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应重视宗教的社会服务功能∵∵。

《中国宗教》杂志社∵∵胡绍皆

内容摘要:扶危济困、服务社会是我国宗教自古就有的优良传统,但这种传统1949年后曾一度中断。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恢复,我国宗教的社会服务工作也逐步恢复发展起来,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我国宗教的社会服务工作之所以起步晚,发展快,在于有着自身独特的条件与优势,表现在8个方面:深刻的信仰基础、悠久的服务传统、较高的道德感召力与社会公信度、良好的治理结构、日益增强的自养.能力、广泛的海外联系、广阔的社会空间以及党和***的引导与支持。新世纪新阶段,充分发挥包括佛教在内的五大宗教的社会服务功能,对于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关系,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宗教∵∵社会服务∵∵和谐社会

所谓“社会服务”,是指非官方机构向公众提供的非营利性质的公益服务,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一般称之为“慈善事业”。宗教的社会服务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是指宗教团体和信徒个人为穷人、孤老残幼和受灾人群等提供的传统服务与帮助。广义是指宗教团体和信徒个人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旨在改变观念、提升素质、改善生活状况的服务与帮助。本文所讲的宗教社会服务,是从广义方面来说的。

一、当代中国宗教社会服务的现状与特点

如所周知,举凡宗教,都有扶危济困、利益人群、服务社会的理念与传统,我国宗教也不例外。近代以来,由于天灾频仍,战火连绵,民不聊生,再加上社会政治腐败,***无力救济贫民,这种特殊的社会历史环境造成了慈善事业在近代的勃兴。其中,由宗教组织举办的慈善事业在整个慈善事业中占有较大的份额。1949年后,我国宗教社会服务的传统一度中断。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宗教的社会服务逐渐恢复并迅速发展起来。

1、政策性文件中宗教“社会服务”概念的提出

1949年后,我国宗教社会服务的传统为何中断了呢?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体制,二是政策。从体制上来讲,1949年后,我们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各项社会事业包括慈善公益事业完全由***来主办,任何非***部门都无法问津。从政策上来讲,党和***对宗教的社会服务工作基本上是不支持的。我作过一个考证,建国后,党和***关于宗教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含领导人讲话)中,对宗教界社会作用的要求主要有三条:一是团结和动员信教群众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主要是指生产建设,这是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一条;二是进行宗教历史文化研究;三是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而在中共中央的文件中,首次出现“社会服务”的概念是1982年的19号文件,这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提出:“还必须根据宗教界人士的不同情况和特长,分别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社会服务、宗教学术研究、爱国的社会政治活动和国际友好往来,以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1]这表明,至少在理论层面上,对于宗教界的社会作用已经有了新的认识,增加了新的内涵。而比较明确、具体地提出要“引导宗教界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是胡乔木。1984年3月,他在给胡启立的电话中,提出要注意把宗教界的积极性利用起来,引导他们做一些社会服务工作,如保护野生动物、为残疾人谋福利、办托儿所、办学校等。他指出:“旧社会信教的人还办社会福利事业,现在更应该提倡做好事。如果我们向这方面引导,就可使一些宗教界人士有许多公益事业好做,同时就会与我们有更多的共同语言。”[2]胡乔木与胡启立之间的电话内容,当时的一般民众乃至宗教界当然无从知晓,但在党内无疑起到了解放思想的作用。此后,在有关党政负责人的讲话中,鼓励和引导宗教界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提法逐渐多起来。如:1984年8月,当时的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杨静仁在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成立三十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中,就提出:“还应从有利于建设国家、繁荣经济、造福社会和为教会自养考虑,量力地、有选择地兴办某些社会公益服务事业。”[3]及至1993年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4]的“三句话”方针后,宗教的社会服务作为各级党政部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个实现方式和具体途径,受到了更大程度的肯定与鼓励。

2、宗教社会服务工作的特点

观点影响政策,支配行动。随着党政部门对于宗教社会服务功能认识的转变,从80年代中期开始,宗教界社会服务工作得以开展起来。从1984年起,我国当代着名高僧真禅长老就开始向社会有关福利机构捐赠财物。1985年4月,中国基督教领袖丁光训主教发起成立了以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和农村发展为主的民间社会服务机构——“爱德基金会”。同年8月,在赵朴初、丁光训等宗教领袖的倡议下,由全国政协宗教组发起了成立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倡议。随后全国政协宗教组面向各地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和广大信教群众发起了赞助残疾人福利事业、捐献字画的活动。这一活动得到了全国五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响应,共收集到字画数百幅,展出后全部捐助给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这÷切,可以看作是新中国宗教界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开端。

