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愚墨辩研究中对因明和逻辑的应用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杨武金

摘要:虞愚在逻辑研究上的成就主要在因明方面,但他对中国古代名辩学和西方逻辑学也有许多独到的认识。他充分认识到墨辩、因明和逻辑三者可通,可以互相解释,通过用因明和逻辑来比较分析墨辩,既看到三者之间的共性,又发现其各自不同的特点。其间,也存在一些今天依然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墨辩;因明;逻辑;比较

虞愚的学术研究方向主要在因明,但在中国古代逻辑尤其在墨辩研究方面也是有许多贡献的。大家知道,他在1935年就发表了“墨家论理学的新体系”一文,1937年出版了《中国名学》这一代表性的着作。本文主要探讨虞愚在墨辩研究中,是如何用印度因明和西方逻辑来做比较分析的,从中我们可以得到怎样的启示。

一、墨辩、因明和逻辑三者可通

生活在世界上不同地方的群体之间,虽然他们的语言、历史、地理、哲学、政治等方面可能存在很大差异,但他们最根本的、人性的东西,例如真、善、美,则是永远不变,永远相通的。荀子说:“凡同类同情者,其天观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正名》)墨辩、因明和逻辑分别产生于古代三个不同的地域,这些地域上生存着不同的民族,不同民族的人们使用着不同的语言,但是他们在思维和逻辑上却是相通的。

虞愚之所以能够用因明、逻辑来比较研究墨辩,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他认识到了这三者在根本上是相通的,可以互相解释的。虞愚关于学术研究常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欲识因明真面目,因明之外看因明”。强调比较研究的重要性。在其《中国名学》一书中,“中国名学”的意思就是中国逻辑学,因为当时学术界将逻辑学称呼为名学。他发表“墨家论理学的新体系”这样一篇文章,“墨家论理学”的意思就是墨家逻辑学,因为当时也将逻辑学称呼为论理学。

在虞愚看来,中国古代存在逻辑,这个逻辑不仅是逻辑思想,而且是逻辑学说。他在《中国名学》的“自序”中一开始就说:“中国论理学即指‘名学’”。认为中国古代名学包括老庄的无名派、孔子和荀子的正名派、墨子的立名派、惠施和公孙龙的形名派,但他认为,形名派其实是正名派的一大旁流而已,而立名派则可归为正名派,所以主要是无名派和正名派,而他又更赞成正名派。

虞愚之所以使用“中国名学”,“墨家论理学”这样的概念来称呼中国古代逻辑,我认为主要的原因是,当时人们都这样用,那么为什么当时的人们都这样用呢?

20世纪初,西方逻辑尤其是西方传统逻辑大量传入中国,人们逐渐认识到,中国古代也存在着和西方逻辑、印度因明类似的学问,这就是中国先秦的名辩学,简称中国名学。其中,墨家的名学即墨家逻辑最为重要。当时的许多学者都处于这样的一种认识之中,如梁启超、胡适、谭戒甫、章士钊、赵纪彬、伍非百、杜国庠等人。这些学者一方面学习了解西方逻辑和印度逻辑,另一方面又用它们来考察研究中国古代逻辑。

虞愚之所以能够在考察中国古代逻辑时随时注意和因明作比较,这是与他在因明学研究方面有深厚的功底密切相关的。他在1924年15岁时就进了武昌佛学院学习,从学于太虚大师。可以说,虞愚是中国古代逻辑研究者中一位真正有因明功底的学者。虞愚1941年在贵州大学教授理则学,即逻辑学时才32岁,但已经出版了《因明学》、《中国名学》这样的着作。有了这样的研究,教授逻辑学来肯定是得心应手了。

二、墨辩、因明和逻辑之间可以互解

在墨辩、因明和逻辑的比较研究中,虞愚既用墨辩或逻辑去解释因明,也用因明和逻辑来解释墨辩及中国名学。

他用西方逻辑来解释因明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他在讲课时习惯于用人们较容易明白的道理和用语来解释因明的概念和命题。如“似能破”是假反驳,“为他比量”就是为他人推理,因明正理门论的“正理”就是正确推理的科学,就是逻辑学等。[1]

虞愚在中国古代逻辑研究中,经常使用西方逻辑的概念和命题来表述自己的思想。他将墨家所说的“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认为是属于演绎逻辑的范畴,而将墨家所说的“以类取,以类予”说成是已有归纳逻辑的倾向。显然,这在中西逻辑比较的初期阶段是必需的也是必要的认识。当然,在今天看来,这些认识还是很不够的,因为当时的研究主要是为了指出中国古代逻辑的某种共性,但更需要认识到其个性和特点。

