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比量∵因明用语。指其中的概念(宗依、因法、喻依)和命题为立论者和敌论者所共许的论证。既不同于自比量偏于自许,也不同于他比量偏于他许,而以立敌双方共许(都认可)的材料组织论式。故共比量兼具“能立”与“能破”的功用。共比量一般不带简别语。有时为了表示不是在世俗意义上立论的,则必须以“真故”、“胜义”等简别语来标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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