20多年来,我国宗教界发扬服务社会、行善济世的优良传统,在扶贫济困、帮学助残、救难赈灾等方面做了不少事情,取得了很大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总体来讲,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快。在这里,我们仅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一是由中国基督教“两会”在南京发起成立的爱德基金会,成立于1985年,截止到2005年,共筹集捐赠资金近8亿元,资助项目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多个县市,项目受益人群达数百万人。[5]二是河北省天主教“两会”所属的北方进德天主教社会服务中心,成立于1997年,2006年注册为“河北进德公益事业服务中心”,成为河北省宗教界第一家合法的民间非营利组织(NPO)。9年来,北方进德重点开展“个人紧急援助、赈灾、社会发展、教育、培训、安老服务、艾滋病防治”等项目,累计捐款2000多万元。[6]三是上海玉佛寺。改革开放以来,玉佛寺在真禅长老、觉醒法师的带领下,将佛教的弘法事业与关爱社会、关注众生疾苦的善行结合起来,在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方面作出了引人瞩目的贡献。从1984年至1995年,真禅长老以个人名义或代表玉佛寺向社会有关福利机构及团体,向灾区人民和希望工程等,捐赠700余万元。[7]真禅长老圆寂后,在觉醒法师的带领下,玉佛寺继续开展慈善救济与社会公益事业,据不完全统计,各项捐款累计达2000万元。[8]四是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截止到2004年,先后发放各类善款2700多万元,其中慈善救济款1008万元,施诊施药107万元,建希望小学22所,修缮学校58所。[9]由于篇幅的关系,我们在这里不可能列举更多的例子,但可以做一个横向比较。以目前国内最大的慈善机构中华慈善总会来说,在它成立10周年,即1994年时,它募款总数是15亿元人民币。[10]而上述所举的4个宗教组织,在过去的20年中,就已向社会捐助了近10亿元。如果加上宗教方面其他活动场所、机构、个人所有能够统计和不能统计的捐款数,总量应该比这个数字多得多。

与此同时,一些以宗教为背景的慈善机构也陆续成立起来,如上海玉佛寺“觉群慈善基金”、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河南少林寺慈善基金会、镇江“茅山道院慈善基金”,无锡灵山佛教慈善基金会、福建石竹山慈善基金会……等等。宗教慈善机构的成立,说明我国宗教的社会服务工作已经从自发走向了自觉,从零散走向了有序。当然,与国际上和港、澳、台地区宗教参与社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相比,我国宗教的社会服务工作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

二是起到了引领与示范的作用。从国际上一些国家现代化的经验来看,人均国民收入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这一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我国目前人均收入1200美元左右,正处于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在这个特殊时期,社会问题比较多:旧的社会问题还未解决,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又已产生,而且有些旧的社会问题在新的环境下又有了新的发展和新的表现形式。要解决这些点多面广的社会问题,单纯依靠***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而在动员社会力量兴办慈善事业方面,我国宗教界走在了前面,起到了引领与示范的作用。在前文中我们提到的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都是由宗教界人士发起并推动成立的。而像爱德基金会这样的慈善组织,率先开展了对失学儿童、乡村医疗卫生、大学贫困生、民工子女教育、东西部差距不断扩大等社会问题的调查和救助,从而引导和带动了全社会对这些社会问题的关注和解决。对于一些新出现的社会问题,我国宗教界也表现出了相当程度的超前性和敏锐性。譬如说,当许多人还在对艾滋病人、麻风病人谈之色变的时候,我国宗教界就已经开始了具体而实在的服务工作。爱德基金会早在1996年就在云南省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项目,现已扩展到河南、广西、江苏等省区。[11]2001年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的傅铁山主教带头参加了“预防艾滋病,你我同参与”大型公益活动,并赴北京佑安医院看望了艾滋病患者,勉励在佑安医院工作的教友,以“基督之爱”关爱患者。[12]∵2002年11月23日,天主教北京教区、北京市天主教“两会”联合中国麻风病防治协会,联合举行了“关注弱势群体,为麻风病人献爱心募捐义演”,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13]2004年12月12日,“伸出爱与关怀的双手——2004年北京市宗教界为麻风病人献爱心募捐义演”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傅铁山主教等出席,北京宗教界当场捐款110余万元。[14]从2003年起,我国道教界开始在我国四大沙尘暴策源地之一的甘肃民勤县建立“中国道教生态林建设基地”,总面积1500亩,3年多来,海内外道教界累计捐款270万元,基本完成了防风林带的压沙、荒坡整平、沙生植物栽植、沙丘造林等工作,对当地的防沙治沙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产生了显着的生态和社会效益。[15]广东佛教界针对目前社会上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面向特困和低保人群,开办佛教慈善中医诊所,***救治病人,在传播爱心.、服务社会、构建和谐方面走出了新路子。[16]

