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净土的社会意义

第一届净土会议论文∵南京金陵刻经处∵肖永明

从原始佛教阿含经中已经涉及到的弥勒兜率内院净土,到大乘佛教经典频繁宣说的阿弥陀佛西方极乐世界净土、药师佛东方琉璃净土,乃至无量诸佛胜妙净土,佛教的净土思想愈显丰富多样,但这无量诸佛胜妙净土又都是相对于人间娑婆世界的他方净土,相形之下,人间娑婆世界似乎就成了必须出离的所谓五浊恶世秽土了。然而,时至近现代,太虚大师关注现实社会人生,倡导人间佛教,发起建设人间净土之愿行,这在整个佛教净土思想中,都是非同凡响的,有着特别重要的社会意义。

当然,太虚大师建设人间净土的思想是有其深义甚深义的,太虚大师说

“近之修净土行者,多以此土非净,必须脱离此恶浊之世,而另求往生一良好之净土。然此为一部分人小乘自了之修行方法,非大乘的净土行。此与有些人以中国之环境不佳,而需用复难满足其欲望,同时艳羡美国之丰乐,于是竟脱离中国求入美籍而作美国人之意相同。此皆由意志薄弱,或于净土所以然之理不曾究竟明白,故有此举。然遍观一切事物无不从众缘时时变化的,而推原事物之变化,其出发点都在人等各有情之心的力量。既人人皆有此心力,即人人皆已有创造净土本能,人人能发造成此土为净土之胜愿,努力去作,即由此人间可造成为净土,固无须离开此龌龊之社会而另求一清净之社会也。质言之,今此人间虽非良好庄严,然可凭各人一片清净之心,去修集许多净善的因缘,逐步进行,久之久之,此浊恶之人间便可一变而为庄严之净土;不必于人间之外另求净土,故名人间净土。”①

太虚大师于此提出的建设人间净土的思想依据,实际上也就是《维摩诘经》所谓“随其心净则佛土净”之“唯心净土”论。根据这种唯心净土原理,只要心性修为清净了,那么,所居器界国土自然也就会随之清净。然而,要做到自力心性修为清净,其实并不比清净器界国土这种外在世界来得容易,应该说也还是一种难行道。正因为此,所谓末法众生福薄障深,唯求自力他力相应,带业往生他方净土之方便法门易行道,也就应机而生了。

然而,这种带业往生他方净土之说毕竟也只是一种方便法门,仍应以“唯心净土”为依归,只是,所谓“唯心净土”,也不能仅仅局限于心性修为而已,而必须在自他相依、内外兼修中,才能真正建设净土,这也是太虚大师人间净土思想的深义所在,也才是真正的大乘精神,而那种偏于一己生死解脱之心性修为,乃至带业往生他方净土,都还只能说是一种“小乘自了之修行方法”。

因为,所谓“心”,虽然可以成为主导,但“心”却也是不可以独立自在的,其实是与“物”相依共存的,而所谓“自”,也必须是与“他”相依共存的,所以,心性修为虽然是主要的,但假如不使外界也同时得到改变,那么,心性修为也不可能真正完成。因此,要真正求得一己生死解脱,不根据众生一体的原理,使小而社会公众,大而法界众生一并究竟破执解脱,那也是根本上做不到的。这是大乘佛教精神理念的自然推导。所以,那种堕于空洞的心性修为,却不关注社会改革;为求一己之所谓横超生死而往生他方净土,却逃避此间现实,不施改造建设的所谓净土行,都只能是太虚所尖锐批评的“小乘自了之修行方法,非大乘的净土行”。当然,从切实处入手,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人修净土行,还是首先必须在社会这个因缘中去建设创造净土,最终使此娑婆世间成为人间净土!

那么,怎样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建设人间净土呢?太虚大师针对人类社会的特性,提出了实施方略:“实施上仍须分工以进行,一曰实业,实业发达,衣食住行的生活问题方可解决。二曰教育,教育为改造思想与发展能力之要素,教育进步,社会乃有进步。三曰艺术,艺术为实业之升华,由资生之工艺进而为娱乐欣赏、陶神悦性之美术,因以提高其思想与健全身心。四曰道德,道德为教育之根本,由致知之教导,进而为操存、涵养、诚意、正心之德行,乃可保持此良好之社会至于悠久,而永不忘却创造之心,以继续发展而求进步……人间净土之创进,其进步至于道德,即大乘佛教中最初步之菩萨行为。以此为基础,经过无数时间之继续不断的力量而向上进行,则成为佛的宇宙。”②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进步至于道德”,它既是“大乘佛教中最初步之菩萨行为”,又是“经过无数时间之继续不断的力量而向上进行”“成为佛的宇宙”的“基础”。

