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许∵又称同许,因明用语。对同一个对象立论者与敌论者共同承认的主观态度。常与极成连用,为极成含义之一。

极成∵因明术语。立敌双方同许某事物为实有。一要双方共许,二要实有。从原则上说,必须符合共许和实有两个条件,但从因明的实际应用看,立敌双方只要共同承认某事物为实有,就可以算,而不管其是否真正实有。只要有一方不承认其为实有,即使其为真正的实有也不能算。因明家在掌握标准时,为避免异议,事实上是偏重共许的主观态度而不计是否真正实有。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