在社会服务领域,宗教组织之所以能够勇为人先,就在于他们时刻关注和研究社会的新需求,并以满足这些新需求为首要任务。而宗教界行动,又比较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不仅给特困人群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帮助,也进一步引起了***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这些问题的重视,从而收到了事半功倍的社会效果。

二、宗教社会服务的条件与优势

我国宗教界的社会服务工作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与宗教界在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方面有着特殊的条件和优势是分不开的。我认为,这些条件和优势,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有着深刻的信仰基础。在中文中,慈善就是“慈心于物,善奉其事”的意思·。美国宗教史学家安德鲁斯曾经说过,“宗教是慈善之母”。[17]为什么这样说呢?就是因为宗教的慈善活动是其信仰实践的组成部分,是宗教信仰的外化与物化。所有的宗教,都有着济世救人行善的主张。如佛教主张“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道教主张“齐同慈爱、济世利人”;伊斯兰教主张“两世并重、两世吉庆”;天主教、基督教主张“作光作盐、荣主(神)益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仅要“爱上帝”,而且要“爱邻人”,要做一个“好撒玛利亚人”。信仰与慈善的关系,可以说是体与用的关系。信仰为宗教的慈善活动提供了深刻的信仰基础,慈善又使宗教的宗教社会关怀找到了由以落实的途径,从而彰显出自身的社会价值。

二是有着悠久的服务传统。我们说当代中国宗教的社会服务起步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但就宗教来说,社会服务则有着极为悠久的传统。即便是1949年前的中国各宗教,虽然是在一种极为特殊的环境下,也开展过不少社会服务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面贯彻,宗教界发扬传统,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也高涨起来。真禅长老曾经说:“佛教传人中国后,中国佛教徒实践佛陀遗教,倡导‘利生为事业弘法为家务’,形成了中国佛教济贫救苦、广作饶益的优良传统。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今天发扬佛教的这一优良传统,对解决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这一时代课题有重要意义。”[18]

三是有着较高的道德感召力与社会公信度。牟钟鉴先生曾经深刻地指出:中国宗教文化一个突出的历史特点便是重视行善积德和道德教化,把去恶为善放在宗教教义与宗教活动的首位,作为宗教的主要精神方向。因此,在中国,各宗教一般都具有良好的道德形象,这也是宗教能够在中国生存和发展的一个前提。[19]中国宗教这种深厚的道德理性传统,使中国宗教拥有较多道义上的力量。如果说,社会服务工作有什么门槛的话,那就是道德的门槛。在任何一个社会,社会服务工作如果不能跨过一定的道德门槛,是不可能成功的。中国宗教的这种道义力量恰好为它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由宗教组织举办慈善活动,建基于一种内在的信仰,因而是一种责任性、非功利性的慈善活动,容易得到社会大众的信任与认同。

四是良好的治理结构。宗教的社会服务机构作为民间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的民间性,因而有着更为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决策、执行与监督是相互依存,同时又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有效地避免了腐败的出现。宗教社会服务的立项一般都经过科学论证,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充分发动群众参与、专家参与和地方***参与,管理机制公开透明,捐资方深入调查,适度监管,这一切,对于避免寻租,克服腐败,实现低成本运作有极大的好处,因此受到受助民众的广泛支持和欢迎,彰显了民间机构的活力与效率。以爱德基金会为例,为了高效率、高效益地管好、用好每一分捐款,他们引进国际先进的理念和做法,同时根据中国的国情,提出了参与式的社区发展思想和方法,简言之为“三个参与”:首先是群众参与,其次是专家参与,再一个是地方***参与。爱德的项目管理有严格的管理体系,即“三环管理”。项目管理分成三个部分:一是项目的计划,二是项目的实施和监测,三是项目的评估。这三个部分形成循环,最后为终期评估。在这三个阶段的管理中,爱德把“三个参与”的方法贯穿到全过程,从而确保了每一个项目的成功与效益。[20]