墨家将人类知识的来源分为闻、说、亲三种,即通过传授而获得的知识、通过推理论证而获得的知识、通过感觉经验而得到的知识。虞愚将这三种知识分别比喻为因明中的“声量”、“比量”和“现量”。认为墨家的“说”即“西洋逻辑演绎法”。违背通过感觉得来的真理,就会犯因明中所说的“现量相违”的错误,违背通过传授得到的真理,就会犯因明中所说的“世间相违”的错误。[2]P467

墨家《小取》说:“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名”相当于逻辑中的概念,有一特别概念,即以特别的名号表示它,这就是“以名举实”的意思。“辞”即逻辑所谓判断,“以辞抒意”就是用命题的形式来表示联系的判断。“说”在逻辑上称为推理,“故”在英语中叫Cause,也就是因明三支中的“因支”,表示言论之所足以成立的理由,也就是逻辑中的“小前提”。

墨家《经说上》说:“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大故,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小故”,逻辑称呼为小前提,即因明的“因”;“大故”,逻辑称呼为大前提,即因明的“喻体”。“故”是一切事物“所得以成就之名因众缘也”,大故和小故的关系则是“总合因缘谓之大故,各别因缘谓之小故”。[2]P469—471这一比喻是十分贴切的。

三、与因明和逻辑相比,墨辩有其特殊性

用因明、逻辑来比较研究墨辩,是一种逻辑的比较研究。比较是用来确定事物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点的方法。比较研究就是要在进行比较的两个对象中,既发现它们的共同性,也注意到它们各自的差异性,从而得到新的理解和认识。[3]

刘培育指出:“虞先生研究因明,也研究名学和逻辑,他强调将三者进行比较研究,从中发现三者的共同点,以说明思维的形式及规律具有全人类性;也发现三者的不同之处,了解各自特点,以期收到相互补偿的效果。”[4]∵在运用因明和逻辑来比较分析墨辩的过程中,虞愚发现了墨家逻辑所特有的个性和特点。

和梁启超的认识一样,虞愚认为墨家逻辑的特点在于发明原理及法则,而在论式上则不如西方逻辑和印度的完备。通过比较西方逻辑和印度因明,他发现墨家推论形式比西方逻辑三段论少一段,较因明七支论式少四支。[2]∵P472具体来说,西方逻辑的三段论形式如下:

大前提:凡所作性必无常。

小前提:声是所作性。

断案:声是无常。

显然,上述三段论为第一格的AAA式。

印度古因明论式包括宗、因、喻、合、结五支,可以细分为七支或者更多。如下:

宗:声是无常。

因:所作性故。

同喻:犹如瓶等,于瓶见是所作与无常。

合:声亦如是,是所作性。

异喻:犹如空等,于空见是常住与非所作。

合:声不如是是所作性。

结:故声无常。

墨家论式由小故(小前提)和大故(大前提)组成。如下:

小故:声是所作性。(因,逻辑的小前提)

大故:凡所作性皆是无常。(同喻体,逻辑的大前提)

通过比较,虞愚认为,在三种论式中,如果只从证明自己论点的成立来说,墨家论式最为简捷,为二段论,对墨家逻辑来说,所要论证的论题或结论是引而不发的。关于这一点,和胡适的观点一致。但是如果要从一个论证不但要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也要反驳与自身观点相左的观点来说,则因明显得更为严谨和完备。他的这一观点和章太炎的看法一致,都强调“辩说之道”的重要性。不同的是,章太炎更重视的是推理中前提和结论出现的次序,而虞愚更重视的却是推理中所呈现出来的复杂程度,即一个推理的构成要件的多少。

虞愚认为,与西方逻辑、印度因明相比较,中国名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注重人事问题。希腊思想家重对宇宙本原的探讨,而不重对人事问题的考察,而中国本就是伦理之乡的民族,所以其逻辑思想与日常生活实践有密切关系,而有西方和印度都不能相比的地方。第二,家数繁多,思想路数各异。印度、西方的学术思想,其继承性比较强,脉络比较单一,而中国由于地大物博造成了学术思想种类繁多。第三,传统势力发达。中国名学主要发达于先秦,而自汉武帝罢黜百家之后,传统势力造成了名学没有发展的余地和空间。第四,无抗辩之风。希腊印度逻辑早已成为专科之学,抗辩之风兴盛。中国一向不重视逻辑教育,就连像孟子这样的大思想家在批评墨子时也严重不讲逻辑。孟子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怎么为我就等同于无君呢?怎么兼爱就等同于无父呢?难道它们之间就不能并存吗?[5]怎么两千年来就没有人对之进行彻底的批判呢?虞愚的这些看法是有重要意义的,对于我们今天研究墨家逻辑,研究中国古代逻辑,以及推动中国当代逻辑的发展甚至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都有重要的启发性。

