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和“生死轮回”

“因果”是佛教用来说明世界、人生一切关系的学说,并且构成其各种学说的理论基础。

“因果报应”也称“业报”,指人的一切思想、言行和行为都会产生相应的后果。“因”在未得“果”之前不会自行消失,反之没有一定业因也不会凭空产生果报,任何人和神,包括佛在内,都不能消除因果报应的作用,众生在业报面前人人平等。

因果报应所讲的因和果,各分为善和恶两类,善因得善果,恶因的恶果,这是不会发生逆转的,所谓善和恶的标准,由佛教的道德规范来衡量,因果报应起作用的范围比较广泛,可以决定一个人贫富贵贱、相貌美丑,所以因果报应也可视为佛教用以解释社会和人生种种差别的理论。

从报应起作用的时间上来讲,佛教有“三世因果说”,即现世的情况由前世来定,现世的行为决定后世的命运。佛教认为众生在未解脱成佛之前,都处在生死循环之中,人在此处的死意味着这在别处的生,但生于何处,由业报来决定。佛教因此提出“五道轮回”、“六道轮回”、“三界轮回”等说法,有善行者可以转到好的地方去,而有恶行者则被转到坏的地方去。

佛教的因果报应和生死轮回的学说长期在社会上流传,深入民间。它与中国原有的宗教信仰有两点的重要区别:首先,儒家传统上把人的命运归于外在的天命,提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说法;佛教则把人的富贵寿夭推因于个人的行为。其次,中国传统讲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是指祖先的行为可能影响到子孙;而佛教的因果报应只限及本人,并不株连后代,殃及他人,因此佛教的因果报应和生死轮回只强调个人对自己的一切负责,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靠自己,无法依靠任何外力。

∵∵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