确实,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最终体现还在于道德的改善。假使一个社会物质文明发展了,而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却很差,人人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甚至损人不利己,损公不肥私而仅图一时之快而无所不为,那么,很难想象,这个社会的物质文明能继续发展。不仅发展,就是维持,其实也是难以为继的。不仅这个社会的物质文明难以继续发展、维持,就是这个社会自身存在也都是难以为继的,终将要分崩离析而归于彻底毁灭的。所以,从根本上来讲,道德是社会的根本,也就是说,社会发展了,道德必然进步,道德改善了,社会也必须发展,因此,那种末法恶世之说,只能是一种方便说法,作为一种社会发展中的解毒剂是有益的,但假如将它作为对现实社会的评价,因而悲观厌世,唯图所谓横超生死、出离现实世间,就只能是一种缺乏大悲普济之心,没有社会历史责任感的小乘自了之焦芽败种,不可能成就弘法利生的大乘菩萨道而圆满佛果的。

当然,对于道德,我们必须具备正知正见,然后才能如实践行,进而推动社会发展,建设人间净土。

我们必须明了,道德实际上分为宗教性道德与社会性道德,其间离合变通,是必须慎重其事的。

所谓宗教性道德,是指个人性理想道德操守,也称为“私德”;所谓社会性道德,是社会性现实道德规范,也称为“公德”。所谓“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只能是道德理想主义式的“私德”;所谓“不损人的利己主义”,就是一种可以成为现实社会道德规范的“公德”。其实,作为现代社会规范基础的“法律”,从根源上讲,也就是一种最起码的、最低标准的“公德”。现代法律对公民最基本的生命权、财产权、言论权的规定,就来源于生活中不杀人、不偷盗、不诽谤等最起码的道德诉求,与佛教的基本戒律要求也是相一致的。这种最起码的道德规范,是一个社会能成其为社会的最低要求。随着人类历史经验教训的积累,必须遵守这些最起码的道德规范,就成了人们的一种普遍的道德共识,这时,人们感到有必要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使这些最起码的道德规范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准则,从而使人们的行为更规范,更具可预见性,进而降低人们生活中的道德风险带来的损失,于是,法律便产生了。形成了法律这种刚性制度安排的道德规范、公德要求,使人们的行为的可预见性增强了,这就促使了人们之间权利让渡交易的自然扩展。因为,只有人们之间行为的可预见性、信誉度提高了,人们之间才能不断地进行交易,互通有无,互惠互利,并且,正因为人们之间行为的可预性、信誉度提高了,人们之间的交易就得到了一种自然的激励,交易规模也就自然扩展了。而扩展了的交易必然给人们带来更大的规模效应,产生更大的利益效用,也就自然而然地带动了社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繁荣。同时,产生了更大效益,带动了社会发展,促进了社会繁荣的这种结果,又会促使社会普遍产生更高的公德诉求。当这种更高的公德诉求成为了整个社会绝大部分人的道德共识时,就会促使社会用新的制度安排使这种更高诉求的道德共识成为法律,来进一步提高人们的行为的可预见性、信誉度,来进一步减少人们社会生活中因不守道德而造成的道德风险所带来的损失,进而进一步提高整个社会的收益、福利。

但是,另一方面,假如以宗教性道德所蕴含的个人性的道德理想的高标准,来要求还不具备这种道德共识的整个社会的全体公众,那么,就又会产生另一种道德风险,就是反而使社会公众因普遍达不到这种道德高标准而采取一种伪善的方式、欺骗的手段,来让人产生错觉。在这种道德错觉状态中进行权利的让渡交易,当然就会反而产生更大的风险,造成更大的损失,整个社会反而会欲速不达,适得其反,走向衰败!并且,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也反而会下降,形成一种恶性循环,那才将会是一种充满伪善、欺骗、陷害的,佛教净土宗经所谓的五浊恶世哩!

