唯识、安立、邪行、清净、正行的七种遍满真如作意。二、止观行者所要除遣的诸相,就是法相与义相。法相,即指知法知义文中的所知法,如前经说:“由五种相了知于法:一者知名,二者知句,三者知文,四者知别,五者知总”。义相,即指知法知义文中的所知义,如前经中说的十义、五义、四义、三义是。此中不论是法是义,在如来的圣教中说起来,都是假名安立而没有他的实自性的,然佛所以还要如是种种宣说者,无非是为了令诸众生的了知。如不了知他的假名安立而以为有实自体,那就成为遍计执了。由是应知此中说所除遣,是遣除遍计执,并不是遣除法义;文中所以说除法相义相而不说遣除遍计者,因为了知法义才起遍计执的,所以说法义相,是所除遣。如下经说:“了知法义故,有种种文字相。此由一切法空,能正除遣”。种种文字相,就是执着实法实义。三、用什么方法除遣呢?先以知法中的名来说,谓请菩萨修奢摩他、毗钵舍那而观名时,知彼诸名,∵及名自性,唯是意言为性,并不是离开心识,另有他的实在自体,也没有亲得所诠的作用,如生死、涅盘、烦恼、菩提的一一名称都不过是识上现起的名言相,所以诸名及名自性,都是无所得的。不但观名是无所得,就是观彼所依之相,也是无所得的。观名无所得,是遍计执无所得,观彼所依相无所得,是依他起无所得。如是观无所得,名为除遣名的法相。如观名的无所得,当知观句、观文,亦复如此。名、句、文三,为菩萨的所知法。如观知法的无所得,当知观于一切义,也是如此。一切诸义,为菩萨的所知义。乃至是超略之词,上说义有十义、五义、四义、三义的多种差别,其中,界义说在最后,现单举出最后的界义,即总摄前面的一切义,所以说乃至。菩萨修奢摩他、毗钵舍那观于彼界及界自性时,了知此等也是无自性可得的。不但观界及界自性是无所得,就是观彼所依之相亦不可得。如是观察遍计执无、依他不现,是为除遣法义诸相的方便,离这方便,没有其它的可以除遣,所以说如是除遣。此中主要说明以止观行观察法义境时,怎样才能悟入唯识实性。依于本经,略如上说;而摄论中,说由四寻思及思如实遍智,于此似文似义意言,便能悟入唯有识性。可作参考。

辛三重征通释

“世尊!诸所了知真如义相,此真如相亦可遣不”?“善男子!于所了知真如义中,都无有相,亦无所得,当何所遣?善男子!我说了知真如义时,能伏一切法义之相,非此了达余所能伏”。

此中,先是当机者的重征,次是如来的通释。真如义的义,可约道理讲,也可约境界讲。境界名义,因真如是清净所缘的境界;道理名义,因真如理性非是虚妄颠倒的。当机者问:如前所说真如作意所缘的真如,当如理观察了知这真如义相时,这真如相是不是也可遣除呢?佛为他解释说:行者入真观时,没有能取所取的相貌,能所取相没有,那里还会有所得呢?无得无相,又有什么可遣?所以说当何所遣。无相,是无能所取的遍计执相;无得,是无依他起的现前可得。因此,佛更进一步的对慈氏说:要知我说一切诸相,是以真如去遣除的,但遣除了诸相后,证得实相真如时,这所证所了知的真如,是没有相貌可得的,所以不可再用其它的法来遣此真如。摄论讲记说:“修法观的菩萨……在观心上,达到义不可得,识也就不可得时,这就悟入圆成实性,悟入一切义无分别名的法界。于法界中,亲证现见与法界相应而住。这时候的菩萨,那平等平等的所缘能缘无分别智已得生起。能缘智是无分别的,所缘的真如境也是无分别的,在这如智的无分别中,所取能取的行相,都不可得,能所双亡,所以叫平等平等。由此平等平等的无分别智现前,菩萨名已悟入圆成实性了”。当知摄论说的圆成实性,即是本经说的真如异名。

庚二分别堪任观察

辛一当机请问

“世尊!如世尊说,浊水器喻,不净镜喻,挠泉池喻,不任观察自面影相;若堪任者,与上相违。如是若有不善修心,则不堪任如实观察所有真如;若善修心,堪任观察。此说何等能观察心?依何真如而作是说”?

当机请问文中,先举喻,次合法,后发问。喻有三:一、浊水器喻,器皿中的净水,本可照面的,但若是混浊不净的水,那就没有这个功能了。二、不净镜喻,镜是照面用的,假使上面布满了不净的尘垢,那就失却这个效能了。三、挠泉池喻,例浊水器喻可知。这是喻没有闻思修的三慧,不能观察诸法真如。若能观察自面影相的话,就成清水器喻,净镜面喻,澄泉池喻,所以说与上相违。合法是,行者在未得三慧前,是不善修心的,由不善修心,所以就没有力量堪能如实的观察真如之相,如浊水等不能见到自面影相一样。行者苦获得三慧,能善巧的修心,由善修心的因缘,就有力量堪能如实的观察真如之相,如清水等能见自面影相一样。若法若喻,都是世尊所曾说过的,但是,能观察心固有多种差别,所观真如也有七种不同,那末,你佛是依于那种能观察心而作如此说的?又是依于那一种的真如而作如此说的?请佛为我指示出来!

辛二如来解答

“善男子!此说三种能观察心,谓闻所成能观察心,若思所成能观察心,。若修所成能观察心。依了别真如作如是说”。

佛解答说:在众多的能观察心中,我依三慧心作如是说。然此名观察心而不名观察慧者,因三慧是属定地所摄的,或心是一切之主,所以说心。在七种的真如相中,我依了别真如作如是说。了别是识,于各各境别,识能了达的。所以诸识名能了别,诸所缘境是所了别,而所了别的境,不离能了别的识,是识体上所现的影像,因此名一切行唯是识性。

庚三分别难遣诸相

辛一难遣谁遣

壬一当机请问

“世尊!如是了知法义菩萨为遣诸相勤修加行,有几种相难可除遣谁能除遣”?

当机者问:了知法义的菩萨,为了进一步的遣除诸相,特别精勤勇猛的修诸加行,可见这所要遣除的诸相,是很困难的了!但是:一、于诸相中究有那几种相最为难可除遣呢?二、这难可除遣的几种相,究又有什么能够除遣他呢?请佛为我指示一下!

壬二如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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