五是日益增强的自养能力。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日益推进,宗教自养能力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的自养能力不断增强,这就为各教服务社会利益人群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有力保障,同时也使传统的宗教自养活动赋予了新的内容。在引导和规范自养收入的资金流向上,目前普遍的做法是用来维修宗教活动场所和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据了解,宗教的自养收入一般包括:门票钱、香火钱、宗教用品、书刊流通收入、宗教服务收入、信众捐献,举办公益事业的收入、举办经营性企业的收入、房产收入等等。一些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由于懂经营,会管理,把宗教及其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变成商业上的特色性效果,把静止的无形的品牌变成了流动的有形资产,自养收入年年增长。

六是广泛的海外联系。目前,我国慈善机构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大部分资金都是来源于国外。以中华慈善总会来说,它的资金70%以上来自国外和港台,真正来自国内的捐款不到15%。[21]而爱德95%的资金和北方进德大部分资金,也大都来自境外宗教机构和个人。我国各宗教,尤其是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佛教,都有着广泛的海外联系,为开展慈善工作提供了天然的有利条件。我国各宗教一定要充分利用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区分情况,借力使力,为我所用。

七是广阔的社会空间。我们知道,社会财富的分配有三次:第一次是市场分配,第二次是税收分配,第三次是慈善分配。慈善分配是最直接地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正和谐,形成社会良性循环的途径与手段。通过宗教开展慈善工作,是抚平社会因为市场高度竞争所带来的裂口与伤痕的重要渠道,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自我修复不可或缺的代偿性机制,也是西方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具体到我国来说,由于正处于新旧体制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交织存在,社会矛盾较为突出,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又相对滞后,这就为宗教界参与社会服务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八是党和***的引导与支持。现在党政有关部门对于宗教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总体上是肯定和支持的。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党和***对于宗教社会服务功能的认识,已经有了新的突破,对于宗教界量力而行的慈善活动,持肯定与赞许的态度。2004年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以依法兴办社会公益事业”。[22]此外,一些地方还出台了具体的政策,对宗教的社会服务事业在工商、税收、土地、房管等政策上予扶持和优惠等。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有关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认真做好党的宗教工作,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在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迈出新步伐。这说明,党和***对于宗教的社会服务事业是高度重视的,并且从政策和法规方面给予了切实的保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需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历史和实践已经证明,宗教在社会服务方面有着特殊的条件和优势,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结合实际,因教而宜,充分发挥宗教的社会服务功能,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相信,新世纪新阶段,在党和***的积极引导下,包括佛教在内的我国五大宗教的社会服务工作,一定有着更大的成长空间,一定能够做出无愧于时代召唤、也无愧于自身优良传统的成就。

[1]∵∵《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载《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第62页。

[2]∵∵胡乔木:<引导宗教界办社会公益事业》,载《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第105页。

[3]∵∵杨静仁:《在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成立三十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载《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第119页。

[4]∵∵江泽民:《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载《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253页,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

[5]∵∵邱仲辉:《爱德年的实践探索之路》,载《纵横》电子版第三期,2006年4月4日。

[6]∵∵载2006年7月14日《信德报》。

[7]∵∵觉醒:《真禅法师“爱国爱教”思想管窥》,载《真禅法师与当代佛教》』C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年,第4页、第5页。

[8]∵∵高振农:《略述上海玉佛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所起的积极作用》,载《真禅法师与当代佛教》,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年,第22页。

[9]∵∵慧然:《勿忘世上苦人多——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成立十周年侧记》,载《中国宗教》2004年第12期。

[10]∵∵《中国慈善事业10年》,2004年12月6日下载于国际在线(http://attach.tlfjw.com/portal/20101222222116177)。

[11]∵∵邱仲辉:《爱德20年的实践探索之路》,载《纵横》电子版第三期,2006年4月4日。

[12]∵∵载《中国宗教》2002年第1期。

[13]∵∵载《中国宗教》2003年第1期。

[14]∵∵载《中国宗教》2004年第12期。

[15]∵∵载《中国宗教》2006年第7期。

[16]∵∵载《中国宗教》2006年第3期。

[17]∵∵刘澎:《当代美国宗教》,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320页。

[18]∵∵觉醒:《真禅法师“爱国爱教”思想管窥》,载《真禅法师与当代佛教》,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年,第4页、第5页。

[19]∵∵牟钟鉴:《继承和发扬中国宗教文化的优良传统》,载《福建宗教》2004年第4期。

[20]∵∵邱仲辉:《爱德20年的实践探索之路》,载《纵横}电子版第三期,2006年4月4日。

[21]∵∵《中国慈善事业10年》,2004年12月6日下载于国际在线(http://attach.tlfjw.com/portal/20101222222116177)。

[22]∵∵《宗教事务条例》第5章第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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