所以,要让此娑婆世界不致真正变成一种五浊恶世,而最终成为人间净土,反而就是要从社会的层面,从道德的最低标准做起,积极而切实推动社会性道德的改善,而不是相反地汲汲于以宗教性道德之个人道德理想去要求全社会,从而导致一种激进的社会改造运动,或者相反,导致一种悲观、厌世、逃避而唯图自了的真正的自私行为。因此,人间净土之建设,要从社会的层面进行逐步的自下而上的改进着手,要着眼于从社会结构运动发展中寻找一种社会道德共识倾向、要求,进而推动这种道德共识逐步成为一种制度安排,反作用于社会,促进社会的发展。所以,从人间净土建设的内在要求出发,我们要深入体察现实社会的发展状况,根据社会发展阶段总结出此阶段的社会道德诉求取向,然后再推动这种道德诉求成为一种社会道德共识,形成为全社会的社会公德要求,进而促使其成为人人可以,也必须遵守的法律制度,从而使整个社会的发展在法律的轨道上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事实上,人间净土思想将关注转向社会,也是有充分的历史依据的。历史经验证明,只有从社会层面来着眼,而不是从个体心性、主观意志出发,社会发展与道德改善才能同步向前。也许,就个体来说,当今社会的道德理想人格比起古代圣贤所倡扬的道德理想人格,似乎并没有多大的不同。古代崇尚舍生取义,现代崇尚忘我奉献。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古代所标榜的那种舍生取义式的道德理想人格,比起现代所追崇的忘我奉献式的道德理想人格,其高度还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但是,无论是就个体本身的全面的道德素质,还是就全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来讲,现代人比起古代人来,都有很大的提高。而现代社会的普遍的道德水准、公德意识,之所以比起传统社会有了明显的提高,其关键就在于基于社会发展而形成的对社会公正、权利平等理念的大力倡扬。佛教虽然在二千多年前从创立起就高倡平等,既反对古印度社会中极不平等的种姓制度,又从终极关怀的高度揭示出人人都有佛性,众生皆可成佛的道理,但是,就历史的实际情况而言,不仅佛住世时,那种社会中的普遍的不平等并没有得到多大的改变,就是后来讲究济世度生的大乘佛教兴起后,那种社会不平等,也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然而,人类文明进入近代以来,随着市场社会的发展,社会公正、权利平等,却在很大的程度上得到了实现。

当然,现代社会之实现社会公正、权利平等,似乎是靠一种“利益的驱动”,因为,人的许多个体需求、效用、利益都是无法局限在个体自身范围内通过“自了”来实现的,人的很多这些需求、效用、利益都必须通过其他个体的合作来实现。这种合作可以采取两种方式来完成,一是不平等的强制,一是平等的自愿。但是,对整个社会来说,最了解各个个体的内在需求、效用、利益的,不是某一个别人,而应该是他自己,这样,不平等的强制的合作并不能完全与个体内在需求相应,这样,这种强制的合作就是不会自然扩展的,而只有平等的自愿的合作,才会自然扩展。没有得到扩展的合作不会产生规模效益,而自然扩展,不断扩大了的合作,就会产生一种更大的规模效益,使合作各方的个体利益以及各方的整体福利都得到提高。整体福利提高了,社会也就发展、繁荣了。在这里,作为社会个体的人们之间的平等自愿原则,就成了社会发展改善的关键,而社会在此条件下的改善发展,又会促使人们更加尊崇平等自愿的原则,人们之间更加互相尊重了,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当然就提高了,同时,互相间平等自愿原则得到普遍尊重,整个社会道德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以后,人们之间的合作、交易就会得到进一步扩展,社会发展也会得到更进一步的促进,这样,就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

正是这样的良性循环,促使人类社会近代以来获得了空前飞速的发展,同时,整个社会的公德意识、道德水平,也普遍地提高了。特别是,在平等这种人类最基本的道德诉求上,现代社会比起传统社会来,是非常明显地在更大的程度上实现了。当然,比起佛教的平等诉求,现代社会的平等现状,还是很不够的,并且,就平等所追求的内涵来讲,似乎还存在明显的背道而驰的倾向。佛教平等追求的是破除各种外向执着索求的解脱成佛,而现代社会平等追求的则似乎是各种外在名闻利养,正是佛教应予破除的。然而,这其实只不过是人们平等合作的范围自然扩展超出两两人之间以后产生的一种异化。而人们通过平等合作来谋求实现的个体需求毕竟在根源上是自内发生的,这就决定了人们的追求在因缘成熟时就会向内转变,并且,通过人间净土的道德建设,人们的外向追求也是会被最终善巧导向内在的。

