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论式在佛教推理分析上的应用

林崇安(内观杂志,第32期,2005年7月)

【重点】:举例介绍因明论式的格式及其在经论分析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一、前言

「因明」是佛教探讨知识的方法论,与西洋的「形式逻辑」有些相通之处,但并不完全相同。佛教的因明大师,一为陈那,一为法称。陈那着有《集量论》及《因明正理门论》等书,其弟子有护法、自在军及天主,再传弟子有戒贤及法称。天主着有《因明入正理论》,法称着有《释量论》、《正理∵滴论》等书。戒贤弟子玄奘,传译出陈那及天主的因明至汉地。佛教的「论藏」,因为有系统地探讨断惑证理的内容,所以被称为「增上慧学」。在论中陈述不同宗派的见解时,经常采用因明的论式来表达。因此,如果想深入教理,一个紮实的方式就是熟悉「因明论式」的架构及其用法。

二、「因明论式」的架构

因明论式分成「立式」(自续式)与「破式」(应成式)二种。

A立式

立式是正面立出自己的见解,一般常以下列论式为例子:

声是无常,所作性故。

「声是无常」是「宗」(又称作「所立」)。宗分「前陈」及「後∵陈」。

「前陈」又称作「有法」,「後陈」又称作「所立法」。

在此论式中,「声」是「前陈」,「无常」是「後陈」,「所作性」是因。因就是理由。任何论式都是由「宗」与「因」所构成,也就是由「前陈」、「後陈」及「因」三项所构成。上列论式可以展开成三段论法:

大前提:凡是所作性,皆是无常。

小前提:声是所作性。

结∵∵论:声是无常。

在三段论法中,「声」、「无常」及「所作性」必须各出现二次,而在因明论式中,只各出现一次就够了。因明论式中的「因」与「後陈」构成大前提,「前陈」与「因」构成小前提。由「前陈」与「後陈」构成的「宗」,就是结论。

为了将「前陈」「後陈」与「因」清楚分开,乃将论式写成如下:

声应是无常,因为是所作性故。

要使结论正确,就要依靠正确的「因」。因此,「因明」的重点,摆在如何使「因」正确。依《释量论》的解说,正确的「因」必须又是「宗法」,又是「随遍」,又是「倒遍」。今以前例说明如下:

当「声是所作性」(小前提)合乎事实时,此句中的「所作性」即是「宗法」。

「凡是所作性,皆是无常」(大前提)合乎事实时,此句中的「所作性」即是「随遍」。

「凡非无常,皆非所作性」合乎事实时,此句中的「所作性」即是「倒遍」。

上述三句正确下,论式中的「所作性」,便是正确的理由(正因),若有一句不成立,便不是「正因」,而成为「似因」。因此,在因明论式中,一提出「因」时,就必须同时考虑这相关的三句是否正确。

(一般说来,「随遍」成立则「倒遍」成立,因此,只须考虑前二句,也就是说只须考虑小前提与大前提二句即可。)

在因明论式中,「宗」、「因」之後,有时加上一个「喻」,例如:

声,应是无常,因为是所作性故,譬如瓶等。

以前的学者,常把「喻」当成是大∵前提,其实譬喻只是帮助了解大前提而已。在「宗」、「因」配合中,其中「因」与「宗的後陈」已构成了大前提,并不是另外由「喻」来构成。

以上以「形式逻辑」来解说立式。

B破式

至於破式,则是采用「辩证法」的方式。例如,若对方主张「声是常」,则我方可立「破式」如下:

声,应是非所作性,因为是常故。

此中「声是非所作性」并不是我方的主张,只是顺着对方的主张(声是常)推论而出,但对方对此结论也并不赞成,因此对方若坚持「声是常」,就会落入自相矛盾的窘境。

由此可知,「破式」在於点出对方错误,虽未正面提出我方的主张(声是无常,所作性故),但对方只要根器够,自然一点就通,就可悟到我方的正确见解。

中观宗分「自续派」与「应成派」二大派,自续派认为要用「立式」才能使对方明白,而应成派则认为「破式」也可使对方领悟到正确的见解,这是二派的一个大差异处。

在佛学上,一般要先把「立式」学好,然後才学「破式」,也就是要先学好「形式逻辑」,再学「辩证法」,如此在破邪显正上,才能运用自如。∵∵

三、实例

今先以龙树《中论》的偈颂作例子,来说明因明论式中「立式」的应用。《中论》的偈颂:

定有则着常,定无则着断,是故有智者,不应着有无。

此颂写成因明「立式」如下:

有智者,应不着有无,因为定有则着常,定无则着断故。

「有智者」为前陈,「不应着有无」为後陈。「定有则着常,定无则着断」是因。此颂是说,凡具有智慧的人,就应不执着实有与实无,因为若坚执实有,就执着了常边,若坚执实无,就执着了断边。

《中论》的偈颂:

汝今实不能,知空空因缘,及知於空义,是故自生恼。

此颂写成因明「立式」如下:

汝,应今自生恼,因为实不能知空、空因缘及知於空义故。

「汝」是前陈,指实事师。「今自生恼」是後陈,「实不能知空、空因缘及知於空义」是因。大前提是「凡是不能知空、空因缘及知於空义,则自生恼」。小前提是「汝今实不能知空、空因缘及知於空义」。结论是「汝今自生恼」。

次举《释量论略解》的例子,此《略解》是***僧成大师对《释量论》的注释,其中一些立式如下:

世尊,应是获得具足三德之善逝性,因为是无余永断苦因故。

世尊,应是善断,因为是已得非苦所依之断德故。

世尊,应是善因为先,因为是从现见无我或从已见修习加行而得故。

世尊,应不复退至轮回,因为是永断我见之种子故。

世尊,应是善说,因为是具足大悲心故。

世尊,应是谛实说,因为是智德到究竟故。

世尊,应是量士夫,因为是宣说智德及能立且具足究竟加行之补特伽罗故。

此中的三德是善断、善因为先、不复退至轮回。以上每一因明论式都可用三段论法给予相同的分析。

四、结语

由上述例子可知:因明论式在经论上的分析运用是一严谨洏经有力的工具值得加以善用。汉地的因明虽经唐玄奘的努力传译,但却难以传开,主要是未能将因明论式更进一步应用於实际之辩经,这一点有待佛子们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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