四、虞愚逻辑比较研究在方法上还需要我们注意什么

虞愚墨辩研究中,采用印度因明和西方逻辑来进行比较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是巨大的,许多看法也都是合理的。但和同时代的其他学者一样,也存在着一定的比附现象。如他将墨家的“法同则观其同”解释为西方逻辑中的求同法,并用因明中的“同品定有性”来说明,将墨家的“法异则观其宜”解释为西方逻辑中的求异法,并用因明中的“异品遍无性”来说明,将墨家“同异交得放有无”校“放”为“知”,而不是“仿”,解释为西方逻辑中的同异交得法,并认为这三法“无一不带有归纳的意味”。[2]P474出现这些问题,可能主要是受到了同时代胡适等人的影响。今天看来,墨家这里所言主要还是为了说明在逻辑推理中需要遵守辩证法,在推理中不要超过了尺度。

用因明和逻辑来比较分析墨辩,其实就是用外来的思想来诠释中国古代的逻辑。在逻辑史的研究中,比较法和诠释法是密不可分的。对思想原典的解释至少需要分清原谓、当谓和创谓的关系。原谓就是说,原典本来是怎么说的,原典的说法在其整个篇章中应做何解释,结合同时代的社会历史背景来看应该是什么意思。当谓就是说,原典没有说,但是从原典我们可以引申出来的一些看法,这要求不能违反推出关系。创谓就是说,挖掘出思想家如果是处于现在的社会中他该说什么。原典的思想对于我们今天解决当下的问题有些什么意义,等。诠释学方法要求必须分清这些层次,才能够尽可能保证我们的研究能够更合理一些。

思想家原来说的是什么,和他应当说什么,和我们来帮助他说些什么,这三者之间存在着非常大的区别。在墨辩的比较研究中,许多比附现象的出现就是因为我们混淆了三者的关系。虞愚跟随胡适说,墨家的“同异交得放有无”,相当于西方逻辑中求同求异并用法,这从根本上是在没有弄清楚墨家原典中的原谓是什么的情况下,就想做出创谓性的解释,显然问题是很大的,而他们之所以没有弄清楚墨家原典的原谓,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将该条目的《说》联系起来加以理解,所以出现了很大的偏差。而这个问题的出现又首先是因为他们都认为墨家研究了归纳推理。确实,墨家的《小取》说过:“以类取,以类予”,强调应该按照类的原则进行推理和反驳,但是否就研究了归纳推理呢?墨家在《经说上》中也说:“彼以其然者,以为此其然也,则举不然者而问之。”即对方通过列举一个正面事例,就得出一个全称结论,这时我就可以通过列举一个反例来加以驳难。这里,墨家真正地是在讲反驳的方法,其中当然也认识到了存在着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推理,但是否就研究了怎么从个别到一般的方法?是否就研究了如何探寻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等等问题是需要做认真思考的。在西方逻辑发展进程中,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虽然考察了完全归纳法和简单枚举法,即认识到了存在着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但并没有探讨怎么样来从个别到一般。所以,从根本上说,在亚里士多德逻辑中,归纳只处于萌芽状态。归纳逻辑的真正研究是随着近代资本主义工业和技术的发展,由培根等人根据科学实践的需要,通过总结经验自然科学才逐步形成起来的,而求同求异并用法,则是由另一位英国逻辑学家穆勒所进一步发展而提出来的。

由上可知,墨家逻辑的比较研究中确实存在一些我们今天也还需要注意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参见张忠义:“妙辩于‘余’处”,载《述学昌诗翰墨香》[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P171

[2]参见:中国逻辑史资料选现代卷(下)[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

[3]参见杨武金:墨经逻辑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P146

[4]刘培育:“博学的虞愚先生”,载《述学昌诗翰墨香》[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P61

[5]参见:虞愚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P191—194

How∵does∵Yuyu∵Study∵Mo∵Bian∵with∵Yin∵Ming∵and∵West∵Logic∵?

YANG∵Wu-jin

(School∵of∵Philosophy,∵Renmin∵University∵of∵China,∵Beijing∵100872)

Abstract:Yuyu∵has∵a∵huge∵achievement∵in∵Yin∵Ming∵logic,∵but∵he∵also∵has∵a∵lot∵of∵deep∵thoughts∵in∵China∵Min∵Bian∵logic∵and∵west∵logic.∵He∵has∵a∵correct∵understanding∵of∵that∵there∵is∵mutually∵communication∵or∵explanation∵between∵Mo∵Bian∵and∵Yin∵Ming∵and∵west∵logic.∵By∵comparing∵Mo∵Bian∵with∵Yin∵Ming∵and∵west∵logic,∵he∵has∵seen∵their∵general∵and∵found∵each∵character∵of∵them.∵Certainly,∵there∵are∵some∵experiences∵which∵we∵must∵notice∵today∵in∵his∵study.

Key∵words:∵Mo∵Bian;∵Yin∵Ming;∵west∵logic;∵study∵by∵comp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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