本来,人与人之间需要通过互相合作来实现的个体内在需求,可以通过直接的沟通、交易来进行,但是,随着人们之间合作交易范围的扩大,人们之间的交易合作就超出了两两人之间的直接交易,而必须在超出两两人之间范围的“公共领域”——市场中来实现,这时,人们之间的交易就是以非个人化的价格为参照系了:“这里,经济作为一个整体,人与人之间的选择是相互作用的,但是对单个人来讲,所有其他人的行为都被总结在一个参数里,这个参数就是价格。这样,一个人作出决策时他面临的似乎是一个非人格化的东西,而不是面临着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决策主体。他既不考虑自己的选择对别人选择的影响,也不考虑别人选择对自己选择的影响。”③这样,人们就只根据价格来进行自己的生产,再进行市场交易,而不是直接根据对方个体的真正的内在需求来进行。并且,人们之间交易都通过了一种非人格化的形式——货币来体现,于是久而久之,人们需要通过互相合作来实现的个体内在需求,就似乎变成了对一种完全异己的外在的冷冰冰的物质——“钱”的追求,这样,异化就发生了。

但是,这种异化了的人们对外在物质的追求,其根源还是人们的内在需求。为了更大地实现个体的内在需求而促成的个体之间平等交易的自然扩展,一方面固然在更大程度上、更广的范围内使个体的内在需求得到了实现,但另一方面,这种超出两两人之间,已经进入市场公共领域的交易带来的规模效益,又必然地忽略了众多个体各各不同的需求特性,这样,市场上的供应品就不会完全吻合个体主观的特别的需求,因为说到底,个体主观内在需求,在其他市场主体的观察视域中,并不是都能完全如实明了的,并且随着交易个体数量的增加,需求信息更容易被扭曲,结果,市场需求与个体需求的距离就越来越大了。

然而,面对市场,人们虽然也在不断地追逐外在的物质需求,但个体内在需求始终还是决定性的、根源性的,人们总有一种将物质需求提升转化为精神需求的内在取向,所以,太虚大师说:“实业之升华,由资生之工艺进而为娱乐欣赏、陶神悦性之美术,因以提高其思想与健全身心。”事实上,人们在“解决”“衣食住行的生活问题”,发达实业的过程中,内心始终还蕴藏着将此实业

升华为“工艺”、“美术”的要求。而作为“自由的象征”的艺术——“工艺”、“美术”,实际上就体现了人们改造外在物质世界以契合内在精神自由的根本取向。这种根本取向又必然促使人们还是在力求根据自己的内在需求去改善那种解决需求的交易制度,于是,人们从市场信息链过长而导致信息扭曲中寻求解决办法。信息技术应机而进,获得了飞速发展,结果,市场信息链由于信息技术的改进而缩短了,市场需求与个体需求的距离也缩短了。“积极的制造商今天征求甚至支付报酬,请消费者来帮助设计产品。这不仅在直接销售给顾客产品的工业部门,如食品,肥皂,化妆品等等,甚至在先进的工业部门,如非群体化发展最为迅速的电子工业,情况更是如此……消费者最终有可能将他们的规格要求,输入到制造商的计算机中去……计算机不仅能设计消费者所需要的产品,而且选择制造的工序。它能操纵机器,顺序完成必要的步骤,从锐削和研磨,直到油漆。它能为分计算机和数据控制装置编写操纵机器的程序。它甚至可以将适应性控制输入计算机,为经济和环境保护两方面的需要,尽可能完善地制定各种工序。最后,消费者不仅提供规格要求,还得按一下使这个整个工序开动的键钮。在目前世界上,穿斜纹粗棉布服装的装配线工人逐渐消失的情况下,消费者将成为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④这样,通过信息等新技术的发展,消费者逐步成为了生产过程的一部分,市场的生产与消费这两极之间的鸿沟消除了,消费者的个体内在需求就能更真实地在生产过程中得到体现,市场外在需求也就逐步回归个体内在需求了。

