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种回答问题的方法

1、肯定答

又叫直答,一定答,决定答。肯定的方式给以解答。

例如:世上真的有六道轮回吗?

答:有。

这种回答方式,非常直接,果断,有一锤定音的效果,但在使用时要据情况而定。有时问题较含混,概念不十分清楚或有多种可能性,则不必直接下结论,,待双方敲定概念后再下结论也不迟。

2,分别答

又叫解答,分别论。就是对所问一一分析解剖后,从不同角度给予解答。

例如:人是胜是劣?

答:从受世间福报上说,与天相比,则人为劣;与恶道相比,则人为胜。

分别答的好处是思维缜密,考虑周全,结合不同的可能性一一作答,这样漏洞少,不给对方以可乘之机。但要注意的是,有时情况较繁杂,可能性较多,用这种方法容易有疏漏,这时就要和对方先统一概念后再进行讨论。

3,反问答

又叫反问论,就是不直接回答,先反问对方,于反问中令其悟解。

例如:念佛的就是净土宗吗?

答:有的外道也念佛,他是净土宗吗?

有时反问答的力度比正面答要重,让对方思考后再明白,会记巳犹新的。但要注意的是应切中要害。

4,不应答

又叫置论,置答,止论。就是对于所问,不予回答,或告知对方此为不应答。有五种问题,属于不应答的范围之内。

①试问:有人怀着我慢心,以自己所知道的道理去问他人,来试探他人是否知道。

②无疑问:自己没有问题,而假设问题去问别人。

③不为悔所犯问:对自己所犯的错误已经知道了,却没有悔改心,反而又问别人。例如:有人已经知道自己犯了口业,不但不改,却反问别人:∵“我这个算口业吗?”

④追问(或责问):已经知道别人不能作出回答了,而故意追问,来为难对方。

⑤不受语句:对已听说的事不能接受,又重新问别人。

以上几种皆以邪心而问法,不是抱着真心学法的目的,所以,可不予回答.在我们辩论中,找一些题来共同探讨,目的是为了共同提高法义,与上述几种情况不同。但在辩论中,会出现一些不应答的情况。如:你已经把自己的观点叙述出来了,对方因不知如何反驳,仍反复追问相同的问题。这时,你就可以说:我的观点已经说出来了,如果有不同意见请反驳,如果没有,则我也没必要再说。还有的人,拿一些十分清楚而没有什么讨论价值的概念题来考问,比如:请你说出九品往生的条件。对这样的问题你答出来也无妨。但也可以说:某某书(此题当答《观经》)上写的很清楚,这题没有讨论的价值,我可以不予回答。

以上提到的几种答法,没有哪个是最好的,或是在哪儿用都灵的。应当时的杌缘,该肯定答就肯定答,该分别答就分别答。能恰当运用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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