当然,要让市场外在需求完全回归个体内在需求,使人们不再一味向外追逐物质需求,而是回归本体,使外在世界更符合内在需求,这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但这又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因为人们自我完善的内在追求是始终存在的,只不过一念无明,缘起增上,人们向外驰逐的趋势才越演越烈,似乎难以改变,于是,此间娑婆世界似乎也就成了一个五浊恶世。但实际上,这种似乎难以改变的东西,都只不过是一种习性,只是人们被习性牵着走,逐步形成了一种“形态模式”。这种形态模式也可以说就是一种知识的积累,但在这种知识积累之中的人们,总还是处在一种更大的无知之幕的笼罩之中,甚至正象爱因斯坦所指出的那样,知识越多,却会越加深刻地感到无知,会产生一种更深的无知的恐惧,会茫然失措,找不到方向,这时,人们就从本体上需要一种道德的指引,这也就是康德所谓物自体不可知而唯有道德永恒之深意所在。所以,太虚大师也才说:“由致知之教导,进而为操存、涵养、诚意、正心之德行,乃可保持此良好之社会至于悠久,而永不忘却创造之心,以继续发展而求进步。”因为,在佛教看来,道德之本在于人人本具佛性,只要我们同样不断加强我们的善念,发心建设人间净土,使我们净念相续,使社会道德良好,体制键全,形成另一种良性形态模式。这样,只要精进不懈,这种良性形态模式也就会越来越稳定,进而使此社会良好,使此人间成为净土。

并且,实际上,现代社会的最新发展表明,那种市场社会的外在物质追求的异化程度,正随着信息等新技术的发展而得到改变,在自我实现精神超越的内在要求驱动之下,人们的个体内在需求在社会层面得到愈来愈充分的实现。而与各个个体的内在需求得到愈来愈充分实现相应,整个社会的平等度就更高了,人人的价值都愈来愈得到平等的实现,再也不象此前的市场社会中个体价值的实现完全受制于各个个体对外在物质财富的拥有情况。人们不再通过一味追求外在财富的更大拥有来充分实现自身的价值,而是在具备了一定的外在物质条件的前提之下,更注意激扬自身内在的精神需求,并使之外在化,使我们这个世界的外在形态愈来愈具有了各个个体丰富的内在精神色彩,这样,不仅社会更加“人化”了,而且自然也更加“人化”了。久而久之,就能象太虚大师所说的那样,使社会更加良好,而国土也更加清净,进而使此娑婆世界变成了人间净土!

当然,这里的关键,还在于如何使人们的内在需求“进步至道德”。这时,就需要作为道德理想的宗教性道德成为社会性道德改善的向导,但又只能是作为一种“远山的呼唤”,激发人们心向往之,成为一种深层而永恒的动力,而社会性道德的具体改善,则是人间净土建设的当务之急,也正是人间净土的真正的社会意义之所在,它需要如登山一样,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按照社会规则的路径行履,通过社会规则的巨大力量促使人们的内在需求符合社会性道德规范,并进而响应远山的呼唤,不断向道德理想的高峰迈近!

我们必须知道,一方面,人们的内在需求是丰富多样的,既有发于不忍人之心的对他人的无私关爱,也有源于生命延续要求的本能式的自私自利,另一方面,只要人们处于社会之中,顺应社会发展,按照社会规则办事,那么,源于生命延续要求的本能式的自私自利,就会最终被导向发于不忍人之心的对他人的无私关爱的道德良知。所以,现代市场社会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社会规则前提下,按照市场逻辑的发展,反而会促使整体社会福利都得到提高。在这里,要能够使经济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促进整体社会福利也得到同时提高,最关键就在于维护市场自身的逻辑,而“维护市场逻辑只能靠理论和观念的力量。在现实中,这种力量多寄寓于宗教和伦理道德之中。”⑤这样,在维护社会规则,呼唤社会公正,促进人们的自利行为同时利他而带动全社会的繁荣、发展中,秉具了深厚的道德底蕴的,同时又关注社会改善的人间佛教的人间净土建设思想,就可以发挥一种深刻的作用了。当然,这里需要的并不是用佛教高远的道德境界去激进地批判、否定现实的社会规范,而是要善予呵护这种社会规范中既存的良性的道德取向,进而引导这种道德取向一步一步地,渐进地,向更高的道德境界迈进,最终成就“佛的宇宙”!

注∵∵释

太虚《建设人间净土论??附录??创造人间净土》,***善导寺佛经流通处1998年版《太虚大师全书》第24册第427—428页。

同上,第429—430页。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页。

托夫勒《第三次浪潮》,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368—369页。

盛洪《从经济自由主义的角度看》,《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8页。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